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熱點 > 其他文案

雙方協議離婚子女撫養協議書9篇 "達成共識:雙方簽署離婚子女撫養協議書"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2.83W

《雙方協議離婚子女撫養協議書》是在離婚協議書的基礎上,重點對離婚雙方達成的子女撫養等方面的協議進行詳細規定的一份法律文書。本文將為您詳解如何書寫一份完整合法的“雙方協議離婚子女撫養協議書”。

雙方協議離婚子女撫養協議書9篇

第1篇

協議人____、____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在____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婚生女兒____出生。因雙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決定協議離婚。現雙方協議如下:

二、女兒____由____撫養,另____每個月支付____元的撫養費。

1、撫養費包括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用等。如果子女撫養期間產生____次性大額支出的,雙方再協商解決;

2、撫養費支付時間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夠按時支付的,每天加收____%的賠償金。

3、撫養費支付到子女年滿____週歲,超過____週歲以後,確實由必要支付撫養費時,雙方協商確定數額和支付時間;

4、離婚後____年內子女户口遷到一方,另一方應協助辦理,如果不協助,則賠償損失____元人民幣。

5、離婚後另一方户口一年內遷出,如果超過該時間的,按日支付補償金____元。

6、離婚後,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子女的姓氏,擅自改變的,應及時恢復原來的姓氏,並一次性支付賠償金____元。

七、本離婚協議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___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雙方協議離婚子女撫養協議書9篇

第2篇

男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女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

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感情不和等(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有一兒子,取名:____,離婚後兒子隨男方直接撫養生活,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直到孩子完成大學教育階段止。

2、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1周星期六起至週日接兒子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十週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5、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第3篇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3、對未成年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離婚後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包括教育費如何給付。

5、一方有困難另一方實施經濟幫助的具體時間,內容包括無房屋產權無房可居一方的居住問題如何解決。

對一方有法定過錯的即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非自願採用威逼、脅迫手段簽訂的協議的財產分割等部分的協議是無效的。

比如對財產協議的某部分不籤就要殺害對方、或對方的親屬,被逼方無奈簽署的部分。

如雙方離婚,規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離家,即所謂的離婚不離家,這一條款違法了規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無效的。

如有的協議中以撫養費為籌碼,約定放棄探視權不付撫養費,這一條款因損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

6、協議應當履行,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

經過法院認可,一方不執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7、對於離婚這種身份行為不得再附其他條件和期限。

第4篇

協議人:________,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協議人:________,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兒子___________。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與________自願離婚。風險提示:撫養費的約定

一般而言,無特殊情況(例如孩子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離婚協議對撫養費的約定是給付到孩子18週歲或獨立生活為止。但在現實情況中,上大學甚至大學畢業後仍不能完全獨立生活的孩子很普遍。如果你們對撫養期限沒有約定,則默認撫養費支付至高中教育完畢;在你們對撫養期限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適用你們的約定。比如,你們約定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大學畢業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學後拒不履行,孩子有權根據離婚協議向其主張撫養費用。

二、兒子方________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風險提示:財產分割的約定

如果擔心對方還有你不知道的存款,不建議簡潔的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因為,這樣離婚後即使你又知道他還有銀行存款,也很難要求分割,畢竟,你已經同意離婚時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建議你們在離婚協議中,將截止到離婚協議簽訂之時,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詳細列出,包括開户行、開户名、賬號、存款餘額、幣種等。這樣,離婚後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通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在________路________小區________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80萬元,現協商歸女方________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________現金38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後的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風險提示:探視權的約定

在離婚協議中,探視權往往不被當事人所重視,只是在離婚協議中簡單寫上孩子歸某方撫養,對於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有明確約定的不多,導致離婚後一旦產生爭議,還要再次通過法院確認,增加了當事人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因此,你必須十分重視離婚協議中關於子女探視權的相關規定,並作出明確約定,要強調細節。

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________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________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探望。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第5篇

男方:__,男,漢族,1985年9月4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女,漢族,1987年8月27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縣民政局登記結婚(__結字第______),雙方婚後未生育子女。

因雙方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性格不合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現已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無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__與女方__自願解除婚姻關係,雙方自願簽訂本離婚協議。

1、雙方認可婚後個人隨身物品歸個人所有,個人隨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飾、個人用品、手機、化粧品等個人專用物品;

2、雙方各自名下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存款、工資收入、住房公積金等,歸各自所有。

3、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權債務,雙方各自名下的債權由債權人本人享有權利,債務由債務人本人承擔責任。

三、雙方確認各自不存在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也無需對方進行任何精神賠償或補償。

四、離婚後,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為,否則承擔賠償金五萬元。

五、雙方確認簽訂本協議時,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智力及精神異常,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有效,能夠自行處分自己的行為和財產。

六、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雙方明確知悉並理解該協議的權利義務內容,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內容,自雙方簽字時即生效,不以離婚登記手續辦理的最終完成為生效前提。

八、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雙方確認本協議約定內容均採用打印文本,除簽字部分外,塗改、書寫無效。

第6篇

協議人____向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區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證號為:____.現因感情不和等原因,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女兒,取名: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兒子,取名:____.離婚後兒子及女兒隨男方直接撫養生活。

2、男方獨自承擔兒子及女兒的全部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及醫療費)

3、女方在離婚後每星期可以探望兒子及女兒兩次,可以帶兒子及女兒去玩耍,每次帶兒子及女兒去玩耍不超過一天,於當天晚上22點前由男方接回或女方送回男方住處。但每年假期時女方可以連續一週與兒子及女兒一起居住及玩耍。如臨時或春節等節假日探望的,女方可提前與男方協商,雙方按協商結果另行安排探望及隨同玩耍。兒子或女兒年滿十週歲時,假期隨男方或女方一起生活由兒子或女兒決定。

4、女方每次探望小孩及要求小孩隨同玩耍時,男方必須無條件的配合,不許設置其他任何條件拒絕女方探望。如男方拒絕女方探望達三次以上(包含三次)的,小孩撫養權變可更為由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公告費、公證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由男方承擔。

5、離婚後如男方有對兒子或女兒虐待等行為的,或男方經濟狀況惡化致使撫養兒子及女兒的生活困難的,小孩撫養權變更為由女方撫養。

1、雙方各自名下或使用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通迅工具、交通工具、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雙方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2、婚姻期間所購買的傢俱、電器全部歸男方所有,由男方全權處置。

3、債權與債務:婚姻期間,雙方沒有共同的債權。雙方婚姻期間各自產生的借款及其他的債務,各自獨自償還。如因各自的債務造成對方損失的,受損失方可以向對方追償。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有任何爭議的,交由女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第7篇

男方與女方於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至今無小孩。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共同銀行存款合計 元。雙方同意分配方式為:男方獲得 元,女方獲得 元。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完畢,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户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於過户手續辦理完畢後的當日一次性補償甲方房屋差價元。

(3)其它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詳細見附件: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分配清單)。

(4)債務的處理:男女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1)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二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此外並無其它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2)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按應付款的10%另行支付對方違約金。

(1)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第8篇

男方:__________,男,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女,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認識,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在____登記結婚,婚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兒子(女兒)________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_______元,男方應於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週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______元。分配方式:_____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_____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户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_________元給男方。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______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向__________所借債務由__方自行承擔)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______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________元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_____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前支付完畢。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按____支付違約金)。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_____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第9篇

男方:___,男,漢族, ______生,住 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女方:___,女,漢族, ______生,住 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於___認識,於___登記結婚,婚後於___生育兒子/女兒,取名為.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夫妻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基礎上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協議,以供夫妻雙方共同遵守:

兒子/女兒 由女方/男方撫養,隨同女方/男方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女方全部/部分負責,男方/女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作為兒子/女兒的撫養費(男方/女方每月支付撫養費元,男方/女方應於每月5日前將兒子/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男方手中或指定的__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女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女方每週的週日可探望兒子/女兒一次或帶兒子/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3天通知女方/男方,由女方/男方提前30分鐘將兒子/女兒送到約定的接送地點並只能交給男方/女方,且男方/女方於當天晚上8點準時再送回到約定的地點並只能交給女方/男方,否則女方/男方有權申請法院予以中止男方/女方的探望權,女方/男方應保證男方/女方每週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⑴存款:夫妻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 元,雙方各分一半,為 元。具體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___的房屋所有權歸女方所有(該房屋價值經評估或雙方一致認可為萬元),且男方必須無條件的協助女方辦理房屋過户變更的.一切手續(在離婚後一個月之內必須辦理完畢),過户費用全部由女方負責;女方尚應於 年 月日前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元給男方,如男方不配合女方辦理房屋過户變更的手續,女方有權不按約定支付剩餘差價且不視為違反該協議,直到男方配合女方完成該房屋過户變更手續為止。

⑶其他財產: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價值在1000元以下的歸各自所有;在1000元以上的為夫妻共同財產,應予以平分或商量確定)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雙方共同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即使以後出現所謂的共同債務,一方在承擔完後也有權向對方全部進行追償的權利。(/方於 年 月 日向___所借債務由 方自行承擔……)

雙方共同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物品清單上的財產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是基於上列陳述財產為基礎的。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對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

因女方/男方生活十分困難,男方/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經濟幫助金元給女方/男方。鑑於離婚是男方/女方要求的,男方/女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男方精神損害撫慰金 元。上述男方/女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 年 月日前支付完畢。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 支付違約金)。

本協議一式貳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人民法院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