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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責任書5篇 "建築安全由我護航 - 重擔在肩,責任難逃的施工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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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責任書》是建設工程中一個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規範了建築企業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和要求,確保工地安全、生產順利。該文件對於保護建築工人生命財產安全至關重要。

施工安全責任書5篇

第1篇

為了進一步加強農村建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確保農房建築質量和施工人身安全,使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甲方負責本行政村農村建房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乙方和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和管理。

二、丙方必須持有《建築工匠職業資格證書》,乙方和丙方必須嚴格按建房審批內容和有資質設計單位提供的施工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更改,並採用合格的建築材料。

三、乙方和丙方不得以僱工和幫工的形式,讓未成年人和年老體弱、體病、體殘者參與房屋拆除和建造等工作。

四、在建房時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特別是一層以上施工作業時,須有防護網、腳手架等配套設施,施工用腳手架和升降機時必須按建築規範要求設立操作,涉及人、畜、車通行地段必須安裝安全防護網;如遇颱風、暴雨等惡劣天氣時嚴禁一切施工,並做好加固和保護措施。

五、施工用電時必須請供電部門專業電工安裝接線並做到安全操作,提倡用電三級保護。

六、不準在人行道路、公路、機耕道上堆放建築材料或挖坑,設置石灰水池等必須設立防護設施。

八、甲方對乙方和丙方在建房過程中對違規和違章行為有權予以制止,並上報鎮國土資源所視情節作出相應處理,對不聽勸阻置之不理的,除給予經濟處罰外,對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請各農户、工匠在施工前必須認真閲讀學習,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對乙方和丙方因不聽制止或不嚴格遵守而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嚴重後果的,責任自負。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存檔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施工安全責任書5篇

第2篇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衞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1、乙方按中標合同書進場後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遵守甲方工程施工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

2、進場施工前,乙方應對其所有工作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所有人員持證上崗;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xx度、週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3、乙方施工隊負責人或臨時班、組長是施工隊伍的第一安全責任者,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負全責。同時乙方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定現場安全員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技術措施。

4、乙方應在指定工作範圍和雙方約定的時間內進行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不得違章作業和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如乙方有違章行為或違反甲方的管理規定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應設圍擋做封閉處理,圍擋上掛設照明燈,引導夜間車輛行人出行;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公司、項目部、崗位員工三級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設立現場工作負責人和安全監督員,對現場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監督,對工作地點的臨近帶電部位,要設有專人監護。

(2)施工人員進場必須佩帶施工證,施工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具,防止發生物體打擊,高空物體墜落事故。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

(3)施工機器進出場或在場內作業應遵守相關規定,注意安全;施工人員場內作業或場外活動應注意交通安全;車輛進場應降低車速,應不大於15km/h;需要斷路施工時,應設隔離措施,並須有專人引導,施工用料和工器具應按規定地點擺放整齊,不得隨意亂堆亂放。

(4)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有關單位、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並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5)使用臨時電源時,必須配置合格的漏電保護裝置,應經常檢查漏電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6)使用電動工具前,必須認真檢查其是否完好,有無漏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

(7)電氣焊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應具備一定水平的電氣焊作業的安全知識和技能。

(8)搬運梯子和長物時,必須放倒搬運,防止觸碰帶電設備。

(9)進入舊有管線檢查井等受限空間作業前,乙方應向甲方工程管理單位和安全管理單位提出作業申請,辦理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乙方執行受限空間作業時,應對受限空間進行安全檢測,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注意通風,防止缺氧及有毒氣體對作業人員造成傷害。在電纜通道內使用手持電動工具作業時,應採取措施防止電動工具受潮造成漏電,同時須做好消防措施。

(10)施工現場,禁止流動吸煙、禁止隨地吐痰、亂丟煙頭及其他雜物,保持工作現場的整潔。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保護事故現場,並接受甲方部門的調查。

(12)乙方應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頒佈的《衞生防疫法》,做好預防非典、防禽流感等傳染病,保證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

(13)乙方在雨季應做好防汛工作,夏季應做好防暑降温,冬季採取冬施措施,保證生產人員健康安全,保證工程質量。

三、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簽定之日起生效。

第3篇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行、自願的原則,簽訂本責任書。甲方和乙方應嚴格遵守本責任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及甲方《安全手冊》的管理規定。

2、嚴格審查乙方人員上崗資格,不得使用不具備上崗資格的不符人員。

3、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4、提供施工用電,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負責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用電電源。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責令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建立檔案並在甲方備案。

6、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處罰通知單。

9、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14、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及保險公司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由於乙方 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與保險公司共同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對人員資格的審查,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施工資格範圍施工,不得承接超範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不得將分承包項目再次轉包。

3、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甲方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4、對管轄範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負有全部責任。必須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並符合甲方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甲方報告。

5、對管轄範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乙方應自行配備符合安全標準的配電箱及電纜至施工地點,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

7、為班組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檔案,並向甲方備案。

8、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有安全隱患時,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9、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10、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11、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並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2、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3、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4、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必須在15 分鐘內向甲方報告。並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三、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責任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分清甲乙雙方在施工生產中各自的責任與職責並嚴格遵守。

對下屬施工人員應經常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遵章守紀教育,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發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本協議有效期為簽定之日起一年。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4篇

為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安全生產法》,貫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落實市、區政府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各分公司、各項目部必須認真執行《建築施工安全jgj59-99檢驗標準》和市、區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確保安全生產各項指標的順利完成,為此,公司同各分公司、各項目部責任人簽訂管理責任目標:

1.力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我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要層層簽訂責任書,形成一個“人人關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千方百計保證安全”的新局面。

2.堅持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季度各負責人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做到會前有準備,會議有針對性、有記錄。

3.認真落實各級負責領導及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和特工種培訓工作。加強下屬施工隊伍的進場教育和班前教育。

4.加大安全檢查力度,在完成上級部門和公司統一部署的檢查任務的同時,要有計劃的、有針對性的進行自身的安全生產動態檢查與整改。

5.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體系,按規定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特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6.逐步加大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規範配電設施,安全防護用具的使用以及新老設備的更新換代工作。

7.依據市政府、市建委文明施工的達標要求,切實做好現場的文明施工具體工作,真正達到藍天工程文明施工工地。

8.各負責人要盡職盡責履行安全生產義務,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第5篇

為了加強風場內施工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遏止各類事故發生,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有利於對事故的處理,保證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外來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書簡稱(安全責任書),並遵照責任書條款,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責任。

1、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頒發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標準、規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

2、甲、乙雙方應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3、遵守現場安全施工管理規定,搞好各自區域內的安全文明施工;

4、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監督作業人員行為,發現違章行為及時制止;

5、發生事故時,要盡全力搶救傷員,並保護好現場;

6、由於一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按責任肇事方應給予受害方經濟賠償

1、甲方在簽訂本安全責任書前,必須按照《安全生產工作規定》中的要求,對乙方的安全資格進行嚴格審查,確認乙方的資格符合《安全生產工作規定》中的第93條規定的條件,再簽訂本責任書。

2、監督乙方對施工人員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作業。

3、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要求乙方將安全技術交底內容記錄在《安全責任書》中的〈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內容〉欄內。

4、監督乙方作業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等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5、依據具體情況派駐現場監護人員,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施工質量、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協商解決。甲方人員發現乙方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有違章作業或有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情況時,有權制止其作業,直至乙方改正後方可繼續作業。

1、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中國國電集團項目公司工程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認真遵守各自專業的技術標準和安全管理制度,並主動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2、開工前組織職工學習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規定,組織現場作業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外來施工人員《安規》考試,成績合格方可開始作業。特殊工種人員全部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編制所承擔工程項目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並報送甲方和甲方安全監察部門。複雜的和危險性較大作業項目,如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燙傷、交叉作業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應單獨制定施工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後執行。

4、開工前向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其掌握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穿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繫好安全帶。

5、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及時報告甲方和甲方安全監察部門。主動接受和配合事故調查。

1、乙方人員因未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本《安全責任書》規定的條款造成事故時,有乙方負全部責任。

2、其他有關責任按中國國電集團項目公司《電力建設發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劃分。

3、發生爭議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果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已無法解決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解決。

4、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甲方安全監察部門各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甲方安全監察部門簽名、蓋章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