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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合同優質8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09W

為了適應不同文化和價值觀的差異,大家寫合同需要跨文化適應性和可接受性,優秀的合同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靈活調整和改進,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框架合同優質8篇,供大家參考。

框架合同優質8篇

框架合同篇1

主合同編號:

日期

甲方(賣方):xx國際貿易(中國)有限公司 分公司

地址 :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 公司電話:

授權代表:

乙方(買方):

地址 :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 公司電話:

授權代表: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開、長期及密切的合作,以共同發展為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本協議更改及修正須採用書面形式作出。除另有書面協議外,雙方以任何方式不時進行的任何一筆買賣交易均適用本合同。

一、 定義

1、 貨物:指甲方經產品廠家或供應商合法授權銷售給乙方的產品,受國家法律保護。

2、 信用額度:是指甲方根據乙方的資信情況,交易信用記錄,授予乙方可在一定的金額範圍內以賒銷方式從甲方採購產品。甲、乙雙方就信用額度另行簽署《授信協議》。

3、 訂單: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之間所發生的傳真訂貨、網上訂貨、口頭訂貨、合同訂貨、價格確認單、採購單等一切要求甲方供貨的行為。訂單均視為乙方向甲方發出的不可撤銷之要約行為,非經甲方同意撤銷、變更,乙方必須按約履行,否則按本合同違約處理。

網上訂貨指甲方根據情況向乙方開通電子商務系統,乙方可以通過計算機網絡向甲方下單。經過甲方確認後,訂單生效。

4、 乙方的關聯企業: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書面通報所有乙方的關聯企業信息,乙方應對其關聯企業與甲方合作期間所產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屬於乙方的關聯企業:

(1) 都是由同一自然人作為法定代表人或控制人;

(2) 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掌權人之間存在親屬關係的;

(3) 是總公司與分公司關係或母公司與子公司關係的;

(4) 重要管理人員是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實際經營人;

(5) 其它關聯認定依國家税務總局相關正式發文為依據。

如被甲方確認為乙方關聯企業後,該關聯企業可使用甲方授予乙方的信用額度及賬期。

5、 乙方資質:甲乙雙方進行交易之前,乙方有義務如實登記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名稱、住所等相關信息進行填寫甲方提供之《客户檔案資料表》,此表所有信息均由乙方簽章確認,同時乙方應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出資證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證等相關之複印件並加蓋公章予以確認,交由甲方備案。若乙方資質有變更,應當在變更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重新向甲方填寫《客户檔案資料表》。

6、 簽收規範:在簽收貨物時,乙方應按《客户簽收確認函》、《臨時簽收確認函》中確定的“收貨專用章”或“收貨人”留樣在甲方的“客户簽收單”中蓋章或簽字進行簽收,或用公章、財務專用章進行簽收。

7、 商業折扣:基於雙方的合作,為促進銷售,甲方根據雙方以及與廠家一起確認的促銷內容給予乙方相應的商業折扣。折扣比率由雙方根據產品具體情況另行協商確定。對於折扣的比例、金額和支付方式甲方享有解釋權。該商業折扣在乙方符合促銷內容的同時,由甲方在產品價格上直接予以扣除並由甲方在税票上標明折扣金額。

8、 電子商務系統:指“聯強經銷商專屬網站()”。雙方可以在該網站以電子商務的方式進行交易。

二、 商務條款

1、 訂貨

(1) 乙方向甲方發出訂單,經甲方確認後,即生效併成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應執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2) 甲乙雙方確認並同意,乙方可以通過甲方的電子商務系統提交本協議項下的訂單。乙方選擇在電子商務系統提交訂單的,視為同意並接受電子商務系統中的“商務條款”,乙方同意自行承擔在電子商務系統提交訂單可能存在的風險和責任。甲方有權隨時修改該“商務條款”,並在電子商務系統中公佈,該修改自公佈之時生效。

(3) 訂單應當明確約定包括:貨物名稱、數量、型號、價格、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運輸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內容,若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則按本合同下列條款執行:

①. 數量:甲方實際交付給乙方的貨物數量視為符合約定。

②. 價格:以乙方按照簽收規範在甲方“客户簽收單”上確認的價格為準。若客户簽收單上無價格,則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無法達成一致時,則根據貨物交付時產品原廠商發佈的指導價確定。

③. 運輸方式:則由甲方選擇合適的運輸方式運達交貨地點,甲方承擔鐵路或公路運費及保險,但由於乙方原因產生的運費及保險由乙方承擔。

④. 付款期限:以乙方按照簽收規範在甲方客户簽收單上確認的付款期限為準。

2、 貨物交付、驗收及退換貨

(1) 運輸方式及運費承擔:按訂單約定。若乙方提供錯誤的交貨地點或收貨人信息,應承擔甲方為此多支付的實際費用和因此造成的損失。

(2) 交付貨物:甲方將貨物送達交付地點,並交付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收貨人或任何乙方所選定的貨物承運人時,乙方應當場對貨物進行驗收確認,並按簽收規範進行簽收。之後,視為甲方已按約定交付貨物。

若甲方送貨至約定地點時,乙方未履行簽收義務,甲方有權拒絕交付合同項下貨物,並視為乙方違約,無故拒絕接收貨物,甲方不承擔因此可能造成的延遲交貨責任,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提存貨物的費用,違約金、倉儲費、運輸費、人工費等。

(3) 貨物的驗收及標準:除雙方在訂單中另有約定的外,雙方對貨物的驗收按以下約定執行:

①. 乙方如指定由指定收貨人接收貨物,則乙方同意對收貨人的接收、拒收、書面拒收意見等行為承擔責任。

②. 由甲方送貨,或由乙方自提方式交貨的,在甲方交付貨物時,乙方應對貨物品牌、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是否符合雙方約定進行檢查驗收。對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乙方可以拒收,但應在當場在甲方客户簽收單上提出書面異議,説明拒收的理由,否則視為貨物合格。若無正當理由又拒絕簽收貨物的,乙方應當承擔貨物送至雙方約定收貨地點的一切風險及費用。

③. 由甲方指定物流公司、產品廠家(供應商)直接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貨人)交付貨物的,廠家(供應商)直接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貨人)交付貨物的行為,視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貨物的行為。乙方在其收貨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收貨人收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簽收規範向甲方送達“客户簽收單”;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貨人)未能按時收到貨物或對交付的貨物有異議的,乙方應在訂單約定的交貨日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乙方逾期不送達“客户簽收單”或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甲方交付的貨物驗收合格。

④. 若乙方提出錯誤的異議,因此導致的風險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4) 退、換貨:若因產品質量問題,經甲方書面同意,並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原發票或税務局核發的退貨證明後,甲方可為乙方辦理退貨、換貨手續。在換貨時,由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方式和費用標準,將不合格貨品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和指定的接收人,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5) 風險及所有權:乙方對貨物進行簽收後,貨物風險轉移至乙方。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貨款後,貨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但因貨物轉移佔有期間無法及時處置造成貨物價值貶損或被盜等風險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並不得以此為由主張退貨。。

(6) 貨物質量、保修和售後服務:除雙方在訂單中另有約定的外,貨物因質量及知識產權而產生的問題由原廠商直接負責。貨物的保修和售後服務均由原廠商按照產品説明書直接負責並處理。

3、 付款

(1) 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款(即全部貨款到甲方賬户)後,向乙方發貨。滿足以下任一條件除外:

①. 甲、乙雙方另行達成書面約定;

②. 甲方授予乙方信用額度和賬期,並簽署《授信協議》。

(2) 乙方可以現金、電匯或支票等方式支付貨款,以訂單約定為準。甲方賬户收到貨款後,視為乙方已支付貨款。

(3) 乙方若以票據方式付款(包括銀行轉帳支票、匯票、電匯及其它有效的付款方式),需在票據的收款方上明確填寫甲方名稱後方可轉交甲方收款人員,乙方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甲方收款人員,否則,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並賠償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

(4) 除了甲方書面授權外,乙方不得將任何現金、空白銀行票據、貨物或貨款直接支付給甲方的任何員工個人。否則,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將由乙方自行承擔。

(5) 甲方將根據乙方在甲方《客户檔案資料表》上確認的納税人身份、資料,向乙方開具相應的合格發票。乙方提供的税務信息發生錯誤,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 甲方原則上出貨開票。雙方有另行約定的除外。

(7) 雙方同意,發票不得作為乙方的已付款的憑證。

(8) 賬目核對:乙方需指定賬務負責人,乙方有義務定期配合甲方進行賬務核對。甲方以書面或通過電子商務系統向乙方發佈對賬信息(對賬單),乙方在收到對賬單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回覆甲方,並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或賬務負責人簽名,逾期沒有提出書面異議或回覆,視為乙方確認甲方的對賬單內容準確無誤。

(9) 折扣:甲方將根據產品廠家(供應商)的銷售政策不定期給予乙方一定的貨款折扣,以甲方在電子商務系統上公佈的數據或甲方出具的對賬單為準。乙方可按甲方公佈的政策使用有關折扣。關於折扣的使用政策,以甲方通過電子商務系統或其它書面形式公佈的為準,甲方享有根據廠家(供應商)政策、市場情形、乙方信用狀況等隨時進行修改的權利。

4、 違約責任

(1) 遲延付款:在約定的付款日期,甲方賬户仍未收到乙方應付的款項,視為乙方遲延付款。乙方同意,自遲延付款之日起每日應按遲延付款金額萬分之八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順延交貨期限。乙方任一批貨款遲延付款超過30日,甲方有權中止履行所有未交貨的訂單,且乙方應付甲方但未至付款期的所有貨款均視為立即到期支付,在乙方向甲方清償所有貨款和違約金後,再恢復履行訂單中約定的交貨義務。

(2) 票據無效:如因乙方付款票據無效而導致甲方賬户未收到乙方應付款項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除應當按照上述“遲延付款”的約定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外,鑑於雙方一致認為付款票據無效是嚴重的違約行為,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刑事責任的權利。

(3) 無故拒絕接收貨物:乙方無故拒絕接收貨物,或在交貨期限前無故提出退貨,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同意向甲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已向甲方支付預付款的,預付款不予退還。

(4) 遲延收貨: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在約定的交貨日期,乙方無故拒絕收貨或未自行提貨的,視為乙方違約,每遲延一日,乙方同意,應按遲延收貨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視為乙方“無故拒絕接收貨物”。乙方同意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5、 責任限制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對乙方的賠償,不應超過就涉及產品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交易總額。

6、 不可抗力:雙方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戰爭、封鎖、衝突、叛亂、罷工、僱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行為、violence、產品廠家原因,甲方的上游供應商的原因、嚴重火災、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但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在任何一方違約後的,違約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主張免責。

7、 爭議解決:當合同出現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違約方除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訴訟費等。

8、 保密義務:在本合同及其附件有效期內以及有效期結束兩年之內,乙方有義務對從甲方處得到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價格、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户清單、財務信息、技術祕密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條款。一經查實,泄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 商譽維護:雙方均有義務維護對方商譽。任何一方不得以捏造事實、誇大缺陷或使用帶有貶損意義的語言等方法詆譭對方或對方其它夥伴的產品質量或服務質量。

三、 合同期限、變更、終止及其它

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時失效。

2、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變更、補充均須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3、 在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各種協議,均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中凡與本合同不符之處,均以本合同為準,除非另有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訂的各種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除有特別約定外,均以本合同為準。

4、 乙方在此明確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就甲方任何員工向乙方提出的任何借款、借物、調貨要求、商業折扣,或者以任何形式作出的任何承諾,甲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5、 乙方同意如甲方的供應商或產品廠家對甲方有特別要求的,乙方同意接受此約束。

6、 乙方在銷售或促銷活動中,若需要使用原廠家商標的,應事先取得原廠家的書面同意並應遵循原廠家不時發佈的指令。

7、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對產品及其銷售包裝的任何部分進行任何變動;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下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捆綁銷售。

8、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可能給予乙方一定商業折扣、銷售獎勵、市場支持等,以甲方發出的通知為準。

9、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聯強國際貿易(中國)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方(蓋章個體工商户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日

框架合同篇2

需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供方按照供、需雙方簽訂的採購合同向需方提供異丙醇產品和服務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採購合同框架協議》以供方遵照執行。

1.標的

本合同的標的為供方依據相應規定提供給需方的異丙醇原料(異丙醇含量20%,以下均稱異丙醇)。合同期內供方應按合同的要求提供訂單中的異丙醇原料。

2.價格條款

供、需雙方書面約定的異丙醇原料價格條款。

3.訂單

3.1訂單確認:供方應按照需方要求對需方訂單書面確認(傳真件有效,且應由供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與協議主體一致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經正式確認的訂單的各項內容如:價格、交貨時間、數量、交貨地點、付款方式等;供方須全面履行。

3.2如供方未在需方所要求的時間內對訂單進行書面確認,則需方有權拒收貨物。

3.3訂單交貨期:除非需方書面要求或同意,供方的交貨時間不得推遲。

3.4訂單終止:由於市場變化或其他不可預測因素導致需方對異丙醇原料需求發生變化,供方如需終止生效訂單,必須徵得需方的書面同意並賠償因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具體相關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4.交貨

4.1交貨服務:本合同的交貨是指將異丙醇原料交到生效訂單中規定的交貨地點,與需方或需方書面指定的收貨人辦理交貨手續。

4.2供方應按照需方要求於交貨前通知需方有關交貨的詳細信息。供方送貨單必須註明貨物名稱、規格、單價、數量、和總價。不得塗改。

4.3供方必須滿足經供方確認的生效訂單中交貨的要求,按時交貨。當需方要求提前交貨時,供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努力滿足交貨要求。

4.4備貨:供方為保證滿足需方要求,應保持適當的安全庫存。

5.收貨及檢驗

需方收到供方提供的異丙醇原料後應當清點,核對異丙醇原料名稱、數量、包裝等並由需方質檢、倉庫保管員、訂貨的採購人員三人在送貨單上簽字,此送貨單方有效,缺一人簽字視為此送貨單無效,然後辦理收貨手續。收貨確認後,需方應書面通知供方。收貨手續在供方將異丙醇原料送至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收貨人後最遲三個日曆日內辦理完畢,否則視為需方已對產品檢驗確認。

收貨確認後發生的災失或損壞由需方負責(但供方應對由於其自身或產品固有的原因造成的損壞或災失承擔全過程的責任)。在此之前的異丙醇原料災失與損壞由供方負責。收貨確認後,需方享有異丙醇原料所有權,在此之前的所有權歸供方所有。

6.付款

6.1異丙醇原料到達需方並經需方驗收合格(以需方書面確認為準)後,雙方依據相應約定辦理付款手續。

6.2付款方式:以訂單為準。

7.包裝

異丙醇原料包裝物應由供方提供並自負費用回收,包裝物上的裝運標誌必須符合需方要求,供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包裝物符合運輸、產品安全的要求。

供方應採用合適的安全措施,妥善包裝貨物,達到防潮、防濕、防震、防塵的要求,供方應對未採取適當充分的包裝保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失負責。

8.品質條款

8.1技術規範:供方保證按照商務協議和/或訂單中的相應要求,包括“技術規範(包括通用技術規範、類型技術規範及型號技術規範)、質量保證協議、交驗標準等”向需方提供產品和服務,供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均必須通過需方的“檢驗”成為合格品,方為需方所接受,否則,需方有權予以拒收;

8.2缺陷產品的處理:對不符合本協議的規定、供方應承擔責任的有缺陷的產品,供方應根據需方的要求進行修理、更換、賠償或退貨,退貨的應當同時退回貨款或在需方向供方付款時進行相應抵扣。供方應在收到需方的缺陷產品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採取上述措施。由此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與此相關的故障診斷、產品的修理、挑選、替換等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

8.3供方提供的產品應通過出廠測試和檢驗,並向需方提供質量合格證書。

9.合同解除

任意一方如果出現以下情形,另一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本合同:

(1)任意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導致另一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或者任意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經另一方催告後10天內仍不履行的;

(2)任意一方已提出破產申請或被他人提起破產申請的;

(3)任意一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4)任意一方有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的行為;

(5)任意一方喪失商業信譽;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另一方對造成的損失進行索賠的權利。

10.違約責任

10.1保證責任:當供方提供的產品達不到本合同保證條款的要求時,需方可選擇要求供方自行承擔費用修理、更換、重做、退貨,減少或者退還貨款,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的,供方應負責賠償,需方有權在以後相應貨款中直接扣除。

對不合格品供方應在需方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取走;若在規定時間超過後,供方仍不取走貨品,需方可用供方費用將貨品返還,委託保管或變賣後抵償保管費,在此期間因丟失、壞損、減量、變質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供方已預見到產品可能作為元器件被用於需方製造的成品中。如產品的質量或功能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不論該質量及功能上的瑕疵發現於需方製造其成品過程中,還是於需方將成品售出或最終用户使用後,供方均有義務進行維修或更換以致賠償需方的損失。如該瑕疵導致需方就其成品對第三方承擔違約或侵權責任,需方有權要求供方承擔該責任,並要求供方賠償損失。

10.2不能或延期交貨:如果供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期交貨,供方應將不能交貨的情況或更改後的交貨日期和交貨數量立即通知需方,並同時向需方承擔違約責任。

10.3若供方在服務過程中,未按需方所要求的時間將返修的故障件送至需方指定地點,則供方應向需方承擔違約責任。

10.4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供方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當償付需方該不合格包裝低於合同標準包裝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造成產品損壞或滅失的,供方應負責賠償。

10.5按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及賠償金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日內付清或由守約方從相應合同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11.一般條款

11.1修訂:本合同的修訂僅得以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蓋章的書面文件進行,該類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11.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供方人員:供方須確保供方人員在需方場所進行服務時遵守需方的有關規定。

11.4部分失效: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被合格的司法機關裁定在某些方面不可執行,且這種不可執行性不會對雙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造成實質性的影響,則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11.5棄權:本合同的有效棄權須經棄權方書面簽署;一方對另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的某些事件放棄追究並不表示對以後發生的事件也放棄追究。

11.6本合同以下條款在本合同終止以後仍然有效:保證條款、違約責任條款、知識產權及保密條款、抗辯條款、法律適用條款、仲裁條款。

11.7本協議的簽署只是為雙方合作提供法律依據。供、需雙方仍是獨立法人,仍可繼續在各自政府授權的經營範圍之內開展其合法經營活動。供、需雙方並未通過本協議的簽署而在相互間建立任何合夥、聯營、代理、信託等關係,並且供、需雙方也無意建立類似關係。

11.8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2.法律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3.糾紛解決

有關此合同的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將爭議提交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14.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篇3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1、方是東莞康特爾雲終端系統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康特爾)指定供貨商;乙方受康特爾公司的委託,以自己的名義代表康特爾公司與甲方簽署本《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及採購本合同約定的貨物。

2、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3、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甲方應於20xx年5月1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點將貨物交付給乙方指定收貨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交貨部份貨款總值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交貨地址rm1 1/f blk a,good view bldg,no.11,kin fat street,tuen mum. 收貨聯繫人:阿瑩/jennifer ms lamtel:+008523605758 fax:+00852-24714563

4、 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運輸方式:由甲方自行確定;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5、 驗收辦法:貨物原廠外包裝完好,乙方予以簽收,否則乙方有權拒收。乙方對貨物的簽收不代表對貨物質量的認可,貨物質量由康特爾公司確認。

6、 貨物質量:按產品説明書的技術標準,由康特爾公司予以驗收確認。若甲方貨物存在質量問題,按國家三包規定執行。(請酌情增加)

7、 結算方式、期限:乙方以遠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應提前向乙方開具發票。

8、 因本《採購框架合同》發生任何爭議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法院解決。

9、 本《採購框架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加蓋有效章後生效。傳真件為有效文件。

10、本協議任何一方的商業祕密,對方均有義務保守,未經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於履行本協議約定之外的事務。保密義務的有效期限為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年。

11、如因甲方原因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的義務。如因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需雙方界定、協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如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損失各方自行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篇4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人:郵編:

聯繫電話:傳真:email:

供應商:

註冊地址(或住址):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聯繫人:郵編:

聯繫電話:傳真:email:

鑑於本合同雙方同意建立一種長期的合同關係,使供應商得以依據本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公司提供貨物和/或服務;

鑑於,****公司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權限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供應商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權限和能力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

據此,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條全部交易文件

1.1雙方確認,本合同、**採購條件確認書、訂單、以及雙方達成的書面協議構成供應採購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供應商提出的任何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須經****公司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明確書面同意,否則不產生約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除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書面同意外的任何行為(包括其已知供應商提出了對立或背離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要求但還是接受供應商任何貨物和/或服務的行為)均不表示****公司已經同意了供應商的該要求。如發生上述情況,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和條件規定執行。

第二條本框架合同

2.1雙方承認,本合同應為確立雙方在中國境地內就任何貨物和/或服務達成的供應採購關係中權利及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條**採購條件

3.1雙方進一步承認,在****公司與供應商依據本合同進行任何交易前,雙方應詳細討論供應商將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並針對某些具體問題在**採購條件確認書中達成一致。

3.2對**採購條件達成一致後應由雙方簽字確認。**採購條件確認書可以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時地進行修改,但該修改也必須有雙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訂單

4.1除本合同以及**採購條件外,****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每個具體交易應以訂單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採購和供貨

第五條貨物或/和服務登記

5.1通常情況下,在依據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供應商與****公司協商並在****公司登記其將向****公司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

5.2通常情況下,按上述規定登記後,****公司應當優先從已登記貨物或/和服務中向供應商訂購,且供應商只應向**公司供應已登記的貨物。

5.3供應商貨物或/和服務登記為要約,****公司一經向供應商發出訂單視為承諾。

第六條訂貨和接受

6.1本合同項下的每一具體交易中,應由****公司向供應商發出訂單採購貨物或要求服務。

6.2本合同項下的訂單均應以書面形式出具並應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發至供應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應商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後即視為有效訂單。

6.3有效訂單一經按6.2款規定發給供應商即應視為供應商收到,供應商在收到有效訂單後無須予以確認。

6.4如收到無效訂單(即供應商無法按訂單要求供貨),供應商應拒絕供貨,同時應於一個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發出書面通知,該書面通知包括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

6.5如收到訂單並認為無法按照該訂單的規定供貨,供應商可拒絕供貨,但應於一個工作日內按照6.4款的規定通知。但若**在訂單發出後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供應商的上述通知,該訂單即成為有效訂單。

6.6****公司有權根據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樣本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供應商應依據****公司發出的每一具體交易實際採購的訂單進行供貨。

第七條不中斷供應

7.1供應商應就雙方商定的某種貨物保持足夠庫存,以確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必要銷售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上述足夠庫存應相當於根據前三個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平均銷售量確定的相當於八個星期銷售量的貨物數量。

7.2如供應商違反本條約定引起無法及時、全面、實際供貨,供應商應向****公司支付相當於違反的每份訂單的全部購買金額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公司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當賠償。**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如應付款項不足以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7.3為保證依據本合同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供應不間斷,供應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經****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事先同意後在其正常對外營業時間訪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瞭解有關銷售情況。

第八條價格

8.1****公司和供應商可以在某一階段內固定某種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下稱購買價格)。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經固定的購買價格的提高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並經****公司書面同意後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供應商必須保證滿足對**公司的供貨數量要求,不得擅自減少。如供應商自行降價必須在執行降價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公司。

如違反本規定,供應商每次應向****公司支付人民幣五千元(rmb500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公司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應付款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8.2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購買價格應為門到門價格,即應包括將貨物送到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最後一個門口(下稱交貨地點)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包裝、運輸、保險以及裝卸、安裝等方面的費用,以及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此銷售行為徵收的各項税收和其他單位收取的費用。

8.3能夠為公共獲知的一般價格通知或報價單不得作為上述第8.1條中規定的有關價格變動的通知。

8.4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供應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銷售價格。

8.5供應商必須承諾其向****公司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以下簡稱:**價格)為**行政區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一供貨價格(以下簡稱:他方價格),且零售價具競爭力並保證****公司足夠的毛利。否則,一經發現,供應商給予的**價格高於他方價格,則****公司有權要求對於即將或正在採購的貨物或/和服務供應商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供應商必須無條件執行。對於****公司供應商已經採購的貨物或/和服務包括已銷售商品以****公司進貨價的50%予以結算。

第九條包裝

9.1供應商應按接受的訂單或供貨條件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向****公司訂購的貨物進行包裝。如果在訂單或供貨條件中沒有規定,則應按照中國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在不存在適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供應商應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標準盡其最大努力包裝貨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護。

9.2供應商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提供的貨物包裝上準確加註所有必要的標記、標識或其他信息。

第十條送貨

10.1供應商應按照其已接受訂單和**採購條件確認書中的要求送貨。

10.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自付費用並組織自己的人員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運送貨物。

10.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使貨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正常工作時間到達交貨地。供應商應在貨物到達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發出適當通知以便其作相應的接貨準備。

10.4供應商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下稱交貨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貨物在交貨日之前到達,供應商應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若供應商未能通知,則上述主體均有權拒收貨物且供應商應承擔被拒收貨物運回的全部費用,或者要求供應商支付上述主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0.6如果發生或將要發生使供應商無法在訂單中規定的交貨日交付貨物的事件,供應商應立即將此事件以及貨物最早到達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

10.7如供應商延期交貨,****有限公司有權拒收貨物並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供應商賠償損失。

10.8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後,供應商應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貨清單對已交付貨物予以説明,上述主體可以就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數量、種類、規格予以簽收。但是此行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已經接受或驗收了這些貨物,也不能被解釋為對這些貨物的質量表示認同。同時,這種行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簽發的實收商品對賬單。

10.9供應商不得憑藉****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根據上述第10.8條的簽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條過量交貨及交貨不足

11.1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應與其已接受訂單中確定的數量相同。

11.2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超過訂單中已確定的數量,則****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以下簡稱:接收主體)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超過部分的貨物。

11.3如接收主體選擇接受過量交付的送貨,該過量交付的送貨應視為贈品。

11.4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不足訂單中確定的數量,則接收主體有權選擇完全拒收已交付貨物,或接收已交付貨物。如選擇接收已交付貨物,供應商應按10.8條的規定承擔交貨不足部分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11.5供應商提供服務的,同本條。

第十二條驗收

12.1自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交貨地後,接收主體應進行並完成對已交付貨物的驗收。

12.2接收主體對貨物進行驗收以確定其是否與供貨條件中規定的標準相符,如果發現不相符貨物,則****公司有權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12.2.1拒收全部貨物並終止合同(如果貨物嚴重不符合標準,無法正常出售,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向****有限公司支付相當於每份不符合條件的訂單金額的百分之十二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公司由此承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公司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應付款項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12.2.2拒收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並以書面形式要求供應商在特定時間內糾正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種類及同一數量的符合標準的貨物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自負費用糾正貨物中的缺陷或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12.3依據本合同由接收主體拒收的貨物應由供應商自行保管並自費運回。

12.4在驗收之後,接收主體應就其認為符合標準的貨物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本合同附件3),並將此實收商品對賬單連同供應商按第11.1條規定向接收主體提供的交貨清單一起發給接收主體。此實收商品對賬單應包括對已交付貨物、已驗收貨物及貨物符合標準情況的説明。

12.5實收商品對賬單作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標準的貨物的表面證據。但是,若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在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時尚不能被發現或全部發現或者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要通過一定的檢測設備才可以明確或者被政府部門(或其委託/指定機構)認為是不合格產品,則****公司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6在接收主體依據上述第12.4條規定出具實收商品對賬單後,供應商應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就已驗收確認的貨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員出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該發票上的總價應為已驗收確認貨物之購買價格。

12.7除上述規定外,如****公司發現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公司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退貨

13.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滯銷、顧客要求退貨、被政府部門認為不合格產品等情況,****公司應將上述情況立即通知供應商,並有權退貨。供應商應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後七日內自費運回上述退貨。否則,****公司有權自行處理該商品,且費用由供應商承擔,全部損失都由供應商賠償。

第十四條貨損風險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條、12.5條中規定外,在貨物到達交貨地且已被安放於可由接收主體接收並處置的狀態時並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的貨損風險應由供應商轉移到****公司。

14.2如果貨物採取郵寄方式交付,則貨損風險應自接收主體收到該貨物且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或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既不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也不對貨物情況提出異議轉移至****公司。

第十五條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權的轉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公司應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條發出的實收商品對賬單及交貨清單複印件,和供應商按上述第12.6條向****公司出具的發票複印件後,按**採購條件確認書和訂單中的規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將款項付至供應商指定的銀行賬户。

15.2供應商已交付貨物的所有權,應在按上述第15.1條規定就該貨物的付款進行並完成之後轉移至****公司。但在以銀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況下,相關貨物的所有權應在該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銀行有效承兑之後方轉移到****公司。

15.3依據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為不得被解釋為****公司對已付款貨物的質量表示完全認同。

15.4供應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有權出售所有權未轉移的貨物,同時也有權收取因銷售此等貨物而產生的應收賬款。但為了供應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權未轉移貨物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應收的款項,在扣除****公司應得利益後,在****公司未按合同規定付款的情況下,該利益和請求權應歸相應的供應商所有;在****公司按合同規定付款時,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應收的款項均歸****公司所有。

15.5付款折扣

15.5.1定價優惠。貨物採購價格一般應以**採購條件確認書的規定為準。供應商保證在交貨日以前當時生產廠商和供應商自行降低的價格或合法競爭下的市場最低價向****公司供應貨物;如當時供應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貨物價格更低或條件更優惠,則供應商給予****公司的價格條件應立即將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開始銷售供應商所供應貨物後的最低期限內,供應商不得要求變更該貨物價格,該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為準。

15.5.2現金折扣。如****公司在規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則可享受相應的現金折扣。現金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折扣率和發票金額進行計算。

15.5.3銷量折扣。根據****公司購買貨物的數量和批次,供應商應給予****公司相應批量的折扣。銷量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方法及貨物批量進行計算。

15.5.4獎勵和補償。為促進貨物的銷售、彌補****公司可接受的

框架合同篇5

購貨單位: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標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單價):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_______________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5.現場卸貨由負責。

6.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 。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 。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為______元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雙方可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2.驗收手段: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4.驗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的處理:貨物驗收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採取包括拒絕付款在內的措施,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等不合規定,應及時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並補充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電話通知時已提出書面異議)。

2.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向甲方支付貨物總價%的逾期交貨違約金,並應賠償由此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貨物總價 %的逾期交貨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1.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本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承包方式:採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3、 工期:天(日曆天)。在甲乙雙方認同可以開工、材料進場的第二天計算工期,開工日期為20xx年11月22日。

第二條 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出設計思路、項目功能及使用要求。

2、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電等工作,使之達到乙方裝飾施工要求。

3、做好乙方開工現場準備工作,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 電,並承擔相關費用。

4、 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做好工程驗收工作。

第三條 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指派項目責任人,按合同及規範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甲 方認定的圖紙或按照圖紙變更通知和做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第四條 工程項目

1、振昇平開窗,雙層鋼化中空玻璃,單價420元/m2×81 m2=34020元(大寫:叁萬肆仟零貳拾元)

2、玻璃幕牆,博克蘭玻璃,單層貼膜,45×100的鋁材做骨架,單價860元/ m2×46。5 m2=39990元

(大寫:叁萬玖仟玖佰玖拾元)

3、上海雙雄銅門廠,單價12800元/ m2×4。7 m2=60160元(大寫:陸萬零壹佰陸拾元) 樣式如圖40—01所示。

4、隱形防盜網,單價150元/ m2×54 m2=8100元

5、推拉門:單價560元/ m2×35。3 m2=19768元

6、陽光房,45×75方管做骨架,8mm厚鋼化玻璃,單價450元/ m2×37 m2=16650元

7、衞浴門,1080元/條×5條=5400元

8、室內門,2880元/條×9條=25920元

9、美步樓梯,甲方指定樣式,單價1280元/ m×65。8 m=84224元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2、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辦 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須通知乙方,另約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約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則視為驗收認可。

3、 在成品或半成品未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視 同該部分驗收認可合格。

4、如因驗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須返工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付款方式

合同總金額:(大寫)貳拾玖萬肆仟貳佰叁拾貳元

(小寫)

1、乙方完成1。2。3項的工程時,由甲方支付80%的工程款。

2、乙方完成所有的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95%,

餘下5%作為保證金6個月後再支付。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框架合同篇7

訂約方:_________

訂約方:_________

第一條定義

1.1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一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論壇成員。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並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許可範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3.1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於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後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並拒絕許可。

3.4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並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説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佔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後,其他各方可自願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範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對於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範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説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後或者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5.3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於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費用

6.1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准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同時採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仲裁及適用法律

8.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自本論壇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燬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協議生效後,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合同篇8

甲方: (簡稱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盧 格

乙方: (簡稱承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並督促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本合同委託承運的貨物為電線、電纜產品,包裝採用圈、盤或箱的包裝方式。

2.合同的標的貨物不僅包括運輸清單中的產品,還包括產品的包裝、資料及其它附屬物品。

3.本合同為框架合同,每次的運輸合同以委託方提供的運輸清單為準。

第二條 權利和義務

1.委託方有權利選擇承運方、及確定每批貨物由任一承運方運輸,並且沒有對該選擇解釋的義務。

2.在委託方的業主簽收貨物之前,委託方是運輸貨物唯一的所有人,並且該權利不因其它條件的變更而改變。

3.委託方在每批貨物發運前向各承運人詢價和議價,擇其性價比優者優先使用。承運人報價則代表有能力並願意執行該批次運輸合同。承運人如不具備執行運輸合同的能力,亦應盡到協助義務,如提供參考價、推薦其它承運人等。

4.委託方在詢議價之後會將確認信息反饋給預定承運人,並將時間告知承運人,承運人應保證在計劃時間準時到達。如委託方運輸計劃有變更,委託方將在承運方車輛未到達委託方地址前通知放棄運輸任務,並不對此產生的承運方損失負責。

5.承運方有權在詢議價階段拒絕委託方提供的運輸計劃,但需對拒絕原因説明。

6.委託方有義務向承運方提供真實的貨物重量、體積等信息,承運方根據委託方提供的信息合理安排車輛。

7.承運人須協助委託人業主做好貨物接受工作,服務態度熱情周到。

8.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運費以外的費用由承運人自行承擔。

第三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在發生地震、洪澇、暴雪、颱風等自然原因或戰爭,導致合同無法執行的因素。

2.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承運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委託方。在委託方未收到承運方通知的情況下,則默認為承運方可以按期執行合同。

3.判斷自然因素不可抗力是否發生的.依據以國家權威氣象、地質等預報為準;非自然因素產生的不可抗力以權威時政要聞為準。

第四條 付款

1.結算方式為季度結算。承運方在每個季度的前5個工作日內將上季度產生的運輸費用開具增值税發票並提交給委託方。

2.委託方在收到承運方增值税發票並驗票通過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發票等額的運輸費。

3.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結算方式是匯票、轉賬、支票、現金、承兑匯票的一種或多種,在支付過程中所產生的財務費用由承運方承擔。

第五條 索賠

1.委託人和承運人之間的風險交割以貨物離開委託人發運車間為限。

2.承運人應對貨物購買運輸保險。

3.承運人在運輸單據上簽字即認可產品運輸前無損傷。

4.貨物風險交割後直到委託方的業主驗收通過,在此期間發生的貨物丟失、損毀及包裝的破損、資料的遺失等任何因承運方原因而影響委託方交貨的情況,損失由承運方承擔。

5.除不可抗力導致的延期到貨外,承運人應嚴格按照雙方協定的日期運輸,逾期不能到達的貨物,則按照每遲到1天扣當批運費的5%計算。如雙方有約定到貨的時間鐘點,則到貨遲到按照每30min扣當批運費的2%。

6.委託方在發貨前會提前通知承運方並確認到達信息,承運方遲到或不到均視為違約。委託人會通知承運人最遲到達裝貨地點時間,遲到按照每30min扣當批運費的2%計算;遲到時間超過3小時委託方有權取消本次協定,視為承運人不到。年度內第1次不到緩付當季度運費3個月,第2次不到扣除當季度運費10%並緩付當季度運費3個月,第3次不到扣除當季度運費30%、緩付當季度運費3個月,並取消承運人資格。

7.委託方在收到業主投訴並確認後,將視投訴問題的嚴重性,酌情由委託方的銷售部門提供處罰意見。

第六條 時間界定

1.無論承運方到達發貨現場還是送貨現場,所協定的時間統一按照以下理解:“早上”是每天的7:00~9:00;“上午”是每天的9:00~11:00;“中午”是每天的11:00~13:00;“下午”是每天的13:00~17:00;“晚上”是每天的17:00~19:00。

2.如無特殊要求,僅説明是某一天到貨,則雙方協定的到貨日期是以該日的17:00為終點,晚於17:00則計入下一日。

第七條 爭議及訴訟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無法解決的問題,通過向常州市轄內的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生效條件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壹年。

2.本合同一式三份,委託人存檔二份,承運人存檔一份,合同內容手寫或塗改部分無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