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為了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誠實守信原則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同意將 駕校承包給乙方經營。
第二條 乙方在承包期內,享有自主經營權。在承包期內,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第三條 本合同承包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元;支付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前,將約定的設施、車輛、場地移交。並就移交內容登記造冊,雙方共同簽字;
第六條 本合同承包期滿,乙方應將登記造冊上的內容移交給甲方。除設施車輛正常耗損外,乙方移交內容應當完好無損,如有損壞,按照市場價格賠償。甲方有權從乙方繳納的押金中扣除賠償金。
第七條 甲方移交內容保證與其他第三人沒有糾紛;
第八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內發生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其管理使用的設施、車輛、場地等風險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在本合同簽訂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繳納承包經營押金 元;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如有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臨渭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在雙方簽字後,自乙方繳納押金後,該協議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