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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應急處置預案4篇 學校應急預案:守護學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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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是每個家長、學生和教職員工所關注的重要問題。為了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制定一份全面的學校安全應急處置預案至關重要。該預案旨在確保校園安全,保障學生和教職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並提供靈活的處置方案。本文將探討學校安全應急處置預案的重要性以及其實施的關鍵要素。

學校安全應急處置預案4篇 學校應急預案:守護學生安全

第1篇

為了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切實做好我校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根據上級部門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第一條 為了保證我校網絡和信息安全,完善網絡和信息安全應急管理措施,預防和及時處置網絡和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確保網絡和信息系統的通暢運行,維護我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上級部門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第二條 我校網絡或信息系統遭受各種人為攻擊、破壞或自然毀損等災情,造成系統中斷、設備損壞、數據丟失等故障的安全事件,均適用本預案。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件、事故損毀事件、人為破壞事件、有害程序事件、網絡攻擊事件、信息破壞事件、設備設施故障和其他信息安全事件等。

第三條 成立學校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統籌全校網絡信息的災害應急工作,全面負責學校網絡和信息安全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協調解決問題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等。設立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設在黨委宣傳部。

第四條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一指揮、密切協同、快速反應、科學處置;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充分發揮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第五條 學校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

第六條 學校各二級學院在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根據學校應急預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 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依據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的不同,分為以下四級。

i 級(特別重大):發生全校性大規模網絡癱瘓和全校重要業務系統停機,對學校正常教學科研工作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發生嚴重信息內容安全事件等事態發展超出學校控制能力的安全事件。

ii 級(重大):發生全校性大規模網絡癱瘓和全校重要業務系統停機,對學校正常教學科研工作造成嚴重損害,或發生信息內容安全事件等事態發展超出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控制能力,需要學校各部門協同處置的安全事件。

iii 級(較大):學校部分區域的網絡與信息系統癱瘓,發生局部性網絡攻擊或小範圍信息內容安全事件,對學校正常工作造成一定損害,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可自行處理的安全事件。

iv 級(一般):較小局部範圍網絡或信息系統受到一定程度損壞,對學校工作產生一定影響,但不影響學校整體工作的安全事件。

第八條 學校各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的要求,組織對本部門建設運行的網絡和信息系統開展網絡安全監測工作。各部門將重要監測信息報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九條 堅持以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不斷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監測,及時收集、分析、研判監測信息,主動發現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傾向或苗頭,及早採取有效措施加以防範,使各種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第十條 在監測中發現可能發生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的,發現部門要及時發出預警信息,及時上報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預警後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技術分析,並根據問題性質和危害程度,提出安全警報級別及處置意見。

i 級應急響應:網絡管理辦公室先行通過技術手段緊急處置,同時將具體情況上報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會商後將事件詳細情況上報至教育廳、公安等相關部門,由上級部門會同學校統一協調指揮後續應急處置工作。

ii級應急響應:網絡管理辦公室先行通過技術手段緊急處置,同時將具體情況上報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由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指揮黨委宣傳部、網絡管理辦公室、保衞處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後續應急處置工作。

iii級應急響應: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相關業務部門協同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有關情況備案後報分管校領導。

iv級應急響應:學校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急處置工作,處置結果通報相關業務部門。

基於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的不同形式,針對性的實施以下應急技術處理程序:

(1)自然災害事件。指地震、雷電、火災、洪水等災害引起的計算機網絡與信息系統的損壞。根據實際情況,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數據安全,然後再保障設備安全(包括硬盤拔出與保存、設備斷電與拆卸、搬遷設備等)。

(2)事故損毀事件。指電力中斷、網絡損壞或是軟件、硬件設備故障等引起的計算機網絡與信息系統的損壞。應迅速分析故障特徵,查明原因,若學校不能獨立處理,必須立刻通知相關單位(供電局、網絡運營商、軟硬件產品維護單位等),馬上組織人員進行系統修復。

(3)人為破壞事件。指人為破壞網絡線路、通信設施,黑客攻擊、病毒攻擊、恐怖襲擊等引起的計算機網絡與信息系統的損壞。應首先判斷破壞來源與性質,然後斷開影響安全的網絡設備,斷開與破壞來源的網絡連接,跟蹤並鎖定破壞來源ip地址或其它用户信息,修復被破壞的信息,恢復信息系統。

(4)有害信息處置。指派專人對存在問題的網站、網頁及郵件信息等進行全時監控;其次,儘快採取屏蔽、刪除等有效措施對有害信息進行清理,並做好相關記錄;採取技術手段追查有害信息來源;如發現涉及國家安全、穩定的重大有害信息,還要及時向市公安局網警支隊報告。

(5)病毒侵入處置。當發現計算機系統感染病毒後,立即將該計算機從網絡上物理隔離,同時備份硬盤數據;啟用防病毒軟件進行殺毒處理,並使用病毒檢測軟件對其他機器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一時無法查殺的新病毒,要迅速與相關病毒軟件供應商聯繫解決;如感染病毒的是服務器或主機系統,要立即告知使用部門並做好相應清查工作。

(6)軟件遭受破壞性攻擊處置。重要軟件系統及其相對應的數據必須存有備份,同時還要採取異地避災等方式保存於安全處。一旦軟件遭受破壞性攻擊,應立即報告和停止系統運行;檢查日誌等資料,確認攻擊來源,並採取有效措施,恢復軟件系統和數據。

(7)網絡線路中斷處置。網絡線路中斷後,應迅速判斷故障節點,查明原因、儘快修復。如屬網絡運營商負責維護運營的線路,立即與運行商維護部門聯繫,及時進行修復。

(8)設備安全處置。若機房發生被盜,應立即聯繫保衞處報警;若發生火災,應遵循下列原則:首先保證人員安全;其次保證關鍵設備、數據安全;三是保證一般設備安全。人員滅火和疏散的程序是:值班人員應首先切斷所有電源,同時電話報警。值班人員戴好防毒面具,從最近的位置取出滅火器進行滅火,其他人員按照預先確定的路線,迅速從機房中有序撤出。

(9)其他事件處置。上述沒有列出的、屬不確定因素造成的安全事件,可根據總的安全原則,結合具體情況做出相應處理。

第十三條 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要迅速採取措施,儘快恢復正常工作。

第十四條 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組成事件調查組,對事件發生及其處置過程進行全面的調查,查清事件發生的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總結經驗教訓,寫出調查評估報告,並根據問責制的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做出處理。

第十五條 學校各部門要落實網絡和信息安全應急工作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個人,並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

第十六條 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應急技術支撐隊伍建設,做好網絡安全事件的監測預警、預防防護、應急處置、應急技術支援工作,建立必要的網絡和信息安全信息共享機制。

第十七條 加強對網絡和信息安全應急裝備、工具的儲備,及時調整、升級軟件硬件工具,不斷增強應急技術支撐能力。

第十八條 學校為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利用現有政策和資金渠道,支持網絡安全應急技術支撐隊伍建設、專家隊伍建設、基礎平台建設、預案演練、物資保障等工作開展。

第十九條 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相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學校對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本預案由黨委宣傳部制定、修訂和解釋。

學校安全應急處置預案4篇 學校應急預案:守護學生安全 第2張

第2篇

為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組長: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具體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直接責任人)

副組長:負責法制宣傳教育以及協助校長負責校園(派出所所長)安全工作;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各主管領導各負其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領導負責,再逐層報告。

值班人員——>安全員——>校長——>中心校——>教育??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校領導和教師值班。星期五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交通事故,由帶值班領導負責處理,班主任把學生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由區域指定教師看護。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周員、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值班領導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教導主任、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學校。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校長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值班領導,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老師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班主任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

7、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總務主任每週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總務主任立即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領導小組分樓層、班主任教師迅速進班組織學生按規定樓梯口下樓疏散。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4、領導小組、少先隊要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第3篇

為了加強學校冬季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打造和諧校園,防範當前大風雨雪天氣安全事故的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的處理突發事件。根據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組長:張新民全面負責校園雨雪天氣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1、當天值班人員、班主任要求全部到崗,早晨7:00到校,放學時到達學校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有序進入、離開學校。

2、安全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及時到崗,遇到雨雪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年級學生提前放學或者延遲上學,並在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離開學校。

3、學校政教處要及時通過學校廣播,提醒學生嚴禁追逐打鬧、嚴禁向同學、宣傳欄亂扔雪球,確保課間活動安全。

4、課間時間,學校政教處值班人員在校園,班主任在教室,要加強巡視,維持正常的秩序。

5、需要緊急疏散時,班主任老師要盡職盡責,確保本班學生安全有序離開班級。

6、各班主任要利用電話、校信通等方式,請家長教育孩子不要提前到校,在上下學途中注意安全,確保上下學途中不出意外。

7、安全領導小組組織人員清掃校園內的積雪,以教學部和處、室為單位,劃分責任區域,要求按時完成清掃任務。對校園校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立即上報,及時整改。

第4篇

通過本節課的學習讓學生充分了解了解觸電的原因,掌握安全用電的原則。提高學生的自救意識。

學習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自救逃生方法和急救措施。

下面,我們先來學習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與自救的逃生方法。

人體是導體,當人體上加有電壓時,就會有電流通過人體。當通過人體的電流很小時,人沒有感知;當通過人體的電流稍大,人就會有“麻電”的感覺,當這電流達到8~10ma時,人就很難擺脱電壓,形成了危險的觸電事故,當這電流達到100ma時,在很短時間內就會使人窒息、心跳停止。所以當加在人體上的電壓大到一定數值時,就發生觸電事故。

通常情況下,不高於36v的'電壓對人是安全的,稱為安全電壓。

照明用電的火線與零線之間的電壓是220v,絕不能同時接觸火線與零線。零線是接地的,所以火線與大地之間的電壓也是220v,一定不能在與大地連通的情況下接觸火線。

(1)家庭電路中的觸電:人接觸了火線與零線或火線與大地。

a、火線的絕緣皮破壞,其裸露處直接接觸了人體,或接觸了其它導體,間接接觸了人體。

b、潮濕的空氣導電、不純的水導電——濕手觸開關或浴室觸電。

c、電器外殼未按要求接地,其內部火線外皮破壞接觸了外殼。

d、零線與前面接地部分斷開以後,與電器連接的原零線部分通過電器與火線連通轉化成了火線。

a、人站在絕緣物體上,卻用手扶牆或其它接地導體或站在地上的人扶他。

b、人站在木桌、木椅上,而木桌、木椅卻因潮濕等原因轉化成為導體。

a、開關接在火線上,避免打開開關時使零線與接地點斷開。

b、安裝螺口燈的燈口時,火線接中心、零線接外皮。

c、室內電線不要與其它金屬導體接觸,不在電線上晾衣物、掛物品。電線有老化與破損時,要及時修復。

g、接觸電線前,先把總電閘打開,在不得不帶電操作時,要注意與地絕緣,先用測電筆檢測接觸處是否與火線連通,並儘可能單手操作。

高壓帶電體不但不能接觸,而且不能靠近。高壓觸電有兩種:

①電弧觸電:人與高壓帶電體距離到一定值時,高壓帶電體與人體之間會發生放電現象,導致觸電。

②跨步電壓觸電:高壓電線落在地面上時,在距高壓線不同距離的點之間存在電壓。人的兩腳間存在足夠大的電壓時,就會發生跨步電壓觸電。

高壓觸電的危險比220伏電壓的觸電更危險,所以看到“高壓危險”的標誌時,一定不能靠近它。室外天線必須遠離高壓線,不能在高壓線附近放風箏、捉蜻蜓、爬電杆等等。

通過討論要學生明確:處理觸電事故的原則是儘快使觸電人脱離電源,而避免在處理事故時,不使其他人再觸電,所以a。b兩項是絕對錯誤的。

2、如因電線短路而失火,能否立即用水去滅火?為什麼?

要學生明確:不能,因水可導電,會加重災情。必須迅速切斷電源,用砂土、滅火器撲滅火焰。

只要我們處處小心,注意安全,掌握自救、自護的知識,鍛鍊自己自護自救的能力,機智勇敢的處理遇到的各種異常的情況或危險,就能健康地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