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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揚憲法精神演講稿2篇

欄目: 演講稿 / 發佈於: / 人氣:5.93K
〖摘要〗今年發生的多起暴力恐怖襲擊案,暴恐犯罪分子都是以極其殘忍手段殺害包括維吾爾、漢族及其他民族的幹部羣眾。工作生活通常要寫演講稿,小編將給你特別蒐集了一篇十分不錯的文章《弘揚憲法精神演講稿2篇》,本文用詞十分妥切,詳情請閲讀本文。

演講稿一:


弘揚憲法精神演講稿2篇

同學們,這些你瞭解嗎?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法律效力。憲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相牴觸。憲法又被稱為“母法”、“法”,而我們所知道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教育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這些普通法律則被稱為“子法”。 黨的十八大四中全會決定,從今年起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

為大力宣傳憲法,推進依法治教,學校決定開展以“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為主題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召開主題班會,辦主題小報,聽法制講座,上法制教育課等,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學習憲法、宣傳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

十八大四中全會提出的“依法治國”,首先就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就是依憲執政。同學們,你們知道嗎?憲法規定:從你出生的那一天起,你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了,國家的興旺就與你息息相關。憲法還規定:從你滿18週歲的那一天起,你就可以參加各個層面的政治選舉,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依法治國是我國的治國基本方略,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誌,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有的同學在我們學校上學的時候,不遵守紀律,不聽老師的教育,愛小偷不摸,小到別人的一根筆,一塊橡皮,大到用暴力手段敲詐同學的錢物,打架鬥毆、上網吧等等。小小的年紀,就已經有了許多劣跡。當他們走出我們的校園,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們最後走上這一步,並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實他們就是在我們這個階段,我們這個年齡開始一步一步不聽教育,漸漸變壞的。

人,不可能自然變得優秀,是內力自我約束和外力強制作用所然。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紀律,不成體統。人的一生除了學習科學知識外,還要學習法律知識,如果不學習法律知識,你就不知道你的好多權利都受法律保護,如果不學習法律知識,你就不知道你的一些行為已經違法犯罪。

同學們,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祝願大家在今後的學習生活中,一同舉起生命的盾牌,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這把雙刃劍,平安、健康、茁壯成長!

演講稿二:

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家,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國,依法管理社會事務,就必須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就必須運用法治的思維、法治的方式,把憲法精神、憲法的規定貫徹落實到社會生活各個領域內。只有如此,我們才能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一、尊重和保障人權,堅決打擊暴力恐怖活動

新疆社會穩定的主要危險是民族分裂主義,自從民族分裂主義勢力形成以來,其活動的主要方式就是在意識形態領域進行分裂主義宣傳和實施暴恐活動。20世紀80年代後,國際形勢變化,我國大規摸、深層次調整政策,推動改革開放。在處理民族宗教問題方面,政策思路變化,同時對民族宗教問題管理上出現失之過寬的問題。民族分裂主義認為有機可乘,於是沉渣泛起。80年代他們利用當時一些民間民事糾紛,製造混亂、騷亂,搞打、砸、搶、燒,破壞社會穩定,製造社會恐怖氛圍,甚至在個別地方搞暴亂。其中典型案例如:1980年阿克蘇“4.9”事件, 1981年喀什“10.30”事件,1989年烏魯木齊“5.19”事件等,他們殘忍地傷害無辜羣眾,破壞穩定團結。僅“4.9”事件中,打死羣眾1人,打傷549人,重傷93人;“10.30”事件打死羣眾2人,毆打羣眾631人,打傷262人,致殘34人。

進入90年代,民族分裂主義開始與我公開武裝較量。1990年他們在xx縣巴仁鄉暴動,殺害武警、民兵8人,重傷7人。巴仁鄉暴亂後,民族分裂主義勢力開始了他們連續不斷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動。1990一1995年被我公安機關打掉的分裂主義暴力恐怖團伙組織就有109個,涉案人員1831人。1996一1997年,民族分裂主義勢力錯誤判斷形勢,認為香港迴歸中英難免一戰。於是,他們瘋狂提出“大幹1997”的口號,並惡毒制定“炸橋趕漢”計劃。他們製造了1992年烏魯木齊“2.5”公共汽車系列爆炸案,1996年喀什刺殺愛國宗教人士阿榮汗.阿吉案、塔里木暴獄案,1997年伊犁“2.5”事件,1998年,喀什系列投毒案、洛甫劫獄案、霍爾果斯口岸海米提偷運武器案,1999年澤普“10.24”襲擊派出所案,2000年于田“8.27”打砸搶殺人案等等。據不完全統計,1990年至2001年期間,民族分裂主義勢力至少製造了200餘起暴力恐怖事件,造成各族幹部羣眾、愛國宗教人士162人喪生,440餘人受傷。

新世紀初,民族分裂主義破壞活動出現一個間歇期。這是因為1996年中共中央下發維護新疆穩定的7號文件,使新疆各族幹部羣眾認清了民族分裂主義是影響新疆穩定的主要危險。1997年起在全疆重點地區開展集中整治,前後用了近8年時間。同時國際上發生“9.11”事件,世界反恐形勢變化,新疆民族分裂主義暴恐組織被聯合國定為恐怖組織。這樣新疆民族分裂主義破壞活動受到國內外的打擊,他們開始潛伏。

但是2005年後,隨着世界“三股勢力”反彈,刺激新疆民族分裂主義勢力,出現其破壞活動新的活躍期,他們又加劇了暴力恐怖犯罪活動。2007年“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黨”效仿“基地”組織在帕米爾深山建立訓練營地,聚集近百名暴恐分子集訓,擁有大量武器彈藥和經費,準備進行暴恐活動。2008年民族分裂主義製造了“3.7”南航炸機未遂案、和田“3.23”遊行滋事事件、喀什“8.4”襲擊邊防支隊案、庫車“8.10”恐怖襲擊案、疏勒襲擊治案卡點案等。2009年“三股勢力”製造駭人聽聞的“7.5”嚴重暴恐犯罪事件,使197人死亡、1700多人受傷,嚴重傷害民族關係、破壞社會穩定。“7.5”事件後,民族分裂主義勢力繼續進行暴力恐怖活動,並揚言為“7.5”事件復仇。2009年被我破獲危安團伙組織就有131起,其中122起發生在“7.5”事件之後。2010年,我們偵破暴力恐怖團伙案134起,較嚴重的如阿克蘇“8.19”殺人案、哈密“9.29”、“11.3”持槍殺人案、和田“11.2”襲警案等。2011年和田發生“7.18”襲擊派出所案、喀什“7.30”、“7.31”砍殺羣眾案。2012年發生葉城“2.28”嚴重殺人案、和田“6.29”劫機案,等等。尤其2013年6月26日在xx縣發生的15名暴徒衝擊派出所巡警中隊、鎮政府、燒警車,襲擊建築工地、個體商店和美髮廳,沿路砍殺,造成各族無辜羣眾24人死亡,其中維吾爾羣眾16人,漢族羣眾8人,包括2名女性,另有21人受傷,其血腥殘暴令人髮指。6月28日和田發生一起400餘人聚集事件,他們手持兇器,企圖衝擊xx市、xx縣,被我及時果斷制止處置。2013年10月28日,暴恐分子喪心病狂地在北京金水橋製造暴恐案件。這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的“三股勢力”策劃的暴力恐怖事件,造成2名遊客死亡(1名菲律賓籍女遊客、1名廣東省男遊客),38名遊客受傷,其中包括3名菲律賓籍遊客和1名日本遊客。

當前新疆民族分裂主義的破壞活動仍處於這個新的活躍期,他們利用現代傳媒在意識形態領域大造分裂輿論,鼓吹宗教極端主義。同時,他們還頻頻實施暴力恐怖活動,殘酷地殺害各族人民羣眾,破壞社會和諧穩定。今年發生的多起暴力恐怖襲擊案,暴恐犯罪分子都是以極其殘忍手段殺害包括維吾爾、漢族及其他民族的幹部羣眾。暴力恐怖犯罪活動已成為新疆社會穩定的最現實、最直接的危害。

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家,我們決不允許反人類、反社會、反文明的暴力恐怖活動在我們社會肆虐。我們將堅決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維護廣大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了公民的各項基本權利,保護公民人身自由人格尊嚴。這是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權,人權要在現實生活中作為一種現實的權利得到落實,要成為一種法律原則,確保人們作為人、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尊嚴。我們知道,人權主要是指人人平等地生存和發展的權利,以及在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情況下人人蔘與政治的權利。人權具有普遍性,我國的所有公民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社會出身、財產狀況、文化水平,都享有生命安全和平等生存、發展的基本權利。只要公民不違犯法律,他的生存、發展權利都受到保護。同時,人權是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每個公民既享有國家憲法、法律賦予的權利,而且也必須遵守法律為國家盡義務。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必須維護社會穩定,這是一個基本前提。有了穩定的社會,才能在經濟發展、社會和諧中享受基本人權。否則社會動盪、矛盾衝突,人民基本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什麼權利都享受不到。因此,人身安全是公民的最基本的利益所在,受到憲法、法律的保護,有了生命安全才會有人權、才會有社會穩定和發展。而“三股勢力”的暴力恐怖活動,性質惡劣、後果嚴重,損害新疆各族羣眾生命財產,威脅新疆社會穩定發展。這是對人權的嚴重踐踏,是對法律的嚴重損害,是對文明秩序的嚴重挑戰。我們必須弘揚憲法精神,堅決打擊暴力恐怖活動,確保人民羣眾的基本人權,維護社會穩定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