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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年金與社保的關係是什麼

欄目: 社保醫保 / 釋出於: / 人氣:1.39W

養老年金與社保的關係

養老年金與社保的關係是什麼

社保是通過國家立法形式,強制實施的保險制度,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互濟,保障勞動者能夠獲得補償和幫助的社會保障制度。

通常我們所說的社保就是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養老保險就是社保的一種。

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險種,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不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違法的,其直接後果是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養老保險通俗講就是個人繳滿15年就可以拿退休金,單位交的屬於職工養老保險,正式退休後就可以領,個人買的全民養老保險則要到60歲以後才可以領。

養老年金條例

第一條、為保障勞動者年老退休後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安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各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各省行政區域內下列單位和人員(以下統稱被保險人):

(一)所有企業、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財政拔款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基金計徵和發放辦法由各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條、社會養老保險實行法定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保險和單位補充保險等多層次的保險。政府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單位為被保險人建立補充保險。

第四條、社會保險部門主管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實行系統管理。

第五條、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方式,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合理負擔。養老保險待遇同被保險人的繳費工資和繳費年限掛鉤,並建立合理調節機制,使之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適應。

第六條、人民政府必須保證養老保險基金的徵集和待遇的給付。養老保險基金及其收益、各項養老保險待遇按國家規定免徵稅費。

養老年金與社保的關係,相信您已經清楚了,社保它是包含了養老保險,有了社保自然會有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對我們養老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