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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門衞崗位職責4篇 保衞工廠安全的第一道防線:揭祕工廠門衞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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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門衞崗位是保障工廠安全、穩定及進出口物資安全的重要一環。門衞需要做好進出人員、車輛的登記,對進出物資進行檢查和記錄,並與廠內各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協調工作,確保工廠安全、穩定運行。

工廠門衞崗位職責4篇 保衞工廠安全的第一道防線:揭祕工廠門衞崗位職責

第1篇

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對生產工廠、倉庫或其他辦公、經營重地,設立門衞值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管理內容

三.凡出入本公司人員均須驗明身份,通過訪客登記管理本進行登記才允許入內。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2、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行政部出具的出門證明才予放行。

3、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門衞須過問並記錄出入時間。

6、門衞負責管理公司辦公場所的汽車場、自行車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辦公場所大門均應下車推行。

7、門衞仔細盤查欲進入辦公場所的可疑人員,將其勸退,或報安保部門協助處理。

四.對門衞人員的考核,採取月度工作表現考核的方法。具體見表。1.月度業績考核為a者,本月工資增加3%; 2.月度業績考核為b者,本月工資保持不變; 3.月度業績考核為c者,本月工資減少5%; 4.月度業績考核為d者,本月工資減少12%;

5.月度業績考核為12個a者,即全年的月度考核都為a,其下一年工資(工齡工資不在其內)增加5%;

6.月度業績考核為10個a,2個b者,其下一年工資(工齡工資不在其內)增加2%;

六、門衞人員的年度綜合考核以其月度考核為基礎,由直接上級給出綜合判斷。綜合判斷的結果將與該門衞人員的年底獎金掛鈎。五.附則

第一條 值班人員必須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難以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單位導領,並請求有關部門協助處理。第二條 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三條 維護好室內秩序。做到整潔衞生。禁止在工作時間大聲喧華。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值班室。

第四條 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並在交班前寫好值班記錄,以便分清責任。

第五條 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並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2、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繫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3、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於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 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寫“報告表”,於交班後送主管領導核定。

工廠門衞崗位職責4篇 保衞工廠安全的第一道防線:揭祕工廠門衞崗位職責 第2張

第2篇

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對生產工廠、倉庫或其他辦公、經營重地,設立門衞值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管理內容

1、凡出入本公司人員均須驗明身份,通過訪客登記管理本進行登記才允許入內。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2、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行政部出具的出門證明才予放行。

3、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門衞須過問並記錄出入時間。

6、門衞負責管理公司辦公場所的汽車場、自行車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辦公場所大門均應下車推行。

7、門衞仔細盤查欲進入辦公場所的可疑人員,將其勸退,或報安保部門協助處理。

1).門衞崗位可為臨時非正式員工,特殊情況為正式員工。2).門衞不宜招納退休的人員。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應、機動能力,應招聘青壯年擔任。

五.對門衞人員的考核,採取月度工作表現考核的方法。具體見表。1.月度業績考核為a者,本月工資增加3%; 2.月度業績考核為b者,本月工資保持不變; 3.月度業績考核為c者,本月工資減少5%; 4.月度業績考核為d者,本月工資減少12%;

5.月度業績考核為12個a者,即全年的月度考核都為a,其下一年工資(工齡工資不在其內)增加5%;

6.月度業績考核為10個a,2個b者,其下一年工資(工齡工資不在其內)增加2%; 7.月度業績考核有6個d者,公司將辭退該員工。

六、門衞人員的年度綜合考核以其月度考核為基礎,由直接上級給出綜合判斷。綜合判斷的結果將與該門衞人員的年底獎金掛鈎。具體情況如下:

1.月度業績考核結果相應的分值a:;b:;c:-;d:-。由12個月的累計分數確定對該員工的綜合評判。

3.累計分數小於5分,大於等於3分者,年度為b; 4.累計分數小於3分,大於等於0分者,年度為c; 5.累計分數小於0分者,年度為d;

第一條 值班人員必須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難以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單位導領,並請求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第二條 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三條 維護好室內秩序。做到整潔衞生。禁止在工作時間大聲喧華。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值班室。

第四條 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並在交班前寫好值班記錄,以便分清責任。第五條 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並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六條 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2、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繫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3、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於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 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寫“報告表”,於交班後送主管領導核定。

第一條 警衞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輟,其各班服勤時間,由廠辦制訂,報綜合辦批准執行。

第二條 警衞人員應恪守本公司一切規定,尤應嚴遵下列守則:

1、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

2、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4、服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置,並立即報 告上級。

5、服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閲讀書報、睡覺等失職情事。

6、應熟記廠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籬牆等有缺損時,應即建議廠務單位處理。

7、應管制入廠人、物、車輛,對未掛識別證或未辦妥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並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工廠需料外對危險或易燃品應嚴拒攜入。

9、交換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並將服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記錄在“警衞日誌簿”,並附有關資料逐日分呈廠辦核閲。 第三條 人員管制:

1、輔導員工遵守各項規定,並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工廠及辦公處所秩序。

2、外界來賓到工廠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的營業、採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衞室辦理入廠手續,發給來賓證,並聯絡有關單位接待。非經本廠人員接待,不得任其進入廠區。

3、假日加班人員或因事需進廠者,應持相關申請單核準後,准予進廠。公司或其他各廠同仁得憑識別證辦理登記後進廠。

第四條 物品管制:物品放行應憑核准的“放行單”。經警衞籤認後之放行單由警衞室按順序裝訂保管。放行物品的分類(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資產、廢料、機械設備等)及授權核准人員由各部門制定“責任人表”送警衞室執行。

a)廠商交貨時所隨帶運出的物品,在進廠時先由警衞人員查驗登記,於離廠時再經警衞人員依原登記查對符合後始予放行。

b)離廠人員經警衞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序處理:ü 記錄攜帶人所屬單位、姓名、時間、地點。

ü 由攜帶者敍述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ü 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廠,應速呈報處理。 c)廠內住宿人員攜帶人個物品出廠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ü 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舍監室開立之放行單放行。 ü 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衞人員查驗後放行。

d)本公司員工及外賓不準攜帶照相機進廠。如遇特殊情況,需先報綜合辦批准。

第五條 車輛管制:本廠各型車輛(汽車、機車)出廠須憑相應的核實單據放行。私人車輛須有公司開據的通行證方可進出。進出工廠車輛應一律檢查,進廠車輛當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出廠車輛載有貨物時,應憑放行單查驗無誤後放行。 第六條 緊急事件之處理: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

2、警衞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ü 判斷情況若尚可鎮壓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及通知廠辦。ü 判斷事故無法鎮壓,應急速通報有關單位。

ü 日間災害急報有關主管,夜間災害急報派出所,消防單位或救難單位。篇2:工廠門衞崗位職責

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對生產工廠、經營重地,設立門衞值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 值班人員必須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難以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單位導領,並請求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第二條 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三條 維護好室內秩序。做到整潔衞生。禁止在工作時間大聲喧華。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值班室。

第四條 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並在交班前寫好值班記錄,以便分清責任。第五條 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並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六條 值班員工收到郵件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①、屬於職權範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②、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於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 第八條、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第九條、服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第十條、服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置,並立即報告上級。

第十一條、服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閲讀書報、睡覺等失職情事。

第十二條、應熟記廠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籬牆等有缺損時,應即建議廠務單位處理。

第十三條、應管制入廠人、物、車輛,對未辦妥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並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工廠需料外對危險或易燃品應嚴拒攜入。 第十四條、應遵照巡邏路線按時或不定時巡邏工廠各處。 第十五條、交換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方可離開。第十六條、門衞仔細盤查欲進入辦公場所的可疑人員,將其勸退或找厂部相關人員協助處理。

第十七條、厂部人員或外來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行政部出具的放行條才予放行。

第十八條、外來員工找本公司人員均須驗明身份,通過來訪人員登記表進行登記,通知行政部門相關人員安排才可入廠。外來員工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第十九條、車輛管制:

1、本廠各型車輛(汽車、厂部摩托車、員工自配車輛)出廠須憑放行條放行。

2、私人車輛入廠如果是找老闆,需要通知辦公室人員或通知老闆方可進入。

3、私人車輛如果是找厂部員工需要登記和通報行政人員方可進出。

1、門衞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2、判斷情況若尚可鎮壓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及通知廠長。

4、日間災害急報有關主管,夜間災害急報派出所,消防單位或救難單位。

3、辦公室電話:篇3:公司大門門衞崗位職責 公司大門門衞崗位職責

1、公司大門門衞二十四小時值班,按時開關大門,早晨6:30開門,晚上10:00關門。

2、負責公司財產安全,每天巡視,查找安全隱患,並負責檢查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3、堅持原則、盡職盡責,文明待客,嚴格出入,着裝整潔、舉止端莊。

1、負責員工非正常出入(遲到、早退)登記,每週六將記錄本送公司管理部審核。

2、上班時間員工憑出門證出廠,並作好出門事由,簽發人等情況記錄,每月25日彙總後送公司管理部審查。

1、外來人員、車輛徵求同意入廠後,應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入廠。總經理陪同的客人及執行公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除外。

2、外來人員、車輛若進入車間或庫房,出廠時,門衞室人員必須打開車門進行檢查,必要時可要求打開後備箱檢查。

3、小商、小販非公司管理部預約者,不得進入公司內。

4、嚴格執行會客制度,會客在門衞室進行,確須到辦公樓須經接待部門或公司管理部同意。

5、外來人員不得未經許可或陪同直接進入車間、倉庫等重地。

1、公司採購回廠的物質不需登記;外來人員、車輛載物入廠應登記。

2、物資出門必須憑加蓋“物資出庫章”的“產品(物資)銷售提貨單”,空分或大貯槽必須有裝箱清單方可出廠。產品(物資)出廠時,必須有檢驗簽字,門衞應進行核實、檢查、方可出廠。

3、經公司管理部同意的對外協作加工物資,憑對外協作加工單出廠。

4、公司員工不得帶公物出廠,特殊情況,經公司管理部批准後方可出廠。

1、車間下午加班後,由車間加班(值班)人員根據生產需要開燈。

2、車間加班人員下班後,門衞人員應進行車間燈具檢查,檢查後每跨僅開一組燈(5只),並關好車間大門,若車間無加班人員,由門衞人員在天黑時開燈(每跨開一組燈)。

3、每天早上4:00—5:00點,門衞人員檢查車間並將車間燈全部關閉。

3、公司辦公室、車間、倉庫所有門窗開關時仔細檢查,發現異常及時彙報。

1、服從公司管理部派遣,及時辦理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1、凡人員未按規定出廠,每人每次罰款5~10元。未按規定登記、入廠者每天每次罰款10-20元;未按規定開關車間燈具者每天每次罰款10—20元。

2、若物資無手續或手續不齊出廠,罰款20~50元;連續三次作下崗處理直至辭退。

3、若被盜根據其損失酌情1~20%賠償,最低不少於50元。

4、若全年未發生被盜等事故,發放安全獎予以獎勵。 公司管理部

第3篇

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對生產工廠、倉庫或其他辦公、經營重地,設立門衞值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管理內容

1、凡出入本公司人員均須驗明身份,通過訪客登記管理本進行登記才允許入內。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2、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行政部出具的出門證明才予放行。

3、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門衞須過問並記錄出入時間。

6、門衞負責管理公司辦公場所的汽車場、自行車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辦公場所大門均應下車推行。

7、門衞仔細盤查欲進入辦公場所的可疑人員,將其勸退,或報安保部門協助處理。

1).門衞崗位可為臨時非正式員工,特殊情況為正式員工。

2).門衞不宜招納退休的人員。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應、機動能力,應招聘青壯年擔任。

五.對門衞人員的考核,採取月度工作表現考核的方法。具體見表。1.月度業績考核為a者,本月工資增加3%; 2.月度業績考核為b者,本月工資保持不變; 3.月度業績考核為c者,本月工資減少5%; 4.月度業績考核為d者,本月工資減少12%;

5.月度業績考核為12個a者,即全年的月度考核都為a,其下一年工資(工齡工資不在其內)增加5%;

6.月度業績考核為10個a,2個b者,其下一年工資(工齡工資不在其內)增加2%;

六、門衞人員的年度綜合考核以其月度考核為基礎,由直接上級給出綜合判斷。綜合判斷的結果將與該門衞人員的年底獎金掛鈎。具體情況如下: 1.月度業績考核結果相應的分值a:;b:;c:-;d:-。由12個月的累計分數確定對該員工的綜合評判。2.累計分數大於等於5分者,年度為"a";

3.累計分數小於5分,大於等於3分者,年度為"b"; 4.累計分數小於3分,大於等於0分者,年度為"c"; 5.累計分數小於0分者,年度為"d";

第一條 值班人員必須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難以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單位導領,並請求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第二條 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三條 維護好室內秩序。做到整潔衞生。禁止在工作時間大聲喧華。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值班室。

第四條 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並在交班前寫好值班記錄,以便分清責任。

第五條 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並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六條 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2、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繫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3、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於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 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寫“報告表”,於交班後送主管領導核定。

第一條 警衞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輟,其各班服勤時間,由廠辦制訂,報綜合辦批准執行。

第二條 警衞人員應恪守本公司一切規定,尤應嚴遵下列守則:

1、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

2、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4、服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置,並立即報 告上級。

5、服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閲讀書報、睡覺等失職情事。

6、應熟記廠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籬牆等有缺損時,應即建議廠務單位處理。

7、應管制入廠人、物、車輛,對未掛識別證或未辦妥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並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工廠需料外對危險或易燃品應嚴拒攜入。

9、交換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並將服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記錄在“警衞日誌簿”,並附有關資料逐日分呈廠辦核閲。

1、輔導員工遵守各項規定,並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工廠及辦公處所秩序。

2、外界來賓到工廠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廠商的營業、採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衞室辦理入廠手續,發給來賓證,並聯絡有關單位接待。非經本廠人員接待,不得任其進入廠區。

3、假日加班人員或因事需進廠者,應持相關申請單核準後,准予進廠。公司或其他各廠同仁得憑識別證辦理登記後進廠。

第四條 物品管制:物品放行應憑核准的“放行單”。經警衞籤認後之放行單由警衞室按順序裝訂保管。放行物品的分類(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資產、廢料、機械設備等)及授權核准人員由各部門制定“責任人表”送警衞室執行。

a)廠商交貨時所隨帶運出的物品,在進廠時先由警衞人員查驗登記,於離廠時再經警衞人員依原登記查對符合後始予放行。

b)離廠人員經警衞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序處理:

ü 由攜帶者敍述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ü 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廠,應速呈報處理。

c)廠內住宿人員攜帶人個物品出廠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ü 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舍監室開立之放行單放行。

d)本公司員工及外賓不準攜帶照相機進廠。如遇特殊情況,需先報綜合辦批准。

第五條 車輛管制:本廠各型車輛(汽車、機車)出廠須憑相應的核實單據放行。私人車輛須有公司開據的通行證方可進出。進出工廠車輛應一律檢查,進廠車輛當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出廠車輛載有貨物時,應憑放行單查驗無誤後放行。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

2、警衞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ü 判斷情況若尚可鎮壓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及通知廠辦。

ü 日間災害急報有關主管,夜間災害急報派出所,消防單位或救難單位。

第4篇

一、時刻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隨意離崗、脱崗、空崗、睡崗。

二、警衞人員要做到衣着整潔,講究儀表,不準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警衞室要保持乾淨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範,無關人員不得在警衞室逗留、閒聊、嬉笑、打鬧,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堅守工作崗位,不擅離職守,認真完成公司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做好報刊收發工作 ,對快件、電匯、掛號信函、包裹等物品要及時登記,通知、交送有關部門和人員。

四、對出入車輛有權進行嚴格檢查,對出公司大門的車輛進行嚴格檢查,夜間一律不準外來車輛和人員進入大門內,除供應商車輛和人員在領導批准的情況下才能進入,對入內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上報。

五、熟悉廠區治安環境情況,做好防火防盜。警惕突發事故的發生,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報警電話和消防設備。

六、值班換班交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嚴密交接手續,交代有關未辦事宜,明確事宜要求。

七、負責打掃廠院、大門口、一樓門廳和大廳的衞生清理工作,負責兩個廁所衞生及維護,保證其乾淨整潔、正常使用,保持門廳花草乾淨整潔每週擦拭兩次,做好車輛有序停放工作,嚴禁亂停亂放,影響交通、影響公司形象。

八、每天下班後做好巡查,對廠區內電、水、門窗、消防設施等加以檢查,若有不關閉或不安全情況,應及時採取措,有特殊情況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