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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工作的工作計劃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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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計劃通常包括明確的時間表,以確保任務按時完成,,工作計劃是一份詳細的檔案,用於規劃和組織工作任務和活動,以實現特定目標和結果,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調解工作的工作計劃7篇,供大家參考。

調解工作的工作計劃7篇

調解工作的工作計劃篇1

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

1、利用宣傳欄等村內宣傳陣地,張貼法制宣傳的各種文字和圖片材料。

2、組織人民調解資訊員和樓長,通過會議、講座等形式,宣傳講解人民調解工作業務知識,法律常識並通過他們廣泛宣傳人民調解工作精神。

二、完善組織機構,及時調解和充實調解力量

根據村內人員的變動及工作需要,及時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組織成員,按時對文化程度,基本素質以及工作積極性等方面不能適應形式發展需要的人員進行更新,確保村內調解組織網路的生機和活力。

三、更新機制制度,提高調解效率

村內穩定工作要以人為本,始終堅持急居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則,認真遵守民事調解工作職責,改善工作方式,提高調解效率,通過公考,公正的操作程式,杜絕人情調解,暗想調解,努力提高群眾的滿意程度。

四、突出工作重點,確保目標到位

20xx年的調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轉刑,民間糾紛激化,群眾性上訪時間作為排查的工作中心,任然調防結合,充分利用社群組織和民間的力量,力爭使民間糾紛調解率和調解成功率達到100%和98%以上。

五、創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村的多樣性決定了調解工作的複雜性,因此,本年度將不斷拓寬思想,改進工作方法,針對不同矛盾糾紛多討論,多思考,努力尋求新的工作策略,從多方面吸取經驗,以達到好的調解效果,計劃從五個方面入手:

1、組織村內調解資訊員進行二至三次的培訓和教育,不斷提高他們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加強宣傳,規範調解協議書的製作。

3、進一步完善居民組長,單元長工作網路,充分發揮他們的資訊優勢,引導他們全方位發揮群體優勢參與到調解工作。

4、深入開展村內矛盾大調解機制建設和執行,嚴格按照《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考核細則》的有關標準,對照執行。

5、依據開發區工作要求,認真組織矛盾糾紛調解資料統計制度,準確按時上報。六、對照標準,努力爭創優秀調解委員會20xx年要按照序時進度,做好每個階段工作,突出重點,狠抓每個細節,不輕易終止調解,使調解率達到100%,調解成功率達到98%以上。

總之,20xx年調解工作要以提高居民的自身素質為著眼點,不斷轉變他們的思想理念,以人為本,從多方面來實現民事調解工作的深入開展,標本兼治,努力實現和諧的社群人居環境。

調解工作的工作計劃篇2

20xx年我村人民調解工作將圍繞城東街道司法調解工作大局,大力加強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力度,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確保今年我村各項民事調解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以下工作計劃:

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積極營造學法氛圍

1、利用宣傳欄等村內宣傳陣地,張貼法制宣傳的各種文字和圖片材料,積極營造全民學法氛圍。

2、組織人民調解資訊員通過會議、講座等形式,宣傳講解人民調解工作業務知識、法律常識,並通過他們在廣大群眾當中宣傳人民調解工作精神。

二、更新機制制度,提高調解效率

村內穩定工作要以人為本,始終堅持急村民之所急,想村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則,認真遵守民事調解工作職責,改善工作方式,提高調解效率,採用公開、公正的操作程式,杜絕人情調解、暗箱操作,努力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滿意程度。

三、突出工作重點,確保目標到位

我村20xx年的調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轉刑、民間糾紛激化、群眾性上訪事件作為調解的工作重點,同時充分利用村級組織和基層民間的力量,力爭使民間糾紛調解率和調解成功率達到100%和98%。

四、創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村的多樣性決定了調解工作的複雜性,因此,本年度將不斷拓寬思想,改進工作方法,針對不同矛盾糾紛多討論、多思考,努力尋求新的工作策略,從多方面吸取經驗,以達到更好的調解效果,計劃從四個方面入手:

1、組織村內調解資訊員進行一至二次的培訓和教育,不斷提高他們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加強宣傳,規範調解協議書的製作。

3、進一步完善調解資訊員、村民小組長工作網路,充分發揮他們的資訊優勢,引導他們全方位發揮群體優勢參與到調解工作。

4、深入開展村內矛盾大調解機制建設和執行,嚴格按照《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考核細則》的有關標準,對照執行。

五、對照標準,努力爭創優秀調解委員會

20xx年要按照工作進度,做好每個階段工作,突出重點,狠抓細節,不輕易終止調解,使調解率達到100%,調解成功率達到98%以上。

總之,20xx年我村人民調解工作要以提高廣大村民的自身素質為著眼點,不斷轉變他們的思想理念,以人為本,從多方面來實現民事調解工作的深入開展,標本兼治,努力實現和諧融洽的人居環境。

調解工作的工作計劃篇3

一、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組織和領導

重新調整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對四個社群居委會人民調解成員進行充實,各社群將熱心社群工作、懂政策、懂法律的老黨員、老幹部聘請為人民調解員,進一步壯大社群人民調解隊伍。建立大調解工作格局,將負責信訪、民政、婦聯、計生的工作人員充實到領導小組中。把人民調解工作納入綜合治理工作中一起部署、考核、驗收,切實提高各社群及轄區企業、單位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視。

二、開展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提高調解員素質

全年組織開展人民調解員培訓2次,學習《人民調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各調解小組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結合業務學習活動,每月進行1次法律知識學習,提高調解工作技巧和能力。

三、開展人民調解排查工作,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結合“三民”工作的開展,加大矛盾糾紛的排查和調解力度,充分發揮下派工作組的作用,通過排查化解著重解決居民中存在的各類問題及糾紛,確保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交。同時,各社群要每月上報一次矛盾排查情況表,每季度上報一次矛盾糾紛分析材料,並制定出相應對策。街道每月結合資訊研判會開展一次矛盾排查會議,及時分析化解各社群出現的疑難糾紛。

四、規範人民調解工作,落實一案一補

繼續開展“人民調解規範化建設活動”,各社群統一使用人民調解標識牌、人民調解印章、規範使用調解登記表,人民調解案件檔案必須使用統一格式,調解案件要建立檔案。街道調解組織調解任務為35件,各社群人民調解委員會要完成20件調解任務,書面調解建卷不少於5件。調解要建立調解臺帳,使人民調解工作逐步規範化。

五、努力構建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格局

進一步發揮以街道信訪維穩中心為龍頭,社群矛盾糾紛調解委員會、樓院居民區矛盾糾紛調解小組為基礎的“三級”組織網路作用,採取分工負責和聯合調處相結合的辦法,對一些小矛盾小問題各調委會和調解小組自行解決;對轄區各類重大矛盾和問題,採取“大調解”銜接配合工作流程,按照“誰管理、誰負責”依法、及時地解決矛盾問題,確保群眾反映的熱點、重點、難點問題得到解決。充分發揮社群警務室治安調解組織的作用,用人民調解工作化解輕微治安糾紛和因民事糾紛引發的治安案件。

調解工作的工作計劃篇4

1、時刻把握時事動態,大調解工作計劃。

不定期地組織全體調解工作人員學習各種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時政動態,為調解工作的深入打好理論基礎。為了更好地學習掌握新的調解工作方式方法。

2、堅持矛盾糾紛排查分析制度。

堅持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落實措施,著眼於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把預防工作作為關鍵環節來抓,重點落實好三排查:即落實區和村(居)每半月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落實特殊時期以及重大節假日其間的重點排查;落實對矛盾糾紛重點地區、重點人群、重點行業的重點排查。在做好正常排查調處工作的同時,特別要組織好重大事件的集中專項排查活動,防範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3、堅持報告制度。

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定期上報每月調解報表和雙週排查情況,重、特大矛盾和緊急事件要做到特事特辦,不得因工作失誤造成無法換回的影響和損失。

4、堅持每月一次的人民調解工作例會制度。

通過會議及時傳達新的調解工作精神和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學習和交流新的工作經驗。

5、指導村(居)人民調解工作。

認真履行指導村(居)人民調解工作的義務,在檔案、資料等方面建立一整套的規範管理模式。遵照調解組織建設標準和要求,狠抓“硬體和軟體”,同時,繼續開展規範化調委會檢查、整改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依法調解。以防激化為重點,做到業務規範化,努力實現“四無”;不斷提高村(居)調解組織調解場所、調解程式、內部管理的規範化和依法調解的水平。進一步優化調解隊伍結構,從群眾威信、法律政策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選任調解員。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著力提高各調解組織開展群眾工作的能力、排查問題的能力、化解問題的能力,更好地服務於廣大人民群眾的需要。

6、完善對接機制。

進一步完善公調、勞調、訴調、信調等機制的對接工作,加強對徵地拆遷、勞動爭議和民工討薪、土地承包流轉等涉及民生問題的新型矛盾糾紛的調處,按照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三全”(全領域、全方位、全封閉)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區大調解組織網路。整合資源、整體聯動,不斷加大與區有關單位、基層組織的協作配合力度。通力調處、通力合作,加大對重大糾紛、重點問題、重點人員的調處化解工作,增強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整體力量。

同時,不斷加強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的防範能力、調解能力和處置能力,努力創出人民調解的特色和品牌。

7、認真完成省市年度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綜合考評和年終考評工作。

1、加強領導,切實提高縣、鎮調處中心實體運作水平。進一步規範大調解領導組織和工作機構,規範縣、鎮調處中心工作流程,促進大調解人員、經費和辦公設施等保障措施落實,形成全縣統一的機構設定和工作體系。認真履行縣調解辦的職責,加強組織、指導、檢查和考核。通過縣、鎮(開發區)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形式,定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和專門性問題調處協調會。3月份召開全縣基層調處中心建設現場推進會,4月份舉辦全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解骨幹業務培訓班。把縣、鎮調處中心建成基層維穩工作實體運作的一線實戰機構。

2、認真組織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統計考核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建立科學發展評價考核體系的意見》的要求,認真組織落實全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統計考核工作,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增強調解能力,提高調解水平。

3、積極推進訴調、檢調、公調對接機制。指導和督促各鎮(開發區)積極落實全市大調解工作推進會的各項要求,在全縣普遍開展訴調對接、檢調對接和公調對接工作,促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二季度,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鎮落實“三調”銜接工作進行檢查督導。加強行政調解工作,健全縣調處中心設立專業調解小組制度,促進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相互配合。形成多種形式、多方聯動、高效執行的調解模式。

4、突出重點糾紛專業調解,打造調解工作特色品牌。加強醫患糾紛、勞動爭議等重點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深入探索和完善建立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的組織體系、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創新發展人民調解工作。進一步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社會熱點難點糾紛中的重要作用。認真落實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積極開展勞動爭議調解對接工作,抓好試點,加強研究,規範工作程式,紮實推進工作開展。

5、加強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和分析彙報,提升調解工作組織水平。針對國慶60週年、金融危機、春節和兩會等年度形勢任務和季節特徵,積極組織開展社會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加大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力度。認真落實縣、鎮每月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重點,責任到人,切實解決受人力所限、糾紛排不出來或調解不了的情形,全力維護社會穩定。根據縣委、縣政府的維穩工作部署和全縣政法工作要求,立足實際,認真研究制定社會矛盾糾紛工作計劃,加強社會矛盾糾紛預測預防。堅持每月、每季度矛盾糾紛分析研判工作,既有全面的基礎性情況,又突出當前重點,對重點問題和一些疑難複雜問題注重研究,明確法律法規和政策界限,為縣、鎮黨委政府掌握糾紛全域性情況,採取化解措施提供準確性意見和建議。

6、加強大調解工作制度建設。以把大調解機制建設成基層基礎紮實、實戰能力突出、工作特點和經驗鮮明、機制完善、效能顯著為總體目標,不斷加強排查調處、分析彙報、通報、受理登記分流、檢查督辦、教育培訓、組織網路建設、基礎設施建設、考核與責任追究等制度建設。強化資訊報告、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分析彙報、領導小組辦公會議制度建設和調處化解視窗服務工作。為規範矛盾調處化解工作提供製度保障。

7、積極探索和建立“專職調解員與兼職調解員、調解志願者相結合”、“專業調解小組和人民調解工作室相結合”的調處工作格局。在縣有關單位、部門徵聘一些懂法律法規、政策和有影響力的調解專門人才,建立指導、參與調處疑難矛盾糾紛的專門調解員人才庫,積極協助、參與某些領域、某些型別、某些地方的熱點難點糾紛的化解。在調解人員配備上,重點實現二個結合:“兼職型”調解員和“專職型”調解員相結合,“專業型”調解員和“綜合型”調解員相結合,縣、鎮調處中心專職調解員確保不少於2名,有效解決調解人員掛名、業務能力不強、協調水平不適應形勢發展等問題,確保中間環節不脫節。

8、抓基礎工作規範流程,夯實人民調解工作基礎。落實標準化調委會建設要求,完善縣人民調解委員會制度,健全新型城市人民調解組織網路。加強調解員培訓工作,落實三級培訓任務,提高調解員基本素質和工作水平。實行調解員證書制度和調解獎勵制度,增強基層調解工作活力。積極落實人民調解指導經費、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經費、調解員補貼經費和專業性調委會執行經費、專職調解員聘用經費,提升人民調解工作保障水平。

9、積極探索科學有效的考核評價辦法。按照全縣“三個文明”建設千分制考核和綜治平安建立考核的要求,探索完善大調解具體考核評價辦法,加大縣、鎮黨委政府對調處中心的考核力度,明確工作標準、具體要求,制訂考核細則,層層簽訂責任狀,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

調解工作的工作計劃篇5

北胡村人民調解委員會20xx年調解工作將以全面落實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精神,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全面開展好人民調解工作,特指定年度民調工作計劃

一、領導重視。村委會全體成員把調解工作納入本村頭等大事來抓,強化責任意識,認真履行職責,紮紮實實抓好調解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安定穩定。村委會堅持做到每季召開有調解員等列席的調解會議,研究、討論每季的調解糾紛情況。

二、認真開展矛盾排查、化解。隨著村內社會經濟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外來流動人口不斷增加,使我村調解工作任務加重,如何正確引導村民掌握法律知識,正確處理鄰里間矛盾糾紛,維護村民合法利益,是我們調解工作重點,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內部,化解在萌芽狀態,預防糾紛,防止矛盾激化。我們村根據民間糾紛情況,召開會議研究、分析,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居民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團結互諒互讓。

三、幫教兩勞,轉化思想。認真抓好兩勞釋解人員的幫教工作,對村內的兩勞釋解人員,設專人負責包乾管理,每月定期回訪,對他們實行人性化的幫助管理,以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以此來增強他們的生活勇氣,協助他們找工作增強他們自食其力。及時掌握他們的思想動態,並在生活上予以關心和幫助,使兩勞人員在村幫教領導小組的幫教下無重新犯罪。

四、定期宣傳,增強意識。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定期組織村內單位、村民參加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密切注視和加強人民防線建設,確實消除各類治安隱患和加大力度對薄弱環節的督促管理。村幹部與民警經常入戶,發放警民聯絡卡,宣傳法制等工作。村委會利用自身優勢,堅持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倡導法制觀念,通過宣傳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識,運用圖片展、講座、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大造聲勢,形成濃厚的氛圍。針對xxx對青少年的嚴重危害,我們將組織一系列宣傳教育活動,教育廣大村民拒絕xxx,遠離xxx,努力提高村民防範素質和自我保護能力。

北胡村調解委員會按照以上的計劃目標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團結一致,齊心協力,營造政治穩定,經濟繁榮、人民安居樂業的社會主義新農村良好氛圍,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拓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局面而努力工作。

調解工作的工作計劃篇6

20xx年,xx社群人民調解工作將圍繞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思路,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則,努力化解一切民間矛盾糾紛,減少社會矛盾糾紛的激化,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本地區的穩定,定此工作計劃如下:

1、時墾握時事動態。人民調解員會不定期地組織全體調解工作人員學習各種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時政動態,為調解工作的深入開展做到理論上的依據。

2、堅持矛盾糾紛排查分析制度。堅持“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落實措施,著眼於“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把預防工作作為關鍵環節來抓,重點落實好“三排查”:即落實社群每週的定期排查;落實特殊時期以及重節假日其間的重點排查;落實對矛盾糾紛重點地區、重點人群、重點行業的重點排查。防範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3、堅持報告制度。人民調解員會定期上報每月調解報表。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調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層工作,是黨和政府的視窗,人民調解員要以熱情的態度和積極的方式,為當事人解答疑惑或助解決所映的矛盾糾紛,耐心地聽取當事人來的意圖,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做好接待記錄,使當事人明明白白地離去。

5、依法調解。在調解工作中,對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關事項,進行事先法律諮詢和科學分析,注意實施之前的整個過程,要公平、公正、公開,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進行,認真、虛心,接受群眾的監督。

6、做好以案釋法工作。調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對法律的認知工作,調解員在做好調解工作的同時,應向當事人各方宣傳有關的法律法規,藉助調解中的實際案子開展切身的法律宣傳工作,使當事人不僅解決了矛盾糾紛,同時也從調處過程中學習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從而提高當事人的法律意識。

7、明確目標。接待率達100%、調解範圍內的調解率100%、調解成功率達100%以上,沒有因調解不當造成的民轉刑或非正常死亡。

8、鞏固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建設,進一步提高維護社會穩定的水平。要堅持“調解優先,以調促和”的原則,力加強調解能力建設,提升街道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層次,提高調處矛盾糾紛的能力,充分發揮調解的作用。

隨著開放的不斷深化,我們要根據社會轉軌變型的不斷推進,人民群眾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變化,隨時調整我們的工作思路,除了要做好傳統意義上的工作外,還要緊緊抓住法治這根主線,始終堅持將各項矛盾的解決納入法治軌道,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調解工作的工作計劃篇7

一、指導思想

我所將緊緊圍繞全區的司法行政總體工作和辦事處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主線,認真履職,不斷實現法律服務深化發展、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法制宣傳成效突出、基層建設整體加強、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加快社會經濟發展,營造文明的法治環境。

二、把握重點,發揮優勢,全面推進司法行政工作發展

(一)健全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綜治維穩中的基礎作用。鑑於街道辦事處社群調整,原先的12個社群合併為5個社群,屆時將對各基層調委會進行相應調整,做到機構精簡、組織健全、職責明確,籌劃年內在轄區內建立相關行業性、專業性或行政接邊地區調解組織,加強對基層調委會日常管理,定期開展走訪和業務指導。進一步提升人民調解員隊伍素質,優化調解員組成結構,計劃年初通過社群推薦、群眾選舉等形式,將一批熱衷於人民調解工作,學歷高、能力強,具有豐富調解經驗的人補充進來。繼續落實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定期組織開展人民調解員培訓班,全面提高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協調街道辦事處落實司法調解經費補助政策,對調解案件實行一案一補,充分調動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進一步健全人民調解的各種工作機制,認真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主動參與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建設,堅持以司法所為基礎,積極發揮人民調解的基礎性作用。強化調解能力,加大調解成功機率,切實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具體要求。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著力構建人民調解為基礎、訴訟調解為主導、行政調解為補充、司法審判作保障的“大調解”體系。

(二)強化法制宣傳,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制宣傳,首先要把作為法制宣傳前沿陣地的司法所宣傳出去,包括司法所的工作職能、業務範圍,擴大司法所在廣大群眾中的知曉度和影響力。要學會打廣告、做宣傳,每月組織一次基層辦公,每月編髮一期工作簡報。按照“xx”普法工作規劃,認真總結前期普法工作經驗,結合當地實際,認真組織xx年的法制宣傳工作,重點加強對礦企工人、廣大青少年和外來務工人員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努力營造人民群眾學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氛圍,以此帶動和促進各個階層、各個方面法制意識和法律素質的提高,為推進依法治理工作打牢群眾基礎。繼續開展“法律六進”活動,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滲透力。努力創新開展“法律六進”活動的方法和途徑,進一步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使普法工作貼近基層、貼近群眾、貼近生活;緊密結合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等專項活動,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協調好全體幹警學法工作,進一步提高幹部學法、知法、用法的能力。

(三)切實做好社群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努力減少重新違法犯罪。全面做好社群矯正物件日常監管工作,嚴格按照《社群矯正實施辦法》相關規定,落實各項管理措施。摒棄目前一月見一次面,寫一次情況彙報,記一次問話筆錄的傳統做法,做到勤聯絡,勤走訪,勤交流,勤溝通,落實一對一幫教措施,定期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思想狀態和工作情況跟蹤摸底,充分發揮社群矯正小組和監督人的作用,做到對每一個社群矯正人員知根知底。積極開展兩類人員幫困扶貧工作,加強與各相關職能部門協調配合,幫助解決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問題,協助落實低保、經濟補助等幫扶工作,注重提供心理輔導,幫助矯正物件疏導不良情緒,讓矯正物件在矯正過程中得到更多的人性關懷,促進社群矯正人員順利融入社會,杜絕重新犯罪。完善和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相關制度,認真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銜接、接收和幫教環節,開展形式多樣的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幫教物件自主創業,積極協調民政、金融、工商等部門提供相關政策支援。對幫教人員進行季度走訪,瞭解其生活和思想狀況,多管齊下,多措並舉,力爭全年刑釋解教人員銜接率達到100%,幫教率達到95%,安置率達到8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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