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實用文 書信 面試 實習 實習報告 職場 職責 勵志 名言 熱點
當前位置:人人簡歷網 > 職場 > 工作計劃

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工作計劃

欄目: 工作計劃 / 發佈於: / 人氣:1.6W
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工作計劃


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工作計劃

 

為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關於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目標任務,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掌握全區食品質量狀況,根據《關於印發市2020年第一批食品及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計劃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全區實際,特制定《區2020年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抽檢實施計劃》。

一、工作任務

2020年全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包括市級下達由縣區承擔的省市級食用農產品抽檢任務、區級食品抽檢任務,以及各類專項抽檢任務。具體安排如下:

(一)上級抽檢指標。按照全市食品安全抽檢合格率達到98%,食品安全抽樣檢驗量每千人達到4.1批次,結合2019年度抽檢量考核要求,本行政區域內,市縣級食品抽檢量達到4.2/批次(加分項)為原則,合理安排抽檢任務。

(二)抽檢任務分配。抽檢任務原則上不少於2019年抽檢量,結合市局抽檢工作任務分配意見,全年各類抽檢安排任務量不低於1070批次(年度抽檢任務量985批次,不足部分由專項抽檢補充),並根據省、市局抽檢計劃安排對品種、項目進行動態調整,抽檢區域涵蓋全區食品、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場所,具體分配如下:

1.區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共435批次(詳見附件1)。

1)食品流通環節(以城鄉結合部的農貿市場、商場、超市、便利店、小食雜店為重點)共155批次;

2)食品消費環節(以本地餐飲食品、中小餐飲單位、小攤販為重點)共200批次;

3)食品生產環節(以食品小作坊、本地生產企業為重點)80批次。

2.省級食用農產品抽檢任務共550批次(詳見附件1)

食用農產品抽檢任務數佔比不得低於全年抽檢任務總量50%,按照省級指定的必撿品種和必撿項目開展抽樣檢測,同時自檢項目不少於2個(詳見附件3、4),抽檢品種以本地市場銷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鮮蛋等食用農產品為重點,涵蓋農貿市場、便利店、小食雜店等場所。

3.區局專項抽檢任務

突發性、節令性、季節性等食品安全專項抽檢,由區局相關業務科室另行制定和組織。

二、2020年區本級食品抽檢工作安排

(一)確定承檢機構。組織實施食用農產品或區級各類抽檢任務時,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通過公開招標或詢價等方式確定承檢機構。各承檢機構應嚴格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實施細則》、《食品安全抽檢工作規範及要求》等相關文件要求,組織專業抽樣隊伍進行採樣,注重樣品的科學性、代表性,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和檢驗規範對食品進行檢驗,保證數據和結論的客觀性、公正性和準確性。

(二)抽檢時間和頻次。原則上均衡分配全年抽檢任務,季節性生產銷售的食品或存在季節性質量安全風險的食品,在相應季節增加採樣量。節令性食品要在節前開展抽檢工作。適當加大生產品種較多的大型生產企業抽檢頻次。全區食品安全抽樣採樣工作原則上於11月15日前完成,12月10日前完成檢驗工作。

(三)抽樣對象。抽檢品種應儘量覆蓋風險程度高、合格率較低以及消費量大的重點品種,適當加大對城鄉結合部各類食品經營主體的抽檢力度。突出食品生產聚集區、食品及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食品問題多發區、中國小幼兒園校園及周邊等重點區域。食品流通環節採樣涵蓋農貿市場、超市、小食雜店等不同業態。食品消費環節採樣重點為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校和托幼機構食堂、小餐飲等餐飲服務單位。100%覆蓋食品小作坊,儘可能覆蓋所有在產生產企業,最大限度涵蓋不同業態。

(四)抽樣檢驗。各承檢機構應嚴格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實施細則》、《食品安全抽檢工作規範及要求》等相關文件要求,組織專業抽樣隊伍,按照監督抽檢工作程序進行採樣,注重樣品的科學性、代表性,檢驗人員應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和檢驗規範對食品進行檢驗,保證數據和結論的客觀性、公正性和準確性。

(五)數據報送。各承檢機構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限和規範要求,及時將抽樣及檢驗信息錄入“國家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系統”,檢驗工作中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上報區局食藥科。發現不合格樣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風險隱患或急性健康風險的,應當在確認檢驗結果後24小時之內報告。定期對抽檢情況進行分析,及時提交食品安全抽檢結果分析報告。

(六)核查處置。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後,應當及時送達不合格報告,啟動核查處置工作。不合格報告表明可能對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核查處置工作應當在24小時內啟動。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通過“國家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系統”及時報告核查處置工作進展。核查處置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移交。涉及重大食品安全違法案件應及時報告。

(七)信息公佈。監督抽檢信息應及時通過區局網站向社會公佈。公佈內容包括產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產品信息。公佈內容應符合上級市場監管部門的要求。

三、工作分工

(一)食藥科負責抽檢工作的綜合協調和計劃制定;負責收集、彙總與抽檢相關信息數據和信息公佈。

(二)稽查大隊負責落實區本級食品生產環節和食品消費環節(中型及以上社會餐飲和食堂)抽檢和不合格產品的核查處置工作及處置信息填報工作。

(三)各市場監管所負責落實食品消費環節(小型及以下餐飲)和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環節的抽檢和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工作及處置信息填報工作。

(四)受委託第三方食品檢測機構負責做好食品抽樣、檢測及檢測結果平台數據上傳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分工協調。各派出機構、局機關相關科室和稽查大隊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明確責任分工、抽樣程序及信息上報時間節點,確保採樣及後續處理工作有序開展。同時,各單位應以問題為導向,提高問題發現率、處置率和上報率,切實發揮抽檢的監管實效。

(二)規範工作程序。各派出機構、稽查大隊以及承檢機構要結合抽檢工作實際,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密切部門協作,提高工作效率。要嚴格落實抽樣送樣、檢驗、不合格報告傳遞、異議複檢、核查處置(填報)、信息公佈等時限要求,確保所有抽檢數據錄入“國家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系統”,保障工作順利有效開展。

(三)嚴格進度管理。各單位要穩步推進安排月度、季度、年度抽檢工作進度,統籌落實好各項任務。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樣採樣計劃,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檢結果信息彙總並及時上報市局。

(四)強化督導考評。省局已把食品、食用農產品抽檢工作納入年度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對食品安全抽檢工作全過程進行考核。並建立通報機制,必要時通報當地政府部門,以確保抽檢工作質量和效率。

(五)嚴肅工作紀律。參與抽檢的各市場監管部門、抽樣單位、承檢機構及相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抽檢信息,不得瞞報、謊報、漏報檢驗數據,不得擅自發布有關抽檢的信息,不得在開展抽樣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檢單位和接受被抽檢單位的饋贈,不得利用抽檢結果開展有償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抽檢行為一律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六)強化問題導向。根據上級市場監管部門任務部署、專項整治、食品安全事故、熱點輿情事件應對處置、案件查辦及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情況等食品安全監管實際需要,安排好各類食品安全專項抽檢及本抽檢計劃動態調整事宜,確保食品安全質量問題得到有效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