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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抵押擔保合同推薦5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8W

在當今社會中,我們使用到合同的機率也是越來越高,每個人在寫合同的過程中都要將自己的條理梳理好,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借款抵押擔保合同推薦5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借款抵押擔保合同推薦5篇

借款抵押擔保合同篇1

經 ××銀行(下稱貸款方)與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自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元,用於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計算。

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按期、按數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貨款本息,又特寫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追償。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發間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七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處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表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份,借、貸、保證人各執__份。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借款抵押擔保合同篇2

借款人: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户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願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佔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併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託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户或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兑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帳户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借款抵押擔保合同篇3

合同編號:

借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貸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出質人:電話:

地址:郵編:

__年__月__日

中國農業銀行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借款人(出質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質物評估現值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元(詳見質物清單、質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質物移交時間為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本項貸款用於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年__月__日,還款金額為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月償還(具體償還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户。

第七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户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並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户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貸款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次數不超過____次,且每次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九條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後,出質人自願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質物質押期間,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條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質押期間,質物保險期屆滿,出質人應負責續保。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出質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專户。當理賠款不足以歸還所擔保的債權時,借款人負責彌補或提供其他擔保。

第十二條質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等費用由出質人負責。

第十三條質物清單所列的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出質人於質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貸款人支付估價金額的____‰的保管費。質物保管不當,造成損害、滅失,由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自然和客觀原因除外)。

第十四條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有權依法拍賣或變賣質物,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質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內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第十六條貸款人依法處分質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質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於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質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處理後有餘款,貸款人將其退還質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七條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後,貸款人應將其佔管的質物及有關資料退還給出質人,併到質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註銷手續。

第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和出質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十九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依法設定質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蓋章或專用章)

(質權人)

借款人:(簽字)法定代表人:(蓋章)

(授權代理人)

出質人:(蓋章)

出質人:(簽字)

簽約地點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借款人:

貸款人:

出質人:

借款人因需要,向貸款人申請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利率

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結息,欠息按‰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借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為準。分期借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金額(小寫)金額(小寫)

4、借款人應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户中扣收或採取其他措施追收。

5、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於貸款合同,不因貸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如貸款合同無效,質押人仍以質押物予以擔保。如因借款人或質押人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質押人應在質押擔保範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願以等動產、權利(詳見質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權),出質給貸款人。主要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借款人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權)評估價值萬元,實際質押額為萬元。質押的效力及於質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權)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出質人應保證其質押行為真實、合法,並根據貸款人的要求,定期提供財務報表以接受資信調查。

5、出質人應在年月日之前將質物所有權移交貸款人佔有或辦理質權轉讓手續,質物(權)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併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權)。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權)委託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在質押擔保合同生效前,質押物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保險金額應與質押物的價值相等。質押物保險到期,質押人應負責續保,直至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為止。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交貸款人存入專户或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本金,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在合同生效前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限一致。在質押擔保期間,質押物登記屆滿的,由質押人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續登手續。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權)轉讓、變賣、重複質押或用於清償其他債務。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權)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10、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1、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的賠償金。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瞭解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糧棉油購銷企業賬户管理規定,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開設基本賬户和相關專用賬户。經開户行審查同意,對遠離開户行的企業,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賬户,但必須遵守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管理規定。

3、借款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使用的具體用途及用款計劃,並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

5、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時,應立即採取保全措施,並及時通知貸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應積極籌措還貸資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户中扣收或採取其他措施追收,還款日期以貸款收回憑證為準。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期歸還的,須經質押人同意,並提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書面申請展期歸還,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可辦理展期手續。經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歸還貸款本息。

8其他事項: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放貸款,並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貸款實行跟蹤檢查,保證專款專用。

3、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或質權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兑現的價款優先受償。不足清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4、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理質押財產或質權,收回貸款本息。

5、其他事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信貸管理有關規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申請資產保全或強制執行。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請求有關部門按照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按期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被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税務登記號:

納税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代碼:税務登記號:

税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納税擔保合同。

1 、納税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税擔保範圍是:

2 、納税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税擔保金額為:元及應加收的滯納金元。

3 、納税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為:

4 、依據本納税擔保合同納税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的擔保。

5 、本納税擔保的期限為自本納税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 、納税擔保人是在註冊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納税擔保人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納税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税務機關。

7 、納税擔保人在收到税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税擔保人履行繳納税款義務的通知書後,保證按繳納税款通知書規定的繳納期限及金額主動、一次性向税務機關繳清全部款項。

8 、如果納税擔保人未能按税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及金額繳納,税務機關有權依照有關規定對納税擔保人採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強制執行措施。

9 、本納税擔保是持續性的擔保,只要被擔保人未繳清本納税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範圍內全部款項,納税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納税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税務機關給予被擔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納税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10、若被擔保人出現破產或合併、分立等情況,並不解除納税擔保人在本納税擔保合同中的責任。若納税擔保人出現此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税擔保合同的約束,並繼承本納税擔保項下的責任。

11、本納税擔保非經税務機關同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納税擔保人與其他任何方面簽定的任何合同、協議均不影響本擔保的有效性。

12、本納税擔保經被擔保人、納税擔保人簽字蓋章,並經税務機關同意(確認)後生效。

被擔保人:納税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税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借款抵押擔保合同篇4

一、借款合同抵押擔保的方式

借款合同的抵押,是抵押人(借款人或第三人)為保證借款合同的履行而採取的一種擔保措施,即抵押人以自己所有的財產或者自己依法經營管理的財產,作為履行借款合同的擔保;如債務人(借款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作為物權保證,其效力高於信譽保證。

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並經抵押權人(貸款人)認可的,在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借款合同的約定予以處分的財產。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下列財產可以作為抵押物: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二、借款合同抵押擔保的內容

借款合同的抵押應當以書面形式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被擔保的借款種類,借款數額;

2、借款人履行償還借款義務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4、抵押擔保的範圍;

5、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抵押合同的主要條款和內容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後,由當事人雙方簽章,抵押合同即告成立。但對於以法律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且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生效。

借款抵押擔保合同篇5

合同編號:xx民借企字第______號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營業執照號註冊號:

丙方(擔保人):洛陽 法定代表人:

地址:洛陽市西工區王城大道凱旋西路交叉口廣建大廈13樓 電話:

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幣_________,期限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佔有天數計算。

第二條:借款利率為月息___‰,從出資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三條:乙方借款用途為經營週轉。乙方承諾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以支付憑證為準。

第五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每月20日為乙方的付息終結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間借款的借款人需將第一個月利息直接交給出借人;20日之後借款的借款人應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個利息。本金分期歸還或到期後一次性歸還,具體歸還辦法見還款計劃書

第六條:根據乙方之請求,丙方願對本合同項下甲方對乙方的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內如乙方未能足額將借款本金償還甲方時,丙方保證將應付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償付給甲方。

第七條:因乙方不履行還款義務,丙方為乙方代為償還借款後,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所有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如須辦理公證,乙方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資金。 3、 借款交付後,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轉作他用,更不得用於違法行為。 2、 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

與合法性。

3、 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

4、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聯繫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

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後管理與風險監控。

7、 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保證金。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後,丙方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享有原債權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3、受甲方委託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並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於三日內代為償付(節假日順延),同時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的,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墊款金額40%的違約金。若丙方墊付之後,乙方仍未償還墊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丙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通過報紙、電台、電視台、網絡等媒體發佈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 在借款期間,若借款人預留在xx公司的聯繫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

變化導致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繫,而借款人明知還款義務和期限卻不主動和xx公司聯繫,也不按期還款,最終導致瑞銀公司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xx公司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5、 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xx公司採取相關措

施的,除支付採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包括律師費),乙方還應向xx公司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6、 借款合同簽訂後,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交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

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 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保證金。在乙方按時付清本息後,丙方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和滯納金,且在保證金金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和滯納金的情況下,丙

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8、 若丙方違反上述第七條約定,則丙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即每超過一日賠償甲方人 民100元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的,除按照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轄。乙方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聲明條款

1、 甲方、乙方已詳細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

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甲方、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2、 甲方、乙方、丙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