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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承包合同新7篇 版發佈:企業合作更便捷,風險更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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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紹了最新發布的簡單承包合同文本,該文本精簡明晰,覆蓋了各種情況下的合同要素,旨在幫助承包人和僱主更好地達成合作,保障雙方權益。

簡單承包合同新7篇 版發佈:企業合作更便捷,風險更可控

第1篇

為加強企業管理,提高企業經濟和社會效益,甲方決定將所承攬的工程實行內部承包,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依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法》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_文本),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承包人對本工程進行施工總承包,即按本工程施工圖紙的內容除業主另行專業分包項目的全部百葉製作、安裝工程等均由承包人負責總承包施工。

2、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承包範圍: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交房、包工程全部風險(含政策和市場價格風險)的全部項目。

3、承包人不得對承包工程主體工程項目進行分包,其他項目未經發包人允許不得分包,一經發現承包人擅自分包,承包人須按合同總價的10%向發包人賠付違約金,發包人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承包人於合同終止日十天內無條件退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承包人負責,勞務分包除外。

4、承包人對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負有完全責任。承包人對施工現場內的其他單位、人員負有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的總包管理責任和連帶責任。

質量標準:達到〈〈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_)合格標準。

1、結算辦法:參照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的相應條款。

2、乙方應向甲方上交本工程總造價的2.5%作為甲方的管理費,用作甲方協調費。若協調費不超出所繳管理費,甲方不再收取;若超出則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攤。税金、定額測定費等,由甲方代扣代交,各種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3、本工程與建設單位發生的工程款撥付、材料供應等經濟業務,均由甲方財務部門或委託代理人憑甲方統一印製的手續辦理,否則出現所有經濟糾紛與民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4、乙方向甲方支取工程款,需持甲方統一印製的本企業內部收款收據,並經甲方分管負責人和經辦人簽章後,報甲方主要負責人審批,待批准後到甲方財務部門辦理撥款。否則甲方財務部門可拒付。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去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支取工程款,更不能以白條形式支取工程款。否則甲方將按乙方支款總額的20%收取罰金,並有權利更換施工隊伍。

5、撥款方式:執行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約定的撥款方式,在建設單位工程撥款到位的情況下,扣除應上交有關部門税費等款額後剩餘轉付乙方。但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承諾甲方可拖欠乙方工程款:

(3)雖然甲方已同意建設單位辦理竣工結算,但甲方對乙方已付款比例不低於建設單位對甲方已付款佔應付款的比例。

6、竣工結算完,甲方收到業主全部結算時30天內與乙方履行內部結算,等甲方收到建設單位全部工程款後(保脩金除外),甲方財務部門與乙方進行財務結算,餘款在扣除保脩金後一次付清。

7、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經濟責任,並接受甲方的處罰。

1、甲方與建設單位合同約定的建設單位供應給甲方的物資,為甲方供應給乙方的物資。

2、乙方自購材料應為合格品,合格證應齊全,且應保證材料質量,出現材料質量問題應有乙方自負。

3、乙方供應的產品應為合格產品,乙方施工機具應為符合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有關規範要求的合格機具,否則出現的一切質量事故由乙方負責。

1、負責與建設單位及上級各部門聯繫工作,辦理工程撥款,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施工手續,收繳各種税費。

2、負責履行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承包合同內容,協調組織工程管理工作。

3、提供業主提供的圖紙,有關技術人員會同乙方參加圖紙會審,對工程的工期、質量、造價、交付使用後的保修向建設單位負責,全面檢查指導,督促乙方的工程進度,監督、檢查乙方的工程質量、施工、技術、財務管理、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等各項工作,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勒令乙方限期整改,並依據國家法律有關條款、合同及約定、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罰。

5、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施工材料的質量、實際消耗量等,進行檢查或抽查,發現有質量問題和材料實際使用量與額定消耗量出入較大時,除追究乙方相應責任外,並處以罰金,並隨時更換施工隊伍。

1、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要求,接受甲方的管理模式及各項管理,嚴格按規範和施工圖的實際要求施工,並按現行的施工規範標準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自覺接受上級各有關部門及甲方的質量檢查、監督和管理,對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向甲方負責。

2、依據施工組織設計好施工準備工作,積極組織勞動力,按進度計劃組織實施,確保工程按期完成。當乙方進度、質量、安全等不能使甲方滿意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損失有乙方承擔。

3、負責工程的圖紙會審,及時蒐集整理施工中發生的簽證手續,負責編制完整合格的質檢、技術、安全、經濟資料,參加甲方通知參加的各種會議,按時向甲方遞交各類準確的報表和計劃,工程竣工後及時向甲方遞交竣工驗收報告,及時準確地編制竣工圖決算,在上級有關質量監督部門驗收達標後,按要求向甲方及有關單位送交完整的技術資料存檔,工程竣工檔案資料送交甲方工程管理部一份存檔。

4、按施工組織設計及甲方等有關部門的要求,自覺做好安全工作,自覺接受甲方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和指導,做到安全生產,杜絕人身設備等安全事故的發生。乙方施工期間本工程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即人身重傷事故、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事故、重大火災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大面積傳染病和集體食物中毒事故等,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上內容)、質量事故及違約罰款,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責任,並接受甲方的罰款和各項處罰。

5、按施工平面佈置圖佈置現場,搞好現場文明施工,工程交工前負責施工範圍內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

6、對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無償修理和返工,對甲方與建設單位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內的保修項目無償保修。

8、甲方與業主所簽訂合同中承包人的義務、責任,對本合同中的乙方均具有約束力。

9、乙方人員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及設備事故和工作時間以外及施工現場外的任何意外傷害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全部費用,並全部承擔各方罰款。

10、乙方不得將承包的本工程以任何形式再轉包或分包給任何單位,否則乙方接受甲方的罰款及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每月及時足額發放其在本合同工程中施工的所有人員的工資,否則在乙方承擔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有權從乙方應得任何工程款項中扣除應發員工工資相等的款項,代乙方直接發放到被拖欠者手中,此款項作為甲方向乙方的撥付工程款,乙方予以承認並辦理財務手續,接受甲方處罰。

嚴格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和投標文件承諾的工期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甲方經要求無效後,可採取果斷措施直至終止合同,由此發生的各種費用均有乙方負責,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本工程工期延誤,乙方應全部分攤建設單位對甲方的罰金,甲方還按企業內部規定加罰乙方。

1、乙方應嚴格按現行施工規範標準及圖紙要求施工,自覺接受建設單位、質量監督站、監理及甲方的檢查,並對檢查查出的問題,自覺整改返工,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和承擔全部費用。

2、階段驗收,應在資料合格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通知有關部門驗收;竣工驗收應在甲、乙、建設單位初驗達到規定等級後,由乙方遞交竣工報告,報請質量監督部門評定等級。如達不到合格要求的等級,乙方應承擔甲方對建設單位合同約定或文件規定的罰金和損失,乙方還應按照甲方內部規定接受處罰。

1、乙方應建立在安全施工保證體系,設專職安全員,制定安全施工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生產責任制度,並按規定採取嚴格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應負完全責任和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各級罰款。

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如有隱瞞不報,除承擔責任外,按照規定給予經濟處罰。現場達到滕州市安全文明工地標準。

按甲方同建設單位合同約定的保修期(沒約定的按有關部門頒發保修辦法)從工程正式辦理竣工驗收之日起算起,保修期內保修範圍乙方應無條件無償保修,待保修期滿建設單位將保脩金返還給甲方後,再由甲方返還給乙方。

1、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工期、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業主、監理等對甲方的各類罰款,均由乙方承擔。另外甲方將酌情對乙方進行處罰。

3、保脩金按甲方與業主簽訂合同的保修條款規定,由乙方承擔。

4、施工過程中的資料費、試驗費等應由乙方承擔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擔。

5、本合同不詳、表述不到位的全部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交付建設單位使用、雙方內部結算、財務結算、工程款交付完畢後,除保修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失效。

2、本合同條款雙方應嚴格遵守,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損失及責任。

3、本合同在有效期間內出現爭議和糾紛時由雙方協商調解,如調解不成,須在甲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門進行仲裁或法院訴訟。

4、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須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消防安全協議書》。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簡單承包合同新7篇 版發佈:企業合作更便捷,風險更可控 第2張

第2篇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_____元一次性結清。(結合自己情況,一年一付)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3篇

因甲方需對新設供熱所的辦公場所進行基本的裝飾裝修,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由乙方負責完成該工程,為了明確責任,確保施工的安全、質量和進度,特訂立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二、工程結算價及付款方式:按照《20xx年太原市修繕安裝工程預算定額》與《20xx年山西省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不計取其他費用,只取8%的税金和管理費,現場簽證以實結算,工程完工並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期限:從20xx年 10月1日至20xx年10月 10日。如乙方未按期完工,推遲一天扣除工程款1000元。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驗收:工程全部竣工後,由甲方組織進行驗收,不合格工程不予驗收。

七、施工安全: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在施工中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4篇

1、當工程量完成%,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作為進度款。

2、全部工程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依據甲方單位與乙方現場籤認的合格彙總數量確認單經甲方總工最後籤認的工程彙總數量對乙方進行計量,一次支付剩餘價款%,缺陷責任期滿付剩餘價款至%(扣除預付款及%的質量保證金)。

3、工程驗收合格後日內,憑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核簽字的結算單和合同書進行末次債務債權清理,工程餘款根據甲方資金的實際情況一次支付,不計息。

1、乙方必須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全面負責。並接受甲方生產、技術、安全、質量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甲方不定期到施工現場檢查工程質量和安全,如發現工程質量、安全達不到要求,由乙方承擔相應經濟責任。乙方不能全面執行合同,立即終止合同,並更換承包人。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應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2、發生安全工傷事故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發生大、中型工傷事故除費用按上屬辦法處理外,還要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由於質量返工,工期延誤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的直接原因造成的責任除外。

3、項目工程回訪保修,按國家現行有效的規定執行。乙方預留總價5%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按合同規定清算。

4、乙方必須按期支付在該項工程中發生的民工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1、;甲方負責對工程質量、安全、技術、工期的檢查、監督、指導;不提供乙方為完成工程而使用的任何工具設備。

2、甲方負責項目工程的預算、簽證、協調工程決算問題。

第5篇

第一條 為保護本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企業內部協作經濟關係,用法律手段強化管理機制,促使分廠與分廠之間、分廠與科室之間、科室與科室之間承包經濟合同的完成,提高經濟效益,確保“廠長任期目標”的全面實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企業內部承包經濟合同是本企業內部各單位為完成各自承擔的生產經營任務,所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來的一種法律文書。

第三條 訂立承包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必須符合國家政策和計劃的要求,在本企業的生產、經營計劃的指導下籤訂,以保證本企業生產、經營計劃的實施。

第四條 訂立承包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貫徹“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虧損自補”的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原則;貫徹以責為中心的責、權、利三結合原則,實行有獎有罰、賞罰分明的獎罰制度。

第五條 承包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承包經濟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各種糾紛,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企業“承包經濟合同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未經本企業“仲裁委員會”裁決,不得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承包合同的範圍,包括:科研、工藝、工裝、零件、部件、物資、設備維修、經營管理、勞務協作等。

第八條 數量。數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雙方應明確規定品種、規格、數量、經營管理目標成果等,沒有數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九條 質量。質量是檢驗承包經濟合同完成情況的標準和依據之一。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應明確規定質量標準。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註明。沒有質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條 期限。期限是對承包經濟合同履行完成預期目標的時間要求,應按工廠年、季、月、旬、日生產、作業經營計劃進度要求籤訂。沒有期限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一條 價格。按照廠內規定核准的價格計算,簽訂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勞務以及辦公費、旅差費、生產經營管理費、醫療勞動保險費等等一律按廠內核定價格(包乾限額標準),進行控制結算。沒有價格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廠內沒有規定訂價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價,經廠價格管理部門審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在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負有責任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條例規定處罰。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凡屬於“不可抗力”的情況,當事人應在有效期限內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書面證明後,可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承包合同的公證,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委託指定或由法律顧問室指派的法律顧問對簽訂承包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可行性進行審查,凡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鑑證,並對此負責。

未經法律顧問審查、鑑證的承包合同,法律顧問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顧問認為有必要時,有權提請經地方公證或鑑證機關進行公證或鑑證。

(1)根據承包合同當事人的申請,法律顧問依法證明法律行為、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預防糾紛,減少訴訟。

(2)審查證明承包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廠、車間、班組、行政首長身份資格。委託代理人,必須有授權委託證書。不具備資格的當事人,無權簽訂承包經濟合同。

(5)法律顧問室收取一定的鑑證費,並負有向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的義務,解答有關法律諮詢。

簽訂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法律顧問室一份存檔。

第十五條 由於設計或設計修改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並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失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十六條 由於工藝或工藝流程編制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部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並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七條 由供方生產的零部件,雖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調入需方後發現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應通過檢驗單位複檢確定責任。如屬供方的責任,在超過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規定履行期限,按廠內規定價格核算,供方承擔支付需方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用廠內支票結算)。屬於檢驗單位調檢失誤,檢驗單位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使用工模具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工模具不合格,經檢查(計量)單位鑑定後,屬於工模具製造單位的責任,使用單位可退回原工模具並有權要求製造單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製造單位承擔支付使用單位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並承付50%由於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報廢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對鉚裝工具在試壓時,已經需方專人簽收,再發現工模具不合格,其責任由使用方負責。

第二十條 由於檢驗部分誤檢、漏檢所造成的廢品損失,按損失價值總額5%承擔違法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由於材料供應不及時,生產單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並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供應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條 由於外協配套件不齊,使產品不能按期完成,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並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外協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條 由於生產經營進度編制計劃的失誤,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訂購經濟合同漏項,臨時提出訂購計劃,根據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生產經營計劃部門的獎金中支付,並補償供方臨時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條 產品對外銷售合同中,由於銷售人員失誤致使合同條款不全、責任不明造成已發貨銷售的產品資金不能回收的經濟損失,或造成債權糾紛經國家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判令責任在我方時,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含訴訟費用、聘請律師、法律顧問費用),根據雙方所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銷售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五條 供方不能按期交貨,應由供方償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六條 供方所交付的產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經濟合同的規定,包括:規格、品種、數量、質量等,供方應承付違約金,按承包所規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七條 承包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後,不得因承辦人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1)訂立承包經濟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響國家和企業集體的經濟效益,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總目標完成的前提下,根據變化的實際情況,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形成產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協議書後。

(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申明,取得有關部門合法書面證明文書向“仲裁委員會”呈報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員會”認證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據情況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園承包合同 ·漁業承包合同

第二十九條 其它承包,如內部運輸、醫療保健、環境保護(含工業衞生、廠區綠化、清掃等)、會計、統計、行政管理等類別承包合同,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大__溝、小__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6篇

為了提高物業小區的服務質量,根據《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商談,就乙方以甲方名義承接並經營【小區】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承包的內容、面積、地點,甲方,將位於共計平方米的物業承包給乙方管理。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可以甲方名義進行小區的物業管理和物業服務,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體經營和管理。乙方負責小區物業費用的收繳、代收水電費、日常維護、維修等工作;在物業管理經營中所產生的管理費、維修費、材料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承包期內乙方必須守法經營,設法規避經營風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如發生丟失、盜搶、火災等過失責任事故,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甲方均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3、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物業管理、物業服務無關的任何經營活動,亦不得擅自對外簽約、出據證明等。

4、乙方在經營活動中不得影響到甲方聲譽,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聲譽損失應酌情予以賠償,挽回影響。

5、乙方代收小區水、電費。在每月的25號前按甲方水、電總表計量數額,向甲方財務繳納費用。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書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的所有糾紛,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後即為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7篇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自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為每年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交付方式為: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______年承包費,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保證發包土地使用權的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本宗土地的周邊四鄰可能出現的有關事宜。合同到期後,乙方要保證甲方土地的完整。

第六條: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在承包期限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化,甲方應退還乙方相應期限的承包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佈局進行改動要經甲方同意。

第九條:本合同滿後,甲方若繼續對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或承租權。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