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生於 年 月日,漢族, 文化, 縣鎮人。
男方:生於 年 月日,漢族, 文化, 縣鎮人。
我們雙方於 年 月日辦理結婚
登記,因婚後感情不和,現夫妻關係已徹底破裂,經反覆冷靜思考,我們自願離婚,解除夫妻關係,經男女雙方協商,一致
達成如下離婚協議:
一、與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關係及撫養費支付方式:無。
三、財產的處理:無共同財產。
四、債權及債務的處理:各自名下的由其本人負責。
五、其它協議:無。
我們自願離婚,完全同意本
協議書的各項安排,亦無其他不同意見。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協議內容如有欺騙、隱藏、虛假,責任由協議人自負。此協議書一式叁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立協議人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
協議人:
女方:
二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