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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材料採購合同6篇 優化建材採購合同:確保工程質量與預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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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建築工程材料採購合同的相關內容,包括合同簽署雙方、產品品種、規格、數量、價格和交貨期等條款。旨在幫助企業和個人瞭解建築工程材料採購合同的基本要素,提高簽訂合同的風險控制能力。

建築工程材料採購合同6篇 優化建材採購合同:確保工程質量與預算控制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規定,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在建設工程中需用乙方供給的建築保温材料名稱,數量_____噸,單價為_____,如果由於其他原因致使供貨量不足量,按照實際的供應材料款額計算。

1、乙方供給甲方的建築材料,材料質量需按建築材料質量標準執行,以現場所進的材料進行檢驗,抽驗不合格的產品甲方有權拒絕使用。

1、乙方對其供應的建材應由汽車運輸至甲方指定的施工地點,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自甲方接到貨物並驗收合格後,乙方憑甲方所出具的收料單結算。

乙方對於其提供貨物的質量、交貨地點等必須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否則由此帶來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向甲方支付貨物總價款的1%的違約金。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建築工程材料採購合同6篇 優化建材採購合同:確保工程質量與預算控制 第2張

第2篇

供貨方:(以下簡稱供方)______需貨方:(以下簡稱需方)______

供需雙方本着以誠為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二條、供貨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期間送貨以需方通知為準(需提前三天通知)。

第三條、質量要求:供方在需方用貨前提供貨物樣品,由供方提供產品合格證,並負責產品檢測,檢測費用由供方負責,檢測報告及現場拉拔試驗提供給需方存檔,供方供給需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供貨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呂,需方使用後,供方必須保證外牆面不發生滲漏。如供貨方的產品發生外牆滲漏、面磚脱落等現象,供貨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並按需方要求的工期負責外牆面的維修,如果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的時間進場維修,需方有權另擇其他隊伍維修,其相關費用在留20%的貨款中扣除。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供方送往供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並由供方負責卸車。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需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供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供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供方示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貨,則供方應付繪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如因供方的產品使用後出現質量問題,造成外牆面磚脱落,或外牆滲水,供方應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建築材料採購合同

1、供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需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需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5%給共方作為違約金。

2、需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供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六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後方能變更。

第七條如需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天與供方協商。第八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九條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工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供需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供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需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供需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3篇

甲、乙雙方本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3.包裝要求:貨物的包裝須滿足易碎物品的運輸、搬運要求,並符合乙方標準包裝,包裝費含在產品報價中。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額的即人民幣:元作為訂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訂金後開始下單生產,天內生產完工,第天內乙方需付清餘款元,貨從中山發出,天內到達上海

1.交貨方式:先付款再發貨,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貨到達指定地點後,供方以書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貨的數量、型號及報檢申請,需方需有專人(要有委託書)負責點數、驗貨,並簽名確認。檢驗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標準(以客户確定的樣板型號標準驗收。)

乙方在收貨當日對產品的數量、品種、型號、質量如發現有與國家標準及已經確定的樣品不相符時,應於2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將在7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出的異議給予書面解釋,如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及已經確定的樣品要求,甲方將無償更換,如果在竣工後,2日內乙方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即乙方已確認所有安裝的產品合格!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2.乙方未能及時收貨造成貨物延遲交貨的由乙方承擔逾期的全部損失;

3.乙方未能及時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1.合同變更:甲乙雙方均無權單方變更合同規定內容,如需變更,應由雙方協商確定後進行。

2.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凡因本協議引起的調解、訴訟、雙方連帶責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為主。

3.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四條、 材料質量:_________乙方所提供材料的質量必須要達到合同約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保質保量)

第五條、 驗收方式:_________當材料運至施工現場時,由甲方負責人現場驗收。如發現材料不合格,乙方應自費運出現場,並以儘可能快的速度重新提供。

1) 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時或材料運至施工現場,甲方驗收人員發現材料有質量問題以及數量不實,甲方有權退貨,乙方必須重新提供合格材料,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提供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用量短缺、供料不足、從而導致甲方工期延誤,乙方應承擔違約及甲方損失賠償的責任。

3)乙方必須安全規範運輸。如發現任何意外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提交法院解決處理。

採購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供應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第5篇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價值為人民幣¥1005000元。

第二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貨款在合同有效期內結清。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條: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等級(技術指標),見附表。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供方送往供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1.乙方產品規格、型號、質量、等級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退貨或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影響工程進度,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本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的罰金。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品種、規格、數量、型號、等級。應提前3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時,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30%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收貨。

4.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提前告知,説明原因,取得對方諒解。如有問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雙方協商,在雙方沒有達成協議前,乙方仍應按合同供貨,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日,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三作為罰金交給甲方。

第八條:如因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某廠家產品、規格、型號、貨物不全,要用另外廠家同規格、型號的產品頂替時,乙方必須提前天與甲方協商解決。否則作為延期罰金。

第九條:本合同擬定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供貨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後,並按照本合同《附加條款》實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並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於接到仲裁書後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6篇

根據工程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共識。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2、製作內容:供方按需方確認的規格,數量及品種來完成需方的製作任務;

3、供方必須向需方提供隨貨同行的產品質量保修卡,合格證等相關證明,並保證產品質量,提供優質的售後服務;

本次合同的總價為(暫定)人民幣:元整(¥00.00元);該費用包含各項税金,運費、卸貨等一切相關的費用,開具國家合法的税務發票。

供方提供的貨物的包裝應當符合相關的國家規定或行業標準。且必須保證送達現場的為新貨正品,包裝完好。

2、供貨方法:供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將貨物以汽車運輸方式送至需方工地,卸貨由供方負責。

由需方提前天通知供方將所需的的數量、規格、品種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個日曆天內將產品送至需方指定的工地現場。

1、貨到需方工地,經雙方驗收合格,且供方提供與本合同商品等額的合法元整(¥00.00元)以轉帳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供方;

2、本合同總價款的%即人民幣元整(¥00.00元)作為保質金(質保金無利息),保質期為12個月(質保期自通過需方驗收之日起計),質保期滿後,供方產品無質量問題,供方提出付款申請,需方在十個工作日內將質保金一次性轉帳支付給供方;

3、供方收到需方款項後三個工作日內提供合法的税務發票給需方。

1、貨到需方現場後由雙方共同對貨物進行清點和檢查,如無異議即視為驗收合格,產品驗收不合格的,供方負責更換合適的產品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2、需方經過檢驗認為供方產品表面或者質量存在瑕疵的,有權要求供方作出書面説明,在供方作出書面説明後,雙方經協商仍未能達成一致的,供方負責將產品提交廣西產品質量檢驗所進行檢測。若經過檢測,確屬質量問題的,供方必須無條件退貨,經過檢驗不屬質量問題的,需方應當接受。鑑定費由供方先行承擔;

3、如果供方提供的貨物雖經需方當場驗收並簽署了確認書,但需方在使用該貨物過程中發現貨物存在質量問題,具體的解決方法按照本條第2點來處理。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48小時內處理,並出具書面意見,否則,即視為默認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4、供方提供產品必須滿足消防驗收要求,交貨時應同時提供產品合格證檢的發票後,需方在七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價款(扣除%質保金後)即人民幣驗報告、3c認證等相關產品資料;資料不齊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補齊資料後才支付貨款。

1、供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標的物交付需方驗收的,每逾期一天,則按合同總價的1%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2、需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則按應付款項的1%向供方支付違約金;3、供方未按約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仍需要,供方應照數補交。需方不需要,則供方不用繼續供貨。但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及時交貨的,則供方應付給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30%的違約金;

4、供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一律作退貨處理,供方除及時更換合格的產品外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逾期的違約責任;

5、因供方原因造成工程消防驗收不合格的,供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整改費用。

1、保修期:本批產品保修期為壹年,保修期自交付甲方且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若出現因供方產品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供方必須在48小時內免費更換或維修;

2、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如果出現相關的質量問題和使用安全問題,則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後8小時內到場查看並及時向需方出具正式的處理意見和解決方案,如果供方在需方通知後不按時到場,或在收到供方書面通知8小時內未給需方正式的書面處理意見,則視為供方認可需方提出的異議,需方有權選擇退貨或者要求供方承擔維修等各種費用,並可以要求供方承擔由此造成需方的損失。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需方可採取口頭、電話、傳真的方式通知供方進行保修服務。

1、電話、;傳真:,以打通供方所提供的報修電話及傳真號碼的通知記錄為依據,即視為供方已收到維修通知。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管轄地雙方約定為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陸份,供方、需方各執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定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供需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