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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畢業生實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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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習

學院畢業生實習計劃

(一)實習目的

畢業實習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加強素質教育和理論聯繫實際的一個重要教學環節。通過畢業實習與調查,使畢業班同學廣泛瞭解我國經濟發展和企業改革的實際情況,將課堂上所學到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與社會實踐聯繫起來,增強感性認識,加深知識理解,進而提高他們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併為撰寫畢業論文作必要的材料準備,為畢業後奔赴新的工作或學習崗位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實習方式及安排

1、本次實習採用部分學生集中實習,其餘分散實習的方式,即學院選派部分學生赴中山頂固公司實習;其餘學生則由學生自己聯繫實習單位,並按學院的實習要求,自行安排實習過程。

2、本次實習時間為8周,自20XX年2月17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其中包括三週的社會調查時間。

3、全體同學必須於20XX年2月17日前進入實習單位,不得無故推遲。在寒假前能確定實習單位的同學(指對方已來函表示願意接收實習),可在放假離校之前將實習單位的接受函及本人實習期間的通訊地址、郵編和聯繫電話交給學院實習領導小組,在寒假結束後按學院規定日期準時開始實習。在寒假前不能確定實習單位或原已確定實習單位因故變更的同學,必須在寒假期內聯繫與確定實習單位,按規定日期準時開始實習,並在到達實習地點後的兩週內(即20XX年3月3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將實習單位接受函、通訊地址、郵編、聯繫電話、個人實習詳細安排、實習指導教師姓名等材料與資訊寄給學院實習領導小組,不得無故延遲。

4、實習結束,所有學生必須於20XX年5月5日前返回學校,於5月7日上午8時在指定教室集中(5月7日確定集中的教室號碼),不得有誤。

5、20XX年5月8-9日,各畢業班同學分班集中進行實習總結與交流。所有畢業班同學至少必須提交4項書面材料,即:①《畢業實習鑑定及成績評定表》;②實習日記(或週記);③畢業實習報告(不少於5000字);④社會調查報告(不少於3000字)。

(三)實習內容及要求

1、參加實習的同學可以採取跟班形式,請實習單位的指導老師安排跟班操作,指導自己從事實際業務。實習生須認真聽取有關情況介紹,閲讀有關材料,瞭解有關業務活動的方法和要求,重點掌握實習單位各項業務管理的基本過程和基本方法。

2、實習也可採取參加實習單位有關管理課題研究的方式。通過參與課題研究,使自己更加了解實習單位的管理實際情況,得到管理工作研究的實際鍛鍊,併為實習單位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採用此種實習方式的同學,可將社會調查與畢業實習結合起來進行。

3、所有實習同學在實習中期(20XX年3月25日——4月15日期間,以當地郵戳為準),必須向學院實習領導小組做出書面彙報(統一寄工商管理學院黨總支王琪老師收)。書面彙報的主要內容是前一段時間的實習進展情況和後一階段的實習安排等。

4、所有實習同學在畢業實習結束時應充分重視兩份報告的撰寫工作。一是不少於5000字的畢業實習報告。要求把實習的全部過程、收穫、實習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有關思考,均反映在報告之中。實習報告要先交實習單位評定成績,否則學院將不予評定“畢業實習”成績。二是不少於3000字的社會調查報告。學院將依據社會調查報告來評定每位同學的“社會調查”成績。

5、整個實習期間必須確保安全,杜絕任何人身和財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6、整個實習期間必須與班主任保持經常聯繫(電話號碼及時報告班主任),確保每位班主任隨時能用電話與本班實習生聯繫上。

(四)實習中的組織領導

1、在院行政和黨總支領導下,成立由院領導、系主任、班主任組成的實習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王琪老師和各班班主任負責。

2、實習期間,全體實習同學必須在實習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服從各實習單位的安排,認真地、圓滿地完成實習任務。

3、在一個實習地點,若有兩名以上同學實習,須指定一名負責人。

(五)實習紀律

1、實習單位一經確定,不得無故變更。

2、每位同學都必須按本實習方案的要求進行實習。

3、實習期間,每位同學必須服從實習單位和指導老師的領導,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

4、實習期間,每位同學都必須寫實習筆記。實習結束前,把寫好的實習小結交實習單位,作為實習單位對學生進行鑑定的依據之一。

5、實習期間,如需摘抄實習單位的有關文件和數據資料,必須徵得實習單位指導教師的同意。對所摘錄的文件資料要妥善保存,注意保密,不 得隨意擴散或丟失。

6、實習期間,不得無故缺勤。凡被學院抽查發現無故缺勤者,將給予嚴厲批評或處分。

7、每個實習學生都必須自覺地嚴格遵守《大學生行為準則》,樹立社會責任感,發揚互助友愛和虛心求教的精神。

(六)實習成績評定

1、成立畢業實習成績評定小組。評定小組由院領導、系主任、班主任及專業教師等4—5人組成,對每位同學採取面答與書面檢查相結合方式評價實習情況,並按“優”、“良”、“中”、“及格”、“不及格”的評分標準確定畢業生畢業實習成績。

2、評分項目內容主要有實習單位的鑑定、學生本人撰寫的畢業實習報告以及學院掌握的學生實習期的其它有關情況等。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院對其實習成績最終評定為“不及格”。

(1)在非假日期間,擅自離開實習崗位3天以上者;

(2)在實習單位違法亂紀,造成不良影響者;

(3)實習單位評定實習成績不及格者;

(4)未按規定彙報實習情況、遞交有關書面材料和未參加實習總結者。

二、求職

能否求職成功是涉及每個學生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衡量我院辦學水平的一個重要標準。為提高我院畢業生的“就業率”,特別提出以下三個方面的要求:

(一)做到“實習”與“求職”兩不誤。

1.積極參加各地的人才招聘會;

2.關注學校、學院網站中的各類人才招聘信息;

3.將“實習”與“求職”相結合,不搞盲目實習。

(二)降低就業“期望值”,避免出現“高不成,低不就”現象。

(三)在20XX年5月31日前須取得以下條件之一(前三項最佳):

1.考研上線分數條;

2.出國留學有關憑證;

3.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正式派遣);

4.就業證明(擇業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