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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租賃熱門協議書11篇 熱門起重機租賃協議,簽約必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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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租賃是建築、物流、製造等工業領域不能缺少的重要需求。協議書在租期、費用、保險等方面對雙方權益做出約束,規範合作,保障權益。本文就起重機租賃熱門協議書進行分析探討。

起重機租賃熱門協議書11篇 熱門起重機租賃協議,簽約必讀!

第1篇

茲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車起重機,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2.每個台班為8小時,以駕駛員進出場時間為準。超過部分租金=累計超過作業時間/8小時×台班費。(以外出施工記錄表為準)

3.超過8小時台班外的工作時間為加班時間,每小時170元,在當年年底進行統計核算。

4.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後乙方吊車到現場時,費用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安全作業的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由於甲方的誤指揮或者不符合規範要求而發生的事故、施工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於對施工場地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負責向乙方吊車司機進行交底。嚴禁幹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信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於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鈎以上屬於吊車機械設備由乙方負責;吊鈎以下(鋼絲繩、吊耳、卸扣、捆紮、指揮等原因)由甲方負責。

1.必須確保每次施工不低於1個台班,若實際台班超過1個,按實際發生結算。

2.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設備,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4.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於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壞,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5.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的一切不良行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證)、鋼絲繩、枕木由甲方提供。

1.吊車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工地領導的指揮,並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保證運行正常。如果設備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設備。

3.吊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燃油(柴油)等均由乙方供應。

4.如果未按時支付出租費用,乙方隨時有權終止吊車出租。

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制定專人簽證,作為結算原始憑據。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定後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起重機租賃熱門協議書11篇 熱門起重機租賃協議,簽約必讀!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 50t 汽車起重機 壹台(為 五 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20_年 9 月 4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磁窯鎮華陽熱電廠內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餘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運行狀態,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1、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項目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 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第3篇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押金:乙方在租賃設備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設備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設備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設備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台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設備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設備進場後付清;

1、設備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設備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1、設備基礎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設備技術數據進行設計並施工,必須保證質量,因設備基礎下沉、塌方所造成設備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2、因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因工地現場及場地人員條件因數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設備本身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負責;

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及維修、配件、保養等費用的,應向甲方償付 違約金,以每日按欠費的千分之三計算。

3、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付清自行失效;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起重機械設備、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築設備,經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及損壞租賃物的賠償標準:

特別説明:以上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金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乙方應將租賃的工具、設備應用於在建工程的主體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違反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設備。

四、甲方設備出庫前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三章第十六條之規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務院166號文,第四、第五、第六條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保障具備產品的製造許可證、產品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達到機械設備完好率,否則不予出場,並負責將設備重點維修、防護部位易損、易耗機件向對方講解清楚,雙方委培人員按發放清單檢查、出庫、裝車,經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五、租金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費清單,並付清該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六、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一定限額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據。乙方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資經驗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提貨人,提貨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的簽字或者蓋章行為視為租賃物已驗收且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後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責,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八、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九、承租人乙方將設備運抵施工現場後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26條、第34條、第35條、施工單位採購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由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的方可使用,同時不允許出租(甲方)參與施工單位租賃設備的管理與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長 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屆滿前15日內,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應當返還全部的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轉讓、變賣抵押的,應當按照物質實際價值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① 乙方不按時交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償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外,每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③ 乙方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照本條②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 50t 汽車起重機 壹台(為 五 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20xx年 9 月 4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磁窯鎮華陽熱電廠內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餘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運行狀態,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設備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1、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項目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項目部管理. 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第6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進場時間:______月起用時間:______年______日合同期限:____________月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後開始計算,______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衞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鈎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承租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出租單位: 淮安市榮華建築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税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衞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鈎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8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機械設備租賃等有關事宜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將其自有的下列機械設備租賃給甲方使用:

第二條以上設備僅限於x工程使用,設備的交付與歸還地點為甲方施工現場。

第三條沒有乙方書面允許,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裝,轉租和轉借乙方設備,乙方設備上的標識與文字,是乙方設備的重要識別標誌,甲方不得對設備上原有的標識或文字擅自損壞,更改,覆蓋,粘貼等,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從20x_年x月_x日至_20x年_x月x日止,租賃期定為x個月,不足x個月租金按x個月計算。如需延期甲乙雙方需協商,本合同延續。

1.租金:月租金為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負責。

2.運輸費:機械設備進出廠運輸費陸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負責,乙方設備到達甲方工地後,甲方於當日付清乙方設備進出場費。在乙方收到甲方現金或銀行底單傳真件後開始組裝,組裝完畢後開始起租。如2天內不能支付甲方則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應於乙方設備進場滿月後支付月租賃費,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裝。如甲方逾期5日未支付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停止使用,並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5%違約金。

2.租金的計算為乙方設備到達甲方現場組裝完畢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設備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結算週期不足一個月的,則按天計算。按天計算標準為: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至甲方提出終止使用之日止。

4.月租設備每月累計工作時間為300個小時,超時加班租金以小時累計結算,其計算標準為:月租金/30天/10小時。

1.有權對乙方設備和操作人員查驗證件,有權對進入現場的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吊具,吊繩等,如需要夜間施工,必須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裝前,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歷證書的起重工指揮,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設備操作人員詳細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裝構件的重量,幾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等,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吊裝安全。

4.監督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對設備的檢查保養工作,並免費負責操作人員現場食宿。

5.甲方協助乙方租賃起重設備現場組裝輔助吊機,乙方負責起重設備現場組裝、分拆工作。

8.對乙方設備使用情況及操作司機的工作態度滿意給預以客現評價和簽證。

1.乙方提供給甲方起重設備性能可靠,運轉正常,獲得具有技術監督檢測機構頒發的安全使用證,操作人員具有上崗資格證書。

3.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人員協調,調度和指揮,接受甲方人員的安全教育,服從甲方人員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

4.操作人員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人員如違章指揮或所吊物件及環境影響起重機械安全運行時,乙方人員可拒絕執行。

5.操作人員必須每日做好設備檢查,保養工作,如發生故障,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儘快使機械設備恢復工作,如需要對機械設備進行修理或保養,則要提前與甲方協商,儘可能減少影響甲方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安裝分解和調試工作,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規定。

8.甲方不按時支付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取違約金,並有權採取停機或提前終止合同措施。

2.作業中如發生人身、機械設備事故,根據吊鈎以上部分由乙方負責,吊鈎以下部分由甲方負責的原則予以承擔。

3.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任何一方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9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起重機械設備、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築設備,經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及損壞租賃物的賠償標準:特別説明:以上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金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乙方應將租賃的工具、設備應用於在建工程的主體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違反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設備。

四、甲方設備出庫前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三章第十六條之規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務院166號文,第四、第五、第六條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保障具備產品的製造許可證、產品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達到機械設備完好率,否則不予出場,並負責將設備重點維修、防護部位易損、易耗機件向對方講解清楚,雙方委培人員按發放清單檢查、出庫、裝車,經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五、租金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費清單,並付清該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六、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一定限額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據。乙方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資經驗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提貨人,提貨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的簽字或者蓋章行為視為租賃物已驗收且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後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責,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八、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九、承租人乙方將設備運抵施工現場後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26條、第34條、第35條、施工單位採購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由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的方可使用,同時不允許出租(甲方)參與施工單位租賃設備的管理與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長 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屆滿前15日內,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應當返還全部的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轉讓、變賣抵押的,應當按照物質實際價值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① 乙方不按時交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償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外,每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③ 乙方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照本條②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訴。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10篇

甲方;(承租方)乙方:(出租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機械設備租賃等有關事宜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將其自有的下列機械設備租賃給甲方使用:

第二條以上設備僅限於工程使用,設備的交付與歸還地點為甲方施工現場。

第三條沒有乙方書面允許,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裝,轉租和轉借乙方設備,乙方設備上的標識與文字,是乙方設備的重要識別標誌,甲方不得對設備上原有的標識或文字擅自損壞,更改,覆蓋,粘貼等,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租賃期限:從20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租賃期定為個月,不足個月租金按個月計算。如需延期甲乙雙方需協商,本合同延續。

1.租金:月租金為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負責。

2.運輸費:機械設備進出廠運輸費陸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負責,乙方設備到達甲方工地後,甲方於當日付清乙方設備進出場費。在乙方收到甲方現金或銀行底單傳真件後開始組裝,組裝完畢後開始起租。如2天內不能支付甲方則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應於乙方設備進場滿月後支付月租賃費,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裝。如甲方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停止使用,並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5%違約金。

2.租金的計算為乙方設備到達甲方現場組裝完畢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設備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結算週期不足一個月的,則按天計算。按天計算標準為: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至甲方提出終止使用之日止。

4.月租設備每月累計工作時間為300個小時,超時加班租金以小時累計結算,其計算標準為:月租金30天10小時。

1.有權對乙方設備和操作人員查驗證件,有權對進入現場的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吊具,吊繩等,如需要夜間施工,必須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裝前,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歷證書的起重工指揮,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設備操作人員詳細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裝構件的重量,幾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等,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吊裝安全。

4.監督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對設備的檢查保養工作,並負責操作人員現場食宿。

5.甲方協助乙方租賃起重設備現場組裝輔助吊機,乙方負責起重設備現場組裝、分拆工作。

8.對乙方設備使用情況及操作司機的工作態度滿意給預以客現評價和簽證。

1.乙方提供給甲方起重設備性能可靠,運轉正常,獲得具有技術監督檢測機構頒發的安全使用證,操作人員具有上崗資格證書。

3.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人員協調,調度和指揮,接受甲方人員的安全教育,服從甲方人員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

4.操作人員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人員如違章指揮或所吊物件及環境影響起重機械安全運行時,乙方人員可拒絕執行。

5.操作人員必須每日做好設備檢查,保養工作,如發生故障,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儘快使機械設備恢復工作,如需要對機械設備進行修理或保養,則要提前與甲方協商,儘可能減少影響甲方工作。

6.負責機械設備安裝分解和調試工作,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規定。

8.甲方不按時支付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取違約金,並有權採取停機或提前終止合同措施。

2.作業中如發生人身、機械設備事故,根據吊鈎以上部分由乙方負責,吊鈎以下部分由甲方負責的原則予以承擔。

3.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任何一方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甲方:(蓋章)乙方:(蓋章)聯繫人:聯繫人: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第11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表一、機械設備租賃及租金計算表 (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工 種 類 別人 數月 工 資工作期限/起止時間工資小計(元)備 注

2.租金計算。機械設備租金每月合計 元(見表一)。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見表二),租金每月共計 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從機械設備啟用日起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設備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1.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2.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於 個月,則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少於 個月,按 個月結算租賃費。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日內,設備進場安裝。機械設備進場安裝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之日為啟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設備停止使用,並拆卸完畢具備機械設備退場條件之日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4.由於甲方的原因(如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高壓線防護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機械設備驗收合格後停機待用或造成驗收不合格,機械設備啟用日為驗收合格時間或組織驗收時間。

5.機械設備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2.甲方應在機械設備進場前 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設備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退還甲方。

1.雙方約定機械設備由 方負責操作、由 方負責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設備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設備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設備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機械設備正常維護保養時間為 小時/月,具體時間安排為: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設備。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設備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設備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性能的機械設備,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為機械設備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設備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設備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設備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甲方應在機械設備進場安裝完畢之日起 日內,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設備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

7.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機械設備專用開關箱,以及工地配電箱至專用開關箱的電纜線;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設備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8.按機械設備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設備,不得對機械設備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2.機械設備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設備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設備備案證、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説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複印件)等。

4.負責提供機械設備司機 名/台,指揮工 名/台。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項目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項目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5.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設備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設備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機械設備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7.機械設備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機械設備附着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着預埋件、附牆裝置(含撐杆)。

8.租賃期滿後 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設備毀損、滅失賠償金後,乙方應將保證金餘額及時返還甲方。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台機械設備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機械設備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設備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設備活動範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1.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設備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設備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設備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本着“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

2.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置、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 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設備進場安裝超過 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設備,致使機械設備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設備或提供的機械設備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設備的,應按照每逾期一日每台次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設備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設備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台次 元/日的違約金。累計停工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