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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工程合同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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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雙方正式開始合作之前,一定要將合同制定妥當,我們在寫合同的時候,一定要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土石工程合同書5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土石工程合同書5篇

土石工程合同書篇1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約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 工程總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合同綜合單價為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發生了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時,工期順延。

第三條 工程質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圖紙和驗收標準執行。

第四條 工程價款結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待甲乙雙方共同校定後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説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結算。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 因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地質勘察資料及地下隱蔽設施(包括水、電、煤氣管道等地下管網設施等)不詳、不及時或與實不符,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給乙方由此造成的誤工或停工的實際損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置台班費及相應的實際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4、 工程變更:甲方應於三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5、 工程竣工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______日內進行驗收。

6、 不按合同規定預付或結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規定的預付或結算工程款外,還應按逾期天數,以每天按逾期款項的千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地質勘查資料編制施工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後施工。

2、 乙方應按照編制的施工方案嚴格組織施工。

3、 乙方應制定安全措施,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發生事故應由責任方負擔。

4、 乙方應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同獎同罰。

5、 乙方應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統一指揮。

第六條 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從以下兩種方式種選擇其中一種(在所選項下打adic;,如選擇仲裁方式,請註明具體仲裁委員會)。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七條 附則

(一)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行無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議定附加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有關部門簽證備案。

第八條 附加條款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土石工程合同書篇2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南充市嘉陵區總真山觀音寺擴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點:南充市嘉陵區總真山觀音寺

(三)工程內容:土方挖運回填。

(四)工程方量:挖方總工程量約4萬立方米。

二、工期

開工日期: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乙方已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的環境影響、道路情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政策變化以及可能出現羣眾阻撓施工等一切可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因素。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現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調整。合同生效後,乙方積極組織機械進場,在3天內開工。

三、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等級。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實測方量驗收(gps方格網數據結算為準)。

四、工程價款及結算

(一)綜合單價:

1、綜合單價:8.8元/立方米,本工程採用以挖方工程量為計量基礎的綜合單價包乾,包括土石方開挖、排渣運輸、裝車費、場地平整、衞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雙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如有其他地理地質即含有堅石或青石等因素變動,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此綜合單價為甲方指定地點倒土。(如超出指定運輸範圍、增加工程成本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此價款已包括物價變動及政策性調價因素的費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關工期指令而發生的趕工費。

(二)工程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1、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待甲乙雙方對實際施工數量共同測定匯籤並蓋章後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説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或實際工程量結算。

2、乙方施工進場前提供現場管理人員名單和施工組織方案給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3、乙方應認真按照設計圖紙和規範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和檢驗,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應無條件重新施工,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三)工程價款結算

工程結束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結算工程款。

(四)工程價款撥付辦法:銀行轉賬支付或現金。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乙方不得將合同約定的工程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程開工後,如發現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諾實施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在指定棄土點棄土,非經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運,否則,每發現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外運數量10倍的罰款且不少於5000元。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現場回填範圍及標高標誌。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置台班費及相應的實際損失。(如因協調產生的弊端問題導致農民及相關執法部門阻工由甲方負責。)

4、工程變更:甲方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5、工程完工並在收到乙方書面申請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3日內進行驗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其能力或行為已不能勝任本項目相關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員。

7、雙方約定的由甲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責任

1、提供進場施工必備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證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資質的有關材料。並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2、服從甲方統一調度管理,執行甲方簽發的技術質量指令,按甲方審定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按合同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3、安全施工

①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進場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②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橡膠鞋、安全帶、安全鞋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③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安全保護,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保護措施不力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設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員安全由其自行負責,乙方對行人、過往車輛及周圍羣眾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4、對於施工現場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公共公用、園林綠化設施,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及時修復、賠償。如乙方不及時修復、賠償的,甲方將按照對方要求給予修復或賠償,其費用全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成品保護工作,發生損失,乙方自費負責修理;乙方對於自己的機械設備、材料物資等應加強管理,如損失或被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6、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清潔整齊。施工期間必須服從市容市政管理,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7、全體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關規定,並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措施,由於違反規定而發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8、乙方必須與項目管理人員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如乙方沒有及時提交材料供應計劃申請或因材料堆放不當發生的丟失、損耗、二次搬運等費用由乙方自負。

9、涉及到材料運輸用工等當地羣眾關係由甲方負責協調,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甲方無故中止合同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總工程量金額的20%賠付給乙方,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二)乙方違約

1、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如乙方在甲方規定期限內重新施工後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則已完成項目不予結算,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違約金。經甲方催告,乙方仍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則已完成項目不予結算,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違約金。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終止工程:乙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連續停工5日以上,視為終止工程,甲方按實際驗收合格的工程計算工程價款,從合格工程價款中扣除5%作為罰款,並終止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安排具體人員長駐工地負責施工,連續3日不在工地或不為本工程服務的,每日罰款1000元。

八、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採取下面方式逐級解決。

1、調解;

2、依法向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土石工程合同書篇3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責任關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作內容:平基放線,勞動力及技術裝備的組織,土石方的爆破及開挖,地表清障,清淤,土石方的場內調配及外運、棄渣,以及周邊建築物、居民的安全防護設施,工程資料的編制,壓實抽樣試驗,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邊政府單位包括環衞、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及周邊企(事)業單位為保證工程質量、進度而作的協調等工作。

四、工程範圍: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在現場指定區域內進行施工,餘土外運至渣場,渣場由乙方自行落實,甲方概不負責。

五、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六、合同價款:

本合同採用單價包乾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內容和工作內容所需要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含機械設備等的進、出場費)、管理費、保險費、利潤、税金、環衞出渣費以及倒土費、工程周邊社會關係協調等全部費用組成,其單價為: 元/m³

1、場內回填部分

(1)頁巖(鬆次堅石)做回填方,按 元/m3包乾價執行。

2、餘土外運部分

(1)外運工程量不論運距遠近,按 元/m3包乾價執行。

3、其他

若甲方需要向乙方臨時租用機械設備,按租用期市場價計算租金,機械設備台班以甲方指定人員簽證為準。

七、工程結算: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依據甲、乙雙方現場實測方格網及實際收方工程量辦理結算,結算完畢,移交竣工資料後,一次性付至結算金額的85%,剩餘尾款七個工作日內付清。

八、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

本工程嚴格按照國家現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建築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建築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等進行施工和驗收。同時,本合同約定:

九、安全施工: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採取嚴格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作業中,所遇任何與工程相關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違約責任:

1、本合同工程不允許轉包分包,若甲方核實乙方有轉包分包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日內必須無條件退場,並承擔該工程總工作量20%的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合格交驗結清尾款後自然失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土石工程合同書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19#樓的施工需要,決定將該工程的土石方挖運分項工程進行發包。經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該施工任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和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火車站

1.3工程範圍:本工程範圍內的所有土石方工程(包括所用的機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乾

1.5工期: 天

1.5.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1.5.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3總日曆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5.4若實際開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滯後,則以發包正式批准的實際開工之日為準;以上工期為確保總工期,乙方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工作量安排好機械台班數量及運輸力量。

1.6工程質量等級

1.6.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同時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的有規定和要求。

1.7工程造價

1.7.1單價:外運: 元/m3;內轉: 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運按 元/m3,

內轉按 元/m3由甲方給乙方進行結算,原單價作廢。

1.7.3此價款已包括物價變動及政策性調價因素的費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關工期指令而發生的趕工費,以及滿足城建需要車輛沖洗費用(包括機械)運土中城建規定各種費用,辦理各種政府要求的手續,但不限於如下:

提供機械和人工進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畢後交給甲方。

1.7.4計量方式和驗收

土方的數量按實際方量施工方案計算,由甲方報相關部門進行簽訂

認可核實。

第2條 圖紙及資料

2.1乙方施工作圖(或大樣圖/施工方案/質量保證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審定日期: (提供份數: 份)

第3條 工程採用的標準規範及質量要求

3.1按《建築工程施工規範及驗收規範》(jgj73-91)要求組織施工及驗收。

3.2質量要求:該分項工程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第4條 雙方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檢查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

4.1.2為乙方解決施工現場所需的用水、用電接口。

4.1.3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項。

4.1.4協調乙方與其它專業之間在進度、施工質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關係。

4.1.5組織分項工程驗收。

4.1.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甲方為其能力或行為已不能勝任本分項內相關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員。

4.2乙方責任

4.2.1提供進場施工必備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證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資質的有關材料。

4.2.2組織能勝任該工程施工的項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業人員,進場前乙方應向甲方附報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人,負責合同履行,指派為專職質安員,監督施工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並接受項目部的質安部的質安管理分內工作。

4.2.3執行甲方簽發的技術質量指令,按甲方審定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按合同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4.2.4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辦法、規定及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業主和甲方的監督檢查。

4.2.5服從甲方統一調度管理,按時參加生產調度會及工作協調會,並執行會議指令。

4.2.6施工現場內,工程竣工交驗前,乙方應配合專門的管理人員及相應的管理措施對自己的機械設備、材料物資等加強管理。如損失或被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4.2.7乙方應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業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並服從甲方統一協調。

第5條 雙方駐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5.1甲方駐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駐工地代表人:

5.3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書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簽字後發給乙方。通知持有異議,應在簽收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或維持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或錯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高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質量或施工人、財、物的投放無法滿足合同要求,進度計劃不能按期完成而影響工程總進度計劃,且在限期內沒有修正或彌補,除按合同違約條款執行外,甲方有權採取另行選擇隊伍進場施工等措施,以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第6條 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遲,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順延,但不予經濟簽證。

6.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設計導致中斷施工。

6.2下雨超過24小時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質條件變化,勘察報告與設計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斷者。

6.4因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條 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進度款50%進行撥付,40%在甲方辦完決算後支付,10%作為工程質保金。

第8條 竣工結算

8.1乙方提交結算報告時間為竣工驗收後三十天內。

8.2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為收到乙方結算後三十天內審核完畢。

第9條 安全施工

9.1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進場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9.2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橡膠鞋、安全帶、安全鞋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9.3乙方應指派足夠的負責安全的專兼職工作人員專門處理安全及防止人員在乙方分包區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問題。進入乙方作業區的所有人員(含來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員)違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規定,均應接受到規定的處罰,此類處罰甲方認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員應能勝任此項工作,並有權執行各種指示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員的任命應報甲方審批。

9.4乙方應對甲方為對工程安全而設置的標誌、指令警牌、護欄、蓋板、安全網板等做好保護並進行必要的加強維護。

9.5由於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責任和費用由乙自行處理和承擔。

9.6乙方承包此工程視為大包乾,在施工中(包括轉運)所發生的一切傷、病、殘、亡等,甲方概不負責,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10條 文明施工

10.1乙方必要的生產場地僅限於指定的區域內進行,乙方的生活住宿問題在場外自行解決,作業區域及場內嚴禁生火煮飯及人員住宿。

10.2過程產品的保護和最終產品在驗收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並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10.3乙方在其施工區域擺放的機械設備必須整齊。保持清潔有序的施工場地。講究衞生,不準隨地大、小便。執行甲方有關管理規定,乙方文明施工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予以處罰。如乙方不能執行有關文明施工的內容,甲方有權安排他人整改,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1條 轉讓與分包

本工程不得轉讓,未經甲方許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份,乙方不得另行轉包或分包。

第12條 違約及處理

12.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發出必要指令、確認,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相應順延工期,並按本合同有關條款承擔責任和費用。

12.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

12.3除雙方另行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外,違約方承擔上述責任後應繼續履行合同。

12.4因一方違約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二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費用。以上違約按違約金額的10%計算。

12.5乙方工期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順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罰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費中扣出。賠償甲方各種損失(包括甲方內部的損失及來自業主方的全部罰款)。

12.6乙方質量違約責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時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要求,則甲方在後期付款中扣留承包價款的10%的費用,直至到整體工程質量等級核定前達到合格標準或不影響整體工程評定後方可退回給乙方。

12.7竣工是指乙方承擔的工程內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擔的工程內容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整體工程通過驗收。

12.8若乙方在施工階段,用機械設備或組織不到位。甲方有權清退乙方,並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隊伍進場,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13條 爭議解決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以協商的形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有關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14條 其它事項

14.1本合同由雙方簽訂,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後,除有關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期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甲方執有。

14.2本合同款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原則,要協商補充條款。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户行: 開户行:

帳 號: 帳 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石工程合同書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基礎上,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促成甲方與項目方拉土方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一、本協議所指項目方是指名下澠池縣煤礦。

二、乙方促成甲方與項目方所拉的土方工程項目位於三門峽澠池縣張村鎮露天煤礦(下文均稱澠池縣煤礦)。

三、乙方促成甲方與項目方的土方價位為:甲方每拉一車土方,項目方應向甲方支付105元人民幣;有關其他拉土方的細節問題由甲方與項目方溝通,乙方應協助甲方與項目方的溝通。

四、本協議所述項目的工期為甲方與項目方

簽訂的拉土方施工合同的期限為準,如甲方與項目方簽訂的合同到期工程沒有完成,甲方與項目方續簽合同期限的,本合同有效期限同步延續到甲方與項目方徹底不再有業務關係時該協議終止。

五、甲方在該項目提供約輛車進行拉土方施工,最終以甲方實際在該項目上提供的車輛為主。

六、甲方承諾每輛車每拉一車土方向乙方支付元(大寫:)作為居間費,每天居間費的計算方法:每天居間費=每車每趟的居間費/天×每車總趟數/天×車輛總數

七、甲方應將乙方的居間費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户內:

開户行:

户名:

賬號:

八、居間費的支付時間為:甲方應每天向乙方支付一次。

九、違約責任

甲方應依據協議約定足額及時向乙方支付居間費,如甲方未按照協議約定向乙方足額及時支付居間費,應向乙方支付所有可算工程價值總費用的30%作為違約金(所有可算工程總價值是指項目方每天向甲方支付的總工程費乘以甲方所有車輛所拉土方的天數)。

十、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協議中若有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所在地起訴解決

十一、本協議生效時間為甲方與項目方簽訂時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一份,由乙方保管。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