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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協議書7篇 "股權代持協議:保障股東利益的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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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協議書》是指股東將其所持有的股份委託給另一方代為持有和管理的協議。這種協議主要用於股東之間的信任度不足或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情況下。在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前,雙方需認真闡述各自的權利義務及管理方式等條款,確保協議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代持股協議書7篇

第1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有_%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甲方在_ _______%財產份額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合夥人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

1.乙方代為持有甲方在________%的財產份額,並在《有限合夥協議》及合夥人登記名冊上具名;

3.乙方代為收取投資收益、出席合夥人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1.甲方作為_________%財產份額的實際擁有者,對享有實際的合夥人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2.在委託持有財產份額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1.作為受託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財產份額持有人身份參與的經營管理。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財產份額及其合夥人權益。

3.乙方在以合夥人身份參與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意見,徵得甲方意見後按照甲方意見行駛表決權。

4.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財產份額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持有財產份額所產生的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收益、非現金收益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轉交給甲方。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鄭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持股協議書7篇

第2篇

1、代持協議的效力問題代持股隱名合法的前提。如果沒有違反法律的效力性強制規定,以及沒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且沒有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那麼這種委託持股是有效的。如:外國投資者規避中國法律規定,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相關行業,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此時實際出資者和名義股東之間的股權代持協議會因違反中國法律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

2、代持股人濫用經營管理權、表決權、分紅權、增資、剩餘財產分配權等權利的為防止代持股人在實際出資人不知情情況下擅自行使股東權利,代持股協議如果條件許可應當告知公司的其他股東或者由其他股東在協議上書面認可。這樣其他股東也可以制止代持股人的違約行為。而且,如果代持股人私下將股權出讓給了其他股東,實際出資人也可以其他股東知情而惡意受讓為由宣告轉讓無效而取回股權。

3、代持股人擅自出讓或股權如名義股東未經實際投資者同意將被代持,實際投資者只能依據股權代持協議向名義股東主張賠償損失,而不能主張名義股東和善意之間的股權轉讓合同無效。為預防代持股權被轉讓,可以將名義股東名下的股權質押給實際投資者,實際投資者為人,名義股東為質押人。根據相關規定,未經質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轉讓被質押股權,工商登記機關不予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4、由於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導致訴訟而被法院凍結保全或者名下的代持股份當代持股人出現其他不能償還的時,法院和其他有權機關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權,並將代持股權用於償還代持股人的債務的。真正的出資人如果未能及時阻止,只有依據代持股協議向代持股人主張賠償責任。

5、代持股人死亡引發繼承糾紛或糾紛代持股人死亡或離婚時,則其名下的股權作為財產有可能涉及到繼承或離婚分割的法律糾紛。實際出資人不得不捲入相關糾紛案件中,才能拿回自己的財產權。排除代持股人的財產權。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代持股人行使其名下股權的,如果出現意外死亡、離婚分割等情況時,其代持的股權不是他的,也就不能作為遺產或者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這樣就確保了實際出資人的財產所有權。

6、在處分股權時被其他股東主張在入股時通過章程或者明確獨立的權利。

1、協議,還是協議以上糾紛都可以通過事先協議來避免,因而,一個好的股份代持協議一定是具體的、全面的;雙方在代持開始,就要理性的、商業化的書寫協議,不要過於估計所謂的 面子 或 人情 ,否則,等真正出了問題的時候,才不會有真正的. 面子 或 人情 那!

2、約定高額設立代持股時,雙方簽訂明確的股權代持協議,在協議中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如被代持股權及其孳息的歸屬、對名義股東的補償、違約責任等。

3、公證儘管不用公證,合法的代持協議的效力本身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是,從證據的角度來説,公證之後的協議效力因公證而獲得較高的證明力。不過,公證的邊際證明力其實都是加強心理證明力而已!

4、簽署被代持股權的等隨時準備變身股東身份可以考慮在簽訂股權代持協議的同時簽署被代持股權的股權轉讓協議,這樣實際投資者可以隨時依據股權轉讓協議要求將被代持股權轉讓到自身或指定的其他人名下。同時,實際投資者也可要求名義股東出具一份,委託實際投資者處置與被代持股權有關的事項。類似的措施還有出資人和代持人簽訂股權期權購買協議或代持人將行使代持股份的權利獨家授權給出資人。

5、代持人將代持股權質押給出資人在辦理股權代持的同時,可以辦理股權質押,將代持的股份向實際出資人辦理質押擔保。這樣就確保了代持股人無法擅自將股權向第三方提供擔保或者出賣轉讓。再者,即使由於其他原因,比如法院執行或者繼承分割需要變賣股權,實際出資人也可以質押權人的身份,獲得優先權。

6、實際出資人要增強證據意識,注意保存蒐集代持股的證據。為了防範萬一,實際出資人一方面要簽訂全面、細緻的代持股協議並及時辦理公證,另一方面要注意蒐集保存好證明代持股關係的證據,比如代持股協議、出資證明、證明、股東會決議、公司登記資料等。如果代持股人嚴重違約或者法院凍結保全執行代持股份,可以及時提出訴訟或者執行異議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什麼是代持股協議,代持股協議有什麼法律風險? 什麼是代持股協議,代持股協議有什麼法律風險? 正在讀取...|作者:北京股權律師|來源:法邦網 北京股權欄目關注: 導讀:真實的出資人不願意公開自己的身份,或者是為了規避經營中的關聯交易,或者是為了規避國家法律對某些行業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對股東身份有特別的要求就會與他人簽訂代持股協議。那麼什麼是代持股協議?代持股協議存在什麼法律風險?下文將對這個問題進行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現實生活中,部分公司對認購公司股份者有身份要求,不符合認購身份的投資者就會與公司認可的認購股份者簽訂代持股協議,約定由受託人,即顯名股東,享有公司工商登記和行使股權等權利;委託人,即實際股東,則享有股份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委託人支付受託人一定的費用。委託人,即實際股東,是實際上向公司出資與公司存在投資關係的人,他享有投資權益。《公司法解釋(三)》第24條規定,代持股協議若無《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認定該代持股協議為有效合同。

如果代持股協議的內容沒有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即《合同法》第52條關於無效合同的規定,一般代持股協議是合法的。但是,這種合法也僅限於簽訂協議的雙方之間,對第三人沒有約束力。另外,根據中國法律規定,中國有些產業限制或禁止外國投資者(包括港、澳、台投資者)投資。如果外國投資者規避中國法律規定,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相關行業,此時實際出資者和名義股東之間的股權代持協議會因違反中國法律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

登記在工商管理部門的股東是接受委託的持股代理人,並不是實際的出資人,但是,對外來講,股東資格的確認依據的是股東出資證明書和工商登記,實際出資人雖然出資但是自己的名字並不顯示在工商登記資料上,就容易存在以下法律風險:

(1)股東的身份不被認可。由於實際出資人的姓名並不記載於工商登記資料上,那麼在法律上實際出資人的股東地位是不被認可的,股東的表決權、分紅權、增資優先權、剩餘財產分配權等一系列的權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導致風險的存在。同時代持股人轉讓股份、質押股份的行為,實際出資人都很難控制。

(2)代持股人惡意損害實際股東的利益。包括代持股人濫用經營管理權、表決權、分紅權、增資優先權、剩餘財產分配權等權利給實際出資人造成的財產損失。

(3)由於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導致訴訟而被法院凍結保全或者執行名下的代持股權。當代持股人出現其他不能償還的債務時,法院和其他有權機關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權,並將代持股權用於償還代持股人的債務。實際出資人如果未能及時阻止,只有依據代持股協議向代持股人主張賠償責任。

(4)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引發繼承或離婚糾紛等。如果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則其名下的股權作為財產將有可能涉及繼承或離婚分割的法律糾紛。實際出資人不得不捲入相關糾紛案件中,才能維護自己的財產權。

以上就是對什麼是代持股協議,代持股協議有什麼法律風險得問題的回答。代持股協議的擬定專業而且複雜,為最大化規避代持股協議的風險,保障您的權益最大化,如果還有問題建議找專業律師諮詢和擬定代持股協議書。

第3篇

鑑於______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所持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為持有。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______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______%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______元。

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第八條第三款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______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______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4、如____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5、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乙方保證其為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______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2、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户。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2、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3、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4、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簽署雙方各執______份,由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a有限公司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a有限公司繫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元,住所地為_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對a有限公司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佔a有限公司_______股權。

上述出資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義記載於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記等相關文件中,但實際所有人為甲方。

1、乙方對a有限公司出資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資款後,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對a有限公司的出資義務,並向甲方出具收條。

2、自a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據其對a公司的出資及持股比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3、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問,乙方有作出合理解釋的義務。

4、每次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之前的五日,乙方應向甲方報告會議內容。提請表決時,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決權。

5、a有限公司分配給乙方的紅利屬於甲方所有。乙方應在收到紅利後十日內將全部紅利交付給甲方。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代甲方持有的a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給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隨時要求乙方將其代持的'股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指示後30日內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

乙方違反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因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a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第5篇

1、甲方與 、 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金 萬元人民幣。

2、考慮到乙方對公司的投資中並不是主要投資者、及更有效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等因素,在徵得其他股東同意後乙方此次對公司的投資將採取代為持股的方式進行,即乙方因投入公司的 萬元佔公司 %的股份(下稱“代持股份”)將由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代為持有,並登記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則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其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所應得的權益和收益。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將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為持有,以甲方名義在工商登記和公司股東名冊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 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乙方。

3、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應儘快將全部投資款一次性劃撥至甲方賬户,然後再付至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户。

4、乙方同意並授權甲方行使代持股權所具有之表決權;甲方在行使該表決權之前毋須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乙方所享有的與代持股份有關的權益或權利受到損害,乙方有權撤銷上述授權。

5、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經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擁有的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在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東身份參與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1、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者,對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或支付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為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因甲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後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作為受託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在股東會的'表決意見應按照甲方的意見進行表決,不得自行發表意見。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或交付給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6、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表股份"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乙方承諾免費為甲方代持"代表股份",不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持股費用。

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7篇

為明確雙方在公司中的權利義務,保障隱名投資人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

1、 投資入股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共同出資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佔公司股份的 _____%。

隱名投資人甲方實際出資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佔公司股份的 _____%;

顯名投資人乙方實際出資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佔公司股份的 _____%。

2、甲乙雙方出資方式為貨幣,該出資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全部到位。

3、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有其在該公司的股權,即甲方實際持有該公司的股權,由乙方顯名持有,以乙方名義對公司投資,該股權的權利義務實際主體為甲方。

4、公司成立後,甲方不得抽回資金,逃避責任和風險。

1、乙方為公司股東,載入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享有股東權利;

2、甲乙雙方均以自己的實際出資通過乙方向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擔責任後,其有權向甲方追償應由甲方承擔的相應份額;

3、以乙方名義在公司的'投資比例取得的盈餘分配,按甲、乙雙方在投資總額中的比例分配;

4、甲乙雙方在公司的增資擴股、配股權,按甲乙雙方在投資總額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義與公司產生法律關係;

5、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7、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1、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乙方對甲方轉讓的代持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

2、乙方轉讓甲方股權的,由甲、乙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以產生新的顯名投資人的名義,按公司關於股權轉讓的規定,在公司辦理股權轉讓手續,新的顯名投資人為公司名義股東。

3、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1、乙方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出質股權,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責任。

2、如由於乙方的債務糾紛,導致其名下的股權被他人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相應的全部損失。

1、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間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規定辦理。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税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乙方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謀取私利,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侵佔公司財產和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和民事責任。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本協議一式叁份,協議當事人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協議所有當事人簽字、捺印、蓋章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