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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範文3篇 無縫維繫,物業掌控:全面物業服務合同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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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公文網站編輯提供了一份關於物業服務合同的範文。物業服務合同在管理和維護物業項目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確保物業的正常運營和居民滿意度。該範文覆蓋了合同條款、雙方責任、費用支付和爭議解決等重要內容,旨在幫助讀者更好地瞭解和處理物業服務合同相關事宜。

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範文3篇 無縫維繫,物業掌控:全面物業服務合同範文

第1篇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別墅:——————————————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 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 (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第十五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 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位於—————;住宿用房——————平方米,位於————————;用房————平方米,位於————————。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範文3篇 無縫維繫,物業掌控:全面物業服務合同範文 第2張

第2篇

性別: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民族:住址: 為了保障本物業的正常運行,營造安全文明、和諧舒適的居住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甘肅省物業管理暫行辦法》、《平涼市物業管理實施辦法》等國家法律、地方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在乙方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物業名稱:西景園﹒新港灣;坐落位臵:平涼市崆峒區城西路1號新港灣 樓 單元 室;物業(房屋)類型:住宅、商房、車庫;建築面積: 平方米。物業區域四至:東依公路局家屬院城牆、南至西景園8#、27#樓、北西沿城西路;物業服務企業:平涼市興盛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品房買賣合同,業主享有以下共有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的共有權:

(一)由單幢建築物的全體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該幢建築物的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公共門廳、公共走道、公共樓梯間(電梯間、管道間)、户外牆面、屋面、計入公攤的露台;

(二)由單幢建築的全體業主共有的共用設施設備,包括該幢建築物內的各類共有水電管線、信報箱、電梯、冷暖設施、照明設施、消防設施,避雷設施

(三)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的設施設備,

包括圍牆、各類水電管線及管溝、池井、水泵、照明設施,監控設施、消防設施、計入公攤的露天停車場、公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園林景觀、計入公攤的花園、道路、垃圾中轉站、業主委員會用房、傳達室、警衞室等。

第三條 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部位和設施設備為開發建設單位所有:

1、地下車庫;2、不計入公攤的露台;3、不計入公攤的花園;4、不計入公攤的露天車場; 5、不計入公攤的門衞及大門;6、建設單位及物業服務企業辦公樓、設施設備;7、開發建設單位所持有的其他設施設備。

開發建設單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設施設備的所有權,不得影響購房人正常使用物業。

第四條 按照物業管理政策法規,甲方物業管理服務的項目有:1、常規性的公共服務。2、針對性的專項服務(指業主專有部位的服務,統一制定收費標準,向業主公開,業主自行選擇)。3、委託性的特約服務(費用雙方協商確定)。具體管理服務項目如下:

(一)共用部位維護:承擔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包括:屋頂、樑、柱、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

(二)共用設備維護:承擔房屋公用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包括:建築本體共用的上水主管道(立管)、污水主管道(立管)、雨水排放主管道、通風主道、排煙主道、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設備、業主電錶箱之外至供電部門接入端頭之間的配電設施、樓宇共用消防設施設備、供暖主管道(立管)、公益性文體設施。

(三)公用設施養護:承擔小區內的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通道、室外給排水管道、化糞池、檢查井、泵房、路燈、門房及自行車棚(庫)。

(四)配套設施管理:配合相關產權單位對小區內室外有線電視、固定電話、網絡寬帶、液化氣管道進行防護和管理。

(五)環境衞生保潔:承擔公共環境(業主進户門以外的公共場地、

建築物公共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清掃、保潔工作。

(六)環境綠化美化:負責小區綠化設施和綠化景觀養護管理。

(八)安全協助管理:按本物業服務標準對小區範圍內進行巡邏巡視,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物業小區公用設施、設備安全防範管理工作,不含業主專有部分。

(九)裝修監督管理:依據雙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書》、《房屋裝修裝飾施工管理三方協議書》對乙方裝修工程進行跟蹤管理。

(十)樓宇外觀管理:業主在樓宇外安裝空調、防護欄、廣告牌、太陽能及其它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一)物業檔案管理:做好小區物業設施、設備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的歸集整理、保存管理工作。

(十二)小區車輛停放管理:認真做好小區車輛出入停放管理。

第五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和開發建設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中享有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而不履行義務。

(二)推選業主代表,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享有被選舉權;

(四)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就物業管理服務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臨時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九)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做出的決定;

(三)配合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實施物業管理服務活動;

(四)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電梯費、車輛停放服務費及其它約定的費用;

(五)遵守本物業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六)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處理相鄰關係,互助友愛,和睦相處;

(七)出租、轉讓物業時,告知承租人、買受人遵守本規約;

第八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物業:

(一)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二)自覺維護物業的整潔、美觀和共用部位、通道的暢通及共用設備、公共設施的完好;

(三)安裝空調,應當按照房屋設計預留的位臵安裝,未預留位臵的,按照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位臵安裝,並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造成建築外觀損壞的,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恢復原狀並承擔賠償責任;

(四)業主應按有關規定合理使用水、電、氣、暖等共用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改;

(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使用電梯,應遵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六)業主飼養寵物,應當遵守相關管理規定,實時清理寵物糞便;乘坐電梯的,應當避開乘梯的高峯時間;溜寵物時應拴鏈並避開人羣;

(七)當物業的專有部分出現影響他人正常使用的情況時,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及時維修,消除隱患;

(八)機動車在本物業區域內行駛應避讓行人,嚴禁鳴笛;車輛出入應按規定出示相應證件或登記;

第3篇

根據《物權法》、《xx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並訂立本合同。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及構築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築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衞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託乙方實施,但委託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15條委託管理期限為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閲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築、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製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並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佈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並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户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户立檔,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台帳記錄清晰,便於查閲。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1.小區內環衞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3.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2.值班人員統一着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儘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一)依照日照市物價局的批覆,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並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