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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報銷管理措施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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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費用報銷管理措施制度三篇

由各部門根據需要,編制計劃報總裁辦審核彙總,按審批權限批准後,由集團總裁辦按計劃統一購買,並建立實物帳,詳細登記辦公用品的進、出情況。以下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費用報銷管理措施制度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閲讀。

費用報銷管理措施制度三篇

費用報銷管理措施制度一

一、報銷審批監控程序

1、公司除正常費用開支外,其餘各項支出必須事先提出計劃,按支出審批權限批准後,在計劃範圍內列支。

2、辦公用品的購置:由各部門根據需要,編制計劃報總裁辦審核彙總,按審批權限批准後,由集團總裁辦按計劃統一購買,並建立實物帳,詳細登記辦公用品的進、出情況。領用時,須填製出庫單,經分管領導批准。總裁辦每月末應將辦公領用清單交財務室進行核定監控。

3、物品採購報銷須按公司採購控制程序、庫房管理程序、進貨檢驗程序完備審批手續後辦理報銷。

4、要求財務出納人員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並於每月月初彙總上月的報銷清單,上報上級主管。

二、報銷規定

(一)、差旅費報銷規定

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2、員工出差返回後,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連同出差“申請單”、原始報銷憑證,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報銷。

3、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按照公司規定執行。

4、住宿費:單人或雙人出差每天最高不超過200元,去深圳、廣州、上海、北京出差每天最高不超過350元,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如有特殊情況需總裁批准方可報銷。

5、交通費:員工出差需購買飛機票的,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購買,不得擅自購買。如擅自購買,費用由個人承擔。出差不是為處理緊急事務的,普通員工以車,船交通工具。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可實報實銷,出租車票不得報銷。

(二)、市內交通費用報銷規定

公司員工在市內外出辦事,應儘量選擇乘坐公司車或公交車,原則上不提倡乘坐出租車,如確應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車,要事先請示分管領導,並在報銷單上註明,報銷時出租車票不得連號。

(三)、報銷發票粘貼規定

報銷人應將發票及相關附件分類逐張整齊地粘貼在報銷單背面(左上角處),完整規範地填寫相應的報銷單。具體要求為:

1、費用報銷單:按事類逐項逐件填寫內容摘要,寫清大小寫金額,所附單據附件張數,有借款記錄需要在報銷時衝賬的應註明借款人姓名、金額及時間。

2、費用報銷發票的內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稱、單價、數量、金額並蓋有開具發票單位的發票或財務專用章。經辦人必須要求開票單位如實填寫發票所有內容,發票塗改、大小寫不符、假髮票以及非行政部門開具的收款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3、差旅費報銷單:按途中經過的地點及發生相關費用逐地逐項填寫對應的時間、車船費等費用,因出差發生的費用填在差旅費報銷單中“其它“費用項上,註明出差事由,隨行人員及借款情況。

4、填寫報銷單時應使用水筆或鋼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

三、報銷時間

購買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須在單據所填日期的一個月內報銷,員工報銷別的費用,必須在費用發生之日的本週內按規定程序進行報批。

四、下列情況不予報銷:

1、違章罰款及其它因當事者過失造成損失浪費。

2、其它不符合國家開支標準的單據,無理由跨年度的單據。

費用報銷管理措施制度二

第一部分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根據相關的財經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將財務報銷分為日常辦公費用、工薪福利及相關費用、税費支出、工程相關支出及專項支出等‚以下分別説明報銷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規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條 借款管理規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審批後的《出差申請表》按批准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二) 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週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週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三) 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四) 借款銷賬規定:(1) 借款銷帳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範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2)借領支票者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銷帳手續。

(五) 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第一條 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支票或現金。

(二) 審批流程: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經理複核→總經理審批。

(三) 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後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第三部分 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二條 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業務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等。在一個預算期間內,各項費用的累計支出原則上不得超出預算。

第三條 費用報銷的一般規定

(一) 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 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 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 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三) 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

第四條 費用報銷的一般流程:報銷人整理報銷單據並填寫對應費用報銷單→ 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准後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門複核→總經理審批→到出納處報銷。

第五條 差旅費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 費用標準:

職 務     交通工具   住宿標準   伙食標準   外埠市內交通費用

一般員工    火車硬卧   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門負責人   火車硬卧   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總經理助理    飛機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總經理及以上   飛機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二)費用標準的補充説明:

1. 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 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京時間為準,12:00以後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後到達)以一天計。

3. 伙食標準、交通費用標準實行包乾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採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準領取補貼。

4. 宴請客户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招待費,同時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減出差人當天的伙食補貼。

5. 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費用報銷管理措施制度三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合理調度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財政政策,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 請款報銷程序

第二條 請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一) 公司購置固定資產、公司領導出國費用及日常費用支出須經總經理簽字;

(二) 各部門所有報銷單據必須經部門主任簽字後,才能彙總交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 請款審批手續

(一) 請款人員因公需要領用現金或支票時,應填寫“借款單”經部門主任初審簽字;

(二) 請款人員執“借款單”到公司總經理處審批;

(三) 請款人員執審批後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財務負責人根據公司的資金狀況確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經會計制單、審核,由出納按照批准金額予以支付;

(四) 請款人員請款後必須及時報銷。借款不得超過7天,差旅費借款必須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5天內報銷。

第四條 報銷管理程序

(一) 請款人員在任務完成之後要及時報銷,原則是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二) 報銷時,報銷單上應註明所辦事由和用途,並附原始單據和發票,經部門主任審核簽字,總經理批准後到財務部報賬;

(三) 會計人員對報銷憑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予以複核;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程序

第五條 關於差旅費報銷標準的規定

(一) 坐車船的規定:原則上公司領導及具備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可以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及飛機,其餘人員出差火車路途時間10小時以內一律乘坐火車硬席、卧鋪及輪船三等艙,超過10小時、並且確實工作需要乘坐飛機者,必須事先報請公司領導批准。特殊情況要由總經理批准;

(二) 出差人員的住宿規定:公司領導及具備享受乘坐軟席車的人員,住宿費標準為三星級(含三星級)以下飯店的標準客房,一般人員不應超過200元/日;與高一級領導一同出差,可按高一級領導同星級標準執行;參加會議人員憑會議通知單及相關票據實報實銷;

(三) 出差住勤補助:工作人員出差外地的伙食補助,不分途中和住勤一般地區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100元(按實際天數計算),參加會議人員憑會議證明報銷;

(四) 夜間乘火車補助規定:出差期間在夜晚(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未坐卧鋪的,發給夜間乘車補助費,其標準為:按夜間乘坐慢車硬座或直快列車硬卧票價的60%發給乘車補助,乘坐特快列車的,按特快硬座票的50%發給乘車補助;乘卧鋪者,不予補助;

(五) 白天和夜間的劃分:早六點至晚八點為白天時間,其餘時間為夜間時間。白天行車超過6小時者,按一天計算補助;不足6小時滿4小時者,按半天計算補助;不足4小時者,當天不計算住勤天數。白天行車以及夜間行車不超過5小時者,不準購買卧鋪,連續乘車的時間超過12小時者除外。 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統艙)超過6小時的,每人每夜按伙食補助標準,另行發給補助費;

(六) 關於私事繞道的報銷規定: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事先經公司領 導批准就近回家

省親、辦事,所發生的車船票,一律按直線距離報銷,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不發放繞

道和在家期間的一切補助費;

(七) 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業務招待費經公司領導審批財務審核後報銷;

(八) 其他費用報銷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報銷。

第四章 交通費、通訊費報銷程序

第六條 交通費、通訊費報銷管理的規定

(一)報銷標準

1.交通費報銷標準

(1)部門主任、副主任每月不得超過300元;

(2)外勤人員每月不得超過600元;

(3)其他部門工作人員因公外出辦事每月不得超過200元;

(4)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定報銷金額。

2.通訊費報銷標準

(1)員工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50元;

(2)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定報銷金額。

(二)報銷範圍

1.有私車可按上述標準報銷油票;

2.若無特殊情況,跨月出租車票、通訊費不予報銷;

3.節假日出租車票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需説明原因,經各部門主任批准後給予報銷);

4.因公外出應經部門主任核准,否則不予報銷。

第五章 報銷時間規定

第七條 報銷時間

(一) 每月10日—20日為報銷時間,遇節假日不順延。過期未報銷的部分當月不再予以報銷。借領支票一週內報銷,差旅費借款在回公司上班後5天內報銷,限額支票3天內報銷;

第八條 報銷辦法

(一) 本人填寫好報銷單,經部門主任審核簽字,交部門主管、公司領導批准後由專人匯

總統一交到財務部;

(二) 財務部按照規定核審後予以報銷。

第六章 附 則

第九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