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的寫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遞交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以下事項:
(一)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住址(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電話號碼、郵政編碼。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單位電話號碼、郵政編碼。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工作單位、住址。
(四)必須列印或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書寫,並按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如系法人或其他組織,尾部須加蓋公章。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據應遞交原件或原物。證據材料如是複寫紙、純藍墨水、圓珠筆書寫的,在提供原件時附影印件。
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2份證據清單,詳細寫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此外,還應提供與被告人數相同的副本。
【起訴書內容】
起訴狀主要包括的內容有:當事人的自然情況、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地。
(1)當事人的自然情況要準確、具體。自然情況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國籍、工作單位,住所地法人的名稱在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應與身份證、營業執照一致,當事人的住所地要準確、詳細,要具體到門牌號。
(2)在起訴狀中要列明案由。案由通俗地說就是打的是什麼官司。比如:您打的是離婚官司,案由就寫離婚您因為討債打官司,案由就寫借貸。
(3)在訴訟請求部分,要具體明確,比如:請求離婚、履行合同、要求賠償等。有幾項訴訟請求的,要―一列出。
(4)在事實部分,要明確寫清雙方糾紛的原因、經過、現狀等。在理由部分,要針對事實,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並引用相關法條加以證明。
(5)要註明致送法院的名稱。
(6)在起訴狀的末尾,還要寫清時間。自然人當事人要由本人簽字。法人當事人要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法人單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