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的
瞭解試用期員工對工作崗位的適應能力,考核試用期間的績效表現及相關的專業能力水平,通過考核初步判斷,該員工所具有的綜合素質與能力能否滿足應聘崗位的要求及發展潛能要求,並根據考核結果確定薪資等級。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人員(特殊崗位除外)
三、考核時間:
試用期間一般為一至三個月。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滿後,接受轉正定級考核;特殊情況順延,試用期累計不超過6 個月。
四、考核內容及方式:
由直接上級及試用期員工溝通後,確定試用期關鍵崗位職責或主要工作目標;試用期通過員工自我評述與直接上級考評的方式(包括工作日誌)進行考核:
1、 員工自我評述內容:對試用期間的績效表現進行自我評述,包括工作要項、主要貢獻、工作障礙、工作規劃、自由意見等內容;
2、 直接上級考評內容:對試用期間的績效表現進行綜合評價,主要是指行為表現綜合評價等內容。
五、考核權限:
考核者 被考核者 | 部門 主管 | 部門 經理 | 人事 經理 | 部門 總監 | 副經理 | 總經理 | 董事長 |
總監 | —— | —— | 考評 | —— | 審核 | 批核 | 核准 |
主管 | —— | —— | 考評 | 考評 | 審核 | 批核 | 核准 |
助理 | 考評 | 考評 | 考評 | 核准 | 批核 | 核准 | —— |
普通職員 | 考評 | 考評 | 考評/審核 | —— | 批核 | 核准 | |
説明:
1、 考核者與被考核者之間,原則上要求在相當長的時間中有過上下級直屬關係,考核者應是被考核者的直屬上級領導。
2、 如上述中出現職業空缺,考核權限向上越一級。
3、 考核期間,因工作轉換,人事調動原因造成原有的考核關係變質,原則上出現任直接上級實施考核;對於在原部門的工作績效的表現,現任直接上級可以徵求前任直接上級的意見,作為對該員工績效考核評估的參考。
六、考核程序
1、 績效考核程序
(1) 確定職責或設定目標:試用期開始後,接受試用期員工直接上級必須向試用期員工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勝任此項工作應掌握的基本理論、業務知識和技能,經雙方溝通後,確定員工試用期間的關鍵崗位職責或主要工作目標;
(2) 領取表格:試用期最後一個月的25號,由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受控的《員工轉正定級考核表》。
(3) 填表並自評:試用期員工結合試用期間的崗位職責或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主要貢獻、工作障礙等情況客觀地進行自我評述,同時對本崗位工作進行工作規劃,並對試用期間的績效表現進行自我評分。
(4) 提交表格:試用期員工將填寫完整的《員工轉正定級考核表》交給直接上級。
(5) 上級考評:直接上級對試用期員工進行綜合鑑定、填寫鑑定意見、對員工的行為表現和績效進行綜合評分,並計算考核成績,根據工資制度,對試用期員工進行薪資定級。
(6) 部門總監審批:直接上級彙總《員工轉正定級考核表》,交部門總監審核後,提報到人力資源部。
(7) 人力資源部評定:人力資源部按制度核定試用期員工的考核成績,整理並歸檔。
(8) 審核:對於中、高級管理人員或緊缺的高級專業人員,試用期間的績效表現和薪資定級需(副)總裁審核。
(9) 錄用安排:試用期考核合格,公司予以正式錄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薪資定級;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根據考核結果或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調崗、降級、辭退。
2、 申訴程序
被考核員工對考核結果存有異議,應首先通過溝通方式解決。解決不了時,可根據以下程序提出申訴;
(1) 員工本人向其上上級領導或人力資源部遞交“申訴報告”;
(2) 接到申訴報告的部門應積極同有關部門溝通,調查事件原委;調查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的上上級領導,並提交“調查報告”;
(3) 申訴員工的上上級領導綜合客觀實際情況,裁定最後處理意見;並報人力資源備案。
七、考核成績與定級:
考核成績=員工自我綜合平均評分(30%)+直接上級行為表現綜合評分(50%)+人力資源評分(20%)。
1、 考核成績與等級規定
考核標準 | 優秀 | 良好 | 稱職 | 基本稱職 | 不稱職 |
考核等級 | A | B | C | D | E |
考核成績(分) | 100—95 | 94—90 | 89—85 | 84—75 | 74以下 |
注:考核成績取分值實行去尾法,即小數點後數字一律服從去掉,不採用四捨五入法,成績分值為整數。
2、 考核等級標準:
A:——超越崗位常規要求,並完全超過預期地達成工作目標。
B:——完全符合崗位常規要求,全面達成工作目標,並有所超越。
C:——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地完成工作目標。
D:——基本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但有所不足;基本達成工作目標,但有所欠缺。
E:——不符合崗位要求,未達成工作目標;考核視情況調崗、降級或辭退。
八、考核結果現薪資定級關係規定如下:
考核標準 | 優秀 | 良好 | 稱職 | 基本稱職 | 不稱職 |
考核等級 | A | B | C | D | E |
考核成績(分) | 100—95 | 94—90 | 89—85 | 84—75 | 74以下 |
薪資定級 | 各薪資起始線上3—4檔 | 各薪資起始線上1—2檔 | 各薪資起始線檔級 | 延長試用期 | 調崗、降級或辭退 |
説明:
(1) 對於曾從事現崗位工作三年以上工作人員,可以不受以上薪資定級最高檔級限制,但所定額度一般不得超過各薪級已始線5檔(均含起始線);
(2) 如員工試用期表現極佳,薪資定級逾越上述規定,由上級向上上級領導申請,上上級領導審批後,予以核定;
(3) 考核等級為D的員工,視情況延長試用期,在原有試用期的基礎上延長1——3個月,試用期時間累加計算,但試用期累計不得超過6個月。
九、特別規定:
1、 試用期間,累計病、事假超過二週(含二週),即視為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視情況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調崗、降級、辭退;
2、 考核成績分值調整:
(1) 員工無故曠工或違反公司其他管理規定,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考核得分可以適當下調1—5分,具體分值由部門經理參考相關部門領導的建議給予調整。
(2) 員工參與公司全員性活動獲得榮譽或獎勵,考核得分可以適當上調1—5分,具體分值由部門經理參考相關部門領導的建議給予調整。
十、附則:
1、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2、 本制度呈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附:轉正等級考核流程及相關表單
員工轉正定級考核表 | |||||||||||
工 號 | 姓 名 | 性 別 | 填表日期 | ||||||||
畢業院校 | 專 業 | 年 齡 | 畢業時間 | ||||||||
學 歷 | 中專( )大專( )本科( )本科( )研究生( ) | 學 位 | |||||||||
所屬部門 | 崗 位 | 職 務 | 試用日期 | ||||||||
一、試用期間自我評述 | |||||||||||
工作要項及工作業績 | 請用事實或數據描述試用期間你的關鍵崗位職責、主要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及工作業績(可附件): 自評得分: 上級評分: 綜合平均分: | ||||||||||
工作問題點及工作規劃 | 請説出目前你個人或部門問題點及改善建議,同時談談你以後工作規劃(可附件): 自評得分: 上級評分: 綜合平均分: | ||||||||||
員工自我綜合平均評分:30分優秀( ) 25分良好( ) 20分稱職( ) 15分基本稱職( ) 10分不稱職( ) | |||||||||||
二、上級領導綜合評價 | |||||||||||
行為表現評價 (由直接上級填寫) | 考核要項 | 具體行為標準 | 評定尺度 在符合的分數上打(√) | ||||||||
1、客户滿意 | 考核內外客户滿意度;職能部門主要考核內部客户滿意度。 | 10 7 5 2 1 | |||||||||
2、執行力 | 考核對應的流程、制度的合理性和執行力情況,鼓勵對流程改進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的行為。 | 10 7 5 2 1 | |||||||||
3、學習成長 | 考核自我成長和團隊建設,主要考核技能成長。 | 10 7 5 2 1 | |||||||||
4、主人翁精神 | 考核員工的主人翁精神,主要依據各總門和崗位的具體行為進行考核。 | 10 7 5 2 1 | |||||||||
5、團隊合作 | 重點考核管理幹部,員工團隊精神,主要依據各部門和崗位的具體進行考核。 | 10 7 5 2 1 | |||||||||
行為表現綜合評分:( )分。 (注:為以上分數直接相加所得數) | |||||||||||
三、人力資源部評價 | |||||||||||
公司制度、企業文化、考勤狀況、獎罰狀況、協調關係、電腦技能使用方面。 | 考評者簽字: 日期: | ||||||||||
人力資源綜合評分:( )分。 | |||||||||||
四、考核成績=員工自我綜合平均評分( )+直接上級行為表現綜合評分( ) +人力資源評分( )=( ) 考核等級説明: A優秀(100—95):超越崗位常規要求,並完全超過預期地達成工作目標。 B良好(94—90):完全符合崗位常規要求,全面達成工作目標,並有所超越。 C稱職(89—85):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地完成工作目標。 D基本稱職(84—75):基本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但有所不足;基本達成工作目標,但有所欠缺。 E不稱職(74以下):不符合崗位要求,未達成工作目標;考核視情況調崗、降級或辭退。 | 等級 考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