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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7篇 精細加工,合同保障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9.08K

加工合同是一種常見的商業合同,指的是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加工服務的協議。在加工合同中,雙方需要明確產品加工的要求、交付時間、質量標準和價格等方面的內容。本文將就加工合同的相關內容進行深入解析,以幫助讀者更好地瞭解該合同的要點。

加工合同7篇 精細加工,合同保障

第1篇

第一條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明細見附頁,買方檢驗合格後收貨,供方負責質量期限為一個月。

第三條 交(提)貨地點和方式:買方工廠或買方指定染紗加工廠。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陸運至買方指定場地,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五條 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棉紗回潮不超過8.0%(若超過8.0%按實際回潮折扣重量)。

第六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標準袋包裝,每袋棉紗毛重不低於25.5公斤。

第七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採用按照規定的各項指標要求及賣方樣品抽驗的方式,合格的卸車,如供方有異議,可派技術人員與買方技術人員共同檢驗,否則退回。

第十條 違約責任:單方面違約的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爭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節不成的,依法向濱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保證棉紗配棉不低於3級;採用空粘或機械接頭。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加工合同7篇 精細加工,合同保障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信守執行。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詳見合同附件加工(定作)報價表共 頁。 二、交貨日期:見本合同第九條第3點。

三、交貨地點:甲方所在地 四、運輸費用由 __ 方負擔。並對運輸過程中造成的損失負責。

五、 甲方收到貨物後,應即時對貨物的數量進行驗收清點,並在乙方送貨單上簽收,否則以乙方送貨單或運輸單的供貨數量和供貨日期為準。

七、驗收方法:甲方按加工(定作)單及生產圖紙對乙方交付的加工(定作)產品安裝完畢後三天內進行驗收,逾期視為驗收通過。

八、甲方向乙方加工(定作)的產品合計人民幣¥ 元

(大寫: 整),如有變更,以加工定作送貨單送貨金額為準。

九、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將定金及貨款匯入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銀行賬户。

1、本合同簽訂 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訂貨總金額的 %作定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整)。

2乙方在出貨前,甲方先到乙方廠裏驗貨,產品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貨款(即人民幣¥ 元,大寫: )到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銀行帳户上,乙方於 天內發貨到甲方所在地。乙方在沒收到此貨款之前有權不發貨,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3、甲方在收到傢俱後,應在 天內付清尾款,即人民幣¥ 元,(大寫:整)。

十、在實際施工過程中,甲方可根據需要,用書面形式(含傳真)對數量和款式進行部分變更,在得到乙方確認並就價格協商一致後,變更生效, 交貨期合理順延。

但變更必須在乙方還未實際生產該產品之前作出。變更後的加工(定作)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並適用本合同的各條款約束。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條款履行完畢後,合約失效。

十二、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不得違反合約規定,如甲方延期付款,每天按延遲付款金額的 %作違約金支付乙方;如乙方原因延遲交貨,每天按延遲交貨金額的 %作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十三、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可選擇法律、法規允許的途徑解決。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身份證: 開户行: 開户行 : 帳號: 帳號:

第3篇

為了共同拓展市場,充分發揮甲乙雙方的經營優勢,以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組建穩定而有效的市場網絡,共同拓展市場份額,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乙方指定甲方為乙方傢俱產品獨家生產商。下稱加盟廠。產品款式由乙方提供,與甲方簽訂協議後,甲方不得在武漢、瀋陽、哈爾濱、香河、天津、北京、西安、南昌、等9個地區經銷乙方提供款式的專門經營品牌產品。

2.甲乙雙方初次合作期約為______年___ 月___ 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協議約定的年限滿後,甲乙雙方願意繼續合作,在本協議規定年限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經雙方同意後可續簽協議。如本協議終止,乙方在一年內負責業務開展地區的售後服務,甲方有義務按售後服務有關條款配合乙方工作。

3.甲乙雙方均是獨立的經營單位,實行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甲方在業務上接受乙方的指導。

4.協議雙方不存在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5.甲、乙雙方若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有特殊情況要求提前終止解決協議,應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辦理解除合作相關手續、協議終止。

1.甲方按雙方協議價給乙方提供貨物,如因市場與材料引起價格調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執行日以發出通知日為準。

2.乙方可以按當地消費水平來適當調整價格適應當地市場。

1.乙方在下單時應以電匯、現金或其它雙方議定的有效結算方式支付全部金額後,甲方才予以生產。

2.甲乙雙方的貨款結算以訂貨單上金額和數量為依據,有出現數量或金額不符時,甲乙雙方均有義務互相配合解決。

3.乙方訂貨時每批次數量不少於10套(沙發或單椅)。

4.乙方訂貨後貨款必須一次性到位,貨可以分批從甲方提貨。

1.產品的保修期為一年,一年內出現的嚴重產品質量問題需要調換的由公司負責維修解決。

2.超過保修期的產品,公司根據國家有關維修的規定酌情處理。

3.屬於客户保管不妥、人為原因或運輸損壞,工廠可為客户進行有償維修。

4.工廠不接受退貨,客户有符合退貨理由的退貨,應事先電傳退貨明細並告知原因,在得到工廠確認後方可,否則工廠不予處理。

1.甲方的交貨地點是甲方廠址:東莞市締升傢俱廠,乙方可委託甲方辦理運輸手續或自提。

2.如屬乙方委託甲方辦理運輸業務的,其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3.如屬乙方自提,由負責運輸的駕駛員代辦手續,等同乙方收貨,其代辦簽字行為具有法律效力。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款條時,甲方可停止供貨。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款第1條、及第六款第1、2、3條時,乙方可終止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產品的供貨權。

七、甲乙雙方如發生爭執,可共同協商解決或遞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甲方自行採購外箱及內包裝材料,乙方同意為甲方生產——————————(以下簡稱合同產品),並貼牌甲方標識。(具體產品標準參考國家質量標準)

甲方負責合同產品的設計研發,並向乙方提供技術圖紙,確保乙方按照技術標準完成生產訂單。

在乙方小批量試生產且產品質量經甲方書面確認合格後,甲方應在每車貨出廠前3日內,向乙方提交下個月的書面訂單。訂單中應標明所訂購的合同產品的數量、規格、要求交付的日期,以及按時準確完成訂單所需要的任何有關信息。

乙方應當在收到上述訂單後的24小時內,以書面方式對訂單加以確認,同時提供書面的生產計劃。如果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對甲方提交的訂單以書面方式進行確認或提出異議,則應視為乙方已經書面確認甲方提交的訂單。

經乙方書面確認的訂單,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乙方應當按照訂單及生產計劃安排生產,並根據甲方的要求,報告生產計劃的執行情況。 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書面訂單後的3日內,開始供貨。具體分批次供貨數量及交付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甲方向乙方提供包裝樣式,負責包裝標識的設計,並出具包裝物品,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應當就合同產品採用與運輸方式相適應的包裝,包裝應當清晰、準確地標明合同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編碼、產地等信息。甲方的包裝物品入乙方倉庫後,如發生破損,損壞,丟失等產生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合同產品由甲方自行選擇承運方,乙方須承擔在其廠區內將合同產品裝載至甲方委託的承運人的交通工具上的費用。

甲方應在合同產品交付地及時收貨。乙方應為此提供出廠檢驗報告及標明合同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編碼的三聯送貨單。甲方應在收貨後及時驗貨。如果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合同產品種類、包裝、數量、規格、型號等有任何異議,應當在收貨後 ____________ 內以傳真、電子郵件、信函等方式向乙方提出異議。乙方應在收到上述書面異議後的72小時日內,採取甲方書面異議中要求的補救措施。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技術員、技術培訓等必要的技術支持,以確保產品質量,並可以採取靈活的方式對乙方生產產品進行抽檢。乙方應按照技術標準進行生產,生產產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如因產品質量問題產生的經濟和法律問題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類產品進行改型處理,具體費用承擔由甲方承擔。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獲知的有關甲方(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本身、其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及客户間)的一切信息及乙方利用上述信息所產生的智力成果,均應視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與乙方產品、價格、供貨商、客户、經營策略、管理、財務等相關的信息。 保密信息歸甲方所有,乙方應當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保密信息。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乙方不得為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允許第三人披露、使用該等信息。

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因業務需要、並經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允許或引誘對方人員到自己或自己控制的關聯企業任職。

一旦發現有保密信息泄露的情況,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採取相應的措施,避免擴大影響。 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提前終止後5年內保持有效。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產品生產、銷售所必須的知識產權保護,因知識產權發生的糾紛和訴訟有甲方承擔責任。

乙方有權為履行本合同,在合同產品及其包裝物料上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商號、企業標識、編碼、説明文字等。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就與甲方的商標、商號等相同或近似的任何標識、字號等申請註冊,或許可他人註冊。

乙方不得為任何第三方生產,或向任何第三方銷售任何侵犯甲方著作權、商標、專利、商號等知識產權或類似權益的產品。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應積極維護甲方享有的各項知識產權及類似權益。一旦發現存在侵犯、或潛在侵犯甲方各項知識產權或類似權益的行為,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維護其自身權益。

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價格從乙方處採購合同產品。該價格為含税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在原材料變化的基礎上調整銷售價格,乙方在原定銷售價格偏離相關市場公允價格超過________%達_______天,甲乙雙方均有權要求調整合同價格。雙方就合同價格調整協商一致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雙方就合同價格調整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前________天提前終止本合同。

如果甲方認為,在市場上能夠以更低的價格採購到附件一中所列明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在達到合同產品質量、技術、環保及性能要求的基礎上),則甲方有權以書面方式要求調整合同產品價格,乙方不得拒絕。如果乙方無法自行採購到價格更為優惠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則甲方有權選擇(a)自行採購相關原材料及零部件,提供給乙方;或(b)協助乙方與相關料及零部件供貨商簽訂合同。

任何關於合同價格的調整,均應在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補充協議後的次月第一日開始生效。 如果乙方已經書面確認的訂單在價格調整生效之日尚未履行完畢,則對未履行完畢的部分仍應按調整前的價格執行。但是,乙方遲延交付的,則甲方有權選擇價格調整之前或之後對其更有利的價格。

甲乙雙方約定採取款到發貨的方式進行付款,乙方保證甲方款到後________日內將貨物發出,如

甲方每次下貨單不得低於1000件,且發貨每次不得低於500件。

在甲乙雙方約定擴大生產、且乙方產量增加後,甲方每月向乙方購買產品最低數量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在甲方因市場變化無法保障每月購買計劃的情況下,甲方因在下月生產計劃到期日 日內通知乙方,並重新簽訂每月購買產品最低數量的補充協議;

任何關於購買數量的調整,均應在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補充協議後的次月第一日開始生效。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約定,應當就對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進行賠償。在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下,違約方應當就違約金與對方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進行賠償。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可預見或不可控制的,或者即使可預見,也不可避免的、發生在本合同簽署日後,妨礙任一方部分或全部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罷工、火災、水災、地震、颱風或其他自然災害、流行病或戰爭。

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在其受該不可抗力影響的期間和範圍內,有權中止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且無需就此承擔違約責任。其履行義務期限將自動延展,相當於中斷履行義務的期限。

受到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在其獲悉不可抗力事件後3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和不利影響持續時間的合理實質證據。宣稱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須做出一切合理努力,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對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影響。

一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雙方須立即互相商討,以尋找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法,並須盡一切合理的努力來減小此類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旦發生下述情況,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要求終止合同,合同將隨即終止:

b. 另一方無力償還期到期債務、進入破產程序、或發生任何可能嚴重影響其資信狀況的事項; c. 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1個月,雙方無法通過協商以公平的方法解決。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因任何原因提前終止,任何一方均應在到期日或終止日後30天內,將另一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給其使用的物品和材料,歸還給對方。

14.2 修改、補充 爭議解決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雙方簽字並蓋章。

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爭議,包括任何對本合同的存在性、有效性以及是否已經終止的爭議,都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解決。如果從一方就爭議問題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15 天內,雙方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將該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

一旦發生可能引起爭議或影響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的事項,獲知該等事項的一方都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將該等事項通知另一方。

14.5 轉讓 完整合同 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本合同取代了雙方此前以口頭或書面就本合同主旨所達成的任何約定。本合同、附件、甲方訂單、乙方確認函等構成完整的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二(2)份,甲方持一(1)份原件,乙方持一(1)份原件

第5篇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鞣製,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的鞣製,質量標準以甲方要求為準,價格雙方按照同期市場價格為標準。

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後驗收貨物。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甲方不得把乙方設計的生產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1、 乙方需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加工活動。

2、 按照甲方確定的質量標準進行加工,正常損失不超過1%,非正常損失由乙方按照同期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3、 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質量標準要求用於其他需求者。

1、 乙方未按照甲方生產質量標準加工的,按同期市場單價賠償甲方。

2、 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物價值30%的違約金。

3、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另補充説明,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6篇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系以百貨零售為主的連鎖企業,乙方為具有黃金珠寶首飾生產加工資質的合法企業,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黃金飾品委託加工協議如下。

髮飾——頭髮上的飾物。如:簪 用於固定髮髻的單針裝飾物;釵 用於固定髮髻的雙針裝飾物。

耳飾——耳部的飾物。如:耳環 竄掛在耳朵上的環狀飾物;耳鉗 用彈簧、螺絲或鈎固定在耳垂上的飾物;耳墜 耳部的掛墜飾物;耳插(耳釘) 穿過耳垂孔的針狀飾物。

頸飾——頸部的飾物。如:項鍊 頸部的鏈狀飾物;掛墜 與項鍊或其他用品配套的,起掛墜作用的飾物;項圈 帶在頸部的環狀飾物。 手飾——手部的飾物。如:指環 戴在手指上的環狀飾物;手鐲 戴在手腕上的鏈狀飾物;手鍊 戴在手腕上的鏈狀飾物。

足飾——腳部的飾物。如:腳鐲 戴在腳腕上的環狀飾物;腳鏈 戴在腳腕上的鏈狀飾物;鈴鐲 帶有鈴鐺的環狀飾物。

a、甲方提供實物樣品、設計圖紙的,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 日內將樣品、圖紙交付乙方。

b、甲方將實物樣品及設計圖紙交付乙方(2)日內,乙方應當進行檢驗評估。乙方發現樣品、設計圖紙不符合約定或工藝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即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兩日內書面回覆,提出修改意見。

c、乙方提供實物樣品及圖紙的,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將樣品及圖紙交付甲方。

d、乙方將實物樣品及圖紙交付甲方後(2)日內,甲方應當進行檢驗。甲方發現圖紙不符合約定或工藝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於當日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於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兩日內做出修改。

2、 工藝:(1)澆鑄(2)鏤刻(3)雕刻(4)拉絲等等。各個款式產品使用工藝應當在加工產品清單註明。

金——k金k是量金單位,24k理論含金量為百分之百,1k含金量為1/24×100%。

黃色k金(k金) 以黃色材料為基材的本色為黃色的k金合金。 飾品材料投產前需測試含量,並應符合gb 11887的有關規定。在國家認定的交易所採購的貴金屬,其含量按質保單或出庫單標註的含量為依據,可不再做純度檢驗。

1、 甲方提供原材料時乙方應現場檢測驗收,核實質量純度後填寫原料驗收清單一式三份,雙方分別保存。

2、 甲方提供原材料檢驗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不予接收。

3、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經檢驗符合合同要求,附有檢驗報告或其他證明質量的文件,經甲方代表認可後方可使用加工。

包裝物由甲方提供,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在包裝物表面增加標註內容,不得加裝、掛標識資料。

1、金屬純度應當符合gb/t9288—2006金合金首飾 金含量的測定 灰吹法(火試金法),gb/t11887—2008首飾 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要求。

2、指環尺寸應當符合gb/t11888—2001首飾指環尺寸的定義、測量和命名,其他相關標準要求。

a、整體造型符合圖紙(實樣)要求,主題突出,立體感強。

c、表面光潔,無銼、刮、錘等加工痕跡,無砂眼、無裂痕、無夾雜、邊稜尖角處應光滑,無毛刺,不扎、不刮。

e、澆鑄件表面光潔,無砂眼,無裂痕,無明顯缺陷。

j、印記符合gb11887的規定,標註準確、清晰,位置適當。 附加要求常規品種應符合下述要求。

a、指環(戒指) 指環圈口圓正,活口指環搭口吻合、妥帖。固定式,尺寸按gb/t11888或合同要求。

b、耳飾 左右對稱,插針類,插針長短一致,夾頭穩固。鈎類,鈎尖略鈍。

d、鏈鏈身基本垂直,鏈顆大小均勻、活絡。搭扣大小適當。當生產貴金屬合金鏈時,建議使用彈簧搭扣。

e、手鐲 鐲身平直、圓整,簧口緊密、靈活、開啟方便。

4、質量要求 成品質量應當符合qb/t1690貴金屬飾品質量測量允差的規定。

1、標註印記符合gb11887的規定,標註準確、清晰,位置適當。

2、產品上標註甲方的名稱、地址,標註符合標準要求的名稱、出廠編號,現行有效的國家、行業標準編號。

3、產品使用甲方指定的商標( )圖案,每件(批)產品均應有標識牌,標誌內容應符合《金銀飾品標識管理規定》規定,及國家、行業標準。

5、飾品運輸中應小心輕放,防止重壓,碰撞,受潮和腐蝕。

1、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當於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進行驗收。

2、驗收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封存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

3、乙方加工成品經驗收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後,甲方在()時間內發現加工成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仍有權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5、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將產品全部送至甲方倉庫,地址為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第7篇

委託方(甲方):上海xxxx公司 承攬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雙方約定的加工項目為主(合同附件,加工工藝單,定做尺碼單等)

1.乙方包工包輔料。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輔料,所選輔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不能以次充好。

2.由甲方提供面料、包裝、商標、吊牌、防偽標識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應該嚴格把控面料的使用,及以上約定的輔料的使用,不得浪費,損壞率不得超過2%,超出部分按照每套10元從我公司採購原樣。

質量要求嚴格按照樣衣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進行生產。

面料、輔料質量的確認;(所有面料,輔料有質量問題的,應該在沒有開始裁剪或加工前,報甲方確認或者及時更換,凡是由於乙方人員私自對有質量問題而繼續使用的或隱藏不報的,由乙方承擔該批面料,輔料的所有費用。(原材料價格及運費,税票等)顏色、尺碼規格的確認;(同上一條處理方法相同)

3.縫紉手工藝的確認;(按照約定的工藝要求或者工藝單具體要求操作)

4.其他內在隱藏的質量問題的確認;(包括,但不僅限於粘襯,或者由於使用了不符合規定的輔料或改變做工方法而引起的隱藏性質量問題)

7.甲方允許乙方製作誤差率為千分之二。(所有由於製作失誤而產生的次品,應該原樣封存保留,同剩餘面輔料一同退回甲方)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樣衣或者標誌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乙方應該妥善保管,不得轉借,轉讓第三方使用。

2.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或者相關的技術資料。

甲方以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嚴格按照樣品驗收(按合同約定之質量標準),並派業務員跟單,其食宿由乙方負責。

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內、外包裝及發運包裝;

2.於甲方指定的地點:上海市奉賢區南橋鎮金軒路88號交貨。

第一次交貨根據質量標準,經倉庫及跟單員驗收確認後,交付總貨款的_________%; 2.在銷售期內無其他違反合同條款情形的支付餘款的_________%; 3.銷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乙方銀行帳户為: 銀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的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的:(除經過甲方同意予以免責的)其他均按照以下方式執行,逾期3天內(含3天)加工費按照總加工費用的97%結算;逾期5天內(含5天)按照總加工費的95%結算;逾期10天內的按照90%結算;逾期15天以上的,按照70%結算;逾期20天以上的按照50%;30天以上的本公司有權拒付加工費,且由乙方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為合同總金額的50%;

2.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重作、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乙方若違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相關資料,並視實際情況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無權銷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產品,如乙方私自銷售本合同簽訂的加工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該批產品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徑與甲方客户直接聯繫,乙方若有此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法律責任。 6.乙方對此合同中所有關於甲方的公司資料具有保密權。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須在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訴訟。

本合同附件與加工工藝單,傳真件,複印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