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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格式範本6篇 「土地承包合同樣本」(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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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廣大農村土地承包者提供一份詳細、規範的土地承包合同格式範本,旨在提高合同的技術性和法律效力,保障雙方權益。合同內容包括土地承包期限、面積、承包方式、土地使用權等重要事項,歡迎廣大讀者使用。

土地承包合同格式範本6篇 「土地承包合同樣本」(28字)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__省實施t;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受

等承包人的委託,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流轉事宜,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 等 户農户在 等地承包經營、面積合計(大寫) 畝的土地,以 方式流轉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具體見委託流轉土地明細表。

流轉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交付流轉土地,乙方應在合同到期日歸還土地。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次支付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2.一次性支付: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2、按時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流轉價款,按時交付約定流轉的土地。

3、監督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對乙方違反土地用途等行為有義務制止和檢舉,有權獲得由此造成的損失賠償。

4、協助乙方獲取國家和當地政府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補貼與服務,提供必要的服務。

5、支持、配合乙方開展正常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協調好委託方和當地羣眾關係,協助解決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矛盾,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接受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所在村經濟合作社的農業生產管理、指導、服務,不得損害利害關係人和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2、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和期限,享有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3、按約定支付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款和相關費用,按規定交納水電等有關生產費用。

4、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將土地進行再流轉,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土地流轉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流轉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流轉。

1. 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___%承擔違約金。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及相關當事人一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有關當事人協商。七、其他約定

1、土地流轉後,甲乙雙方應向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

2、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進行設施改建,應徵得甲方同意,並將方案報經發包方和上級有關部門審核同意。

3、乙方應服從國家和集體建設用地需要,支持農業基礎建設。土地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已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6、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土地承包合同格式範本6篇 「土地承包合同樣本」(28字) 第2張

第2篇

發包方:__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承包户主 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將__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__,東至________,西至 ________ ,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__畝,二等地________畝,三等地________畝,四等地________畝,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為 ________。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承包時間共________年,從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止。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為________/畝年。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於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遲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2.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座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

3.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4.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5.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6.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並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衝突。

7. 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8.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9.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0.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1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穫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採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12.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穫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13.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14.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

15.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穫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並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16. 乙方有權在其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17.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3.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5.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8.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9.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於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0.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本協議簽署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2. 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3.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4.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後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5. 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願將土地承包給甲方從事檸檬種植,且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田畝按合作社劃分到户的面積計算(以分地冊子為準),共計田 畝,土 畝,田土名稱,畝分清單見附表。

二、乙方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將土地承包給甲方,共計 年,每年每畝田稻穀 斤,土每年每畝 斤稻穀,並以當年當地市場均價折算付給乙方,由隊長領取發放。

三、甲方承包範圍內及周邊土地的竹木、樹木完全由乙方自行砍掉(在檸檬苗種植之前即 年 月 日之前)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甲方承包乙方的土地期滿時、地內檸檬樹、道路、水利設施歸乙方,甲方不還耕,甲方購置機器、設備、建的庫房屬甲方所有。

五、甲方在承包範圍內進行種植必要的基礎設施建設等乙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在期滿時不得故意損壞承包土地上的項目,如基礎設施、水池、水溝、檸檬樹,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為難甲方。

七、乙方有協助看管和保護甲方財產安全義務,並團體協助收好周邊土地用水(堰塘河由取水、水渠自由過水)等有關糾紛解釋工作。

八、乙方團體或個人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甲方場地,不得在甲方租地範圍內種植任何農作物,任何人不得生事、鬧事損壞毀壞物品,如設備、設施、果子、樹木等。

九、甲方用人由甲方自行安排,乙方不得干涉,工資按市場價取其自願。

十二、承包期內若遇國家政策調整,或地方項目規劃、或戰爭、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土地不能承包則不得算違約、毀約,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政策調整項目規劃,進行土地賠付時屬甲方的由甲方享受,賠付乙方土地的由乙方享受。

十四、道路甲方自由通行,乙方在承包時限內不得干涉甲方通行,道路建設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六、承包期未滿甲乙雙方均不得毀約,若甲方毀約應賠償乙方承包租金至期滿,若乙方毀約每年則賠償甲方12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佰貳拾萬元整)至期滿。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4篇

為了保障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根據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為提高耕地使用效率,實現規模經營目的,經協商將所承包經營的土地以出租形式流轉給乙方。

注:類別分別指:水澆地、旱地及坡地,土地利用現狀指現種植作物或林果情況,退耕還林地在備註中註明.

流轉期限20xx年,自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元月1日止。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根據雙方核定的土地等級標準,由乙方按二輪承包責任書的定產標準,每年以原糧形式向甲方支付流轉費用,或者以國家公佈的最低保護價摺合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並根據市場波動隨時調整。根據以上標準及承包土地數量,乙方每年需支付給甲方小麥原糧 公斤,或一次性付給甲方補償款 元。

以上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原糧(或折金)應於每年農曆八月十五日以前一次性付清。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理權和收益權。

3、保護耕地,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不得棄耕拋荒。 4、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甲方在經營地務工。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鄉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申請仲裁或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或集體依法徵用、佔用,土地補償費的發放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2、流轉期限必須確定在國家規定的第二輪承包期之內。 3、合同期滿後,土地流轉形式按國家新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在國家政策允許的前提下,優先流轉給乙方。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經雙方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因此造成損失的2倍違約金,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或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鎮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各備案一份。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集體經營土地承包原則:在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的前提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集體土地依法、自願、有償進行土地承包經營的方式承包。

第二條:集體經營土地承包性質: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是集體所有用於農業的土地,承包方只有土地使用權,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第三條:依法保護雙方合法權益:依法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維護集體土地承包當事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合法權益,鼓勵經營方增加對土地的投入,培肥土壤地力,提高農業生產能力。堅持穩定和完善集體土地土地承包經營制度,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

第四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甲方發包方給乙方的地塊位於新增土地範圍以內,面積為30畝,其中林帶2.5畝,實際播種及交費用的面積為27.5畝。該土地的位臵與四周界限見本合同圖所示,附圖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承包土地期限:本合同土地承包期限為50年,即從20xx年1月1日起到2057年12月31日止。合同年限以公元年的起止計算,合同期滿後自然解除。

第六條:承包土地費標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照不同承包土地經營年限階段,執行不同承包費標準。並以現金形式交納。承包費標準共分五個階段,即:

1、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共計20xx年,免交土地承包費,但每年每畝土地上交管理費10元,每年上交土地管理費共計275元人民幣(貳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共交2750元人民幣(貳仟柒佰伍拾元整)。

2、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共計20xx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1375元人民幣(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13750元人民幣(壹萬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3、20xx年1月1日至2037年12月31日,共計20xx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10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2750元人民幣(貳仟柒佰伍拾元整),十年合計上交27500元人民幣(貳萬柒仟伍佰元整)。

4、2038年1月1日至2047年12月31日,共計20xx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150元,每年上交土地費共計4125元人民幣(肆仟壹佰貳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41250元人民幣(肆萬壹仟貳佰伍拾元整)。

5、2048年1月1日至2057年12月31日,共計20xx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3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9625元人民幣(玖仟陸佰貳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96250元人民幣(玖萬陸仟貳佰伍拾元整)。

第七條:土地承包費的交納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每年於當年3月20日前向甲方交納當年承包費的50%作為承包當年履行合同的保證金。於當年11月20日前結算當年的土地承包費。當年的土地承包費必須在當年合同約定的時間交納。乙方在交納土地承包費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集體經濟組織的收款收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交費。

第八條:承包土地種植類型: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土地,用於種植果園,主要種植優質的核桃、蘋果、紅棗等品種。不是改變合同約定的種植用途。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2、甲方有要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甲方有要按照如數向乙方收取土地承包保證金和土地承包費。

4、甲方負責乙方用水,用電等其他方面與當地農民同等對待,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解決宅基地。

5、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應由其承擔的其它相關費用(以正式文件規定為準)。

6、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國家相關規律、政策的宣傳教育和科學種植技術指導。

7、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法律、政策對乙方及其僱傭人員進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民與乙方之間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矛盾。

8、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除國家徵用和地方重大項目建設需要徵用外,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9、甲方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在合同約定種植範圍內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1、乙方在土地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臵產品。

2、乙方在承包期內死亡,其承包經營權可以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承包合同繼續有效,直至合同期滿。

3、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權,但在同等條件下甲方的村(居)民享有優先錄用權。

4、乙方必須承擔公益性建設的義務工,義務工主要用於道路的平整、林帶的放水、補植,清渠等公益性勞動。具體按土地承包面積每10畝一個義務工,如若不參加或完不成按每個義務工40元納入上繳任務。

5、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補償標準,有要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6、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保證金、土地承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7、乙方必須合理利用土地,必須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業建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挖坑、挖塘、採礦等活動。不得轉為非農業用地,不提擅自買賣、出租、荒蕪所承包的土地;不準轉作宅基地或修建其他建築物,若需修建,必須經甲方同意,上報國土、建設部門批准後方可施工。

8、乙方投入農業生產的勞務人員,應承包管理責任,必須服從當地的治安管理、計劃生育管理等,並按有關規定交納管理費用,對僱傭人員進行保險,若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用於生產的各項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税、費,包括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

10、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工作完成時間,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不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11、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新達成的書面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後達成書面協議。

3、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發生較大變化,嚴重影響了乙方的權益時,乙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4、由於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繳、逾期繳納承包費三個月的,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侵犯集體財產的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6、承包期滿後,乙方返還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種植能力。

7、乙方使用土地進行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不得利用土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並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2、乙方不能按期繳納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應上交總承包費的50%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超過三個月不交納承包費,甲方無償收回乙方合同及承包土地上的附關物。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或返還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乙方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乙方如擅自在承包的土地上興修建築物,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並按要求復墾。乙方如毀壞承包地內的樹木、水利設施等,要照價賠償。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連連荒蕪承包土地一年以上,乙方除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外,還應交納土地承包費1—4倍的罰金,並不退還押金。

6、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擅自轉為非農業用地,買賣、出租、荒蕪、轉包所承包的土地,應承擔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同時,解除承包合同。

7、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可以申請鎮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縣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仍然解決不了的,30日內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若30日內未提起訴訟,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乙方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如洪澇災害、冰雹)等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土地內種植的農作物減產或絕產,經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查核實後,甲方可根據行業相關規定或參照當地政府對農民的減免規定,對當年的土地承包予以適當減免。

1、乙方依據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範圍內。

2、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根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政策需要重新調整或統一規劃土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並按國家、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標準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甲方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3、合同到期後,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如水稻、棉花等土地)必須達到土地平整,水渠完好;種植經濟林的土地內(如蘋果園、梨子園、紅棗園等)果樹必須符合相應承包年限種植的年輪,否則將參照國家相關產業種植要求標準,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損失。

4、合同到期後,承包土地範圍上的附着物果樹、林帶、水渠、水利設施、臨時住房由乙方無償交給甲方。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鑑定備案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温宿鎮人民政府備案一份,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一份,鎮土地管理所備案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6篇

一、為發展我縣的水果生產,乙方在 鎮 村 組承包甲方土地進行業生產, 地名、面積 畝(具體面積、地點見附表)。

實行先交承包費後使用承包土地的原則。雙方商定:第一、土地租金每畝為800元/畝(每年4月1日前交租金)。第二、承包完第一年以後第二年起每畝升30元/畝。(第一年800元,第二年830元,第三年860元,照此累計)。

五、如果遇到國家徵用,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費歸乙方所有。

六、為方便生產,乙方在承包土地範圍內修建電灌站、工房道路、圍牆、排洪溝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所有投入均歸乙方所有。

七、承包期間乙方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甲方村民。

八、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信守合約,任何一方不得中途違約,否則將追究違約方的責任,違約按每畝賠償1000元計算。

九、乙方所建房子、電灌站、道路、水井、水池、圍牆、排洪溝等,到期後,如果甲方不需要留用的,乙方一定要還原耕作面積為了保障復耕,承包滿五年,第六年4月1日乙方交復耕押金壹萬元,到各組組長妥善保管,承包滿十年,第十一年4月1日,再交復耕押金貳萬,耕作面積還原後,組長把押金退還乙方。

十、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隨意轉讓,不得種樹,不得挖魚塘。

十一、此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生效,以後所籤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