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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集合4篇 學生誠信承諾:共建考試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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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收集了多個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旨在呼籲廣大學生樹立誠信意識,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規定,共建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承諾書中內容涉及到考試作弊、使用作弊工具、替考等多種違規行為,希望每一位學生都能自覺簽署承諾書,認真履行承諾,詮釋誠信精神。

關於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集合4篇 學生誠信承諾:共建考試誠信!

第1篇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營造良好考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為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自願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考試態度,嚴守考紀,誠信應考;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於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考風考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考場紀律各項規定,考試中如有違反,願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2、考場內不帶進與考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設備;

3、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絕不幫考,不抄襲他人答案;

關於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集合4篇 學生誠信承諾:共建考試誠信! 第2張

第2篇

20xx年10月自學考試馬上要開始了,為嚴肅考場紀律,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以下五點對考試違規處罰的規定每個考生務必知曉:

1、考生攜帶手機等電子通訊設備進入考場的,取消當次所有科目的考試成績;

2、組織團伙作弊的,停考三年;交由司法機關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進行處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考生向考場外發送、傳送試題信息的,停考三年;

5、偽造、變造身份證、准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蔘加考試的,停考三年,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作為考生應做到以下幾點:遵守考場紀律,不曠考,不帶手機進考場,考試中不和監考老師發生衝突,不買賣答案。

第3篇

本人自願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及學校組織的期末考試等其他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閲讀並且透徹地理解了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如有違反,自願按規定接受處理。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五、本人籤此誠信考試承諾書,同時也對學校組織的其他考試誠信進行承諾,並嚴格遵守其他考試的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自願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理。

第4篇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範之一,是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堅苦自立,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三、不攜帶通訊設備等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五、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揚州大學考場規則與考試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