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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賃合同租賃經營場地合同6篇 場地租約:經營場地的優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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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賃合同是指租賃雙方在租賃經營場地時所簽訂的合同,規定了場地租賃的相關事項和雙方的權利義務。該合同是對租賃雙方的保障,合理的場地租賃合同能夠確保租賃雙方的權益和利益,避免租賃期間的糾紛和風險。

場地租賃合同租賃經營場地合同6篇 場地租約:經營場地的優秀選擇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的場地(詳見雙方核對的圖紙),含辦公室,出租給乙方使用。

租賃期共_____年,出租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續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租金每年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每期支付六個月的租金,本協議生效後先付六個月的租金,自第七個月開始支付第二期租金,以此類推。

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税務機關認可的正式發票。

乙方應合理、妥善使用租賃財產,如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財產損壞的(不包括水泥場地),由乙方負責修繕並承擔相關的維修費用。

若因租賃物自然原因而損壞的,則由甲方負責維護,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事項,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提起訴訟解決。

第六條租賃期滿,甲乙雙方結清所有費用後,甲方收回租賃物,本合同終止。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場地租賃合同租賃經營場地合同6篇 場地租約:經營場地的優秀選擇 第2張

第2篇

為了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文化建設,促進和推動文化產品市場化運作,實現文化產業快速健康發展,充分發揮資源優勢,順應文化旅遊業發展的大趨勢,在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引入市場運作機制,拓展營銷,以市場運作為主導。塑造和提升文化旅遊品質,充分發揮劇場作為文化陣地的作用,以合作共贏為核心理念,提升中心城市旅遊服務功能,打造城市文化名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劇院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以《劇院附屬音響設備清單》和《劇院專用房間、辦公傢俱及器具配置清單》簽字確認為準(詳見附件3、4);

(1)劇場面積約1000平方米,一樓5間辦公室(約100平方米),男女廁所各1間,演員更衣室、化粧間、道具間要配套;

(2)前門大廳面積約300平方米,由雙方共用。(詳見附件5和6)。

二、租賃期限十五年:從__月__日至__月__日,租賃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乙方歸還租賃物。乙方如需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視乙方履行合同情況在10日內書面通知承租人是否續租。

(1)租賃費標準:1萬元/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礎上逐年增加5%;

(2)租金支付:租金每半年預付一次,半年租金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以轉賬方式預付,不得拖欠。逾期支付租賃費的,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物,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3)免租期:甲方承諾給乙方三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從______至______;甲方應提前將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移交給乙方。

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和固定設施設備的完整,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履約保證金和設施設備保證金10萬元。

(1)甲方有權根據協議收取租賃費,信息為“年會劇場租賃”。五一假期劇院可供甲方使用,甲方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標的物交付給乙方,經乙方簽字後使用;

(3)甲方交付租賃物時,應確保現有設施、設備、水電、變壓器和消防設施完好(具有正常使用功能),辦公室和廁所能正常使用。

(4)甲方可協助乙方解決演職人員的住宿問題,住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甲方應處理好劇院周邊與乙方的關係,協助乙方與政府各部門保持良好的工作關係,並協助乙方宣傳和促進銷售市場的運作,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在乙方租賃期內,因標的物、附屬設施、設備的權屬爭議而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7)甲方應確保劇場交付時符合消防要求,並出具相關消防驗收報告。乙方負責租賃期內的消防維護,並保證年檢合格。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行使檢查監督權;

(9)甲方以劇場名義中標的劇場改造維護項目資金歸甲方所有,專項用於主劇場的改造維護。

(十)甲方協助乙方爭取其他省市專項資金,甲方申請的專項資金的20%作為甲方的人工費,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監督資金的使用。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金,並有權按約定使用租賃房屋。

(2)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處分標的物,不得將標的物抵押、轉租、出借、承包或單獨分包,不得以長期交付他人經營管理的形式變相分包,如合資、合夥等。以上情況屬於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更換門鎖,乙方無條件遷出。

(3)甲方將標的物移交給乙方後,乙方應負責租賃區域內的物業、設施和設備的維修、保養、維護和更換費用。乙方服務期內,按月收取水電費,並按供熱公司收費標準收取採暖費(採暖費在採暖期前一個月收取年費)。

(4)乙方有權自收到設施設備清單之日起使用劇場,包括正常演出、開發廣告資源、開發劇場相關產品和服務、開展各種活動;自乙方正式運營之日起,乙方保證演出活動健康合法,演出節目應不斷更新,並具有市場號召力。原則上,將推出一檔新的大型視聽綜藝節目《夜》。當條件成熟時,在政府的支持下,我們將創建一個新的文化旅遊劇目。

(5)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依法辦理經營所需的各種證照,經營範圍不得超過其營業執照規定的業務;乙方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甲方對乙方的盈虧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租賃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創作推廣的旅遊表演劇目必須申報,經文化廣電總局及相關部門預審後方可演出。

(7)如乙方需要甲方相關技術人員的支持,甲方可在不影響公司工作安排的情況下,派人現場處理,相關費用另行協商。

第3篇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空場地租賃合同條款,以供遵守。

1.1甲方將(以下簡稱租賃空場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空場地面積 平方米。

2.2如乙方需續租,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租金上調幅度與市場同期同行業上漲幅度一致。

籤合同時 (不含税金) 3.2供電、供水、排污及其他為使乙方能夠正常生產,甲方必須保證以下幾點:

3.2.1有實際負荷10kw以上三相電供使用,自來水、照明電費用另計。

3.2.2由於廠房土地等產權問題引起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應退還影響期間租金。

1、甲方責任:設立空場地管理制度,安裝監控設施,專人看管。對乙方空場地內的貨物有妥善保管的責任。因空場地管理不善造成乙方貨物損失時,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乙方損失。如屬盜竊性質,待司法機關處理解決。

2、 乙方責任:本租賃場地屬貨物儲存,嚴禁在場地內吸煙、明火的發生,如發現一次罰款壹仟元。未經甲方准許,不得存放污染環境、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品,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5.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空場地的部分或全部產權,或進行其他改建,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租賃權。

5.2若乙方無力購買,或甲方行為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應退還乙方相應時間的租金。

6.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空場地所有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空場地內相關設施保護,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完整移交相關設施及場地。

6.2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空場地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乙方因正常使用需要,在租賃空場地內進行的固定資產建設,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將租賃空場地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力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

2、乙方應在轉租租約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與轉租户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3、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政府徵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乙方,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乙方由此而負責。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並將其返還甲方。如延期交還時,按租賃合同雙倍計算租金。甲方有權扣留貨物,扣留貨物期間租金仍按雙倍計算。

本合同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在烏魯木齊仲裁委員會庫爾勒仲裁分會作為爭議的仲裁機構。

11.1本合同未經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款項後生效。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生效。對依法需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本合同應自展會取得政府部門審查批准後生效。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於,總面積為平方米的場地(下稱“租賃場地”),用於乙方舉辦(展會全稱)。

乙方每日使用租賃場地的時間為上午至下午。乙方和參展商可以在前述時間之前小時內進入展館,在前述時間之後小時內撤離展館。

乙方需在上述時間之外使用租賃場地,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時使用租賃場地的,應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用。雙方應就具體使用與收費標準協商約定,並作為合同附件。

租賃期間雙方可就以下方面選擇約定租賃費用範圍內基本服務: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務之外的服務或向甲方租賃各項設備,應與甲方協商,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費用,具體內容和收費標準應列明清單,作為合同附件。

如果租賃場地實際使用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則租金根據實際使用的總面積作相應的調整。結算方式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外匯匯率中間價)

對依法須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因無法獲得政府部門批准導致本合同無法生效的,乙方應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補償金。甲方在扣除補償金後如有剩餘租金,應返還乙方。

乙方應在租賃期開始前天向甲方提供經雙方共同選擇約定的下列文件:

1)一式份的設計平面圖,該平面圖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a.電力及照明的用量,每個區域容量的佈置圖及分佈供應點位置;

f.甲方展館內部及其周圍紅線範圍內的其他佈置設計。

2)一份與展覽有關的活動的時間表,包括展覽會、開幕儀式、進館、撤館、貨運以及設備使用等的時間。

3)一份參展企業名錄和工作人員數,並請註明國內和國外參展商。

4)一份使用公共設施的內容,包括設備、傢俱、禮儀設施、貴賓室和其他服務。

6)所有參展的展品清單,特別需要註明的是有關大型設備、大電流操作的展品及會產生震動、噪聲的展品清單。

為展覽進行搭建、安裝、拆卸、運輸及善後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進行上述活動時不得影響其他承租人、展覽者在公共區域的活動。

乙方不得變動或修改甲方的展館的佈局、建築結構和基礎設施,或對其他影響上述事項的任何部分進行變動或修改。在租賃場地的租賃期限內,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館內的柱子、牆面或廊道等建築物上進行裝修、設計或張貼,須事先得到甲方書面許可。

租賃期間,雙方應保持租賃場地和公共區域的清潔和暢通。乙方負責對其自身財產進行保管。

甲方有權使用或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場地中沒有租借給乙方的場地,但不得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場地。

乙方對租賃期限內由乙方造成的對租賃場地、設施和公共區域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展覽同期舉辦,登記大廳、廣告陣地、貨運通道等公共區域將由有關各方根據實際的租賃場地按比例共享。

3)在甲方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租賃場地時,保證進入人員持有甲方出具的現行有效證件,並在進入前向乙方出示。

4)協調乙方與同期舉辦的其他展覽單位之間對公共區域的使用。

1)在租賃期前天取得舉辦展會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門的批准文件並交甲方備案。

3)不阻礙甲方人員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現行有效證件進入乙方租賃場地。

4)租賃期限屆滿,在撤離場地日期內將租賃場地恢復原狀,返還向甲方租賃的物品並使其保持租賃前的狀況。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築物內進行廣告發布。發佈廣告如果涉及需要有關政府部門批准的,則負責申請辦理相關審批並承擔相關費用。若不能獲得政府部門批准而導致展覽無法如期舉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6)對乙方僱員或其參展者在租賃期內對甲方實施的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參展商之間的爭議。在乙方與參展商發生爭議,且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爭議雙方可共同提請甲方出面進行調解。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主持調解。調解期間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調解,甲方應立即終止調解。甲方的調解非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序。調解不成的,調解中任何一方的承諾與保證均不作為確認爭議事實的證據。在調解中,甲方應維護展會秩序,乙方應配合甲方維護展會秩序。

乙方應於租賃期開始前三十天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租金總額的30%向上海市會展行業協會支付責任保證金,以保證乙方在與參展商發生爭議並出現下列情況時承擔相應責任:

1)爭議雙方經和解達成協議,乙方承諾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2)經審判或仲裁機關調解,爭議雙方達成調解,乙方承諾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3)審判或仲裁機關對爭議作出終審或終局裁決,乙方被裁決構成對參展商合法權益的侵害,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在支付責任保證金後三天內應向甲方提供責任保證付款憑證。

乙方為推動其展覽進行對甲方名稱、商標和標識的使用,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有違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侵權責任的權利。

1乙方應在進場日期之前向保險公司投保展館建築物責任險、工作人員責任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將甲方列為受益人之一,並向甲方提供保險單複印件。

1保險公司的理賠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損失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甲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

1)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場地,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2)未按本合同第條提供基本服務,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3)未按本合同(5)條維護展會秩序,致使展會因秩序混亂而無法繼續進行的;

乙方未按期支付到期租金,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額萬分之的違約金,付至實際付款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乙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

1)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場地租金、設備租賃、額外服務及超時場地使用等各項應付費用,經甲方催告後天內仍未支付的;

2)國際性展會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變更展題,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3)未按(1)條規定向甲方提供辦展所需的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文件,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4)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或標識,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5)未按本合同條支付責任保證金,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以上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就超額部分損失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守約方根據、條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在違約行為發生後天內書面通知違約方,否則視為守約方放棄合同解除權,但不影響守約方向違約方主張違約金和賠償責任。

甲方違約的,應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天內返還乙方已付租金,並支付違約金。乙方違約的,甲方應在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天內將已扣除乙方應付違約金後的剩餘租金返還乙方。

除本合同、條約定外的其他違約行為造成守約方損失,違約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變更與解除。

國際性展會變更展題,須取得政府審批機關的批准,並向甲方提供。

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方應提前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相對方應於收到通知後天內以書面形式答覆變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反本條規定提出協商變更或解除的,相對方有權拒絕。

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於一方向另一方書面提出請求後立即舉行。如在提出請求後三十天內無法通過協商解決,雙方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發生了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推遲履行合同。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颶風、寒流、火山爆發、大雪、火災、冰災、暴風雨等;

2)社會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封鎖等。

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通報不可抗力詳盡情況,提交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證明文件。相對方在收到通知後天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不可抗力發生方,逾期不回覆的,視為同意不可抗力發生方對合同的處理意見。

在展會尚未開始前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展會進行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按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遲延履行的,雙方應對遲延履行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雙方對遲延履行無法達成一致,應按、條規定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終止及其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雙方同意作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時生效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可以網頁等形式對外公佈本合同約定的展覽會名稱、館號和展覽日期等相關信息。乙方若調整展會名稱、展覽日期等內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對外公佈的展會名稱、展覽日期與乙方調整後的不一致,甲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雙方對基於本合同獲取的相對方的辦展資料、客户資源等商業信息均有保守祕密的義務。除非相對方書面同意,或法律強制性規定,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披露該等信息。

本合同規定和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聯絡均應按照收件的一方於本合同確定之地址或傳真發出。上述聯絡如直接交付(包括通過郵件遞送公司遞交),則在交付時視為收訖;如通過傳真發出,則在傳真發出即時視為收訖,但必須有收件人隨後的書面確認為證;如通過預付郵資的掛號郵件寄出,則寄出七天後視為收訖。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訂立補充條款或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憑甲方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租憑甲方____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憑時間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憑____等地終止日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將租憑場地重複租憑給第三方。

3、乙方因辦公需要所產生的電費按表計費,按電業部門計價標準,據實核收。

1、乙方不得利用租憑場地進行租憑用途以外的違法活動。

2、甲乙雙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繼續履行協議,需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6篇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的場地(詳見雙方核對的圖紙),含辦公室,出租給乙方使用。

租賃期共_____年,出租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續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租金每年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每期支付六個月的租金,本協議生效後先付六個月的租金,自第七個月開始支付第二期租金,以此類推。

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税務機關認可的正式發票。

乙方應合理、妥善使用租賃財產,如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財產損壞的(不包括水泥場地),由乙方負責修繕並承擔相關的維修費用。

若因租賃物自然原因而損壞的,則由甲方負責維護,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事項,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提起訴訟解決。

第六條 租賃期滿,甲乙雙方結清所有費用後,甲方收回租賃物,本合同終止。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