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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2篇 《達成高效經營協議——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範本》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4.56K

本文簡要介紹了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其中包括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賓館經營的範圍、承包期限以及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等方面的內容,旨在幫助讀者瞭解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的基本要求。

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2篇 《達成高效經營協議——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範本》

第1篇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為明確甲方及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 合同。

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座落在------營業場所, 其中經營主樓面積 ----平方米及簡易房屋---平方米。

1、承包期間甲方若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乙方 意見,但應告知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財產所有權取 得方式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甲方享有的權利,承擔甲方承 擔的義務。

2、乙方若因經營需要將酒店的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必須事 先徵求甲方的同意,全部轉包給第三方時,必須先與甲方辦理終 止合同手續,然後再由新的承包方與甲方簽訂協議。

3、乙方對房屋改造裝修,應以書面形式徵得甲方許可,其 費用自行承擔,不得以此為藉口衝減承包金。承包期滿,乙方在經營期間除新添電器設備外,對房屋進行改造時,應以書面形式 徵得甲方許可,改造後的房屋設備應保留原狀,不得拆除,並不 得以此要求經濟補償。

4、乙方在經營期間煤、水電及各項政府收費自行承擔。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否則由此給甲 方造成資產損失,乙方應付全部責任。

6、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否則責任自負,若由 此造成的甲方資產或經濟損失以及不良影響,乙方應全部賠償。

7、乙方只有經營使用權,無權將甲方資產挪作他用,不準 用於抵押擔保、作價入股等行為,否則造成損失,乙方負全部責 任。

8、承包期間所使用的房屋及附屬設備的維修,全部由乙方 負責,費用自理。

9、乙方每年應提取一定的資金用於添置易耗品,對於電器 設備也應定期保養,費用自理,確保完好的使用狀態,由於乙方 使用或維修不當,造成電器報廢,乙方應承擔重新添置的全部費 用。 承包期滿向甲方交返與合同生效時的備品及電器的數量級品 牌保持一致,並能保證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設備及備品,合 同到期時由乙方自行解決。

10、甲方有權對房屋設備及電照、電器設施和其他備品的安 全及使用情況每半年檢查一次,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成乙方限 期整改。

1、合同到期自行終止或雙方協商一致可隨時終止,但首先 提出終止方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執行終止, 由此造成的損失,各自負擔。

3、合同履行期間,除上述已明確合同終止條款外,雙方不 得擅自終止,若違約擅自終止,另一方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 同法》有關條款,向對方索賠。

4、乙方做出有損害甲方資產及權利行為者委託評估部門評 估損害程度,要求乙方賠償,必要時向法院提出終止合同。

5、按本合同第二款第二條付款期限,乙方超 10 天不能及時 付清年度承包金, 即為甲方終止合同, 甲方有權按合同要求索賠。

1、合同的變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變更,可由雙方友好協 商,重新簽訂變更協議。

2、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時繳納承包金義務,甲 方有權解除合同,若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政府法規,並造成 一定影響,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合同有效日期 合同有效日期:----至---七、合同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2篇 《達成高效經營協議——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範本》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鎮中心南路的×××賓館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二、承包期限:暫定五年零一個月,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每年萬元,乙方必須於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承包金。

3.將賓館內現有設備、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5.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2個月後即告解除。對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剩餘承包期內應交承包金總額的 %計算。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6.不得隨意更改賓館建築結構及用途,如需小範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動工。

7.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賓館,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賓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11.乙方不得做有損於甲方及×××賓館聲譽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衞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費、治安費、各類管理費等與本賓館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4.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後3日內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15.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五、賓館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賓館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繫業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務需要蓋具與賓館有關的印章,必須先徵得甲方同意。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50元計算。如逾期超過十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賓館及其它財物,並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賓館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