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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女朋友的情書5篇 思念裹挾着真情:我對你的愛情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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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題為“寫給女朋友的情書”,致力於描繪出最真摯、最温馨、最浪漫的愛情語言,用文字細膩地表達對女友的愛戀之情,助力男性讀者在情感世界中更加得心應手。

寫給女朋友的情書5篇 思念裹挾着真情:我對你的愛情宣言

第1篇

青葱歲月,總有一種情愫在增長。它的名字叫暗戀。我不要你愛我,我只是告訴自己,有一種愛,是為你而存在的。下面這份表白信,是一位男生寫給自己暗戀的女生的。讓我們一起感受下這朦朧的暗戀情愫吧。

今天我想了很多很多,但是現在讓我能做的只有把它寫下來!存在的意義就是讓它永遠都提醒我,我的愛只為了你而存在!

我想遇見你或許是一個開始,而我愛上你也讓我的心情不知道是怎麼了?我能成功嗎?你能接受我嗎?不管怎麼,或許這都是我想要的過程,我並不在乎結果怎樣?或許是苦澀的,或許是幸福的!但是我都想讓你知道我愛上了你。

我不知道現在是時候嗎?講這些合適嗎?我的心裏一邊一邊的問自己,我心裏充滿了疑惑。你很喜歡他,對嗎?人的一生都要這樣度過嗎?一個故事講完了,還有續局,可是這個是現實的社會,不是童話故事裏面的人物,也不是在演電影!有淒厲的結局,有完美的結局。但是我想問,完美的結局是不是有些時候都會讓人看過了就忘了,而悲傷的呢?總是會不斷的浮現在眼前,對嗎?

在我的人生裏,只有一個規律,當我愛上了她,我不會顧慮什麼,我都想追到她。你會不會覺得這樣的人生很單調,可是我告訴你,每樣事都上去拼搏一下,不是很好嗎?與其坐以待斃,不如讓她知道,或許這樣會好一些,"難説還有一點希望。人有希望,才會讓它繼續生存下去,不是嗎?

在我的腦海裏,一個女的都希望她能找到可以給她幸福的,都希望能找到一個有錢的,這個是一種寄託,還是一種安慰。我們都知道這個世界上沒有錢的人永遠不會超越有money的人,不是嗎?沒有錢一樣可以過了很開心,對嗎?每個人都有一種想法,有錢有有錢的過法,沒有錢也可以過了很充實。對嗎?"我沒有金銀財寶汽車洋房'也沒有很多money存在銀行'但是我有愛你的心'好多好多裝得滿滿的滿滿一箱'你不要緊張你聽我慢慢講'只要你在我的身旁'我就是全世界最有錢的人"這首歌聽過吧!真的我想只有你在我的身旁,我就是全世界最有錢的人!因為我有了全世界錢都買不到的東西,愛,心。

寫給女朋友的情書5篇 思念裹挾着真情:我對你的愛情宣言 第2張

第2篇

x1年11月14日,答辯人收到臨漳縣人民法院送達的原告孫訴答辯人離婚及撫養權糾紛一案的民事起訴狀副本,經認真閲讀,答辯人認為,原告並沒有將案件之真實事實向法院陳述,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為澄清案件事實,使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審理本案,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與原告感情基礎穩固,且無《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定之法定離婚情形,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x年春節,答辯人與原告經人介紹相識,因對彼此都很滿意,雙方很快墜入愛河,並與同年農曆2月月舉行婚禮。婚後雙方感情穩固,家庭幸福,同年農曆11月,雙方迎來了自己的愛情結晶——兒子司佳一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了無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輕微的爭吵,按一般的生活邏輯,這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發生一些爭吵,倒是反常的。

以上事實,可以看出答辯人與原告感情並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礎穩固;且答辯人品行良好,奮鬥上進,並無《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定之不良行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辯人與原告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一) 雙方婚後生有一子——司佳一,答辯人認為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反之,會使孩子的心靈充滿陰霾,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因此,維持答辯人與原告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由於原告堅持選擇離婚,並同時爭取孩子撫養權;答辯人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衡量,認為即便雙方最終離婚,孩子也應當由答辯人撫養。

x年,在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由於對孩子監護不力,使孩子誤食不明有毒物品,後經送往醫院搶救(另:醫院病例資料正在調取中),才得以生還,此事給孩子無論是身體上還是心靈上都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

其他原告未盡到監護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舉。

原告因其工作性質,收入微薄(月薪1x元左右),按照現在的物質生活水平,原告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難提供給孩子,何來孩子的健康成長;而答辯人收入遠遠高於原告,且收入穩定,可以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

根據《婚姻法》關於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並結合以上事例來衡量,無論是從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還是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孩子都應由答辯人來撫養。

綜上,答辯人認為,原告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又無法律依據,答辯人不能接受。因此,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第3篇

一場雨淋濕了整個季節,葉子搖曳了時間的更迭,絲絲縷縷,纏繞着和你昨日的過往,揮不去,摸不掉。媽媽媽媽!一切是否安好?

曾經閲讀這樣一句話:有人牽掛的旅程不叫漂泊,有人思念的日子不叫寂寞,有人關懷的歲月不叫失落,別讓緣分擦肩而過,別讓夢想變成泡沫。雖然我不是經常回到你身旁,耳畔響起你關心的問候也隨之減少。獨自攀登知識顛峯,不免有些孤獨,正有了你的牽掛,思念,關懷……暖入我心田,孤獨一掃而光,有你正樣温馨的力量做後盾,我也會加倍努力,別讓夢想變成泡沫。

時光匆匆如白駒過隙,一瞬間,我的高中生涯已過去一半,你對我的學習焦急之心也逐日增急,是時候向你彙報一下我目前的學習情況,也該讓你的焦急之心稍微放鬆一下。

剛踏入高一時,面對新老師,新同學,我感覺得害怕,不知道是否適應老師的教學方法?不知道能否與同學融為一體?不知道能否適合新環境,不知道……當我與老師,同學接觸時,一張張和諧的笑臉對我盈笑,一雙雙熱心之手向我延伸。看來我的哀愁是多餘的一筆。媽媽媽媽!多愁善感的你,就不要擔心我會被同學們排斥,欺負。我每天都樂於歡聲笑語之間。

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我是抱着這樣的心態對待學習,竭盡自己最大能力學好每一門功課,每當我在學習方面遇到攔路虎正想放棄時,你揮身於忙碌而艱辛的背影射影我眼簾,看到你在田野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的背影,我也沒有什麼理由放棄,奮勇向前,跨越鴻溝。在期末考試中,我取得比較理想的成績,還得到老師的讚揚,我笑了,你呢?

高一已變成美妙的書籤匆匆插入我的生命之書,輪迴到高二生涯,學習明顯變得倉促,緊張。面臨於大學聯考,我也不停地加快步伐,與時間賽跑,我知道人生難得幾回搏,現在不搏何時搏我不想讓歲月蹉跎,不願在強大的競爭中坐以待斃,更加不想辜負你對我的期望,於是乎,每天與知識充飢,與書為伴,正在點滴中積累,等待不久的季節綻放所有的美,給你一份滿意的答卷。

夜已深,風已起,睡意綿綿擾我心,下次相見再相談。

第4篇

因原告a與被告b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被告提出反訴請求,故答辯如下:

被答辯人認為合同無效有三個原因:一是中大恆基不是指定的央產房代理機構,二是b是腦梗塞病人,意思表示不真實;三是中大恆基與答辯人之間惡意串通。

1. 中大恆基公司提供的是居間服務,而不是上市交易服務

?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央產房出售辦法》)第5條規定:交易辦公室選擇三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中介機構,作為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房上市出售的定點交易代理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定點交易機構),承擔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房上市交易的代理服務工作。根據《央產房出售辦法》第5條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定點交易機構承擔央產房上市交易的代理服務工作。中大恆基公司提供的只是居間服務,具體地説是向買房人和賣房人提供訂立買賣房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並不提供辦理上市交易手續的服務。因此買賣合同雖然是由中大恆基公司促成的,但不違反《央產房出售辦法》第5條的規定。

2. 被答辯人沒有提供證據證明中大恆基不是定點交易機構之??

?央產房出售辦法》規定交易辦公室選擇三家以上的交易機構代理央產房的上市服務,但並沒有規定定點交易機構是哪幾家中介公司。《央產房出售辦法》是x年制定的,時至今日已經7年之久,三家以上的交易機構到今天可能已經擴充到很多中介公司。楊懷波並沒有提供證據證明中大恆基不在三家以上的交易機構之中。楊懷波證明不了中大恆基不是上市交易的代理機構,因此認為中大恆基代理的合同是無效合同沒有證據支持。

3. 《央產房出售辦法》是部門規章,違反行政規章並不是合同無效的理由

?央產房出售辦法》是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制定的,是部門規章,而不是行政法規。《合同法》第52條規定了合同無效的幾種原因:(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根據此條第5款的規定,只有違反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時,才導致合同無效。《央產房出售辦法》不是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規,因此即使買賣合同的簽訂違反了《央產房出售辦法》,也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此外,簽訂的合同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國家利益,也不在合同無效的其他幾種情形中,因此合同不存在無效的原因。

4. 合同無效違背了合同法的最基本原則——意思自治

a和b簽訂的合同是雙方意思自治的結果,選擇中大恆基公司作為居間服務中介也是雙方意思自治的結果。雙方簽訂了合同,卻因為促成合同的居間服務公司是中大恆基而導致合同無效,違反了合同法的最基本的意思自治原則

綜上,房屋買賣合同的當事人是a和b,雙方都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意思表示真實,合同約定的內容不影響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因此根據《民法通則》第55條的規定,a和b簽訂的買賣合同合法有效。

b是一位70多歲的老人,還曾經患過腦梗塞,但這些都不能夠證明簽訂合同的時候其意思表示不真實。此外,3月17日的談話錄音表明,籤合同當日,b的女兒也在簽訂合同的現場。另外,合同簽訂之後,中大恆基的工作人員到b的家裏徵詢房屋共有人的出售意見,b的妻子即房屋共有人在《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文件上簽字。綜上,出售房屋不僅僅是b的真實意思表示,也是b女兒及b妻子的真實意思表示。

三、被答辯人沒有證據證明中大恆基與答辯人之間惡意串通

為了解決孩子上學問題,我找到中大恆基公司,希望能買到一套學區房。在與楊懷波簽訂合同之前,先後看了很多房子,因此對中關村周圍的房子非常熟悉。b的房子在位置和總價款上都是我所能接受的,所以中大恆基帶我看房之後,很快便決定購買此房。我與中大恆基之間只是買房人與中介公司的簡單關係。b認為我與中大恆基惡意串通,卻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因此缺少最基本的證據。

第5篇

説到感恩,我最先感恩的就是您——我的媽媽。您為我付出了那麼多,在這裏,我想對您説一聲:“媽媽,您辛苦了”!

您從我呱呱落地起,就一直不辭辛勞地照顧我。我小的時候很愛哭,您白天要上班,晚上還要哄我睡覺,等我進入夢鄉了,你卻還要洗衣服、收拾家,每天晚上您都睡眠不足,為了我,您當時都落下了腰疼病。為了能有更多的時間來照顧我,您甚至生病了,也常常顧不上去看病。

記得有一次我發燒了,您整日整夜都不敢睡覺,又是給我量體温,又是給我用毛巾敷頭,就是怕我晚上燒得再厲害了。我在迷迷糊糊睡了一覺以後看到了您焦慮的眼神,我問您:“媽媽,這麼晚了您怎麼還不睡覺啊!”您拖着疲憊的身子,卻微笑着對我説:“雯雯,你好好地睡吧,媽媽等會兒再睡。”我躺下了,我睡得很香甜,而您卻整夜沒閤眼。

您也非常關心我的學習,每次考試前,您都會給我極大的鼓勵。儘管有時考試成績並不大理想,您也不會太責怪於我,怕傷了我的自尊心,並讓我繼續努力學習,爭取下次取得優異的成績。

您總是帶我去户外運動,例如打球、騎自行車。因為您知道:身體的健康是生命的基礎,而全面發展一個孩子的興趣愛好,才會對將來的學習、工作、生活有極大的幫助。

媽媽對我的愛,比山高,比海深,我要對所有人説一聲;“我愛你——我親愛的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