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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疫情後企業復工通知模板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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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疫情後企業復工通知模板三篇

企業復工通知模板最新1

為認真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復工復業工作,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秩序,現通告如下:

一、復工復業時間安排根據省、市政府關於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得早於2020年2月9日24時之規定,自2月10日(正月十七)起,我市將按照“企業自查、向區(園區)報批、分級審核”的程序,有序組織企業復工復業。

二、復工復業標準按照《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專項組工作方案》,擬復工復業企業均應落實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體責任,並具備下列條件(詳見):

1、疫情防控和復工復業方案制定到位。復工復業方案應當包括本企業疫情防控的組織機構、職責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等內容。

2、職工員工排查和管理到位。復工復業之前,企業要做好職工員工排查登記,安排對到過省外疫情重點地區的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14天。全面落實體温檢測措施,做好健康防護,嚴禁聚集性活動。

3、企業公共場所防疫防控到位。生產經營場所、施工場地和生活區實施封閉管理,按要求對重點區域(中央空調、電梯間、樓梯間、廁所)和設施設備清潔和消毒;按要求落實食堂和就餐防控措施,必須獨立分餐。

4、維護正常市場經營秩序責任到位。全力保障防疫物資生產運輸和主副食品等市場供應,滿足防疫和市民需求。

5、錯峯復工復業組織到位。切實履行本企業、本單位疫情防控責任,科學制定復工復業計劃和錯峯返崗措施,靈活安排職工員工分批返崗,提前統計外地人員返寧時間,錯峯復工復業。

企業復工復業通知項目

三、審批流程具備復工復業條件的企業應向所在區(園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專項組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組織復工復業。鼓勵企業結合各自實際採取彈性工時,提倡企業採取雲辦公、視頻會議等方式,減少人員流動。

1、復工復業申請。企業對照疫情防控各項要求進行自查自改,做好各項準備後將企業人員排查表、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承諾書三份材料以電子通訊渠道(QQ、微信、郵箱、手機APP等形式)報送給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專項組。

2、復工復業審批。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專項組應於受理企業申請的24小時內分級審批。3000人以上企業復工復業需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專項組複核。

3、現場勘驗。審批通過後,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經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專項組組織審核小組進行現場勘驗,下發批准復工復業通知書。企業復工復業之前,所有返寧人員須主動申報有關信息,手機可掃描、識別下方二維碼或關注“江蘇疾控”官方微信點擊菜單欄“健康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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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和本市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經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現就延遲全市企業復工復業通告如下:

一、本市區域內各企業復工復業不得早於2月2日(正月初九)24時。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環保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等行業)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用人單位須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二、確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復工復業的企業,須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復工復業(防控方案的詳細要求由市經信局會同相關部門另行通知)。

三、復工復業企業須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無條件接受主管部門和屬地政府(管委會)隨機抽查監督,如有隱瞞真實情況取得復工復業同意,或在復工復業期間發生疫情的,須依法承擔責任。

四、如上級有關於企業復工復業的新要求,以上級要求為準。

企業復工通知模板最新3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更好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全市所有工業企業除涉及保障城鄉運行的供水、供電、油氣、通訊等行業企業,疫情防控必需的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企業,羣眾生活必需的食品生產企業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及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四類企業以外,復工時間不得早於2020年2月9日24時(正月十六)。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國家Ⅰ級響應期間,所有要求復工復業的企業必須提前兩天上報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並簽訂復工復業責任狀,經批准同意後方可復工復業。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各自實際制定本行業復工復業實施細則(須報市防控辦審核),對企業復工復業要求進行具體明確,指導企業做好疾控預案,復工復業的企業要嚴格按照疾控要求及相關實施細則做好各項工作。

因特殊原因確需在2月9日之前復工的工業企業,必須報生產所在地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或科工信局審批後復工。凡未經審批擅自復工的企業,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追究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