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勞務派遣類單位工傷費率
核定核准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號)、《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人社部22號令)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做好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5〕51號)要求,結合我市具體情況, 2021年勞務派遣類企業工傷費率核定工作,採取企業郵箱申報、現場申報核定,實施細則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1年6月1日至6月25日(含6月25日)完成。
二、申報形式
2021年勞務派遣類企業費率核定工作採取企業承諾申報和現場申報、經辦機構事後監督審查形式完成。所有有勞務派遣類業務的企業,依據本企業真實業務開展情況,按照綜合加權費率計算方法,自行核定本單位2021年適用費率,並通過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社保申報承諾(包括提供企業承諾書和費率核定表)形式,完成本年度費率核定。
企業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採取郵箱和現場申報兩種方式,向所在轄區中心提交相關材料,由經辦中心依材料辦理費率核定變更。
費率核定後使用期限為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三、申報所需材料
各勞務派遣類單位自行核定本單位2021年適用費率後,填寫以下材料,並以掃描、拍照等形式上傳郵箱完成申報,或採取現場申報方式完成。
* 新參保的勞務派遣單位、未開展派遣業務費率核定為四檔,即0.9%
1.勞務派遣類企業的代理及派遣(外包)《協議合同》原件;
2.《營業執照》(包括本單位及所有代理單位的)複印件;
3.《勞務派遣類企業核定申報承諾書》(附表1);
4.《勞務派遣類企業工傷保險綜合費率核算表》(附表2);
5.申報單位經辦人、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四、費率核算方法
各勞務派遣類參保單位應依據企業提供的真實申報材料,按照被派遣勞動者的實際用工單位所在行業風險類別(以用工單位《營業執照》所列經營範圍最高費率檔次確定),確定各用工單位工傷保險基準費率(費率檔次確定見附表3),再加權計算其綜合費率。計算結果就高檔取值。一年核定一次,期間原則上不再核定變更。具體説明如下:
加權計算綜合費率具體核定方法
勞務派遣類企業提供本單位,及所有被代理(派遣、外包)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都必須加蓋本單位及被代理單位的公章),在核定每個被代理單位的工傷費率後,將被代理單位的工傷費率乘以被代理人數,各被代理單位情況相加求和,再除以所有被代理人數,得到的平均數即為勞務派遣類企業的綜合工傷費率。
例如:
甲公司工傷費率——0.9%,被代理人數101人;
乙公司工傷費率——1.1%,被代理人數65人;
丙公司工傷費率——0.4%,被代理人數10人。
被代理人數總計101+65+10=176人
綜合費率即為(0.9%×101+1.1%×65+0.4%×10)/176=0.95%≈1.1%
計算原則:即綜合費率計算結果處於兩檔之間,就近取高檔費率。
此核算方法採納基數為上一年全年所有發生數據,一年核算一次,使用時間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即,2021年核算基數為2020年1-12月勞務派遣類企業所有代理業務數據。)
五、申報要求
1.各勞務派遣類參保企業應認真對照標準核定工傷保險費率,並按時報送相關申報材料。
2.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申報或存在故意瞞報漏報行為的勞務派遣類參保企業,一經核查確認,依照《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政策法規,追究單位法律責任。
附表:1.勞務派遣類企業核定申報承諾書
2.勞務派遣類企業工傷保險綜合費率核算表
3.工傷保險行業風險分類表
附表1:
勞務派遣類企業核定申報承諾書
本企業鄭重承諾如下:
1. 本單位(包含派遣單位)提交的相關材料均真實、合法、有效。且本單位依據材料核算出的工傷保險費率真實,無遺漏。
2. 本單位已詳細閲讀並清楚知曉《關於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號)、《關於做好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5〕51號)以及《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人社部22號令)等文件精神,瞭解繳納、享受工傷保險的職責和義務。
3.本單位已認真學習過《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中關於違法套取社保基金的有關規定,並自願接受相關部門核查。一旦存在故意瞞報漏報的情況,將願意按照執行期重新核定補繳工傷費。
本單位對上述情況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願與各派遣單位共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法定代表人(簽章): 單位(公章):
單位經辦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附表2:
勞務派遣類企業工傷保險綜合費率核算表 | |||||||
單位編號: | 單位名稱: | 填報日期: | |||||
序號 | 用工單位名稱 | 用工單位風險類別(八檔) | 用工單位工傷費率 | 協議用工人數 | 協議期限 | 費率計算 | |
核算年度新增業務(有/無) | 綜合費率計算 | ||||||
綜合費率核定(八檔取值) | |||||||
企業經辦人: | 企業負責人: | 聯繫電話: 申報單位(公章): | |||||
社保經辦機構經辦人: | 社保經辦機構(業務章): |
附表3:
工傷保險行業風險分類表
行業類別 | 行業名稱 | 費率 |
一 |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貨幣金融服務,資本市場服務,保險業,其他金融業,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社會工作,廣播、電視、電影和影視錄音製作業,中國共產黨機關,國家機構,人民政協、民主黨派,社會保障,羣眾團體、社會團體和其他成員組織,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國際組織 | 0.2% |
二 | 批發業,零售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電信、廣播電視和衞星傳輸服務,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房地產業,租賃業,商務服務業,研究和試驗發展,專業技術服務業,居民服務業,其他服務業,教育,衞生,新聞和出版業,文化藝術業 | 0.4% |
三 | 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製造業,酒、飲料和精製茶製造業,煙草製品業 ,紡織業,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製品業,文教、工美、體育和娛樂用品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儀器儀表製造業,其他製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機動車、電子產品和日用產品修理業,水利管理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公共設施管理業,娛樂業 | 0.7% |
四 | 農業,畜牧業,農、林、牧、漁服務業,紡織服裝、服飾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製品和製鞋業,印刷和記錄媒介複製業,醫藥製造業,化學纖維製造業,橡膠和塑料製品業,金屬製品業,通用設備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汽車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燃氣生產和供應業,鐵路運輸業,航空運輸業,管道運輸業,體育 | 0.9% |
五 | 林業,開採輔助活動,傢俱製造業,造紙和紙製品業,建築安裝業,建築裝飾和其他建築業,道路運輸業,水上運輸業,裝卸搬運和運輸代理業 | 1.1% |
六 | 漁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房屋建築業,土木工程建築業 | 1.3% |
七 | 石油和天然氣開採業,其他採礦業,石油加工、煉焦和核燃料加工業 | 1.6% |
八 | 煤炭開採和洗選業,黑色金屬礦採選業,有色金屬礦採選業,非金屬礦採選業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