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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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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民政部決策部署,有效解決殯葬領域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人民羣眾切身利益,促進殯葬改革和殯葬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全國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民政廳等11部門《關於印發<湖北省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民政發〔2018〕18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黃石市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黃政辦函〔2018〕48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全縣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合力整治遺體違規土葬、違規制售棺木、骨灰套棺土葬、違規亂建公墓、違規銷售超標準墓穴、天價墓、活人墓等問題,強化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和殯葬用品市場監管,遏制農村公益性公墓違規銷售行為,整肅殯葬服務市場秩序,嚴格落實監管執法責任,推動建立殯葬管理長效機制,促進殯葬行業健康發展。

二、重點整治問題

(一)違法違規土葬和骨灰棺木套葬行為。

1、違反殯葬管理條例規定,遺體土葬和骨灰棺木套葬。(牽頭單位:各鎮(區);
參與單位:鎮區民政辦)

2、黨員、幹部和享有社保人員遺體非法土葬後,領取喪葬補貼行為。(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參與單位:縣民政局)

(二)公墓建設運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1、未經批准擅自興建公墓設施(含陵園、遷墳區等)。(牽頭單位:縣國土局;
參與單位:縣民政局、縣林業局、縣住建局、縣規劃局)

2、公墓未依法辦理建設用地手續。(牽頭單位:縣國土局;
參與單位:縣民政局、縣林業局、縣規劃局)

3、公墓未經批准擅自修改建設規劃、擴大建設用地面積。(牽頭單位:縣國土局;
參與單位:縣民政局、縣規劃局、縣林業局、縣住建局)

4、公墓內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高齡老人、醫療機構下達病危通知書的患者等特殊人羣預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並確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或遷葬證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牽頭責任單位:縣民政局)

5、公墓內建造、出售(租)超規定面積墓穴(墓位)。(牽頭單位:縣國土局;
參與單位:縣民政局)

6、非法佔用耕地、林地建大墓、豪華墓及亂埋濫葬。(牽頭單位:縣國土局、縣林業局;
參與單位:縣民政局、縣規劃局)

7、公墓違反價格管理規定,應實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墓穴(墓位)超標準收費,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實施價格欺詐、價格壟斷等違法行為。要依法查處殯葬領域亂收費、價格違法行為。(牽頭單位:縣發改局;
參與單位:縣民政局、縣工商局)

8、農村公益性墓地違規轉讓承包、違規出售(租)墓穴(墓位),從事營利活動。(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參與單位:縣工商局)

9、被列為重點整治的違規公墓,尚未原地封存、綠化覆蓋仍然從事違規建墓、違規售墓行為。(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參與單位:縣國土局、縣林業局、縣工商局、縣規劃局、縣住建局、縣公安局)

10、未經宗教部門許可,宗教活動場所擅自設立骨灰(遺體)存放設施,對宗教教職人員以外的信教羣眾和社會人士提供墓穴(墓位)或骨灰存放格位。(牽頭單位:縣民宗局;
參與單位:縣民政局)

(三)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及喪葬用品銷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1、未辦理營業執照擅自提供殯葬服務、中介服務,生產、銷售、經營喪葬用品。(牽頭單位:縣工商局;
參與單位:縣民政局)

2、提供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及銷售喪葬用品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落實減免政策,不分解收費項目,採取欺詐、強迫等不正當手段,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牽頭單位:縣發改局;
參與單位:縣工商局、縣民政局)

3、違規制售大墓架墓碑,在火化區生產銷售棺木,在城區內提供遺體冷藏棺、靈棚租賃經營服務及其他擾亂集中辦喪秩序的經營服務行為。(牽頭單位:縣民政局;
參與單位:縣工商局)

4、非法改裝車輛從事運輸遺體行為。(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參與單位:縣民政局、縣工商局、縣衞計局)

(四)殯葬領域其他突出問題。

醫療機構工作人員串通未辦理營業執照的殯葬服務機構開展殯儀服務、售賣逝者及其家屬信息、不按規定交接遺體行為。(牽頭單位:縣衞計局;
參與單位:縣民政局)

三、工作步驟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2018年9月上旬)

各鎮(區)要按照方案要求,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制定本鄉鎮專項整治方案,明確相關要求、責任分工、方法步驟和工作措施,並組織開展動員部署工作,全面啟動專項整治行動。各鎮(區)整治方案、投訴舉報電話要向社會公佈。

(二)全面自查,紮實整改。(2018年9月20日前)

各鎮(區)、各相關部門對殯葬管理服務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數,建立整治台賬,明確責任和時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實(自查和檢查表見附件2)。9月中旬前,鎮(區)民政辦、縣直相關部門要報送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階段性報告。

(三)開展督查,調研評估。(2018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前)

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聯合督查組,對各鎮(區)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指導和督查評估,推進整改落實;
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當地黨委和政府反饋,推動解決;
對各鎮(區)、縣直相關部門有效經驗和做法,進行總結推廣。對各鎮(區)、各相關部門整改情況考核,並根據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複核。

(四)總結報告,完善制度。(9月31日至10月10日前)

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查遺補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強化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全縣專項整治行動情況將於10月上旬向縣政府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開展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的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附件1),全面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落實工作任務,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要加強密切協作,形成整治合力。要充分發揮村(居)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紅白理事會、老年人協會等組織作用,依靠羣眾,摸清情況,加強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綜合施策,確保專項整治效果。要針對殯葬管理特別是公墓管理方面歷史遺留問題多、積累矛盾多、涉及面廣的情況,善於調動多個部門、運用多種手段綜合施策,突出重點、依法依規、積極穩妥解決實際問題,推動建立公墓從規劃、審批、建設、運營到維護管理的全過程、常態化監管機制,形成依法依規監管的局面。

(三)深化整改,推動建立長效機制。要圍繞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問題,突出重點,標本兼治,持續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各鎮(區)、縣民政局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屬地管理,落實監管責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殯葬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通報,建立健全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要加強殯葬領域重點難點問題研究,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文件及規範標準,為殯葬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四)加強宣傳,積極引導輿論。要加強殯葬工作政策解讀及輿論引導,主動、適時發聲,統一對外宣傳口徑,有針對性地迴應社會關切和羣眾訴求。大力宣傳殯葬改革先進典型,曝光一批違法違規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幹部羣眾,引導樹立厚養薄葬、節地生態、移風易俗的殯葬新風尚。加強輿情監測,強化媒體責任,為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專項整治行動期間,成立縣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舉報投訴電話0714-7314518,並建立專項整治行動定期通報制度,遇有重大疑難問題,及時協調研究解決,推動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