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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畢業實習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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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畢業實習報告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畢業實習報告

姓名姚曉光性別男年級03專業法學學號03042455

實習單位榮成市人民法院實習時間20XX.7.31——20XX.8.13

指導老師:王冠英

在大學的最後的一個暑假裏,我來到了我自己的家鄉榮成法院實習,實習的時間是20XX.7.31——20XX.8.13,在這段時間裏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法院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法院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是我自己以後要認真的改進的。

這次實習我主要是在我們榮成法院的刑事審判庭,在和庭裏的同事相處的半個月的時間裏我學多了很多我課本里學不到的內容,其中有很多的體會是我在上課的時候是無法理解的,到現在為止我有幾點的體會是讓我自己都很吃驚的,在實際的工作中我發現我們書生是有很多的東西是很不切實際的,想出來的東西在實際的應用中是無法進行的!

一,對判決書的重新認識

我以前是覺得判決書是寫的越多越好的,由於我在大一的時候,我的法理老師曾經是給我們讀了一篇德國的判決書,他就是用了一個半小時的時間來讀的,那時候給我的感覺是判決書要寫的長,只有寫的長了才能是詳細,才能是論證的精密。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我覺得不是那樣的,其實我那樣看是很片面的,我們的高級法院實際是有多的論證的很好的,描述的也是很詳細的判決書的,可是我在基層法院實習的過程中是有多的案件都是相當的簡單的,許多的案件都是事實很清楚的,當事人對於案件的事實部分都是沒有什麼異議的,法院要做的主要的工作是在定罪和量刑上,而對於爭議的焦點的事實和證據部分都是沒有過多的機會來論述的,而大部分是法理上的闡述是犯了什麼罪,對於刑期的確定的依據是什麼的。對於這樣的案件來説,其中在判決書的闡述的過程中就少了很多的地方。其中要體現出法官在對事實的認定的過程中的推理和論證都是省去了。這樣法官在判決書的書寫的過程中就少了很多發揮的空間的,這樣就使的我們的判決書的內容是很少的,其實我的那位法理老師是給我們讀的是德國的優秀的判決書的,而我們卻是拿着德國的優秀的判決書和我們的基層法院的判決書來比較的,這樣的話,肯定是不佔優勢的,對我們的判決書也是不公平的,其實在德國也是有我們這樣的簡單的案件的,許多的判決書也是相當的簡單的,並不是我們想象的那樣的複雜的。

還有一個對於判決書的重新認識,以前我太輕視寫判決書了,我經常是説這個或者是那個判決書是寫的如何的垃圾的,他們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還經常的抱怨的,但是在法院的實習的過程中我有了很多的機會去接觸判決書,我就開始尊重它了。我去的第一天的下午就和帶我的王法官一起整理一個案件的綜合報告的,其中的許多的措辭就很讓我頭疼的。那天下午我們就整理了200多字的,其實很多的內容都是我們不好把握的。後來我爭取到了去搞判決書的機會了,我在幫法官起草判決書的時間就有一種明顯的感覺是用什麼詞都是不好,怎麼想也想不到一個周全的詞,那時候就是一個痛苦撒,真的是很難的,想什麼都不好,但是又不能不寫的,真的是在兩難中求的發展,寫也不好不寫也不好,就這樣我就開始寫的撒,寫了好多,自己看了都不是很滿意的。可是又沒有其他的辦法,任務是交的,最後判決書是要下的,不可能一直讓你在想啊。就這樣出的判決書我是自己都無法讓自己信服的,也不指望是別人能看着是很爽的,我估計其實在中國有很多的法官在寫判決書的時候和我的感覺是很相似的,就是這樣出的判決書,其實他們已經是盡力的,但是能力的問題的,我們不能給他們太多的批評的,我們要尊重他們的勞動的成果的,我以前是經常看到這樣的判決書,覺得是寫的很不好的,就開始用很激烈的語言來批評的,現在我想不會了。那也是別人的一種勞動的成果的,是他們盡力的產物,我們不應該這樣的藐視這樣,這樣也是很不禮貌的,俗話説“不入行,就不知道里面的苦”,我現在體會到了他們自己的辛苦,也就更尊重和理解他們了。而這些都是在書本中無法學到的知識的,我們在學習中,就是學習怎麼提高我們的寫作水平的,不會講其中的枯澀和辛酸的。

二、對於法院中的安置軍人的態度

我以前是很討厭軍人進入我們的公檢法系統的,但是在我實習的期間內我認識了一位好法官,使我徹底改變了軍人進入法院的態度。在我實習的刑事審判庭中,有位姓王的男法官,是位部隊安置的軍人,給我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對軍人又多出了幾點的尊敬,如果是説到對軍人的感情,在軍訓的時候是我們體會到了什麼教軍人,我們體會的更多的是軍人的作風,但是,我們的這位王法官是給我做了一個好的榜樣,告訴我們什麼是軍人的精神,在實習的過程中,我時刻體會到了他的氣質,是在很多小的方面是給我深刻的打擊的,我覺得這是一個法官應該具備的素質,也許是由於我們的國家缺少的法律的文化的基礎,所以我們在對待法律的時候是少了很多的尊敬的,以前記得有位老師這樣説的,在法制比較好的國家,人民對於法官的尊敬就像是我們中國人對有着長長的花白的鬍子的老中醫的尊敬,人們完全沒有我們學習法律的人所要求的那種對法律的理解和尊重的感情的,而能找到這樣一絲不苟的感情的是我們的軍人,我們的剛毅的性格,對於程序的把握是一絲不苟的認真,都不是我們這些一直在書堆裏泡大的書生一樣,我們不可能有那種氣質,也許這種感情是隻有軍隊裏才有的,只有軍隊才會造就這樣的人,造就這樣的適合我們法律執行的人,也只有這樣的人才不會是像我們書生搞那麼多的彎,他們直萊直去的性格是我們的法律在運用和執行的過程中真正的做到了公正和公平的。我想到其中的幾個經典的事件,公安機關最初是有一次把王法官開了庭的犯罪嫌疑人給放走了。這使得王法官很生氣,就責令他們把人給抓回來,但是就是第二天當人回來的時候卻怎麼都想不到是什麼理由抓的人的,本來這個時候就想讓王法官趕快下個裁決就放人的。其實案件是證據不足,是要放人的,但是王法官就是不下,要拖,但是公安機關是拖不下去,就讓我們法院的領導來幫説下話,結果一個下午家一個上午也沒有結果,從我們庭長到我們法院的副院長,都説了,但是就是沒有用,王法官還是堅持自己的做法,按照開庭的時間來辦,也不給他們任何的理由。就在讓公安機關吃了點苦頭了,後來的事情我就不太知道了。就知道那天的上午是鬧的很兇的。還有一件事情是,一個警察來要我們的案卷回去協助查另外的案件,本來是找的我們的劉姐借的,剛好是王法官是從旁邊路過就詢問了事情,當知道是要用工作證來借東西的時候就説不行,一定要他們領導開的證明才行,還一直強調是我們去你們那裏都是這樣辦的,現在你們到我們這裏也要這樣的,不能壞了規矩,以前就知道公檢法是一家的,但是在我們的王法官的眼裏就是法院一家的,根本就不管你們公安機關是什麼態度的,想的是我們程序的公正,這和其他的法官有很大的不同,還有平時他在辦公室裏都是説話最有氣魄的一個,説我們副庭長的錯誤的時候也是很嚴厲的,搞的我最初的時候以為他是很大的官了,可以隨便説任何人的錯誤的,但是現在明白了。他是我們最最需要的人,也只有軍人才有這樣真正的實事求是的態度,而其他的好多人在説事實求實的時候都是很虛偽的,沒有望法官這麼的赤誠的。

我是很尊敬他的,我想我要是從事法律工作的時候我也要做這樣的人,儘管我知道像他這樣的人是很難往上發展的,就像他自己説的一樣,他永遠是一個兵蛋子,但是我覺得這樣的做人的方式也是人坦蕩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對得起自己的良知,也對得起自己的信仰,在凡人的眼裏是一個另類。但是在自己的天堂中確是無比的幸福的。`

三、對於程序的公正性我有了更多的認識

在實際的工作當中我認識到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在有很多的時候我們的程序的正當使用沒有發揮起真正的作用的,很多的時候是發揮着相反的作用的。我現在儘管是在做着一個很重要的工作——程序正當進行到底,但是我們沒有考慮的是,在我們進行程序的正當的研究的時候我們就沒有研究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我們的程序文化土壤的不足,是我們的程序正當也無法發揮其應該有的作用的,我舉一個例子,在我的實習日記中提到了,法院在開庭的過程中就僅僅是告訴當事人就開庭的是附帶的民事的部分,沒有開刑事的內容,但是,在開庭的過程中卻是都開了。這樣當事人就根本沒有準其中的很多證據,有的可能收集的證據也沒有找來,就錯過了,法庭的審理的機會,在程序來看説是很完善了。但是我們當事人的權利是沒有保護,並且也沒有相關的內容來補充的,這樣對於我們的當事人來説是很不公平的,其實這樣的程序是沒有和程序當初的立法的原則相違背的,是我們不能允許的。我們可以看到程序的再怎麼規範還是可以被人來鑽空子的,法律也是無法達到一種十分的完美的境界的,因為是我們的實際情況是一直的在變化的,我們立法是相對於實際來説是永遠的滯後的,而要真正的要達到我們在制定我們程序的原則的時候,是需要我們來理解,需要有更多的人來關心和呵護的,不僅僅是我們搞法律的,還應該是有其他的一般的人民羣眾,只有這樣才能是是使程序不在是強者手中的利器,而是要變成是若者有中的救命符。所以我們在以後一味的強調我們的程序要完善的時候要好好考慮的,要更加好好完善的是我們的羣眾的法律意識,而不是現在在法律。

四、其他的隨想

其實在實習的過程中還是有很多的感受的,有許多都是我一輩子的財產的,在去檢察院的聯繫中我們知道了許多檢察的內容的,還有我還去了幾趟的看守所的,和裏面的幹警和犯罪嫌疑人接觸,我知道了很多其中不知道的內容,像是看守所的收費,我所知道是看守所的時間裏要家裏出錢的,但是他們在看守所的期間還是要幹活的我就有點想不太明白的,既然都要幹活了難道就不算錢了麼?為什麼還要家裏來承擔費用呢。還有在對待法院的關係中我也有多認識,在一些小的知識上的學習就是更多了。最後還要説的一點是,我在實習前曾經是聽嚴本道老師説我們實習就去學了訂案卷的活了,其他的什麼都沒學好,我就在開始的時候就把自己定位了,我去就不是訂案卷的,我要做其他的東西,我來不是出賣勞動力的,我要做我們法學院應該搞的。所以第一天我就爭取到了寫上訴狀的機會了。後來我就做的就很好了。我也還是在期間學會了訂案卷了。還是很複雜了。但是我絕對不是把它當作我主要做的。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半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