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职业养成?我认为是职业人在从事专职或专业中的养成,即是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通过训练、管理等措施,全面提高职业人的“知、情、意、行”等素质,最终养成自觉遵守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人的职业养成,起始于家庭的启蒙教育,父母的身教言传对人形成最初的也是很深刻的影响,进入学校以后,重点在于人的文化底蕴、思维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在职业生涯中持续不断的学习和经验积累使职业养成臻于完善。良好的职业养成体现了人们的职业素养,也是社会化分工中对每一个职业角色的基本要求。
对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来说,不管从事何种职业,职业养成最基本的要求即是党的章程对党员的要求。在革命战争年代,主要是领导和团结群众,不怕牺牲,争取民族的自由、独立和解放,在建设年代,主要是领导全体人民从事社会建设,建设更加富强、民主和文明的祖国。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改革开放30余年的新时期,面对国内国际形势的新变化,对党员领导干部良好职业养成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在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面前,党员领导干部能否有所“作为”,良好的职业养成是关键之所在。
一、党员领导干部良好职业养成,作风养成是基础
具体说来,作风养成就是“遵操守”、“守法纪”、“重品行”、“垂身范”。
遵操守,是作风养成的内部土壤。“人之患,不自外来,常由身出”,纵观许多腐败、职务犯罪案例,上至达官贵人,下至普通员工,大部分都是曾经的成功者,然而一旦放松了对自身要求,蚁穴一出,也就逐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人之一生,在清廉、守法这些人生重大问题上,尤其不能有侥幸心理,一生都应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时时自警自励。古之文化圣贤倡导人当“日三省吾身”,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到“慎独”、“慎微”,严格操守,从而牢固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实实在在干事,用高尚的人格影响人,用廉明的“官德”去感召人,用突出的政绩去鼓舞人。
重品行,是作风养成的不竭动力。人之品行,是做人的大节大义,品行高尚者为万世学习楷模,万世流芳,人之品行败坏者,落得千古骂名,遗臭万年。古今中外,多少高尚之人,惜名重节,宁“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也不苟且偷生。作为电力企业的员工,这几年,工资收入有了较大的提高,目前已基本实现“衣食足”,我们理应自加压力,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地工作,用更好的工作成果承担社会责任,回报社会。工资收入的提高,是劳动生产率大副提高,社会给予员工劳动成果回报的体现,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务必要保持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作风,并用更好的劳动成果去回报社会。要做到“知荣辱”,牢记“对中央负责,为五省区服务”的宗旨,为提升“万家灯火,南网情深”之企业品牌价值含量而不懈努力。
守法纪,是作风养成的外部要求。我们党自成立那天起,就是一个有着高度组织纪律的先进政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的两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重点突出党内监督、党的纪律,以从严治党,是每位党员最基本的行为规范。2019年5月22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会议认为,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健全党内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是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同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利于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实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对于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法之所行,在于严,严而生敬畏,敬畏而后能治。从有些案例看出,作为企业,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避免管理漏洞,出现失去监督的权力。
垂身范,是作风养成的职业实践。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是作风养成的思想基础。通过经常性的教育,加强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行为习惯养成。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我们最近十年的发展是很好的。我们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教育发展不够。我们经过冷静考虑,认为这方面的失误比通货膨胀等问题更大。最重要的一条是,在经济得到可喜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的情况下,没有告诉人民,包括共产党在内,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所以要加强对人民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提倡艰苦奋斗。这是中国从几十年的建设中得出的经验”。新时期,必须大力加强思想教育,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教育,解决好人生观、世界观和宗旨观念问题,
解决好“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同时,要高扬时代主旋律,以先进的典型激励人,以反面的典型警示人,从而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道德氛围,形成良好的风尚。教育必须紧密结合干部的思想实际,不能空洞说教,更不能以形而上学取代教育管理。二是推进科学决策,营造作风养成的良好氛围。在领导班子内部强化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没有一个铁的纪律和制度,就没有一支铁的干部队伍。反腐倡廉关键靠制度,不能仅仅口头上说说而已,要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领导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等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言行和举止,使干部的权力在一定的范围内行使,使干部的生活在一定的标准下度过。对干部身上出现的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的提醒和教育,不能听之任之,更不能纵容包庇。要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制度,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倾听民意,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作风养成的实践基础。把解决民生问题、推进社会和谐作为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具体体现。有人说,生活作风是个人隐私,不应监督。但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其生活作风并不都是个人隐私,应当受到监督。不然,就不要当这个官。既然当了,就要高标准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受监督。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对餐饮娱乐场所进行不定期地明察暗访,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适当的监督,非常必要。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内”的“工作圈”要管,“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也要管。监督管理需要由软变硬,由粗变细,由虚变实,由宽变严,有效地纠正和防止坏作风的产生。既要强化党内监督,更要强化党外监督。对不听从教育,不接受监督管理,还在搞贪图享乐、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的人,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违犯国家法律的,还要依法制裁。要在锤炼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基础上,牢牢把好自己的生活“底线”,坚决做到“小事不越轨”、“大事不违规”,不能认为生活作风是“个人自由”,错误地认为公款吃喝是“工作需要”,纵欲放任是“享受生活”,要远离和抵制各种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自觉树立起“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精神高尚”的良好形象。四是旗帜鲜明,正气浩然,敢抓敢管,是作风养成的组织和机制保障。论语中有这样一段对话,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说的是做人要有原则,善恶分明。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自己要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同时,也要敢于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不因怕得罪人而对坏人坏事漠不关心。特别是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的纪检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胡锦涛同志强调,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既要对事改造,也要对人改造,就是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就是要干事,要改造客观世界;对人,就是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头脑、指导自我修养,就是要干净,要改造主观世界。在工作、生活中,我们的言、行反映着个人习惯,展示着个人性格。有什么样的习惯,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在任何时候,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当加强自身修养,加强党性锻炼,加强理论学习,抑制浮躁,保持理性,管住小节,挡住诱惑,保持一尘不染,一身正气,真正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干事,形成良好的职业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