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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安全責任協議書最新版3篇 最新版安全責任協議書:保障規範,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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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新發布了一份最新版的“正規安全責任協議書”,該協議書旨在規範單位或個人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的安全責任,保障社會安全和個人安全。其中涉及到法律法規、責任承擔、風險評估等方面,建議廣大用户認真閲讀並執行。

正規安全責任協議書最新版3篇 最新版安全責任協議書:保障規範,確保安全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使用與管理,經雙方商定,就乙方承租甲方的____________房屋訂立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本協議為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租賃合同的附件,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房屋使用條件的房屋,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租賃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一經發現視租賃合同終止,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租賃房屋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將立即視租賃合同終止,甲方不承擔毀約責任。

3.嚴禁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簡單裝修的需經甲方同意,未經同意私自裝修的一經查出將追究法律責任。

4.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5.租賃房屋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6.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7.凡經營性房屋和廠房的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配備消防用品,一經發現違反規定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正規安全責任協議書最新版3篇 最新版安全責任協議書:保障規範,確保安全 第2張

第2篇

甲方將建築工程項目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4、分包形式:清工(自帶機械),大型機械甲方提供。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須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到指定吸煙場所吸煙;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文明施工,文明作息,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穿防滑鞋嚴禁酗酒,打架鬥毆,一旦發生我方有權將雙方當事人送交當地刑事機關,並一同追究其負責人相關責任,情節嚴重清退出場。

4、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職工安全教育。並對所承包的施工區域、施工地段的所屬相關配套組完成的每道工序進行監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安全合格和無施工隱患後,方能進入本項工作的施工。如達不到施工安全要求,責令所屬班組進行整改。直至整改合格,方能作業。

工地禁用55歲以上及18歲以下民工,嚴禁有臆病、心臟病、高血壓、疾病等進入工地施工,每個工作人員必須有自我安全保護能力的安全意識。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乙方必須做到在施工操作前,堅持每天先交底,檢查並確保無安全隱患,操作過程中確保安全生產。

乙方施工人員如果在工地上打架鬥毆,所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歸乙方承擔,並每發生一次罰款1000——5000元,由乙方承擔,在工程款內扣除。

加強宿舍管理監督,生活區,宿舍內外禁止賭博,等一系列違法行為,宿舍內規範用電禁止私搭亂接,使用電熱毯,熱水器等一經項目不發現一律予以沒收對所在班組處以最低200元罰款,情節嚴重清退出場。造成任何事故均由所在班組承擔一切後果。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繫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雙方應經常聯繫,項目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0、乙方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弄,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區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牀上吸煙。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專用間集中使用,

1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4、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並向 區(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15、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

16、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第3篇

學生家長(以下稱作甲方)為了孩子的學習成績得到進一步提高,讓他們的暑假過得充實而有意義,決定在假期將孩子送到_____補習班補課。為了明確各自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願意把孩子送到_____補習班補課,乙方同意接收甲方孩子補課。

2、 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3、 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煙、酗酒,乙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乙方概不承擔責任。

4、 乙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並及時通知甲方。

5、 甲方要做好學生在上學和回家路上的安全監護工作。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 學生放學後、星期、節假日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7、 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病並經乙方批准方可離校,乙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概不負責。

8、 學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概不負責。

9、 乙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乙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乙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採取必要措施。若甲方未告知或甲方告知病情後,乙方又採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責任。

10、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乙方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已採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後果,乙方概不承擔責任。

11、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具有風險性、對抗性的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乙方已採取防範措施和救助措施後,仍發生不良後果,乙方概不承擔責任。

12、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3、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溝、渠邊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任。

14、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15、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6、安全事故發生後,受傷害的學生,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