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國銀行行:
茲證明先生/女士(已婚未婚離婚)系我單位(正式臨時兼職)在職員工,其現在我單位擔任職務,職稱;已在我單位工作年,我單位性質為。
其月均總收入為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小寫¥)。
身份證號為:。
對以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我單位負法律責任。
特此證明。
單位地址:
人事勞資部門聯繫人:
聯繫電話:
單位蓋章:
年月日
注:1、所填寫姓名與户口簿、身份證一致。2、所有文章文字書寫規範,無塗改;選擇項以“√”表示。3、蓋章為公章或勞動人事部門印章有效,加蓋完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