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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一付三房屋租賃合同6篇 “三倍押金合同:為您保障安全與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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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以“押一付三房屋租賃合同”為主題,對這一常見的租賃合同類型進行介紹和解析。在現如今的房屋租賃市場中,押一付三的方式越來越受到租賃雙方的青睞,同時也引發了一系列的討論和爭議。本文將從法律角度和實際應用角度,對押一付三房屋租賃合同進行深入探討,為讀者提供相應的租賃知識和建議。

押一付三房屋租賃合同6篇 “三倍押金合同:為您保障安全與信心!”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房屋擁有設施:上水管、下水道、瓷臉盆、座便器、洗臉盆、防盜網、暖氣片、防盜門。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日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在交清第年全年租金的同時,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為現金,先付後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元,租金交付日為本合同簽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條 在租用期間,乙方由於各種消費行為所發生的電費、水費、物業費、取暖費、有線電視收視費以及應由自己負責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一)甲乙雙方在合同存續期間均無權單方終止履行合同。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再行解決。協商不成時,不影響合同的執行(本條第三款情況除外)。

(二)乙方在居住期間應維護好房屋結構、設備、物品和門窗的完整。如有所損壞,需在合同期滿日之前恢復原貌,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乙方在租住期間不得把此房屋轉借、轉租給他人使用。不得改變租賃用途或利用此房屋進行違法犯罪等性質的活動。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損壞房屋。遇有上述情況,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的執行,且不退還乙方向甲方已繳納的租金,乙方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押一付三房屋租賃合同6篇 “三倍押金合同:為您保障安全與信心!” 第2張

第2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每個月¥:元/月),房屋押金:押一付三(個月,¥ 元)待合同期滿或特殊情況導致的合同結束,乙方退租後返還。

(二)支付方式:現金(□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個人簡歷每月 日前支付。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進行維修。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3篇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且甲乙雙方在相互知悉房屋及有關其他相關事宜情況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的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 元),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整(¥ 元)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 退回乙方。

1.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義務。

2.甲乙雙方應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1.租賃期間甲方如轉讓該房屋或抵押該房屋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賠償兩個月租金。

2.發現乙方撤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一個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損失。

1.租賃期間如乙方因特殊原因轉租該物業但必須告知甲方,同時保證不會使甲方承受任何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內承租方應承擔實際使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費等一切與使用該屋有關的雜費。

3.依時交納房租。逾期交付租金超過15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定合同。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法律、法規,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該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4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每個月¥:元/月 ),房屋押金:押一付三 ( 個月,¥ 元)待合同期滿或特殊情況導致的合同結束,乙方退租後返還。

(二)支付方式:現金(□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每月 日前支付。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進行維修。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5篇

甲方現有 m2是面積的房屋租給乙方使用,在簽訂本協議時,甲方向乙方出示該房及本人的有關合法手續。

二、該房出租的使用性質為住房,年租金為繳費方式每年提前一個月交清一年的租房費。

三、乙方接到房屋後,應及時更換門鎖,自行檢查房屋的安全性,否則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無權將該房屋轉租他人,並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更不能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必須愛護房內設施,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否則照價賠償。

五、在本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權,不得收回房屋或轉租他人,更不得提高房租或終止協議。乙方也無權在協議內退回房屋。

六、乙方必須按時交納房租,否則甲主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房期中如發生意外與房東和中介方無關。

七、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相關證件、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

八、若乙方在本協議期滿後需繼續租用此房,應提前壹月與甲方商議。

九、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均不得違約,如遇特殊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十、如果拆遷此房或遇主更易,乙方無條件搬出,所交甲方的房租按未滿天數甲方退還乙方,如新任房主願意續租此房例外。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廢。

第6篇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適當調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並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於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 %加收滯納金。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度,電錶底數為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