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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生出科自我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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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進修生出科自我鑑定

1. 為規範本單位各科室的臨牀教學管理工作,通過出科考試和出科鑑定集體評議,客觀地反映實習生完成實習任務以後對所實習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掌握情況,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和提高教學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2. 實習生在完成每個專科的實習計劃以後,首先進行出科考試,然後由教研組負責人主持,教學祕書、科室其他負責人(護士長和科室副主任等)及有關帶教教師參加,對實習生進行出科鑑定集體評議。

3. 在對實習生進行出科鑑定集體評議時,由各實習生的帶教教師彙報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的基本情況,各參加集體評議的教學管理人員和教師根據個人對實習生的瞭解發表自己的意見。

  4. 對實習生出科鑑定評議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基本原則。

5. 實習生出科鑑定的基本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醫德醫風情況。

遵紀守法情況。

實習出勤情況。

基礎理論和知識水平。

本專業基本技能,包括病史採集與體格檢查、操作技能、醫療文書書寫等。

平時考試考核情況。

有無差錯事故。

6. 給實習生的鑑定意見主要包括實習時間、實習過程基本情況、是否完成實習計劃和考試、考核是否合格等幾個部分。

7. 各教研組教學祕書負責實習生出科鑑定集體評議的組織實施,認真記錄集體評議情況,負責彙總整理集體評議意見併為實習生出具出科鑑定意見,在報經教研組負責人審閲簽字後作為實習生的正式鑑定。集體鑑定評議記錄由科室保存,正式鑑定交給實習生。

8. 各教研室、教研組、任何個人不得單獨為實習生出具實習鑑定意見,不得為未經教學主管部門批准接收的學生出具實習鑑定,不得在實習結束以前為實習生作鑑定。未經本單位教學主管部門批准,不得為已經離院的實習生補發實習鑑定。

篇二:

1. 為使本單位實習生在正式進入實習崗位前瞭解有關法規、熟悉本單位有關管理制度和單位環境,儘快進入實習生的角色,保證實習計劃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2. 各高等院校派到本單位的實習生,在進入實習崗位以前必須首先接受為期2天的崗前培訓。

3. 實習生崗前培訓由本單位教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醫務科、護理部、質控科等相關部門參加授課。

4. 實習生輪轉實習科室,在新到科室報到以後首先接受崗前培訓,培訓時間為半天,由各科室負責人或教學祕書安排教師授課。

5. 實習生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如下:

學習思想政治工作文件、相關法律和法規知識、醫療衞生方針政策和職業道德規範。

學習現代醫院管理相關知識。

瞭解本單位基本情況、科室設置、設備配置和專科特色。

瞭解本單位相關工作制度、操作規程、醫療安全措施。

學習本單位對實習生的各項管理制度及獎懲規定。

學習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包括防火、防盜、交通事故防範等。

6. 未參加崗前培訓或崗前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實習工作,必須重新培訓,直到考核合格為止。重新參加崗前培訓耽誤的實習時間在實習期間補回,必要時應延長實習時間。

篇三:

1. 為保障本單位實習生的身心健康和實習計劃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2. 在本單位的實習生原則上都應居住在本單位學生宿舍內,執行本制度規定的作息時間。經教學主管部門批准居住在院外的實習生,應參照本制度執行。

3. 實習生應堅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自覺遵守作息時間規定,維護公共秩序,合理安排工作、學習和生活。

4. 在正常工作日,實習生每天早上要提前30分鐘到達實習崗位,提前為實習工作做好準備,主動參與實習操作。每天下午必須按時到達實習工作崗位,在完成本職工作任務以後積極參與操作實踐。

5. 臨牀實習生除法定節日、假日以外,每晚7時到10時應到實習科室自習,結合臨牀工作實踐,鞏固所學知識和技能,檢查當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為下一工作日提前做好準備。非臨牀實習生可選擇到圖書館或宿舍自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