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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熱愛生命》讀後感熱門範文

欄目: 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1.4W

讀書可以充實我們的生活,讀書就像在跟作者交流一樣,那麼相關的讀後感該如何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的關於《熱愛生命》讀後感熱門範文,以供參考。

關於《熱愛生命》讀後感熱門範文
關於《熱愛生命》讀後感熱門範文

米歇爾·埃康·蒙田是法國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於佩裏戈爾,從小進入教會學校學習,熟諳拉丁語和希臘語,還學習過法律和哲學。1554年起,他先後在法院任職多年,然後歸隱田園,潛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歐洲長時間旅行,成為“羅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裏十三世的接見,並且兩次當選波爾多市市長。

《熱愛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數語,卻道出了生命的真諦。文章開頭是:“我對某些詞語賦予特殊的含義。”這是一個簡潔的、引人入勝的開頭。緊接着道出了作者所關注的詞語———“度日”。他賦予它以雙重含義: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時候,“度日”無異於“消磨光陰”,打發時光。而“風和日麗”的時候,則要“慢慢賞玩、領略”這“美好的時光”。這一奇異的對比深深吸引了讀者的注意。接下來,作者詳細解説了這兩種生活態度。一是所謂“哲人”的頹廢習氣,二是“我”的積極的人生觀。“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於對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來,生命是“苦事”,是“賤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無樂趣,百無聊賴,生命在無謂的損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認為生命“值得稱頌,富有樂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賜”,“是優越無比的”。“我”對生命心懷感謝,熱愛生命,所以“我”不會虛度時光,而是活得認真而灑脱,充分享受人生的樂趣。作者引用了古羅馬哲學家塞涅卡的格言:“糊塗人的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託於來世。”作者對這句話沒有作任何評論,但是他的意圖卻一目瞭然。隨便打發時光的人實際上並不是什麼“哲人”,而是真正的“糊塗人”。真正的希望不在於來世,不在於任何虛無縹緲的東西,而在於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結尾寫道:“我眼看生命的時光無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熱愛生命》就像一首莊嚴的歌曲,歌頌生命的美與愛,引起人們深深的思考。

關於《熱愛生命》讀後感熱門範文

第一段主要詮釋的成功。成功是既然選擇了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在有金錢、有地位才能代表成功的今日,詩人明明白白告訴我們,有了目標,就去奮鬥,這個風雨兼程的過程才算是成功。我們人人應當去體驗去追求這個過程,僅有一如既往的堅持這個過程,才會有好的結果。

第二段主要説的是感情。既然鍾情於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誠。敢愛敢恨,做真實的自我,這也正貼合此刻的倡導。

第三段是講得奮鬥。既然目標是地平線,留給世界的只能是背影。不要瞻前顧後,僅有去奮鬥去努力就好了。“吃苦”在我們一些大城市裏已經是稀缺資源了,真是因為少了這個資源,才使得此刻的孩子們不願去奮鬥,因為不用奮鬥也有吃有喝,但生命的意義就在於奮鬥。

第四段談了未來。我不去想,未來是平坦還是泥濘,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這個與此刻的步調是一致的,我們看到各種媒體、朋友圈裏不都是在傳播過好當下嗎?確實是這樣,僅有我們腳踏實地的過好當下的每一天、每一個小時,才是對生命的無比熱愛。

這首詩,我此刻讀起來,感覺簡單易懂,是一首雞湯勵志的詩歌,各個年齡段都適合閲讀,並且讀完,使得自我熱血沸騰,年輕人讀完會有一種我就應當這樣做的感覺,年長的人讀完會感覺繼續這樣做,我還很年輕。

可能人到中年,才能深感生命的可貴,期望用各種方式珍視生命。可能人到中年,才能體會對生命的敬畏,期望抓住一切完美的瞬間。餘生不足,以汪國真的這首《熱愛生命》共勉。

關於《熱愛生命》讀後感熱門範文

《熱愛生命》的作者是美國人傑克·倫敦。他一生寫了150多篇短篇小説、19篇長篇小説。《熱愛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熱愛生命》主要寫了兩個淘金者,在加拿大北部地區淘到了金子,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但這時,我們的故事便開始了——一個淘金者,甩下了另一個淘金者獨自離去,而那個被甩掉的人沒有糧食,僅有毯子、水罐、火柴,一杆沒有子彈的槍,並且還扭傷了腳。這位淘金者明白有一個地方有食物與子彈,於是他便在頭腦中構成了一個印象——我明白哪裏有食物。可是,不幸的是,他需要走好幾天的路程,此刻他身上沒有一點能夠吃的東西。於是他就“覓食”,找到了一種異常苦辣而又難吃的小漿果——儘管不好吃,但他必須吃。可是情景一天比一天糟糕,他連漿果也找不到了。於是他只能去挖一些草與草根來充飢。功夫不負有心人,之後,他有時會抓到幾條小魚(僅有他的小指頭那麼大!),還有一次竟然找到了一窩剛出殼的小雞——他不分青紅皂白就像蛇一樣把小雞塞在了嘴裏。就這樣,他走出了山谷,可是外面的荒原更加危險——狼羣,還有熊(可是它們都沒有見過人)——有一次,他還與一頭熊正面相對(可是那隻熊最終被被他的勇氣嚇跑了)。他有時會碰上一堆枯骨——那是狼吃剩的馴鹿骨頭——他也會拿起一根來瘋狂的嚼,嚼不動就用石頭砸碎……他千辛萬苦地來到了海邊,最終被一艘科學考察船上的船員救起,帶了回去……

像這樣的情景,任何人,如果將那個淘金者換成任何人——都會堅持不下去——慢慢等着,直到死亡。而這位淘金者,他有着強烈的求生的意識,有着熱愛生命的本能——而這些,使他一步一步的向生存進發,永不放棄的性格讓他一向沒有崩潰——堅持到了最終一刻……

唯有熱愛生命,才能使生命永不枯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