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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位租賃合同5篇 攤位租賃合同:簽約雙方互惠共贏的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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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位租賃合同是一種常見的商業合約,適用於各類市集、展覽會、集市等商業活動。該合同明確規定了攤位租用方和出租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包括租金、使用期限、責任限制等條款。本文將介紹攤位租賃合同的要點,幫助讀者瞭解和處理相關法律事宜。

攤位租賃合同5篇 攤位租賃合同:簽約雙方互惠共贏的合作協議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每年日前向甲方繳納年租賃費共計 元。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户的整體利益。

2、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佔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甲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户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雙方確定後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4、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於每月的 日前交甲方。

1、甲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攤位租賃合同5篇 攤位租賃合同:簽約雙方互惠共贏的合作協議 第2張

第2篇

本合同在於年月日簽訂。合同雙方為:(以下稱為出租人)和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的店房間,房號為,電話號碼為,租期為年,月租金元(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第3篇

甲方是位於市區號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市區號鋪,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為的默認。

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日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的違約金。

首期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月的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租金。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為人民幣元,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户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日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為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部,上網專線條。

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為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元/條。

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為: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元,共計人民幣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元/條,共計人民幣元。

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

7.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元,作為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日前、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户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1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為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乙方應自行為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為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

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為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律師認為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户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採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為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甲方負責房產税、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税費。其他税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1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

1.1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的違約金或相當於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

1.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的違約金或相當於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1.3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日內改正的。

1.4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為,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日內改正的。

1.4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的違約金或相當於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的違約金或相當於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元人民幣。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市場內樓廳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年。即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租憑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後期限屆滿前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20年月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實際繳付金額為人民幣元。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並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須於天內謄清攤位。甲方儘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願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後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願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為: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2、提供經營必備的後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設備、照明燈光等,並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衞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3、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衞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範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偽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財富商廈農貿市場攤位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經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所屬的財富商廈農貿市場號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固定經營商品。

租金共元,大寫: 萬 仟 佰拾 元。實行年支付制,以現金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後三十天付下一年租金。

(1) 工商、税費按國家政策法規規定繳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此攤位最短租賃期限為一年,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轉租。如一年內乙方提出解除協議,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一年後如需解除協議,乙方需在租賃期滿15日前告知甲方,甲方應允許,在乙方足額繳納水電費後退還保證金,乙方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

市政規化及市政拆遷、公司策化及發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應無條件搬遷。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甲方一份,乙方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