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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記的讀後感7篇

欄目: 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2.67W

撰寫一篇讀後感可以強化大家對名著知識的領會,大家應該都有寫讀後感的經歷吧,可以強化同學們對書上人物的分析,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摘記的讀後感7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摘記的讀後感7篇

摘記的讀後感篇1

集昆蟲學和文學稟賦於一身,熔畢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於一爐,昆蟲學家法布爾以人性關照蟲性,千辛萬苦寫出傳世鉅著《昆蟲記》,為人間留下一座富含知識、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寶藏。

它行文生動活潑,語調輕鬆詼諧,充滿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筆下,楊柳天牛像個吝嗇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禮服;小甲蟲"為它的後代作出無私的奉獻,為兒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傷的小麻雀,也會"愉快地進食,如果我們餵食動作慢了,他甚至會像嬰兒般哭鬧"。多麼可愛的小生靈!難怪魯迅把《昆蟲記》奉為"講昆蟲生活"的楷模。

法布爾的《昆蟲記》,讓我沒有夢幻感,那些具體而詳細的文字,不時讓我感覺到放大鏡、潮濕、星辰,還有蟲子氣味的存在,彷彿置身於現場一樣。被我忽視太久了的昆蟲的身影,及它們囂張的鳴叫,一下子聚攏過來,我屏住呼吸,然後,憑它們穿透了我心靈的幽暗。是法布爾,讓我看到了昆蟲跟我們人類在生與死,勞動與掠奪等許多問題上都有着驚人的相似。《昆蟲記》不是作家創造出來的世界,它不同於小説,它們是最基本的事實!是法布爾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獨自的,安靜的,幾乎與世隔絕的寂寞與艱辛。我仰起了頭,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頭,像仰望星空一樣,來對待昆蟲們存在的奧祕。

我歎服那神祕的大自然,更歎服法布爾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讓我感受到了昆蟲與環境息息相關,又讓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獨具匠心和細微的觀察。

?昆蟲記》中所描述的昆蟲,大概也不是十隻手指頭所能數得來的,所以我也不能多説,但是有幾種令我震撼許久的生命,在此非提不可。

摘記的讀後感篇2

今天是中秋短假的最後一天,中午,頂着炎炎烈日,我從書店捧回了一本《朝花夕拾》。到家後,翻開幾頁,雖説是小説,可我基本一點都讀不懂。偶然翻到《瑣記》這篇文章,感覺不那麼深奧,便讀了起來。

一開頭,是講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對自己的兒子雖然狠,對別家的孩子卻好的,無論鬧出什麼亂子來,也決不去告訴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們都喜歡去她家,剛開始我還覺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覺得有問題了,她總是慫恿孩子們幹壞事,事後又充當“老好人”的一個角色,簡單的説就是“虛偽。”譬如,她慫恿孩子們冬天裏去吃水缸裏結的冰,那可是在農村,一個水缸常年不打掃該有多髒啊!她還笑着説,“好,再吃一塊。我記着,看誰吃得多。”;她還鼓勵孩子們比賽“打旋子”,還從旁計着數,但當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來時,馬上就會變換口吻説道,“你看,不是跌倒了麼?不聽我的話。我叫你們不要旋,不要旋……。”看到這裏,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經大打折扣。

後來,魯迅的父親過失了,她竟然慫恿魯迅去偷錢,魯迅説自己家沒有錢,她又讓魯迅去偷家裏的首飾變賣。魯迅最終還是沒有去偷,可是不到一個月,就聽到一種流言,説魯迅已經偷了家裏的東西去變賣了,事情很明顯就是那個衍太太跑出去亂説的。

這種表面上對你很好,背後卻捅人一刀的人,我是最鄙視的,小時候,我總覺得別的同學的家長特別好,總是和顏悦色,而我媽媽卻很兇,總是管我。看了這篇文章我才明白,其他同學的家長,其實表面上對我好的,總是和顏悦色的,卻很少有內心真正對我好,只是覺得我是客人。而我的父母,平時對我總是很兇,總是管我,這也不讓那也不讓,其實才是真正對我好。

摘記的讀後感篇3

在這個寒假裏,在我讀的書中,我最喜歡的就是《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了。

這裏有兩個可愛的主角:一個是活潑機智的小男孩尼爾斯,另一個就是他們家的雄鵝莫頓。尼爾斯惹惱了小精靈,結果被施法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他走到牛棚旁居然能聽懂動物們的語言,一個偶然,他騎着莫頓與雁羣一起度過了一個漫長而又快樂的.騎鵝旅程……他們經歷了許多事,克服了重重困難,終於變成了人,與父母團聚了,自從這次旅行之後,尼爾斯不再調皮搗蛋,反而變成了一個有愛心、勇敢、樂於助人的孩子,我也要成為這樣的人。

在這本書中我讀懂了:要有一顆善良的心,應該要對 地球上的生物平等對待。在書中大雁阿卡也説過:人類不應該佔據了整個大地。人類需要的只有那麼多,只需要讓出一些荒山,偏僻的森林,還有幾個巖石小島,幾片淡水湖,甚至不能生存的沼澤地,那它們這些飛禽走獸就不至於沒有地方去了。

我覺得這位作者把動物們的心聲都給寫出來了。是的,它們只需要這麼多。樹木與其被人類砍伐,還不如讓鳥兒棲息,這對雙方都是一個很好的結果。

一個故事之所以盡人皆知,是應為它飽含這用不泯滅的的人性;一部歷史之所以千古流傳,是因為它藴含着不朽的精神傳奇;一部文學作品之所以享譽中外,是因為他時時奏響着真與美的旋律,但它們彙集到一起,就搭建起世間最聖神的文學殿堂。

如果我是尼爾斯,那我也十分願意去幫助別人,我相信,我會和尼爾斯一樣,覺得幫助別人是世界上最快樂的事!

摘記的讀後感篇4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瑞典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寫的一部童話小説,曾經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書裏寫的是一個小男孩尼爾斯騎着大雄鵝莫頓克服困難和危險,飛往遙遠的北方——拉普蘭的故事。

故事的內容是這樣的:有一天,尼爾斯的父母出去了,淘氣的尼爾斯獨自在家搞破壞,結果惹怒了小精靈,小精靈把尼爾斯變成了一個拇指小人兒。尼爾斯着急地尋找小精靈,決定講和,卻意外地看到正要和大雁們一起去拉普蘭的大雄鵝莫頓,尼爾斯猛地一跳就跳到了莫頓的背上,於是莫頓就帶着尼爾斯上了路。

到了晚上,一隻叫斯密爾的狐狸想吃大雁,但是被尼爾斯趕走了,解救了大雁,尼爾斯因此獲得了大雁首領阿卡的信任。後來,他們飛到厄蘭島,救出了小灰雁鄧芬,鄧芬決定和他們一起去拉普蘭;他們飛到了達爾河,又救出了被困在硫磺屋的渡鴉巴塔基。

雁羣飛到梅拉倫河的時候,遇見了鄧芬的姐姐文妮,文妮由於嫉妒扮成了鄧芬把尼爾斯扔進了水裏。一個漁民把尼爾斯撈上來,賣給了斯康森公園。在公園裏,尼爾斯遇見了老鵰高爾果並救出了它。高爾果帶着尼爾斯一路突飛猛進,終於飛到了拉普蘭。拉普蘭的風光非常美,宛若仙境,令人難忘。

到了秋天,大雁們把尼爾斯送回了家,小精靈又把尼爾斯變回了正常的孩子。尼爾斯特別感謝雁羣,謝謝雁羣帶他經歷了一場奇妙的旅行。

尼爾斯經過這場奇妙的旅行,從一個淘氣、沒有同情心的孩子變成了一個善良、勇敢、樂於助人的孩子。之所以發生了這麼大的變化,是因為他通過了重重考驗。這個故事也告訴我們:人只有通過考驗,才會真正成長起來。

摘記的讀後感篇5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太吸引我了,老師一發下來,我就一口氣把它讀完了!看完書後,我真想和書中的尼爾斯一起騎上白鵝,翱翔在藍天白雲之間,開始一段奇妙的空中旅行呀。

我最喜歡書中的主人公尼爾斯,因為自從他變成了小精靈後就跟許多動物和好了,他開始學會關心別人了,幫助許多動物逃脱危險,還幫助雁羣逃離狐狸的魔爪,一開始,雁羣的首領阿卡認為人類不應該相信,人類是會傷害雁羣的,對尼爾斯並不友好,後來就是因為尼爾斯做了許多對雁羣有益的事情,所以阿卡對尼爾斯的態度變了,他們願意在尼爾斯受到狐狸襲擊的時候捨命去救他,我想這就是友誼。

我覺得自己也要象尼爾斯一樣,多去幫助別人,關心別人,這樣才能夠跟別人友好相處,結交更多的朋友。

摘記的讀後感篇6

?昆蟲記》是法國學者亨利法布爾所寫。它不一樣於百科全書,它散發着濃郁的文學氣息。

在《昆蟲記》中,法布爾用生動趣味的描述着重介紹了各種昆蟲的生活習性,此書融合了科學與文學,堪稱一部出色的作品。

剛開始讀這本書的時候是在四年級,那時我還不太看得懂,因為裏面有很多新的名詞,但之後我是越看越有興致。此刻,有時候我還會再翻一翻書中以前看過的資料,反覆地去“咀嚼”、“消化”。從《昆蟲記》中我瞭解到了許多昆蟲的新知識。比如:在《蟬的歌聲》這一篇裏,蟬僅靠肌肉的收縮就能讓音鈸振動,從而能夠“歌唱”。原先我一向以為唱歌是要靠嘴巴的,沒想到蟬的身體裏還會有“音鈸”,此刻才明白動物的身體裏也有和我們人類聲帶相似的發音器。書中所講的知識還有紅螞蟻的識途、迷宮蛛的卵窩、胡蜂造的六邊形蜂房等等。昆蟲的生存本領無不讓我感到驚歎——這些不起眼的小東西也有着它們頑強的生命啊!不由得讓我由衷地感到佩服。我要説:不要傷害生命,哪怕是一隻小小的螞蟻。

在大自然中,蟲子隨處可見,有在天上飛的,有在地上爬的;有大的、有小的。它們是那樣的毫不起眼。但你能夠想象嗎?為了研究昆蟲,法布爾耗盡了他畢生的心血,他完成了長達十卷的《昆蟲記》,解開了許多人尚未揭開的昆蟲之謎,也糾正了許多人在昆蟲學方面的錯誤觀點。我十分佩服《昆蟲記》中描述的那些昆蟲頑強的生命力,但我更佩服的還是法布爾那執着、不屈不撓的精神,他將自我的一生都奉獻給了昆蟲的研究。法布爾對於昆蟲那種執着的探究精神,足以讓任何人都為之感動。

在《昆蟲記》譯序的末尾,我曾讀到這樣一句話:“願您在輕翻本書書頁時,能再度喚起孩童時代撥開草葉、尋見昆蟲的愉悦心境。”幾年前,我和小夥伴一齊捉螞蟻、逮螞蚱的情景我已漸漸淡忘了,然而我在閲讀《昆蟲記》時,那美妙的情景卻突然變得記憶猶新,好似昨日才發生過一般。《昆蟲記》我已許久未讀,而如今,當我再次翻開這本不朽之作,它再次的讓我體會到,我們應當學習法布爾執着的探究精神,對任何事情都要抱有執着、不懈的態度,要有一不做、二不休的決心。

摘記的讀後感篇7

名揚四海的名著,它就是由法國昆蟲家,法布爾寫的《昆蟲記》,這本書活靈活現的描寫了許多昆蟲的生活習性和外形,生動的將一個個昆蟲展現在我們的眼前。在這本書裏,我最喜歡《螳螂》這篇描寫昆蟲的的文章。

這篇文章講了螳螂的生活習性和樣子,還向我們介紹了螳螂的兇惡與能幹,讓我明白了許多關於螳螂的知識。

螳螂看起來像一個温柔的婦女,但是,它真正的性格,卻是一個兇惡的暴君。他在平常,會把雙手放在胸前,警告那些想要打它的注意的動物,它可不是好惹的。可是當他進攻時,它會張開雙臂,一副威風凜凜的樣子,這時,他會趁着獵物發呆時,一個猛撲,把獵物送入自己的口中。

螳螂的性格也很古怪,説它兇惡吧,的確是呀,要不,它怎麼會連自己的丈夫都吃,而且還吃得津津有味,説它温柔吧,也是呀,它會為造一個巢而幾天不捕獵,細心地照顧它的巢,但是,又説它無情吧,也對呀,要不,它怎麼會一產完卵,就一聲不吭地飛走了呢?説它膽大吧,也不錯呀,如果不是那樣,那他怎麼連兇惡的黃蜂都敢抓,説它膽小吧,也是呀,要不,它怎麼會在出生之後要小心翼翼的,不想被別的昆蟲發現呢?

讀完了這篇文章,我理解了一個詞,“尺有所短,寸有所長”。這個詞來形容螳螂那是再好不過了。因為,兇惡的螳螂,在小時候是那麼軟弱無力,連幾隻小螞蟻都能吃掉它,但是,在螳螂長大後,它就所有的昆蟲都不怕了,這不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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