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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個人安全的責任書4篇 "承擔個人安全責任,迎接光明未來:高效學生安全手冊"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1.61W

學生個人安全是每個學生應承擔的責任。為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學生需要從自身出發,時刻關注周圍環境、注意交通安全、預防火災等意外事故的發生。同時,學校和家長也應擔負起相應責任,共同為孩子的安全保駕護航。

學生個人安全的責任書4篇

第1篇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我校學生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像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範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購物,校外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6、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如:學生放學後不回家,私自在學校玩耍、到街上上網、打枱球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8、學生每天上學前和放學後學生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監護人)承擔安全責任,學生未按時回家,家長應及時尋找。

9、課間休息時間,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師、班主任處理在校學生的偶發事件。

10、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

學生個人安全的責任書4篇

第2篇

為確保孩子在家和學校的安全,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學校特此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2、未經家長同意不私自外出,外出必須由家長陪同。過馬路時一定要注意左右兩側的車輛安全。

3、教育孩子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不合格車輛。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更不要騎電動車上街。

5、教育孩子嚴禁私自下河,不到池塘、河邊、水庫等水域遊玩。嚴禁進行不安全的遊戲。

6、教育孩子安全用電;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嚴禁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7、教育孩子嚴禁玩火。教育孩子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

8、教育孩子遵守學校紀律,明確由於不遵守課堂紀律,不遵守校紀校規而造成的人身安全問題由本人負責。課間不文明活動追逐打鬧等產生的人身安全或他人傷害責任學生及家長負責。

9、按規定時間上、下學路上的安全由家長負責,教育學生不在校外大鬧、逗留,按時回家。教育學生主要傷、放學的交通安全。

10、嚴防一切傷亡事故,確保安全,及時的向學校彙報。望家長帶領孩子認真學習此責任書,並要求孩子講責任書具體內容説給家長聽。家長簽字後讓孩子帶回學校。

第3篇

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學生健康成長,學校與家長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1、保證12週歲以內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低年級學生要由家長親自接送上學、放學,高年級學生可以步行上學、放學。

2、禁止學生乘座無證、無牌及手續不全的機動車輛以及非客運車輛。

4、嚴禁學生在公路上玩耍、嬉鬧,嚴禁家長酒後駕車接送。

5、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兇器類、刀類乘車、上學、外出。

1、養成良好衞生習慣,做到飯前、便後洗手,不吃、不買無證攤點假冒偽劣、變質食品、腐爛瓜果,夏季儘量不吃貝類海產品。

2、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曬被褥,常開門窗。在感冒或傳染病流行季節儘量少到人員聚集的地方。

3、嚴禁在無家長帶領下到河塘壩游泳、戲水,嚴格遵守防溺水“六不一會”要求,雷雨季節要約束學生外出,冰凍季節走路要小心,儘量不單獨外出。

9、嚴禁學生隨意操作或拆卸家用電器,嚴禁學生私自進行各種電工操作,家中電線、電器以及外接電源,要做到無裸露,合標準,安全,並及時更新。做好消防工作,學生使用電熱毯及電暖爐取暖,要有家長監督,及時關閉,家中取暖煤爐,要在晚八點前滅掉,嚴禁封爐。

10、居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嚴禁學生參入劇毒農藥的攪拌及噴灑,危險品的存放要隱蔽,以免誤食。

12、學生身體不適,上學時要親自向教師交待清楚進行監管,以防不測。

13、嚴禁女學生起早貪黑單獨外出或在有高秸作物季節單獨到野外勞動。

1、本責任書是指學生在入校門前和離校門後家長的責任,並承擔可能產生的後果。

2、學生入校門後,學校按國家法律依法對學生的安全負責,依法承擔法律規定的任務和責任。

3、學生間發生矛盾,學生應如實向老師和家長反映情況,嚴禁家長私下進行處理。

第4篇

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經班主任、家長和學生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三、班主任在平時要加強教室、運動場、活動場所等場地的安全檢查,隨時向學校報告,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五、家長是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

六、家長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安全,並加強安全教育。

七、學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長負責,並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校內安全工作。

八、學生要聽從老師、家長關於安全的教導,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學生應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遵守法律、法規。

十、當安全事故發生後,班主任和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學生。

十一、本責任書每學年簽訂一次,校長、班主任、家長都要簽名,從簽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