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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教育心得體會範文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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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教育心得體會範文精選多篇

國家安全“以人民安全為宗旨”,這説明國家安全最終落實到維護本國人民的利益上來。一方面,對人民安全的保障,能夠增強個體對國家的認同感,深化國家安全意識。下面是本站小編精心為大家精心精選的國家安全教育心得體會範文精選多篇,歡迎閲讀。
 

國家安全教育心得體會範文精選多篇

 

篇一:

國家安全是國家發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從“利莫大於治,害莫大於亂”的古訓,到今天一些國家和地區深陷戰火和苦難,再到帶來的巨大危害,都在告訴我們,沒有安全的基礎、穩定的環境,什麼都搞不成。從這樣的意義來理解,習近平“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的論斷振聾發聵、意義深遠。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面臨複雜多變的安全和發展環境,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任務繁重艱鉅,抓實抓好“頭等大事”關係發展全局、國家命運、人民幸福。

黨的以來,xxxx站在國家發展和民族復興的戰略高度,準確把握國家安全的新特點新趨勢,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重大戰略思想,謀劃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的國家安全道路,為新形勢下維護國家安全確立了重要遵循。以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契機,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全面實施國家安全法,深入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是加強國家安全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認識到位,行動才會自覺,實踐才有方向。在我國長期處於和平發展、改革開放的條件下,在全面依法治國不斷推進的背景下,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面臨種種新課題。引導人們正確認識國家安全形勢,增強“安而不忘危”的憂患意識,才能在和平年代繃緊安全之弦、凝聚安全共識;加大對國家安全法、反法、反間諜法等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力度,強化公民法治觀念,以法律劃定行為底線,向一切損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堅決説不,才能讓法治力量為國家安全保駕護航;通過各種生動活潑、對接現實的宣傳教育方式,讓人們深切感知國家安全和個人安全密切相關,明確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才能樹立“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責任意識,將總體國家安全觀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共同構築扞衞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

居安思危,思則有備,備則無患。確保國家安全和長治久安,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需要久久為功、馳而不息的不懈努力。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到來,是一個新的開始。讓國家安全意識在全體人民心中生根發芽,讓13億人民成為國家安全的堅定維護者,我們必將推動中華號巨輪在時代風雲中破浪前行,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築牢安全保障。

篇二:

本次國家安全教育課共分為兩個內容。首先是觀看湖北省教育廳等單位推出的“同上一堂國家安全教育課”視頻,視頻首先通過各類事例向大家介紹了何為國家安全,向大家解釋了除了軍事安全外等國家安全包含的十四類安全事項。通過“布瓦迪吉”事件所引發的“阿拉伯之春”對國際的影響來説明國家安全與個人的關係。在視頻的最後主講人提出幾個問題,讓同學們思考國家安全於國民的責任,生態安全對於我們的重要性!

國家安全教育課的第二個階段,按照校宣傳部、保衞處《關於收看國家安全教育警示片的通知》要求,組織同學們觀看了國家安全教育警示片《船廠諜影》、《無聲較量》、《禍起朋友圈》等主題教育視屏。視屏中的李遠,在金錢的誘惑下放鬆警惕,拍攝大量基地飛機照片以及泄露其他祕密,造成國家機密的泄露。藉此事例讓在坐同學提高警惕性,時刻守護國家安全。

視頻觀看結束後同學們相繼發言,暢談在觀看完視頻後自己對國家安全的認識以及感想。IE163班錢龍表示:“此次專題教育的視屏內容真實、接地氣,對於我們在座的大學生是一次很好的警示。國安就在我們身邊,建議大家從我做起,提高警惕”。

本次國家安全專題教育,使得同學們更好地瞭解了國家安全對於我們的重要性以及相關性、掌握了國家安全知識、培養了同學們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帶動了同學們時刻警惕身邊涉及國家安全的事件、參與到維護國家安全當中來。

篇三:

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以法律的形式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國家安全法作出的一項重大規定,充分反映了黨和國家對加強新形勢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的高度重視,也符合廣大人民羣眾的意志和心願。

一、以立法形式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

不怕千日無患,就怕一日不防。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隨着我國綜合國力不斷提升,全社會物質和精神生活都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是全民國家安全意識並未因此而同步提高,一些領導幹部對國家安全風險挑戰認識不足,社會公眾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不容樂觀。有的羣眾和部分黨政領導幹部忘記了“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的古訓,忘記了“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要求,支持、配合、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意識不強,甚至有所淡薄和退步。因此,國家安全立法必須要有使命感和緊迫感,採取有力的舉措,喚起人們居安思危的憂患意識,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

基於以上考慮,國家安全法在第十一條中規定了全民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並在第六章細化了公民和組織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在國家安全法起草之初,一些意見提出,國家要加強國家安全教育,就要為全民參與國家安全教育活動提供一個大眾化、社會化的載體。依法確立一個每年都能讓全體公民共同接受國家安全教育的日期,通過定期宣傳教育活動,推動提升全社會國家安全意識,教育領導幹部和廣大人民羣眾時刻繃緊國家安全這根弦,提高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形成維護國家安全的整體合力。根據這一意見,國家安全法起草之初,就將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設想寫進了起草大綱第一稿中,並一直保留到法律出台,始終得到了各方面的認可。需要説明的是,2014年12月全國人大會初次審議和2015年4月二次審議時,這一規定是放在國家安全法第五章最後一條關於宣傳教育保障的第二款。在審議過程中,有些會組成人員提出,從國防教育法等法律對紀念日、活動日的規定看,一般都在總則中規定,為了突出設立國家安全教育日的重要意義,應當將其提前至總則中規定。這一意見得到了採納,2015年6月的三次審議稿,將這一規定提前至總則,並單列一條。

以立法的形式設立國家安全教育日,體現了其重要性、權威性,也符合立法慣例。關於節日、紀念日、活動日確定或者設立的主體、程序和方式,我國憲法和法律沒有規定。2001年6月18日,中辦、國辦聯合發出《關於節日、紀念日、活動日設立程序的通知》(廳字〔2001〕16號),提出:設立具有重大社會意義的全國性節日、紀念日、活動日,由全國人大會或者國務院決定。實踐中,由全國人大會直接設立全國性的節日、紀念日、活動日,有四種方式:一是以法律規定的方式設立。如2008年修訂的殘疾人保障法規定了全國助殘日,並規定具體日期為每年5月的第三個星期日。2012年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設立了老年節,並規定具體日期為每年農曆九月初九。二是先以法律規定的方式設立,然後根據法律規定就具體日期再作出決定。如全民國防教育日,先是在2001年4月通過的國防教育法中作出規定,後又在同年8月由全國人大會作出關於設立全民國防教育日的決定,明確了國防教育日的具體日期。三是以決議的方式設立。如1979年2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大會第六次會議作出決議,規定每年3月12日為我國的植樹節。四是以決定的方式設立,如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兩個決定,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將12月13日確定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決定,將9月30日設立為烈士紀念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決定,將12月4日確定為國家憲法日。國家安全法以法律形式確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並且明確了具體日期,使得這個活動日更具權威性和嚴肅性,也體現了維護國家安全對於國家和民族的重要性。

二、為什麼要選擇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關於“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日期選擇,大家的認識也十分統一。2014年4月15日,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在這次會議上,中共中央、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國安委主席同志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重大戰略思想,為新形勢下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確立了重要遵循。這是我國國家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中的一件大事。4月15日,是一個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的日子,因此將其確立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後每年這個時間都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營造時刻不忘國家安全的良好氛圍,動員全黨全社會共同努力,匯聚起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力量,夯實國家安全的社會基礎。

國家安全法起草之初,也曾有意見提出,日本策動“九一八事變”,發動局部侵華戰爭,這是中國的國恥日,應當讓中國人民牢記,把國家安全教育日定在9月18日,有更深刻的。另外,全國人大會關於設立全民國防教育日的決定,規定全民國防教育日是“9月第三個星期六”,從實踐情況看,基本是在9月18日前後,也可將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和全民國防教育日“合二為一”,都設定在9月18日。

這一意見沒有得到採納,主要有兩點考慮,一是從總體國家安全觀對國家安全的定義的角度看,不宜將兩個教育日“合二為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家安全”成為國際政治中一個常用的概念。最初,國家安全概念主要涉及國家的軍事、政治和外交鬥爭。傳統的安全觀注重國家面臨的軍事威脅及威脅國際安全的軍事因素,把軍事安全視為國家安全的核心。後來,國家安全又擴展到非傳統安全領域,包括諸如經濟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能源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反恐、防擴散、打擊跨國犯罪等領域的安全問題。我國國家安全法對國家安全的界定,是總體國家安全觀語境下的“大安全”概念。根據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國家安全法着重規定了維護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金融安全、資源安全、糧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信息網絡安全、社會安全、生態安全、核安全、新型領域安全和海外利益等多個方面國家安全任務,涉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五位一體”總佈局的方方面面,而且國家安全不限於列舉出來的安全領域,只要涉及國家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都應納入國家安全範疇。而軍事安全,只是國家安全領域一個非常重要的領域,設立國防教育日的目的是,喚起人們居安思危的憂患意識,夯實全體公民隨時準備抵禦戰爭的思想防線。

二是從日期確定的科學性和教育效果看,也不宜將兩個教育日“合二為一”。在確定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具體日期過程中,我們專門檢索了各種假日、紀念日、活動日的分佈,發現9月是紀念日、活動日比較多的一個月,包括抗戰勝利紀念日(9月3日)、《辛丑條約》簽訂日也稱國恥日(9月7日)、教師節(9月10日)、中秋節、九一八紀念日(9月18日)、烈士紀念日(9月30日)等。如果將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確定在9月份,與其他幾個紀念日靠得太近,也易沖淡教育效果。

國家安全法不僅以法律形式規定了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還明確規定了宣傳教育活動如何開展,即第七十六條規定:“國家加強國家安全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因此,我們要按照國家安全法的規定,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契機,把深入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開展好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匯聚強大社會正能量,動員各方力量,構築起維護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

篇四:

國家安全與每個人息息相關,樹立國家安全意識,自覺關心、維護國家安全,是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義務。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國家安全工作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公眾廣泛參與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將獲得弘揚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良好效果。

青年大學生正處於意識形態形成的關鍵時期,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誤導,淡化國防意識。我們應時刻將自己的命運同祖國的發展聯繫起來,時刻關注國防,關注國家安全。瞭解中國所處的政治環境,軍事環境以及國內外所存在的問題等。瞭解我國國情,切身體會國家安全的重要性。

我相信很多同學們都在網上看到過這樣的新聞,比如無意中為國外間諜當嚮導而泄密、軍迷在社交網站曬資料泄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朋友圈發涉密信息等等。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全社會的物質和精神生活都有了很大的提升,然而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卻並未因此而得到提高,甚至可以説有所淡薄和退步。這或許也是這個節日成立的真正目的所在。

但是,不論如何,保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都不該全部交給他們。國家安全,人人有責。我們大家都要行動起來,為祖國的安全添磚加瓦,給我們的家園築起一道安全的長城。

篇五:

根據公安機關破獲的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分析,發現有很多參與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都“隱藏”在社會羣體當中,還有一部分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危害到國家安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就是教育我們如何維護我們的國家安全

很多國家是通過非政府組織來獲取相關的國家機密或情報的,比如一些商貿活動,不少人以為在經貿往來過程中提供一些數據、資料很正常,但就是在這樣不知不覺中,很多內部信息被別人獲取。

作為普通公民,要自覺加強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學習,認真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和權利,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間諜組織或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竊取、刺探、收買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或情報,策動、引誘、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等間諜活動,應當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