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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6篇 "安全出行從簽署責任書開始"

欄目: 其他文案 / 發佈於: / 人氣:7.29K

乘坐校車是學生上下學的主要方式之一,但同時也是一項安全風險較高的活動。為了確保學生的出行安全,許多學校都要求家長和學生簽署“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本文將詳細介紹這份重要的責任書的內容和意義。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6篇

第1篇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的校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如果當天不能乘坐校車的,學生家長要及時與校車跟車員聯繫。否則,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安全負責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五、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校車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及跟車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不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家長必須每天按時到接送地點接送自己的孩子,並與校車跟車員做好籤字交接手續。

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6篇

第2篇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後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並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並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鬆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9、本責任書有效期:xxx年2月15日—xxx年7月5日。 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車主各持一份。

第3篇

為確保乘坐校車學生人身生命安全,杜絕和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經學校和乘坐校車學生家長共同商議,簽訂此安全目標責任書。

1、負責提供學生校車停放的安全場所,並由專職人員負責協助組織學生乘坐指定車輛,每接送點安排1—2名責任強的學生任組長。

2、負責對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並同駕駛人員、班主任學生簽訂道路安全責任書。

3、學校負責對校車情況的日檢,督促校車營運公司對校車的審核,提供每個接送點學生上學、放學的準確時間。

2、每天向孩子、車主瞭解孩子的乘車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校方報告。

3、上學、放學時準時將孩子送、接到乘車點,並與校車跟車員辦理交接手續和簽名確認手續。

2、安排1—2名責任心強的學生任組長,負責掌握本班學生的乘車情況。

3、每天早晨要向車長了解學生乘車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校方報告。

4、放學時及時組織本班乘車學生排隊有序到達學校乘車點乘車、候車安全區候車。

第4篇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不得損壞校車。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由此帶來的後果,責任自負。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校車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安全負責人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衝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第5篇

為了確保學生乘坐車輛交通安全,增強車主安全意識,學生家長特與接送學生車輛的車主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接送車須按照規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駕駛員具備合格資質。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3.接送學生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超員超速,按規定路線行駛。

4.不漏接漏送學生。如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或電話聯繫家長。

5.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鑑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1.乘坐接送車輛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家長如自願將孩子委託接送車車主、司機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司機自行協商確定,並按時交納。

3.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輛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司機或隨車教師。

4.接送過程中由於司機原因造成幼兒身體傷害,應及時與車主聯繫、協商處理。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鑑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司機人身安全,不得聚眾鬧事。

第6篇

尊敬的學生家長您好:您的孩子乘坐的是_____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運行線是_____,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停靠點是_____,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停靠點接孩子,由於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繫並交代清楚後,由學生簽字後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繫或無法聯繫、聯繫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後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並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衞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後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