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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師會講會課、基本功競賽制度

欄目: 職場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91W
青年教師會講會課、基本功競賽制度
1.每學年第一學期進行會課(單:文科 雙:理科)。第一學期或第二學期進行基本功競賽。
2.會課對象:來校工作不足五年的青年教師。(大學畢業後來校工作)。
3.基本功競賽對象:35週歲以下青年教師。
4.會課順序:第一輪:由各教研組組織聽課。評比產生參加複賽候選人(不超過初賽人數50%);第二輪:教師應刻出參賽教案(存檔)。教導處、工會、團委組織專門人員定時間進行評課。每課結束後須進行考核
5.基本功競賽由負責組織部門根據統一要求預先通知有關教師,教師可各自準備,到時展示作品參賽。
6.會課: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其餘參賽複賽者為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