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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8篇 "建築承包:確保卓越合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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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是指乙方承攬甲方委託的工程建設項目,雙方按照約定的工作內容、工期、質量要求等事項達成的合作協議。該合同在工程建設領域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旨在確保雙方權益和工程的順利進行。本文將介紹工程合同的基本要素和重要性,以及相關的注意事項。

工程合同8篇

第1篇

(買方) (項目名稱)中所需 (貨物名稱)經 (招標人)以 號招標文件在國內 (公開/邀請)招標。經評標委員會評定 (賣方)為中標人。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應該認為是一個整體,彼此相互解釋,相互補充。組成合同的多個文件的優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本合同經雙方全權代表簽署、加蓋單位印章並由賣方遞交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1.1 “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 所達成的協議,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約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1.3 “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約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儀表、備件,包括工具、手冊等其它相關資料。“服務”係指根據合同約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 務,如運輸、 保險及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服務。

1.5 “買方”係指與中標人籤屬供貨合同的單位(含最終用户)。

1.6 “賣方”係指根據合同約定提供貨物及相關服務的中標人。

1.7 “現場”係指合同約定貨物將要運至和安裝的地點。

1.8 “驗收”係指合同雙方依據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範和合同約定,確認合同項下的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活動。

2.1 提交貨物的技術規範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範和技術規範附件(如果有的話)及其投標文件的技術規範偏差表(如果被買方接受的話)相一致。若技術規範中無相應説明,則以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相應標準及規範為準。

3.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專利權、 著作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等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賣方須與第三方交 涉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費用和經濟賠償。

4.1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採用本行業通用的方式進行包裝,且該包裝應符合國家有關包裝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粗暴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4.2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的四側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下列標記:

5.2 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文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心”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有“小心輕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樣和其他適當的標誌。

6.1 交貨方式一般為下列其中一種,具體在合同特殊條款中規定。

6.1.1 現場交貨:賣方負責辦理運輸和保險,將貨物運抵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所有貨物運抵現場的日期為交貨日期。

6.1.2 工廠交貨:由賣方負責代辦運輸和保險事宜。運輸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運輸部門出具收據的日期為交貨日期。

6.1.3 買方自提貨物:由買方在合同規定地點自行辦理提貨。提單日期為交貨日期。

6.2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 天以前以電報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包裝箱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交貨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一式6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包裝箱件數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寬×高)、貨物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運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6.3 在現場交貨和工廠交貨條件下,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賣方應對超運部分引起的一切後果負責。

7.1 在現場交貨和工廠交貨條件下的貨物,賣方通知買方貨物已備妥待運輸後24小時之內,應將合同號、貨名、 數量、毛重、總體積(立方米)、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裝運日期,以電報或傳真通知買方。

7.2 如因賣方延誤將上述內容用電報或傳真通知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8.1 如果貨物是按現場交貨方式或工廠交貨方式報價的,由賣方按照發票金額的110%辦理“一切險”;如果貨物是按買方自提貨物方式報價的,其保險由買方辦理。

10.1 合同項下技術資料(除合同特殊條款規定外)將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後 天之內,賣方應將每台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如目錄索引、圖紙、操作手冊、使用指南、維修指南和/或服務手冊和示意圖寄給買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同每批貨物一起發運。

10.3 如果買方確認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完整或在運輸過程中丟失,賣方將在收到買方通知後 天內將這些資料免費寄給買方。

11.1 賣方須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並完全符合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範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技術規範等的要求。

11.2 賣方須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期內須具有符合質量要求和產品説明書的性能。在貨物質量保證期之內,賣方須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11.3 根據買方按檢驗標準自己檢驗結果或委託有資質的相關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發現貨物的數量、質量、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者在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在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賣方在收到通知後 天內應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1.4 如果賣方在收到通知後 天內沒有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由此引發的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11.5 除“合同特殊條款”規定外,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貨物通過最終驗收起12個月。

12.1 在交貨前,中標人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文件。該文件將作為申請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

12.2 貨物運抵現場後,買方應在 日內組織驗收,並製作驗收備忘錄,簽署驗收意見並報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12.3 買方有在貨物製造過程中派員監造的權利, 賣方有義務為買方監造人員行使該權利提供方便。

12.4 製造廠對所供貨物進行機械運轉試驗和性能試驗時,中標人必須提前通知買方。

13.1 如果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等與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 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有權根據有資質的權威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索賠(但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除外)。

13.2 在根據合同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貨期內,賣方應按合同規定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如已超過退貨期,但賣方同意退貨,可比照上述辦法辦理,或由雙方協商處理。

13.2.2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或由有權的部門評估,以降低後的價格或評估價格為準。

13.2.3 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賣方 應按合同第11條規定,相應延長修補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13.3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 天內,賣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後 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合同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保函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4.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格”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14.2 如果賣方無正當理由遲延交貨,買方有權提出違約損失賠償或解除合同。

14.3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預期延誤時間通知買方。買方收到賣方 通知後,認為其理由正當的,可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15.1 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可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週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但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為遲交貨物或沒有提供服務的合同價的5%.一週按7天計算,不足7天按一週計算。如果達到最高限額,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6.1 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不可抗力所影響的時間。

16.2 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後儘快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 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送達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內容有變更必要的, 雙方應通過協商在 日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終止。

17.1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相關規定。

18.1 因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可通過合同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自協商開始之起15日內得不到解決,雙方應將爭議提交同級政府採購辦公室調解。調解不成的,可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2 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當事人一方在規定時間內不履行仲裁機構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8.3 仲裁費用和訴訟費用除仲裁機構或法院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19.1 在賣方違約的情況下,買方經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機關審批後,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同時保留向賣方追訴的權利。

19.1.1 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全部或部分貨物的;

19.1.3 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的。

“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買方在合同簽定、履行過程中的行為。

“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合同簽定、履行過程,以謊報事實的方法, 損害買方的利益的行為。

19.2 在買方根據上述第19.1條規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後,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以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同意的方式,購買與未交付的貨物類似的貨物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購買類似貨物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經報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後,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合同的終止將不損害或不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21.2經買方和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事先書面同意賣方可以將合同項下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並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後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分包的人與賣方共同對買方連帶承擔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2.1 買方和賣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但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須對合同條款進行改動時,當事人雙方須共同簽署書面文件,做為合同的補充,並報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發送,而另一方也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併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

24.1 除技術規範中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26.1 賣方應在合同簽訂後 天內,按約定的方式向買方提交合同總價 (不超過5%)的履約保證金。

26.2 履約保證金用於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26.3 履約保證金應使用本合同貨幣,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 買方可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買方可接受的格式。

26.4 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質量保證期結束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約保證金退還賣方。

27.1 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合同內容的確定應以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為基礎,不得違背其實質性內容。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買方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合同將在雙方簽字蓋章並由賣方遞交履約保證金後開始生效。

工程合同8篇

第2篇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由乙方承攬甲方________維修工程,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依據《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3、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

4、質量標準:達到按國家相關專業規定的專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5、合同價款:預算價格(大寫)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因設計變更或甲方根據需要要求進行變更,合同價款可作相應的調整,變更按實際增減工程量雙方協商解決,並按發包人提供的增減工程量預算為依據進行價款調整。但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辦理結算時一次性調整。

6、工程施工完畢經雙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一週內一次性支付工程總款的____%。預留____%的工程質保金。____年質保期滿後支付。

1、甲方應積極支持乙方工作,協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2、對乙方分包經營中的施工質量、工程進度、安全生產、文明、環保施工等有協調、監督、檢查權利,並與甲方簽訂相關的安全、技術協議。

3、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協調、管理,有嚴重的質量、安全問題,有不履行合同的情況,甲方有權下達停工整改通知,嚴重的可以直接終止合同。

2、乙方應按照現場文明施工及環保有關條例進行施工,遵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3、乙方在現場施工應接受甲方及甲方委託施工的項目部施工人員的監督和管理,積極配合現場其他施工隊伍的施工。

1、乙方應按國家及行業規範要求進行施工。制訂質量管理目標,落實質量責任制,確保實現施工合同和甲方要求的質量目標。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在承攬期間應具體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承擔在現場作業期間因乙方原因而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乙方需接受甲方現場的安全文明生產考核,相關考核金額作為違約責任處理。

1、本工程以國家制訂的施工以及驗收規範和甲方驗收約定文件與設計要求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甲乙雙方如遇對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標準有相互牴觸或異議的`事項,由甲方在驗收約定文件中有關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比較優勝的原則選擇確定該項的約定標準。

2、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_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乙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項義務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險或有未盡事宜時,雙方應另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第3篇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內蒙 古 自治 區 建 設廳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內蒙古工商行政管理??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凳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鑑證意見(公章) 年 月 日

第4篇

3、工程的概況:金屬橋架安裝、信息點管路安裝、信息點佈線及安裝;機房光纜佈線信息點佈線及安裝;協助安裝防雷、消防系統產品。

1、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工地現場有關的問題,保證現場正常施工的必要條件。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施工、完工,在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_________(地點名稱)弱電綜合佈線系統(工程量為:約400米金屬橋架安裝;約_________米的管路鋪設;約_________個信息點佈線安裝;約_________個機房信息點佈線安裝;約_________條室內光纜佈線;及協助安裝防雷系統產品、消防系統產品)

2)提交信息點平面的標識圖、配線架標識表、線纜的標籤、及相關對應文檔資料。

3、乙方保證統一着裝(工作服)在現場施工及項目班組長每天到場。

4、乙方保證該項目工程開通正常運行一年的維護工作。

5、甲方應該及時將工程的材料運到現場,並存放在安全的倉庫。

1、在甲乙雙方協商下,計劃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

2、若遇甲方無法提供施工條件,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工程完工後一月內,甲方應組織驗收。無正當理由在一月內不組織驗收視為工程合格。

工程量進行到5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_________%的預付款。工程驗收合格後一週內付_________%;餘款_________%一年內付清。

乙方向甲方開據《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建築安裝專用發票》。

如因戰爭、火災、水災、颱風、地震和其它人力不可抗力事故導致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責任不在乙方。但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從速完成施工。

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支付工程款,應承擔每天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乙方中途捨棄工程安裝,合同金額不予支付處理;乙方不遵守《保密約定》應承擔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五十的扣款。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即生效。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簽訂的補充協議屬合同的組成部分。

法定代表或其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其委託人:_________

簽約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的地點:_________

第5篇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裝飾工程,簽訂以下協議: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其他不屬於乙方原因的工期可順延。

按實際發生確認的派工單價格累計到人民幣(含税):拾萬元整(100000。00)。

甲方以派工單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派工單後及時回覆派工單內容所有發生的a人工(計件按市場價;無法計算部分按純人工計算其中力工按180元/天、技工(木工、油漆、水電等)按250元/天、泥水工按320元/天)、b材料(市場價)、c損耗(實際計算)、d機械及輔材(實際計算)、e管理費(a+b+c+d*5%)、f利潤(a+b+c+d+e*12%)、g税金(a+b+c+d+e+f*7。4%);所需的費用給甲方代表審核並簽字確認,乙方隨即組織完成派工單所提及的內容。

1.工程按確認的派工單每次竣工累計後達到人民幣(含税):伍萬元(50000。00)。乙方可以向甲方支借合同價款的40%;待工程竣工累計後達到人民幣(含税):拾萬元(100000。00)。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請辦理本合同單元餘下的工程尾款,並開具相對應結算金額的`發票交給甲方。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變更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進行施工,工程施工前確定好質量標準,經甲方檢驗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相應部位全部扣款,並責成乙方返工返修,費用乙方自理。

2.甲方指派為甲方代表負責現場工地相關協調及所有文件的簽署,以確保乙方施工進度。

3.乙方指派葉萬年為乙方代表負責協調現場施工及所有文件的簽署。

4.工程竣工後,乙方負責施工範圍內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完工甲方將款項結清後合同即告終止。

八、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應儘可能協商解決。所有經代表簽字的文件均視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6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將 至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施工發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1、路基長 公里,路面寬 米,總計整修面積 平方米,中標價 萬元。

2、路面長 公里,路面沙化寬 米,厚 釐米,總計沙化面積 平方米,中標價 萬元。

3、鋪設涵洞 道,涵洞深 米,中標價 萬元。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合同價款金額合計(大寫): 元 (人民幣) ¥: 萬元。

工程價款按工程進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驗收合格後決算。甲方扣工程總價款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工程竣工無質量缺陷後付給乙方。

1、由甲方提供圖紙,乙方必須按圖紙和公路改造工程技術規範的要求施工,乙方確保質量達到合格。

3、甲方對乙方的施工有監督管理權,甲方按施工進度對乙方的施工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換項目經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將工程項目轉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則一經查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不承擔任何由此引發的法律責任。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確保施工安全。若出現工傷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若乙方的施工對國家、集體、個人的財產或人身造成損害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乙方必須按時竣工,否則,每超期一天,按 元/天支付違約金。

2、若乙方中途終止合同,則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賠償,甲方所撥付的工程價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復的,則乙方無條件返工、修復,直到達到要求的標準,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4、若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若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需要返工、修復,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復的,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解除承包關係,乙方的投入損失自負,甲方所撥付的工程價款由乙方退回。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第7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共同簽訂如下合同,並商定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自有的工程機械一台,機身號為,發動機編號為,生產日期為___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工作時間為小時,價格為元,轉讓給乙方所有,歸乙方使用支配。

二、甲方出售的該工程機械轉讓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的工程機械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轉讓後,乙方所有債權債務糾紛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甲乙雙方一經簽訂本合同乙方就將總購機款的%計元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也將機械型號為,發動機編號為,機身編號為的工程機械一台交付給乙方,甲方交付工程機械的同時交付原始購機發票、合格證、説明書、購機資料、隨車附件等物品給乙方,方負責聯繫合法運輸車輛將該工程機械運輸到目的地,運輸費用元由方承擔,工程機械到達目的`地後,乙方於____日內將一餘下的%購機款元支付給甲方。

五、甲方必須保證本機屬於合法擁有,如屬於盜竊等贓車,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甲方必須保證本機的生產日期、工作小時、原始購機發票等資料是真實有效的,本工程機械沒有進行翻新、更換機身銘牌、修改工作時間表、改換生產日期等等虛假欺騙行為。

六、甲乙雙方如有違約必須賠償對方的所有損失,並支付20%的違約金;如合同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正式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電話:電話:___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___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

甲方在 建房屋一棟,建築層數兩層,一層約 平方米,二層約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確保工程安全、優質、高效、低耗,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倆,以期共同遵守: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等一切建築材料。

乙方提供勞務、施工技術、施工工具、及生產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台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沿外牆貼瓷磚、後沿外牆面粉水泥砂漿、衞生間地面及牆面貼瓷磚、安裝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透水處理。

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 元(),建築面積按每層樓外牆計算。施工範圍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漿抹面的牆體。

合同簽訂完畢,工具進場,人員到位,預付30% ,完成第一層磚砌並搗制好樓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層以及屋頂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驗完畢付到90%, 預留10%為質量保證金,完工一年內無質量問題,清尾款。

甲方負責水電到位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每日午餐。

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勞保措施,施工防護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出現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衞生。

主體工程工期為75(日曆天),從簽訂合同之次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主體工程,遇天氣原因順延,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遇乙方所需材料,應提前向甲方提出計劃,以便及時籌備。

因乙方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賠償以及責任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按國家以及本地標準從嚴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延伸閲讀:學界關於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案由定性的問題主要由以下兩種觀點。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條 的規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合同法》第十六章對建設工程合同作了特殊規定,第二百八十七條明確該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承攬合同的`有關規定。本人認為,立法者將建設工程合同從承攬合同中獨立出來,就是考慮到建設工程領域的專業性和安全性的特殊要求,為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和建設工程安全,才通過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予以完善規範,維護建築市場秩序。因此,將農村建房施工合同認定為建設工程合同符合立法本意。

此外,根據20xx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決定》(法〔20xx〕41號)第一次修正),“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隸屬於第四部分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糾紛中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與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糾紛、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糾紛、裝飾裝修合同糾紛等是並列的。因此,將農村建房施工合同認定為建設工程合同符合《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最後,從規範農村建築市場秩序來看,司法機關將農村建房合同認定為建設工程合同,更有利於促進相關的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實施農村建築市場的配套政策,進一步推動農村建築市場的規範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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