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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文學社管理制度 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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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文學社管理制度_工作管理制度

社員在社內有選舉權,有權通過社員大會選出能夠代表自己的文學社長、副社長、祕書長、部長(主編)、副部長(副主編)等社團領導。以下是本站為大家推薦的校園文學社管理制度_工作管理制度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參閲。

校園文學社管理制度 工作管理制度

校園文學社管理制度_工作管理制度一

(一)社員有權參加文學社和學銜組織的有關文學方面的各種活動,包括各種講座、辯論、筆會、研討會、徵文及外出參觀訪問等;

(二)社員在社內有選舉權,有權通過社員大會選出能夠代表自己的文學社長、副社長、祕書長、部長(主編)、副部長(副主編)等社團領導;

(三)社員的各類作品在校刊有優先發表權,優秀作品向上一級報刊推薦發表。

第三章文學社社員義務

(一)社員有參加社員大會及社內各類活動的義務,不得無故缺席,凡缺席三次者取消社員資格;

(二)社員有嚴格遵守文學社各種規章制度的義務,凡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以相應的教育形式:批評、警告、除名;

(三)社員有按時向文學社交稿的義務,每月交稿一篇,兩次不交稿者取消社員資格;

(四)社員有服從社內各級幹部安排的工作的義務;

(五)社員有在社外宣傳文學社、發展新社員的義務,有采集優秀稿件的義務。

第四章文學社組織機構

文學社領導機構由社長、副社長、祕書長、部長(主編)、副部長(副主編)小記者(通訊員)組成。

各崗位職責為:

(一)社長:全面負責文學社的一切事務;要及時瞭解和掌握社內的重要情況,是社員大會的發起者和主持人:

(二)副社長全權負責《xx》等書刊的工作;安排所轄部門的工作,可具體調配社員工作;負責各項活動的安排及具體實施,要充分調動社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地開展富有特色的文學活動,並做好總結。安排所轄部門的工作,可具體調配社員工作;

(三)祕書長:全面協調社內各項事務;負責社員的考核、獎勵、懲罰及檔案的管理。

(四)部長(主編):全面負責本部的各項事務。按照上級的安排,制定本部相應的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及時瞭解和掌握本部的重要情況,定期召開本部會議,並定期將本部的工作情況向上級彙報。

(五)副部長(副主編):協調部長搞好本部內的工作。具體事務由本部部長安排。

第五章文學社活動

(一)活動宗旨:全面貫徹教育方針,繁榮校園文化,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學生的寫作能力、創造能力、組織能力等多方綜合能力,提高學生的人文素養和信息素養,增強學生間的互相交流,取長補短;通過文學傳播形式加強與兄弟學校文藝社團之間的聯繫,提高學校的知名度。

(二)常規活動:

(1)社員大會,由社長視具體情況召集、支持,將每月工作安排和獎懲情況通報;院刊《xx》每三季度出版一期。對各種體裁的作品進行徵集;

(2)與其他各校社團進行定期的交流。

第六章內部成員管理條例

(一)文學社成員要以“品位、時尚、創新”為目標,以“創辦屬於同學們自己的刊物”的理念,不斷飛越,最求完美;

(二)社員具有團隊精神,要以文學社的利益和榮譽為先。社員間保持團結協作,互相學習和公平競爭的良好作風;

(三)保證文章的真實可靠,如有抄襲以除名處分。社員對工作要有熱情,要積極交稿,不徒有虛名;

(四)定期召開社員大會,無故缺席三次者給以除名處分。每逢重大活動,文學社組織工作會議,社員必須到齊;

(五)個人若有活動計劃,必須申請,經社長批准後方可實施,不許以文學社名義私下開展活動;

(六)每次工作前要開展民主討論會議,經社長表決,社長具有最後決策權,同時社員有監督社長、祕書長、主編等領導工作的權利;

(七)每屆社長由延期或被推薦者經民主選舉產生;

(八)文學社成員不得違反校紀和國家法律;

(九)社員不能做文學社榮譽和利益的事;

(十)不發表反動言論,不寫反動文章。

第七章退會

成員畢業或其他原因離開學校視之自行退出本社團,但經申請可繼續成為名譽會員。

第八章附則

(一)本條例適用於xx文學社。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二)本條例的解釋權在夏苑文學社。

校園文學社管理制度_工作管理制度二

為了增強社內成員綜合素質,每個成員必須自尊、自律,切實代表學生利益,反映學生心聲,為同學們架起友誼橋樑,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作期間一律佩戴工作證。(比如採訪活動)

二.社內各成員工作期間不得説髒話,不遲到、不早退,走時要告知你所在部部長。辦公室內禁止大聲喧譁、吵鬧、抽煙。進入社團須先敲門,工作結束臨走時須把板凳放回原位。

三.各成員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任勞任怨,不得鬧情緒,不得搞個人主義,社內各部一定要互幫互助,團結一心,共同做好社內工作。

四.例會時,每位成員必須按規定時間到達開會會場,遲到三次者記缺勤一次,缺勤累計五次者按開除處理,並以文件的形式向全院作通報,有特殊情況須向祕書處請假,經祕書處批准後方可有效。祕書處做好每次考勤及會議記錄。

五.開會時會場安靜,通信工具一律關閉,不得擅自出入走動,嚴重影響工作者作開除處理。討論期間大膽發言,相互討論,整體研究。

六.《xx》各版面負責人要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不能因個人原因影響工作制度,否則不得參與社團評優,情況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七.社內各成員不得隨意將其他人員帶入文學社辦公室。

八.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值班,搞好每天的衞生工作。

九.祕書處人員必須認真登記文章的稿件。

十.所有人員未經社長、排版部部長允許,不得擅自打開電腦,每期雜誌由主編負責及時的收發文件及其負責打印工作。

十一、關於社費管理,一切開銷一律須有發票,沒有發票不予報銷。同時祕書處要做好社費管理,做好賬單登記,須清楚明白,年終須結算,予以公示。

十二、關於社團書籍管理,借出還入須經祕書處登記,同意後方可借出。如有遺失,須補還一本類似書籍。

十三、關於社團內的充電,充電時要擺放整齊,禁止對外充電。

十四、每月定期開全社會議,討論報紙中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使我社雜誌質量步步提高。

十五、與各大院校文學社團加強交流,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共同促進。

十六、本社規是根據我社實際需要所制定,我社所有成員務必認真遵守,本社規解釋權歸xx文學社所有。

校園文學社管理制度_工作管理制度三

(一)社員有權參加文學社和學銜組織的有關文學方面的各種活動,包括各種講座、辯論、筆會、研討會、徵文及外出參觀訪問等;

(二)社員在社內有選舉權,有權通過社員大會選出能夠代表自己的文學社長、副社長、祕書長、部長(主編)、副部長(副主編)等社團領導;

(三)社員的各類作品在校刊有優先發表權,優秀作品向上一級報刊推薦發表。

第三章文學社社員義務

(一)社員有參加社員大會及社內各類活動的義務,不得無故缺席,凡缺席三次者取消社員資格;

(二)社員有嚴格遵守文學社各種規章制度的義務,凡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以相應的教育形式:批評、警告、除名;

(三)社員有按時向文學社交稿的義務,每月交稿一篇,兩次不交稿者取消社員資格;

(四)社員有服從社內各級幹部安排的工作的義務;

(五)社員有在社外宣傳文學社、發展新社員的義務,有采集優秀稿件的義務。

第四章文學社組織機構

文學社領導機構由社長、副社長、祕書長、部長(主編)、副部長(副主編)小記者(通訊員)組成。

崗位職責為:

(一)社長:全面負責文學社的一切事務;要及時瞭解和掌握社內的重要情況,是社員大會的發起者和主持人:

(二)副社長全權負責《xx》等書刊的工作;安排所轄部門的工作,可具體調配社員工作;負責各項活動的安排及具體實施,要充分調動社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地開展富有特色的文學活動,並做好總結。安排所轄部門的工作,可具體調配社員工作;

(三)祕書長:全面協調社內各項事務;負責社員的考核、獎勵、懲罰及檔案的管理。

(四)部長(主編):全面負責本部的各項事務。按照上級的安排,制定本部相應的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及時瞭解和掌握本部的重要情況,定期召開本部會議,並定期將本部的工作情況向上級彙報。

(五)副部長(副主編):協調部長搞好本部內的工作。具體事務由本部部長安排。

第五章文學社活動

(一)活動宗旨:全面貫徹教育方針,繁榮校園文化,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學生的寫作能力、創造能力、組織能力等多方綜合能力,提高學生的人文素養和信息素養,增強學生間的互相交流,取長補短;通過文學傳播形式加強與兄弟學校文藝社團之間的聯繫,提高學校的知名度。

(二)常規活動:

(1)社員大會,由社長視具體情況召集、支持,將每月工作安排和獎懲情況通報;院刊《xx》每三季度出版一期。對各種體裁的作品進行徵集;

(2)與其他各校社團進行定期的交流。

校園文學社管理制度_工作管理制度四

第一章總則

一、文學社性質

本文學社隸屬校學生會,是其下屬的以語文為中心活動的學術交流組織。

二、本社主要由文學而愛好者發起並組建,以豐富社員業餘生活,提高寫作及語言表達能力為宗旨,以寫作交流編輯文學期刊為主要活動方式,並以開展以語文為中心議題的綜合性實踐活動為特色。開展活動內容積極向上多以文化、青春風貌為主題,其組織及活動具有公開性。

三、本社是合法社團組織,任何人不得已任何理由為藉口對本社惡意詆譭。

第二章宗旨及發展方向

一、文學社的正式註冊名稱是“水墨潭下de輪迴”

二、文學社活動宗旨是“將文學生活”

三、文學社發展方向是

第三章社規

一、本社屬非校行政機構,社員不得以本社名義參與本校行政管理及介入學生會工作,亦不可以本社名義參加一切不合適的活動。

二、每週每位社員需上交一篇文學作品,內容應積極向上,由於個人文學水平不同,所以在水平方面並無過高要求,但連續脱稿三週以上者勒令退社。三、社員需誠實參加本社組織的各類徵文考試及語文綜合綜合性探究活動,所交作品不得在任何公開刊物發表,亦不得有違反文學精神之行為(如抄襲、套作)一經查實有上述情況者,除勒令退社外取消其下次報名資格

四、文字要求

本社社員作文時應堅持以下原則

1、作文內容不得與國家既定法律及中學生基本道德規範相牴觸

2、不得宣傳宗教思想或涉及暴力、血腥等消極因素

3、特別聲明:社員作文時不得使用火星文、菊花文及各種網絡用語或異形文字,不得使用任何外來語言。

4、不得在校刊網絡中發表任何政治言論

5、社員作文中所涉及任何觀點僅可代表社員個人立場,一律與本社立場無關。

五、本社以文學為中心工作,不得超出其工作範圍。

六、社員之間相互尊重,團結友愛,除學術交流方面的爭議外,不得在團隊活動中起任何爭執;若與他人意見不合時,請在團隊活動結束後私下解決。

七、本社為課外學術交流組織,社員不得因參與本社工作影響正常學習生活。

八、社員應自覺維護本社尊嚴、利益,但也嚴令禁止本社社員以本社名義侮辱其他社團,一經發現,予以開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