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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7篇 優化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為更好的教育環境注入純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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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是學校安全和教育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該制度旨在加強學生宿舍的管理,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學生身心健康。通過制定和執行宿舍管理制度,可以培養學生的自律意識和責任感,為學校營造一個良好的校園環境。

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7篇 優化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為更好的教育環境注入純淨力量

第1篇

一、學生按學校指定的.房間入宿,不得擅自調換房間。

三、宿舍裏學校配有固定的設施,不得將學校其它地方的物品拿到宿舍使用。

四、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宿舍衞生”標準,做到“整齊清潔、團結友愛、愛護公物、確保安全”。

8、不在宿舍牆壁上亂塗、亂畫、亂貼、亂釘、亂掛。

10、未經學校同意,不得私自在宿舍內留宿他人和在校外過夜。

七、節約水電,隨手關燈、關閉水龍頭,禁止從暖氣內採水。

九、凡上述違規者,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損壞公物要賠償和罰款。

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7篇 優化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為更好的教育環境注入純淨力量 第2張

第2篇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使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學習,促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牀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牀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核准無誤後,登記並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傢俱、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核查宿舍傢俱財產完好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並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第四條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衞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衞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衞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並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乾淨。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後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裏。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定期進行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並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檐。做到地面、窗檐乾淨,天花板與牆壁無髒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乾淨整潔。

第七條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衞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小便後要衝水。

第九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辦理。

第十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後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聲喧譁、吹拉彈唱、音量開收錄機或進行活動。

第十一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後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於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嚴禁在宿舍內起鬨、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鬥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條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廳內打籃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員批准,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條宿舍區內非指定地點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

第十六條學生和來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必須辦理檢查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逗留外來人員。

第十七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牀上點蠟燭看書,嚴禁躺在牀上抽煙,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第十八條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於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衞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保衞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櫃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治安防範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並及時向保衞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台活動;禁止在走廊、陽台欄基上站立、行走、坐卧、嬉鬧等。勿在宿舍陽台、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台、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第二十三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准的其他功率電器設備)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並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網管線、傢俱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宿舍牆壁、門窗上亂寫、亂塗、亂畫、亂釘,不得向溝渠、排污管道、便池亂扔雜物。

第二十七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傢俱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應由宿管員及時到後勤處報修。

宿舍佈置規範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舒適、有序。宿舍佈置規範要求如下:

1、整體佈置:室內傢俱和生活用具定點擺放。宿舍佈置力求美觀方,格調健康高雅。

牀鋪、書桌、臉盆、水桶、熱水瓶、傢俱、衞生潔具等物品,本着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

2、牆面:牆面佈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要使用漿糊、膠水、圖釘等。

起牀後,須疊被並放置在面向門口方向的位置,枕頭置於被子上面。牀面不要堆放雜物。

4、桌面:物品須擺放整齊,桌面不要堆放紙箱等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潔乾燥,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桶裏。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酒瓶、衣物及其它雜物。

室內不得亂拉電線繩索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杆及鐵絲上。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預防疾病傳播。

第3篇

1、中學生應以《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來規範自己的'言行舉止。

2、服從生活老師的管理,否則將按校紀校規處理,與老師談話必須文明禮貌語言,不得大聲與老師頂撞。

3、嚴格遵守休息制度,按時起牀、出操、用餐、就寢,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回宿舍,必須有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簽名准假條,回宿舍時不能大呼小叫,更不得尖聲怪叫。

4、午休和晚上熄燈後必須上牀休息,並保持室內安靜,不講話、不串寢,不吃零食、方便麪不準帶回寢室。

6、搞好個人衞生,勤洗頭、洗澡,衣服和鞋襪要常換洗,衣着保持整潔,按規定着裝校服,整理好自己的內務,東西擺放有序,做到整齊一致。

7、愛護公工共衞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

8、宿舍每天由室長安排,全體同學輪流值日負責打掃衞生,清理垃圾,整理宿舍。

10、不得私拉亂接電線或自帶電器,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宿舍。

第4篇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牀位就寢,起牀後迅速整理內務工作,由值日生打掃衞生,離開前關好門窗。下晚自習後,立即回宿舍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準備就寢,舍長查清人數後報宿管人員,值班人員查牀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説髒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2、熄燈後,不能在宿舍內説話、吵鬧,影響其他人休息;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後不得私自離開;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及時關燈,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況,經允許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11、做好宿舍安全保衞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能私拿同學的物件;

13、不得向窗外、門前或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1、晚寢熄燈鈴響後不就寢,説話、打鬧等每人次扣2分;玩手機、遊戲機等每人次扣5分;外出玩耍(上網等)夜不歸宿者或留宿他人者,每人次扣10分;打架者扣10分。

3、值班人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4、私自移動宿舍內設施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查不到具體人,扣宿舍集體分。

5、課間無故進入宿舍而無批條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6、宿舍紀律較差,扣5分,若是混合宿舍,不明確責任人則分別扣宿舍內班級5分。

7、沒有班主任批准而私自回家、在親戚、同學家過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並給與相應處分。

8、吸煙、私自把有關火種帶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0分;

1、衞生(5分):要求打掃乾淨,垃圾清除,無污水,牀底等無雜物,宿舍內無衞生死角,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台乾淨無塵土;宿舍經常開窗透氣,保持空氣新鮮,不能有異味;暖壺、洗刷用具等相關物品擺放整齊、有序,不得亂放。值日生未打掃者扣班級5分,垃圾未清除、打掃不徹底、垃圾傾倒於門口處、物品擺放雜亂等酌情扣1——3分。

2、牀上:要求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一端;牀面伸展、乾淨,無飯渣、雜物等;.不疊被每人扣2分,卷苫、席者每人次扣2分。

3、鞋、盆:每人的鞋、臉盆必須整齊擺放在牀下;否則每次扣所在班級1分/每人次。

4、牆壁: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鈎亂掛物品,否則每次扣1分/每人次。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紀律、衞生、內務等管理事務;

2、值日生負責好本寢室本天的衞生、物品排放等情況;舍長要做好督促、指導;

3、宿舍紀律、衞生、內務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值班教幹、班主任、學生會檢查,成績記入班級量化管理積分。

4、宿舍內有違紀現象,而不能明確具體學生的扣本宿舍學生所在班級積分;

5、對於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協同管理。宿舍整體扣分、衞生得分為各班共有;

6、住宿生自行車擺放與走讀生自行車擺放一同抽查記分;

7、根據檢查積分等情況,每月評選“文明宿舍”,學期末根據宿舍紀律、衞生、內務整理等情況評選優秀舍長,並給所在班級加5分。

第5篇

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成長的主要場所之一,其特點是學生比較集中,集體生活時間長,搞好學生宿舍紀律與安全的管理工作,對穩定學校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和財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根據我校學生住校的實際情況和紀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條例。

(3)週日返校:請於19:20xx:30期間到宿舍,同時到住宿管理老師處進行登記。

3.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區,嚴禁非住宿人員留宿。

4.上課和晚自習期間,學生不準進入宿舍區,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的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由宿舍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有病者在校醫室休息,病重者到醫院就診或回家休息。

(1)愛護宿舍區的設施。不得破壞門、窗、樓梯間及衞生間等的電燈開關。不得玩弄或破壞消防設施。

(2)不得將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範意識。上課、晚自習期間或離開宿舍及室內無人時,必須關燈並鎖好門窗。

(4)學生住宿只帶必備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餘物品及各種箱子、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5)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枱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7)嚴禁攜帶凶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1)學期開學時,應按管理人員安排的宿舍、牀位對號入住,不得擅自調換或佔用他人牀位或衣櫃。

(2)上課、晚自習期間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在宿舍區逗留,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由住宿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

(3)按時起牀,按時睡覺。熄燈鈴響後,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亂走亂竄;不得喧譁吵鬧;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燈看書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絕不允許夜不歸宿。

(4)在宿舍紀律檢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謊報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宿舍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住宿管理老師、班主任彙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等;

(6)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師請假並由家長到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辦好將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方可離校;

(7)住校期間,學生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箭等處分。

(1)保持宿舍區內外的清潔衞生。不得亂扔果皮、紙屑或雜物等。

(2)嚴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裝袋、衣物、牙膏殼、塑料袋、剩菜剩飯、報紙等不易溶化的東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準在走廊洗漱,不允許在走廊樓道潑水,不允許往窗外和樓下丟東西和潑水;

(4)禁止帶飯菜進入宿舍內就餐,因病情況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內務整潔。早晨起牀後,應立即整理各自內務。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掃宿舍衞生、門前走廊,並及時清倒垃圾。門窗每週要擦洗兩次,並保持乾淨。

(1)講公德、守紀律。不得有意破壞公物、污損牆壁;不得隨地小便;不得打架、鬧事、起鬨、放鞭炮、吸煙、喝酒、;不得爬牆爬窗、鑽欄杆攀爬鐵門等進出宿舍區。

(2)熄燈鈴響後,禁止打(玩)手機(包括髮短信、玩遊戲等)、開收音機(隨身聽)、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響於他人休息的活動。禁止在校園玩電子遊戲機、打撲克、玩麻將等帶有聚眾行為的活動。

(4)熄燈鈴響後,各宿舍長必須負責關閉該宿舍房燈、走廊燈等。

(1)違《北京師範學朝陽附屬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學生,將視情節酌情給予紀律處分。

(2)在宿舍區內違學校其它規章制度者,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住宿生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師範學朝陽附屬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個必須和10個不準》進行量化評比,每天進行一次常規檢查,檢查項目參照《北京師範學朝陽附屬中學住宿生一日常規檢查》,共10項,每項10分,滿分100分。扣分累計達20分者給予警告,並責令其走讀一週;扣分累計達30分給予箭一次,並責令走讀兩週;扣分累計達40分給予相應紀律處分,並責令走讀一個月;扣分累計達50分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並取消住宿資格。

(5)住宿生在住宿期間因各種違紀受到處分將取消校內各種參評資格。

第6篇

安全工作是學生宿舍生活老師的主要職責之一,包括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財物安全、人身安全等。作為樓層生活老師必須嚴格執行樓道寢室、設施設備的檢查、巡視制度,做好防火、防盜、防人身傷害等安全工作。為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1、學生因打架鬥毆,生活老師未巡查或未及時到場勸阻、制止,造成傷害的。

2、學生因違規用電、用火,生活老師未檢查出或未及時處理,造成傷害的。

3、生活老師因清場不到位或午休晚寢查房未查出學生不在宿舍,造成學生髮生意外傷害的。

4、學生上下牀鋪時,因扶梯、牀擋板壞,生活老師未及時查看、上報維修,造成傷害的`。

5、學生擅自到宿舍屋頂平台,生活老師未及時到場制止,造成意外傷害的。

6、學生因違規爬窗,生活老師未巡查發現、及時到場制止,造成意外傷害的。

7、學生擅自從非正常出口外出,生活老師未巡查發現、及時到場制止,造成意外傷害的。

8、宿舍窗台掉下重物,學生或從室內向室外拋擲重物,生活老師巡視不到位,造成意外傷害的。

9、學生上下樓梯發生擁擠,生活老師未及時疏導,造成意外傷害的。

10、學生在開水房打水,因地面濕滑,生活老師未及時拖乾地面,造成意外傷害的。

11、值班員因脱崗或監管不力,擅自放進外來閒雜人員,使學生造成傷害的。

12、消防設施、設備檢查不到位,發生火災時貽誤撲救時機的。

13、明知學生帶進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不制止、不上報的。

以上各條,一經查實,根據不同程度,除適當扣款外,給予當事人警告、記過、辭退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以玩忽職守送交公安機關進行嚴處。

1、生活老師未嚴格執行關門制度,造成財物丟失的。

2、生活老師未嚴格執行巡視制度,造成財物丟失的。

5、生活老師未嚴格執行寢室鑰匙管理制度,造成財物丟失的。

6、生活老師未及時發現宿舍內門窗、桌櫃鎖已壞的安全隱患,造成財物丟失的。

8、值班人員脱崗或未做到外來人員登記、陪同,造成財物丟失的。

9、值班人員監管不力,擅自放進閒雜人員,造成財物丟失的。

以上各條,一經查實,根據學生丟失財物的不同金額,給予生活老師(當事人)扣款。細則如下:

案值500元—1000元:扣款300元,記重大工作失誤一次。

案值1000元以上:扣款500元至丟失物品價值合計的1/2並直接辭退。

監守自盜嚴重者,直接辭退,並視其情節上報公安機關嚴肅處理。

按後果輕重給予適當扣款並給予當事人警告、記過、辭退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以玩忽職守送交公安機關進行嚴處。

第7篇

1、學生入校後一律按指定的房間、牀位住,不準擅自調換,寢室內應選好寢室長,要服從寢室長的安排。

2、遵守作息時間,按時歸宿;午休和晚上熄燈後應保持安靜,不做妨礙他人休息的事情。

4、宿舍內不準點蠟燭,生火,點蚊香及焚燒紙屑及任何物品,不準在宿舍內抽煙,喝酒,賭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潔,宿舍內做到方美觀,整齊規劃,按宿舍規劃化管理標準,不準隨地吐痰,亂丟,亂扔雜物,不準往走廊倒水。

5未經批准,任何人不準在宿舍內擺攤設點,叫賣或推銷物品。 6未經學院有關部門許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來人員,各寢室鑰匙,要妥善保管,不準私自轉借他人或調換,遺失鑰匙要及時報告管理員,離開宿舍休息後要及時關好門窗。

7、寒、暑假,外出實習或畢業離校,一律將寢室內衞生打掃乾淨,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關好門窗。

11、牀卡必須對位粘好,寢室內同學不可隨意調動損壞或丟失必須進行補辦。

1、牀鋪要求:牀上用品保持乾淨整齊;被子必須摺疊整齊,牀單無褶皺;被子擺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統一;牀上不擺放其他衣物等。

2、書桌要求:桌面乾淨無污漬;書籍擺放整齊劃一;其他用品佈局合理;不擺放其他雜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潔,無果皮紙屑等垃圾;地面乾淨明亮;無水跡痰跡等。

5、空氣要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異味的產生;杜絕蠅、蚊等蟲子;注意個人衞生。

6、牆壁要求:牆壁無亂貼亂畫;保持牆壁潔白;牆壁裝飾物要有整體美感;提倡個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潔淨明亮;粘貼的裝飾物具有美感且不影響室內光線;窗弦上無灰塵;窗簾整潔。

8、窗台要求:不擺放鞋類、飲料瓶等雜物;保持窗台清潔無泥土;花草、花盆擺放位置合適,具有美感;無水跡、痰跡等。

9、內務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合理。

10、整體效果要求:不使用蠟燭等明火,保證宿舍安全;垃圾箱擺放位置恰當,保持垃圾箱的.清潔;愛護同學個人財物和公共財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佈置,美觀方。

11、宿舍氛圍要求:宿舍成員團結友好;宿舍間和睦相處;宿舍成員共同營造出一個温馨、和諧的休息學習環境;有本宿舍特的宿舍文化;對待來客禮貌方,熱情接待。

內務檢查等級分為“最佳”、 “較好”、“一般”、“較差”、“最差”五個等級;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佳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表揚並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差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通報批評並每人扣操行分2分。

1、私拉電線,使用違章電器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扣操行分3分並對違章宿舍或個人進行教育;對屢教不改者,給予院通報批評並沒收違章電器具扣操行分5分。

2、對夜不歸宿者一經發現給予警告處分並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內喝酒、打架、鬥毆、起鬨者,視其情節扣操行分1至5分,情節惡劣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私調寢室牀位或佔用其他房間者,責令搬回原處。

5、凡在宿舍樓內聲喧譁、打球、跳舞等妨礙他人正常學習和休息者,給予口頭警告,對聚眾鬨鬧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1分。

6、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潑水、亂倒垃圾等破壞公共衞生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0.5分。

7、在公共場所塗寫、刻劃、亂貼字畫、標語,污損牆壁者,除責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在宿舍樓內焚燒物品,使用明火者,給予口頭警告;若導致火警、火災,根據後果給予相應違紀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9、將寵物帶入宿舍者,學生會有權將其寵物沒收並上報學生處。

10、生活部查房時,一經發現有請偽假、代房等一切違規行為者扣操行分2分。

11、對不配合管理人員工作,無故拒不開門接受各項檢查;或刁難、謾罵、無理取鬧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1分,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並扣操行分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