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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規章制度範本8篇 「企業規章制度範本:全面瞭解員工規定與管理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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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規章制度範本是企業內部制度的標準化文件,用於規範員工的行為準則和工作要求,維護企業內部秩序和穩定。本文提供一份簡明扼要的規章制度範本,旨在幫助企業有效管理員工,提高企業效率。

員工規章制度範本8篇 「企業規章制度範本:全面瞭解員工規定與管理實踐」

第1篇

5. 為每位員工安排完善的培訓,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

1. 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實行統一管理,具體責任到人。

2. 建立一個結構合理、職責分明組織,並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把適當的人安排到合適的工作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和員工激勵機制是本公司的人事工作原則。

2. 衣櫃鑰匙由人事部統一安排發放,如丟失不得擅自更換鎖,損壞照價賠償。

4. 不得將錢財及其它貴重物品存放在衣櫃內,若發生遺失,公司概不負責。

6. 保持更衣室清潔。破壞更衣櫃或更衣室內其它設施的,照價賠償。

1. 公司實行定額工作餐制度,人事部每月給員工發放500元餐補。

2. 工作餐用餐時間為30分鐘,所有員工必須在指定的時間範圍內文明用餐。

3. 員工用餐時間嚴禁喝酒,任何食物不得帶入或帶出公司。

不染誇張顏色,梳洗整齊。男性頭髮標準為前不遮眼,後不蓋領,兩側不過耳;女性長髮要盤好,統一用髮網固定,不得戴太誇張的髮飾。

清爽乾淨。男性不得蓄鬚,女性不得戴耳飾;女性上崗時需化淡粧,不得戴飾物,不可戴手飾。

不得留長指甲,指甲要清潔不得藏污垢,不可塗指甲油。

男性穿黑襪, 每天換洗、鞋子上班前要擦亮。女性要穿規定的襪色,不掛絲,不破損。

要經常洗澡,保持身體氣味清新,防止汗臭,上班前不吃異味食品,飯後漱口,保持口腔清潔,無異味,不得用強烈香料(香水)。

上班時必須穿規定的工作服,洗燙整潔、鈕釦要全部扣好,袖口及褲腳均不得捲起。制服只准在上班時間內穿。員工名牌:佩牌上崗,上崗前仔細檢查名牌是否佩戴在正確適當的位置,保持牌面整潔,無破損。

1. 在會所內見到客人、上司或同事都主動、熱情地問好。

2. 始終面帶微笑,始終保持正確的立相、坐相、走相及使用規範的行禮方式。

4. 做到四輕—説話輕、走路輕、關門輕、操作手勢輕。

7. 使賓客感到親切和温暖,是一種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見的禮貌禮儀。

1. 寒喧:歡迎光臨、您好、您早、晚安、再見、請多關照、真是個好天氣、請走好、告辭了、辛苦了、請進、謝謝、不客氣、請再次光臨。

3. 謝絕:十分抱歉,實在對不起、真不好意思、打擾了。

6. 道歉:照顧不周,實在抱歉,讓您久等了,打擾了, 給您添麻煩了, 今後一定注意,請稍等一下。

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量才定崗;強化培訓、優升劣汰。

* 新進人員經項目經理面試合格後,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兩個月。

* 熱愛祖國,忠誠於公司的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 身體健康、相貌端正、服裝整潔、言語大方、舉止端正。

公司實行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申請人應如實提供各項所需的證明、證件和有關資料。

b. 新進人員報到後如需申請住宿,由人事部填寫住宿申請表,辦理住宿手續。

c. 新進人員報到後,填寫新聘員工的t;物品領用清單>,交一份到人事部備存,並於人員離職後將公司財產歸還始可結清工資。

試用人員的薪金是正職員工薪資的80%,表現優良者,由項目經理核准正式錄用,試用人員表現欠佳者,應由項目經理免職,不予正式錄用。

試用期內公司和新員工均有選擇雙方的權利,公司可對試用期員工根據其表現及能力提出辭退。試用期滿,由項目經理及其主管領導進行考核,合格者方可轉正。經考核合格轉正後,公司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經考核轉正後,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為2年,臨時工合同為半年。

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辭職,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上交《辭職報告》,如無提前遞交報告,按合同規定需支付公司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違約金。

離職前必須辦理有關手續,歸還有關物品,包括工作服、名牌、員工手冊、更衣櫃鑰匙、考勤卡等,並做好與部門的工作移交,歸還辦公桌的鑰匙及有關資料文件等。同時在公司物品清單上分別由相關部門簽字確認。按規定辦完離店手續後,人事部結算員工應得的工資,不能歸還的物品要照價賠償,涉及賠償培訓費的應繳清該交的費用。住宿的員工,應在離職當日,搬出宿舍,並結清宿舍有關費用,有宿舍鑰匙的交還宿舍鑰匙。

員工在辦完離職手續離店後,人事部負責在一個月內辦完退檔、解除合同等有關用工手續。辭職員工不辭而別或雖提出辭職報告,在未得到部門和人事部的批准同意,也沒有辦全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不支付任何薪資。

1. 員工本着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服從公司分配和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不得對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機密,如有違反本條例者,作立即辭退處理。

2. 員工有義務制止和謝絕外來者動用公司內部的計算機。非本公司擁有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網絡系統內使用。

3. 員工應該愛護公司財物,在公司內拾到任何財物,必須送交人事部進行登記,拾物不交,一經發現將按規定處理。

4. 不準在通道、電梯間、餐廳、吧枱、娛樂等客用公共場所吸煙,倉庫、廚房、鍋爐房、總機房、閉路電視室等室內嚴禁吸煙。吸煙只能在規定的區域吸煙。

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員工,將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辭退及開除的處理。

* 離崗時,未檢查電、氣、水源等開關,造成能源浪費。

丙類失職: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嚴重警告一次,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 向客人索取小費。

* 未經批准向外泄漏或提供公司的內部資料(產品原價、客户檔案、工資待遇)及商業機密。

* 遲到1小時以上,仍未及時通知部門經理或行政人事部者。

* 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5天者,將予以解僱。

* 員工不辦理請假手續或已辦但未獲批准而不上班,或請假獲得批准但不按期回來上班者,均作曠工論處。員工不得無故曠工,曠工累計三次者,作辭退處理。

第一條 公司員工之待遇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章各條辦理。

1. 服務滿三個月,依公司核定比例按月計發放年終獎。

第六條 升薪或減薪員工之薪給予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計算。

1. 公司基於業務上之需要,可隨時調派員工之職務或服務地點,員工不得藉故推諉。

2. 調任人員應依限辦理交代並報到完畢,如主管人員逾限一日,即視同自動辭職。

3. 調任人員之薪給自到新職日起,按日計算(包括其它獎金)。

2. 以上假日休息時間視實際情況確定,可以調休也可按加班辦理,加班根據加班管理制度執行

因私事待辦者,可請事假,但事假月累計不得超過五天,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事假需事先經部門經理或負責人以上同意後,方可休假,擅自不來者,作曠工處理。部門主管權限為一天,一天以至三天報部門經理同意,三天以上需要報公司人事部。

病假需市級醫院或特約醫院出具證明,經部門經理同意後有效。病假條需要提前送交部門,否則無效,作曠工處理。急症應當天打電話通知相關部門,假條可在第二天送到。

需要事先提前報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同意後,上報公司人事部批准後方可休假。

在公司服務六個月者,可享有薪探親假三天,服務滿十二個月者,可享有薪探親假六天,超過部分視事假處理。

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培訓考試,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確定。(資格考試、培訓應於其從事職業相關)。

因公傷可請公傷假,但須出示醫院證明,假期依實際需要確定。

a. 月累計事假超過五天者,不發給當月獎金。累計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不發給當年年終獎。

b.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報,並由各店店長進行登記後,始為準假。凡未經批准假期而擅離職守或未經批准續假而缺勤者,除臨時大病或重大事故經證明屬實,並於事後三天內依規定補假外,均按曠工論處。

a. 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各店店長及主廚、副主廚請假/休假,須由總經理批准。

7. 員工請假不論假別均應填寫請假條,書面説明理由。

員工規章制度範本8篇 「企業規章制度範本:全面瞭解員工規定與管理實踐」 第2張

第2篇

1為尊重員工為企業發展創造的價值和作出的貢獻,同時,激勵員工與企業同發展共命運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員工工齡工資管理規定。

2.1.1在職工作不滿3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0元;在職工作滿3年,不滿5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5元;在職工作滿5年及以上的,工齡工資為每滿1年加20元。

2.1.2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最高封頂為240元。

2.1.1在職工作不滿3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5元;在職工作滿3年,不滿5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0元;在職工作滿5年及以上的,工齡工資為每滿1年加15元。

2.1.2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最高封頂為200元。

2.4員工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途離開的,間隔時間超過1年,其工齡從重新進公司之日起計算;未超過1年的,其工齡可以續接,但必須重新滿1年後計算。

2.5舉例:某員工從20xx年1月進公司從事計件工,20xx年1月晉升為車間統計員,那麼,在20xx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15元;20xx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25元;20xx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35元。20xx年1月,因事離開公司8個月,則其工齡工資從20xx年8月開始續接,為45元。

2.6被公司開除、辭退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當年工齡工資不予以計算和發放,已發放的,將予以扣除。

第3篇

明確出勤紀律,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為員工傳效評估提供依據。

1.1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衞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衞和電腦考勤系統。

1.2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彙總編制。

1.3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1.4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1.5值勤門衞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並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2.1.1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2.1.2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製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2.2.1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2.2.2生產單位員工指製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

2.4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3.1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3.3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3.3.1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捨五入計,下同)。

3.3.2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錄入考勤表。

3.3.3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3.3.4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衞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於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4.1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並如實記錄考勤表。

4.2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彙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後報送給財務部。

5.1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5.2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5.3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5.5凡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5.6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第4篇

1-1鋼管腳手應用外徑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鋼管,長度以4~6.5米和2.1~2.3米為宜。有嚴重鏽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

1-2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明,發現有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1-3木杆應採用剝皮杉木和其它各種堅韌硬木。楊木、柳木、樺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節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1-4木腳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於7釐米,大橫杆、小橫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於8釐米,6~8釐米之間的可雙杆合併或單根加密使用。

1-5竹腳手的立杆、大橫杆、剪刀撐、支桿等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於7.5釐米;小橫杆不得小於9釐米(6~9釐米之間的可雙杆合併或單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紋、白麻、蟲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1-6鋼製腳手板應採用2~3毫米的Ⅰ級鋼材,長度為1.5~3.6米,寬度23~25釐米,肋高5釐米為宜,兩端應有連接裝置,板面應鑽有防滑孔。凡是裂紋、扭曲的不得使用。

1-7木腳手板應用厚度不小於5釐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寬度以20~30釐米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紋、破裂和大橫透節的不得使用。板的兩端8釐米處應用鍍鋅鐵絲箍繞2~3圈或用鐵皮釘牢。

1-8竹片腳手板,板厚不得小於5釐米,螺栓孔不得大於1釐米,螺栓必須擰緊。竹編腳手板,其兩邊的竹槓直徑不得小於4.5釐米,長度一般以2.2~3米,寬度以40釐米為宜。

1-9腳手架的綁紮材料可採用8#鍍鋅鐵絲,直徑不少於10毫米的麻繩或水、葱竹篾。

2-1鋼管腳手架的立杆應垂直穩放在金屬底座或墊木上。立杆間距不得大於2米;大橫杆間距不得大於1.2米;小橫杆間距不得大於1.5米。鋼管立杆、大橫杆接頭應錯開,要用扣件連接擰緊螺栓,不準用鐵絲綁紮。

2-2木腳手架的立杆應埋入地下30~50釐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將底部夯實並墊以磚石,如遇鬆土或者無法挖坑時,應綁掃地杆。木腳手架的立杆間距不得大於1.5米;大橫杆間距不得大於1.2米;小橫杆間距不得大於1米。

2-3竹腳手必須搭設雙排架子。立杆間距不得大於1.3米;小橫杆間距不得大於0.75米

2-4抹灰、勾縫、油漆等外裝修用的腳手架,寬度不得小於0.8米,立杆間距不得大於2米;大橫杆間距不得大於1.8米。

2-5木、竹立杆和大橫杆應錯開搭接,搭接長度不得小於1.5米。綁紮時小頭應壓在大頭上,綁扣不得少於三道。立杆、大橫杆、小橫杆相交時,應先綁兩根,再綁第三根,不得一扣綁三根。

2-6單排腳手架的小橫杆伸入牆內不得少於24釐米;伸出大橫杆外不得少於10釐米。通過門窗口和通道時,小橫杆的間距大於1米應綁吊杆;間距大於2米時,吊杆下需加設頂撐。

2-7 18釐米厚的磚牆、空鬥牆和砂漿標號在10號以下的磚牆,不得用單排腳手架。

2-8腳手架的負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過270公斤。如果負荷量必須加大,應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架設。

2-9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杆應設剪刀撐和支桿。剪刀撐和支桿與地面的角度應不大於60度,支桿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於30釐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無法設支桿時,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腳手架必須同建築物連接牢固。

2-10架子的鋪設寬度不得小於1.2米。腳手板須滿鋪,離牆面不得大於20釐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搭接時不得小於20釐米;對頭接時應架設雙排小橫杆,間距不大於20釐米。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叉搭接。墊平腳手板應用木塊,並且要釘牢,不得用磚墊。

2-11翻腳手板應兩人由裏往外按順序進行,在鋪第一塊或翻到最外一塊腳手板時,必須掛牢安全帶。

2-12上料斜道的鋪設寬度不得小於1.5米,坡度不得大於一比三,防滑條的間距不得大於30釐米。

2-13腳手架的外側、斜道和平台,要綁1米高的防護欄杆和釘18釐米高的擋腳板或防護立網。

2-14在門窗洞口搭設挑架(外伸腳手架),斜杆與牆面一般不大於30度,並應支承在建築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線腳等地方。牆內大橫杆兩端都必須伸過門窗洞兩側不少於25釐米。挑架所有受力點都要綁雙扣,同時要綁防護欄杆。

3-1砌築裏腳手架鋪設寬度不能小於1.2米,高度應保持低於外牆20釐米。裏腳手架的支架間距不得大於1.5米,支架底腳要有墊木塊,並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結構上。搭設雙層架時,上下支架必須對齊,同時支架間應綁斜撐拉牢。

3-2砌牆高度超過4米時,必須在牆外搭設能承受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網或防護擋板。多層建築應在二層和每隔四層設一道固定的安全網。同時再設一道隨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網。

3-3搭設安全網應每隔3米設一根支桿,支桿與地平一般須保持45度,在樓層支網須事先預埋鋼筋環或在牆的裏外側各綁一道橫杆。網應外高裏低,網與網之間須拼接嚴密,網內雜物要隨時清掃。

4-1金屬掛架的間距,一般不得大於2米。預埋的掛環(鋼銷片)必須牢固,掛環距門窗口兩側不得少於24釐米,60釐米的窗間牆只准設一個掛環,最上一層掛環要設在頂板下不少於75釐米。安掛架時,應兩人配合操作,插銷必須插牢,掛鈎插入圓孔內須垂直掛到底,支承鋼板要緊貼於牆面。在建築物轉角處,應挑出水平杆,互相綁牢。

4-2吊欄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安裝。懸挑吊欄的鋼絲繩圍繞挑樑不得少於三圈,卡頭的卡子不得少於三個,每個吊欄不少於兩根保險繩,每次提升後要將 保險繩與吊欄卡牢固定。鋼絲繩不得與建築物或其它構件摩擦,靠近時應用墊物或滑輪隔開。散落在上面的雜物要隨時清除。

4-3用手扳葫蘆升降的吊欄,操縱時嚴禁同時扳動前進杆與返向杆,降落時要先取掉前進杆上的套管,然後扳動返向杆徐徐降落。

4-4橋式腳手架的支承架底座應夯實,並用墊木墊穩,每層必須與建築物連接牢固。桁架應在地面組裝,桁架兩端的角鋼必須卡抱支承架兩側角鋼。用倒鏈或手扳葫蘆提升時要安好保險繩,就位後立即與支承架掛牢。

4-5用鋼管搭設井架,相鄰兩立杆接頭錯開不少於50釐米,橫杆和剪刀撐(十字撐)要同時安裝。滑軌必須垂直,兩軌間距誤差不得超過10毫米。

4-6鋼門架整體豎立時,底部須用拉索與地錨固定,防止滑移,上部應綁好纜風,對角拉牢,就位後收緊固定纜風。

4-7井架、門架和煙囱、水塔等腳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設一組纜風繩(4~6根),每增高10米加設一組。在搭設時應先設臨時纜風繩,待固定纜風繩設置穩妥後,再拆臨時纜風繩。纜風繩與地面的角度應為45~60度,要單獨牢固地栓在地錨上,並用花籃螺絲調節鬆緊,調節時必須對角交錯進行,纜風繩禁止栓在樹上、電杆等物體上。

4-8腳手架、井架、門架安裝完畢,必須經施工負責人驗收合格後方準使用。

5-1拆除腳手架,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誌,並設專人看管,禁人入內。拆除應按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同時作業。

5-2拆除腳手架大橫杆、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往下順杆子。

5-3拆下的腳手杆、腳手板、鋼管、扣件、鋼絲繩等材料,應向下傳遞或用繩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第5篇

第一條 按照獎優罰劣,激勵先進,公正公平,一視同仁的原則實行獎罰。

1、表揚: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由單位負責人給與表揚:

(1)模範遵守企業規章制度,服從工作安排,工作認真、踏實細緻,始終如一;

(3)服務熱情、禮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諮詢,多次得到客户表揚;

(5)在單位內部舉辦的活動或代表單位參加外部活動中表現突出的;

(6)維護單位利益,為單位的聲譽和經營管理做好事者。

a.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給予50元至100元的一次性獎金或物資獎勵,:

(2)提出體檢業務管理的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收效顯著者;

b.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給於100元至500元的一次性獎金或物資獎勵:

(1)被評為單位年度優秀員工、先進員工、優秀管理者等榮譽稱號者;

(2)在體檢、醫療工作中,引進項目或技術,創造明顯效益者;

(4)維護企業利益、保護企業財產,避免或挽回單位重大損失和消除不良影響者;

(6)獲得單位年度最佳員工稱號者,獎勵一次帶薪休假旅遊。

有下列表現之一者,按所在崗位工資架構標準晉升一級工資:

(1)連續三年獲得單位年度優秀員工、先進員工、優秀管理者等榮譽稱號者;

(2)連續二年被授予最佳員工、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者。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警告並處一次性罰款10~100元:

(2)在體檢過程中,發生登記、紀錄不準確、不完整,弄錯或漏檢體檢項目,或體檢文書書寫不規範造成一定影響者;

(5)在工作場所大聲喧譁、跑動,或工作時間聽音樂、上網聊天、看非工作需要的影像資料、玩遊戲等;

(7)未按正規程序請假、或提供虛假醫院證明申請休假;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並處以100元至500元罰款:

(1)不服從工作安排,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又不及時報告和説明,或工作推諉貽誤工作者;

(2)發生差錯或事故,已造成一定後果,但未造成重大影響且本人反省深刻、確有悔改表現;

(3)體檢資料保管、傳遞不當,造成丟失、損壞,影響體檢報告的發出並造成一定影響;

(6)發生突發事件,責任人未及時向上級報告,又未能按要求予以處理,延誤了處理時機,但未造成重大後果者;

(2)員工相互之間打聽、議論他人的工資和獎金等薪酬情況;

(3)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後果,但本人認識清楚,確有悔改表現者。

(1)消極對抗或不執行上級工作安排,或故意詆譭主管領導的權威,有損單位聲譽和形象;

(2)發生責任事故,造成重大損失或對單位聲譽產生較大影響的直接責任人;

(4)在本體檢中心工作的同時,兼職從事其它單位的工作;

(6)私自拷貝單位的信息資料(文件、流程、軟件、分析報告等),竊取單位的商業機密;

(7)與客人發生爭吵、態度蠻橫、辱罵客人,造成惡劣影響者;

(8)同事間發生打架、鬥毆造成惡劣影響,或在同事間散佈消極言論、撥弄是非,或拉幫結夥、鬧分裂,影響團隊合作及工作的正常進行;

(9)季度內有兩日曠工或年內累計有三日以上(含三日)曠工者;

對員工的經濟處罰,一般不超過本人月總收入的20 % ,因責任造成單位重大經濟損失的另行處理。

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及法律的,除按照規定處理外,同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先進評選程序:民主評選、組織評議、領導審批。

2、涉及通報表揚、表彰、工資晉升的要填寫《獎勵審批表》,逐級簽署意見。

1、對員工處罰要慎之又慎,要做到實事調查清楚、處理有根有據。

3、涉及通報批評、降薪、除名處分的錯誤行為,要經調查核實、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討論;

4、通報批評、降薪、除名處分的要填寫《處罰審批表》,逐級填寫意見,報主管領導審批。

(一)員工對獎罰處理不滿,可向本部門主管申訴,部門主管需在兩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或解釋;

(二)員工對部門主管的答覆或解釋仍不滿意者,可向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訴,同時,部門主管要以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報告答覆或解釋情況,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在收到申訴和報告後兩天內給予回覆;

(四)對除名處分有異議時,也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申訴。

(一)對於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負責人或員工,單位將加倍追回獎金,並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二)對於濫用職權,利用處罰員工等手段進行打擊報復、或對應受處分員工進行包庇的人員,予以從嚴處罰。

第6篇

為加強和規範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人員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規定,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上級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認真落實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並監督實施情況;

2、所有在崗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3、教育培訓內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消防法規、消防知識和滅火逃生能力、崗位操作規程等。

4、新職工要進行崗前教育培訓,掌握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急救援,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演練及防範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5、經常性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教育不能一勞永逸,必須經常不斷地進行。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已經掌握了的知識、技能,如果不經常使用,可能會逐漸淡忘;隨着生產技術進步,生產狀況變化,有新的安全知識,技能需要掌握;已經建立起來的對事故預防工作的深厚興趣,隨着時間的推移會逐漸淡漠;在生產任務緊急情況下,已經樹立起來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發生動搖,安全態度會發生變化。因此,必須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7篇

目的:為了給在公司服務一定年限的員工增加相應的福利,實現利潤共享,尊重勞動貢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工齡工資,是公司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一種福利工資。

1、從20xx年元月1日起,新進員工工齡以年為單位,當月15日(含)以前入職的從當月計起,15日以後入職的從次月計起,每滿一年即可享受工齡待遇;

2、20xx年12月31日(含)以前入職的員工,從20xx年元月份起按2年工齡計算。日後每到元月1日遞增1年工齡;

3、20xx年1月1(含)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含)入職的員工,從20xx年元月份起按1年工齡計算。日後按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後的按次月)遞增1年工齡;

4、20xx年6月30日(含)以前入職的員工,從20xx年元月份起按半年工齡計算。從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後的按次月)算起,滿1年後即享受1年的工齡待遇,日後按年為單位遞增工齡,不再按半年計算;

5、20xx年6月30日以後入職的員工,以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後的按次月)算起,滿1年後即享受工齡待遇;

6、所有工齡以連續工作時間的累計為原則,員工連續請假超過15天或年內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取消工齡按新員工待遇執行並重新計算工齡(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7、員工辭職後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

1、第二條第一款與第五款類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整,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每月工齡工資為¥200元整。以此類推,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2、第二條第二款類員工,從20xx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200元整,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3、第二條第三款類員工,從20xx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100元整,按照該款規定,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4、第二條第四款類員工,從20xx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50元整,按照該款規定,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管理人員(包括質檢、採購、倉管、文員、銷售、業務、設計、跟單、電工)工齡設定標準與員工工齡設定標準相同,工齡工資的設定標準為200元每月,計算方式與員工相同。

第五條:此工齡工資制度不影響公司的其它調薪政策。

第六條:本制度於20xx元月份正式實施,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修改時經總經理批准後實行。

第8篇

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 7.5 小時。其中:

1 、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 1 )遲到或早退 30 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10 元。

超過 1 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 2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 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 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a 、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 30 分鐘內,即 8 : 30 - 9 : 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 、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1) 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 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 4 )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 5 )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 1 )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 2 )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 3 )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 100 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並報人事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准。

2 、批准後,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 、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 、員工本人應於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並於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信息置換。

5 、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於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准。

2 、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 ,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 、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 、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6 、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2 、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 、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4 、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5、 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6 、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1 、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 、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 、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 、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繫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一、工作期間衣着、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粧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__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 、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

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1 、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蹟者 2 、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採納後具有成效者 4 、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 5 、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7 、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 、為社會做出貢獻,併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通過者

2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 、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 、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7 、工作時間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13 、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 、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 、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對象:

3 、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後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

4 、表揚三次等於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 ,記過三次等於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後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餘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後,經總經理審批。

6 、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 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