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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屋轉讓協議書3篇 住房轉讓協議書:順利安頓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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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紹了安置房屋轉讓協議書的內容和重要性。安置房屋轉讓協議書是雙方在房屋交易中確立權益和義務的法律文件,它詳細闡述了轉讓房屋的相關事項,為雙方提供了明確的交易規則和保障機制。在購買或出售安置房屋時,簽署協議書不僅能夠維護雙方的權益,還能有效防止糾紛的發生,具有重要的法律意義。

安置房屋轉讓協議書3篇 住房轉讓協議書:順利安頓新居

第1篇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轉讓協議,以共同遵守。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1、本合同所出售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2、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衞(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房屋的建築面積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廳、衞生間、廚房、陽台、及其附屬設施)、實際使用面積___平方米。 3房屋質量: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 □未)設定抵押。 (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4用證)

5、出售房屋的《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共有權證號為: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6、房屋現有裝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甲方不得隱瞞與轉讓房產相關的重要事實,必須保證其對轉讓房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保證上述房產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未結款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該房屋前辦妥。出售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與乙方無關。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人民幣)2.付款方式

a.此房價款為甲方淨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b.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元整,待乙方申請的貸款批准後,即可為乙方準備辦理過户手續。甲方需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貸款手續。(以收據收條為準)

c.辦理過户手續當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元整。(以收據收條為準)

e.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雙方協商議定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上述房屋的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同時應移交有關房產的全部資料(見清單)。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產總價格‰支付違約金,超過一個月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承擔%違約金。

房屋交付乙方後,甲方將在取得房屋產權證後應立即辦理轉讓手續到乙方名下。辦理產權證轉讓手續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户手續,方負責辦理房屋過户,方予以充分協助,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甲方將上列房產轉讓後,按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履行相關的權利和義務,假如所轉讓房產目前未辦理房產證、土地證,今後條件允許辦理房產證、土地證,則按照以下幾款執行:

1、在辦理此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將此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辦理為乙方名下,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將房產證、土地證直接辦理為乙方名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户手續,過户手續所須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後,無論是否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户手續,乙方有權將此房屋出租出售,甲方不得干涉。

1、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

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本協議轉讓之房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轉讓、抵押、變賣等事宜,不受任何第三人主張任何權利,如發生上述任何原因所產生的糾紛,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因房屋產權發生的經濟糾紛及費用等亦由甲方承擔。

2、房屋移交前,甲方應保持房屋原有結構,負責搞好通水、通電、公共設施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移交後由乙方負責。

3、甲方在房屋及房產證書交乙方後、房產過户辦理前不得實施有礙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行為,更不得將房屋再賣他人。否則,應向乙方支付購房款5%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並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以銀行劃撥餘款日為準)。室內現有家電、傢俱隨房屋交接贈送給乙方。

3.甲方結清該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費用,交接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貸款數額不足時,應用現金補齊,否則視為違約。 6.若乙方辦理房地產轉讓登記手續,甲方應予協助。 7.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隨房產轉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約定的購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計算滯納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發生三日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今後若因政府規劃建設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調整,對該房屋進行有償拆遷,則拆遷所得補償均為乙方所有。若房產未過户乙方,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補償手續;若已過户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與甲方無關。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安置房屋轉讓協議書3篇 住房轉讓協議書:順利安頓新居 第2張

第2篇

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甲乙雙方就位於西昌市建昌苑1棟1單元2號盧本芬名下拆遷安置小產權房屋(權利人盧本芬的法定繼承人或口頭授權代理人為莊建剛、莊建清、尤德存、莊永明、莊翠和尹應芳)事宜訂條約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1.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位於西昌市建昌苑1棟1單元2號(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的性質為私人小產權房屋(該房屋系西昌市城中村(現名建昌苑)拆遷安置房,現尚未取得初始登記物權,不具備過户條件)。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剪力,建築面積約為60平方米。

2.在本協議簽訂前,甲方保證轉讓房屋原權利人為盧本芬,並且保證原權利人盧本芬的法定繼承人或口頭授權代理人就是本協議列明的甲方,現原權利人盧本芬的所有法定繼承人均同意將位於西昌市建昌苑1棟1單元2號拆遷安置小產權房屋轉讓給乙方。

1.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之前沒有與其他人簽訂房屋轉讓、贈與等協議,也沒有在該房屋上設立抵押權等處分行為,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本協議簽訂之前由該房屋所引起的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但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按乙方已付房屋價款的25%作為定金雙倍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對小產權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轉讓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甲乙雙方願意在本協議第一條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上述拆遷安置小產權房屋事宜並簽訂本協議來確認甲乙雙方之間權利和義務。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經充分協商,雙方一致同意上述轉讓房屋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283688元(大寫:貳拾捌萬叁仟陸佰捌拾捌元)整。

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以現金方式將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房屋轉讓總價款一次性全部支付給甲方,甲方確認收到房屋轉讓總價款時立即向乙方出具《收條》和交付該房屋鑰匙。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甲方實際交付房屋鑰匙及房屋後,該房屋由乙方所有、使用、收益及處分。

1.本協議簽定時,該房屋尚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轉移登記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均由乙方負擔。

2.本協議生效後,若該房屋可以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自乙方要求甲方過户之日起十日以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申請辦理房屋過户登記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否則視為甲方違約,按本協議第十條約定支付違約金。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只能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捺手印時立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如果甲方出售房屋時存在房屋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且甲方未明確告知乙方,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協議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補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裝修費用憑裝修正規票據認定。

3.本協議生效後,若遇政府拆遷該房屋,該房屋的拆遷安置補償費及安置房由乙方享受,並由乙方直接與拆遷相關單位簽訂安置補償協議及辦理手續,與甲方完全無關。

4.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內容之一的,違約方應按照該房屋實際產生爭議時的評估機構的評估評估總價值的3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3篇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橫山鎮中街房屋拆遷安置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在橫山鎮中街( )號房屋(產權證號、國土證號碼:),房屋總面積為( )㎡,其中門面面積為( )㎡住房面積為( )㎡,願意服從城市建設需要,接受甲方按政策規定進行補償和安置。

2.房屋不得任意拆除,必須由甲方拆除,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拆除的材料由甲方處理。

3.在拆遷及修建過程中發生傷亡和一切糾紛等安全事故,一律由甲方自行承擔。如果原有房屋遺留糾紛由乙方負責。

甲方拆除乙方房屋後,商定在臨街安置門面誤差3㎡,甲方根據設計調整,具體安置住房位置見後款。

1.乙方原有壹間門面房,甲方新建後歸還乙方門面壹間,產權面積約㎡,多餘面積由甲方處理。設計需要位置可能調整,門面保證臨街面。

2.籤協議時須交出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證件不齊者,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一切費用由乙方全權負責。

3.原有水、電、氣、光纖及電話户頭安裝在門面上,門面產權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由甲方代辦,乙方不再付一切費用。(如原有面積未達到拆遷面積或年限未達到國家規定住房年限,乙方要按國家規定補交完畢一切税費)。

4.門面總高為5.7米,夾層由甲方負責蓋板,夾層不計算面積,所有權歸乙方。

(1)甲方補償乙方住房產權面積約㎡,乙方選擇臨街面户型。

(2)乙方選擇的住房面積大於安置面積,超出部分,甲方優惠10㎡,按低於實際價格500/㎡售予乙方,超出10個平方以外乙方按當時實際銷售價格補給甲方,房屋買賣由甲方負責。

(3)甲方還給乙方的'住房面積小於安置面積,不足部分甲方按實際同等銷售價格給乙方。

(4)住房的水、電、氣、光纖由甲方代辦,費用乙方按國家規定加給甲方。

(5)乙方集體產權證轉國有產權證一切税費由甲方負責。建成後所辦理新的產權、土地使用證(國有)一切税費由乙方負責。

(1)本協議的各項條款所涉及的房屋拆遷安置補償事項,必須符合國務院發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省、市人民政府貫徹執行《條例》所規定的政策原則。

(2)本協議一經簽定,即具有法律效力。若有違約行為,按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違約方責任。

(4)安置房以外的門面及住房歸甲方所有,所涉及的房屋買賣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無權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