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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總承包合同7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92W

隨着社會普遍認知能力不斷提高,合同的重要性是不可言喻的,為了使雙方的簽署能順利,我們需要制定一份完美的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建設項目總承包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

建設項目總承包合同7篇

建設項目總承包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信用的原則,甲方同意將 承包給乙方施工,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建築面積:

合同價款:

開竣工日期:

承包範圍:

二、管理費及税金提取:

1、甲方按工程價款竣工後據實調整。

2、定額管理費、交易費、安全保險、環保費、安全保證金、履約保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交納。

三、責任:

1、乙方應服從領導,思想上、行動上與甲方保持一致,遵守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等一切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調度與安排。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退出甲方管理,強行退出者,視其情節和經濟損失狀況,予以經濟索賠,並承擔相應合同法律責任。

3、乙方為工程承包責任人,對工程施工全過程負責,對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約全面負責。

4、應接受省市組織的質量、安全檢查及達標活動,並服從甲方的統一組織安排。

5、為確保工程的順利完成,甲方有權對質量、安全、進度等進行檢查監督,並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確定獎罰,乙方必須協助、服從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建議立即改進。

四、質量:

1、乙方應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和保證體系,認真履行職責,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的暫行規定》,質量等級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精心施工,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五、安全

1、乙方應認真執行公司《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暫行規定》,嚴格一標、五規範,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強化現場管理,確保 合格 標準。

2、項目經理為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工程安全生產負責,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由項目部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工期:

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建設單位給予的工期拖延處罰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工程款:

1、乙方對該工程單獨核算,自負盈虧,因工程所發生的一切經濟往來,經濟糾紛、債權債務,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因甲方自身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和賠償。

2、乙方不準拖欠工人工資和材料款,如果由於以上原因,引起訴訟,由乙方負責清償債務並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工程款支付:

(1)施工人員與建築機械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應付工程款的 %,臨時設施與生活費。

(2)完成本工程一層主體付工程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後,付工程造價的 %。

(4)剩餘的質保金%,本工程交於甲方使用,一月內清算。

(5)如甲方變更或不在本預算之內的工程量,另算。

八、保修:

1、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業主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因維修、回訪服務不到位出現問題造成損失和影響的,甲方將視具體情況扣除質保金。

九、違約:

1、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建築工程遭受嚴重的損失或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十、附則條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乙方、財務部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如本合同未能表達的條款,可加附則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項目總承包合同篇2

防水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xx市xx公司

乙方:xx市xx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乙方承包甲方所屬xx廣場大廈、卧龍公寓及中餐廳層面和局部防水維修工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工程具體範圍:xx廣場大廈裙房頂層屋面及部分節點與立面牆體防水,卧龍公寓頂層面防水層,中餐廳層面防水層進行翻修處理,在原有防水層另行加鋪sbs防水材料以及對原有防水層的透氣裝置進行重新佈置改造,對部分節點與立面牆體進行防水處理,具體工程量見附件清單,具體材料質地與施工工藝按乙方所報方案經甲方確認。

2、 雙方約定以上工程採用包工包料的方式由乙方承包,包乾價為 元。

3、 乙方應保證嚴格按國家建築質量規範及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施工規範進行合理施工,採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材料,確保施工質量。乙方承諾對維修後的屋面防水質量保修五年,五年內出現滲漏水問題(人為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負責修復,因頂層屋面滲漏水造成的裝修損壞或其它問題均由乙方負責及時修復,乙方承擔修復的所有費用。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不予修復或甲方無法通知到乙方,甲方有權另行聘請他人維修,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 工程進度及完成時間為7天,自雙方簽字確認之日起開始計算。如因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無法施工,工期順延,由乙方負責對施工現場的成品、半成品進行保護並預防屋面滲水對樓內設施的損壞。

5、 工程完工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七個工作日內支付工程款的80%即 元,其餘20%即 元留作質量保修保證金,一年後無質量問題甲方將質保金的75%即 元支付給乙方,餘款在五年保修期滿時支付給乙方。  6、 工程施工中乙方應遵守甲方所聘物業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避免對物業正常使用的影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對因本工程所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安全事故負任何責任。

7、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物業公司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8、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xx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xx市軍沙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

授權人簽字: 授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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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寫工程承包合同的時候一定出現過很多的疑問,寫合同是一件需要非常專業並且嚴謹認真的事情,那麼優質的合同模板都有哪些呢?工作總結之家小編為您精心挑選和推薦《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供您參考,希望能給您帶來幫助。

最新錨杆工程承發包合同

發(總)包單位:_________(甲方)

承(分)包單位:_________(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錨杆工程

建設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 建設規模、面積(工程量)和承發包工程的範圍及內容:

1.基坑錨杆_________條,包括現場已澆注_________條錨杆的張拉及鎖定,總工程量為_________延米。

2.錨杆施工依據設計方案和相應施工規範,工作內容包括:①錨杆鑽孔;②錨杆設置及灌漿;③錨杆張拉與鎖定。

在履約過程中,根據變更設計所影響的工期和甲方責任、不可抗力所延誤的工期等因素,經甲、乙方簽證認可後,進行調整,從而最後確定竣工日期,乙方應按此竣工日期竣工。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及保修條件、期限,按本條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照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符合設計要求。

2.按照國家《現行建築施工規範大全》有關標準執行,工程保修至地下室施工到0.00時為止。

第五條 承包方式:

實行大包乾。即包工、包材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錨杆按_________元/米計價。

具體工期要求為:在_________個日曆天內完成全部錨杆的鑽孔、灌漿,並且張拉完畢至少一半錨杆。

第七條 甲方應負責完成下列工作:

1.在開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包括進場道路),接通水、電源和辦理報建、臨時場地、佔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續。同時向乙方提交施工(安裝)圖紙與説明書和有關的技術資料各一份;水電安裝圖紙_________份;地質勘探資料一份;建築(安裝)許可證和報建審核意見書。

2.提供現場水電接點,材料堆放點及臨時設施。

3.以上工作由_________統一解決安排。

第八條 乙方應負責完成下列工作:

1.在開工前三天完成組織施工圖會審、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並送交甲方,作為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計劃的依據。

2.全面負責錨杆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任務。

3.完工後,提供有效的竣工資料兩份。

第九條 乙方承包的任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分包給第三方。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説明書以及施工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做好試件和材料的試驗,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質量上必須接受質量監督部門和甲方的監督,甲方發現其在主要形象上拖進度_________天時,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質量問題時,經質監部門確認後,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_________天內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糾正。否則甲方有權採取措施直至終止合同,調換施工隊伍。因此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施工圖紙與説明書不符,重要結構或關鍵部位所需的材料規格、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或設備有缺陷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_____天內會同設計單位進行處理,並辦理技術簽證。否則,乙方有權停工,除工期順延外,因此所造成的窩工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甲方委託監理公司為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驗收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簽證手續,督促乙方按規定搞好試件、材料試驗和各項技術資料及報表整理,負責簽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以及其它事宜。

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的供應及其消耗含量和價差處理,按本條第_________項執行:

1.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負責,其費用和材料價格已按_________的規定列入造價內,在施工過程中,如材料價格變動,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2.施工過程中,材料價格如有變動,不再調整。

第十二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必須劃(匯)入乙方的開户銀行:_________辦事處,帳號:_________。否則,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得將工程款轉入第三方帳户或挪作他用。

工程備料款和進度款按本款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按市建設銀行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撥付規定辦理,即在合同簽訂_________天內,按總造價(當年計劃)的百分之_________預付備料款,進度款按工程進度百分之時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進度百分之時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進度百分之時再付百分之 _________,其餘工程進度款由預付備料款抵充,留下尾款百分之五待審定竣工結算後付清。

(二)工程款支付辦法:

1.合同簽訂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備料款。

2.乙方完成進度達50%時,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40%。

3.乙方完成進度達90%時,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15%。其餘款項在地下室施工到0.00時付清。

工程結算:乙方應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_________天內提出竣工結算,送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核,甲方應在接到結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提出意見,逾期視作同意,由經辦銀行劃帳,結算尾數。雙方對竣工結算確認後_________天內,應進行退補結算。

第十三條 甲方因生產或使用需要,確需變更設計時,應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由原設計單位出具的變更設計的技術資料,按規定辦理變更工程手續,簽訂補充協議或變更合同,造價按工程增減的規定進行調整和結算。

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甲方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經有關部門審定後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損失。

第十四條 工程交工驗收

1.工程交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及説明書、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變更增減的書面文件、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2.隱蔽工程在隱蔽前_____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場檢查,甲方不按時到現場檢查的,乙方可自行檢查後隱蔽,並認真如實填寫隱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若事後甲方提出複查的,複查合格,所有費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所耽誤的時間應順延工期;複查不合格,檢查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應負責無償返修。若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場檢查,單方完成隱蔽工程的,甲方有權要求重新檢查,不論檢查結果是否合格,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工程(包括單項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後_________天(單項工程七天)內進行,並應按期驗收完畢。工程質量及工程內容符合要求的,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籤章,同時乙方將全部有效的技術檔案資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內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內進行翻修或補建後,再進行驗收,直至達到符合標準和要求為止。並按最後驗收合格的日期作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逾期組織驗收的,除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如果驗收合格的,按本款規定的驗收日期作為竣工日期;驗收不合格需翻修的,按實際逾期天數順延工期。工程(包括單項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因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圖上加上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乙方另繪竣工圖。

第十五條 獎勵

1.提前竣工或趕工獎勵:_________。

2.乙方按期竣工,並經工程質監部門和主管部門檢查鑑定或認可的優良級品工程的,甲方同意按工程總造價_________分之_________獎勵給乙方。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供應材料、設備或逾期履行第七條各項規定之一者,從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除應負擔乙方的實際損失外,並按拖延天數順延工期。

2.甲方不按期撥付工程款,從超過_________天次日起,按拖欠數額,按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直至結清之日,停工期間的窩工和其它損失按實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乙方逾期竣工,從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單項工程按該項工程造價)的萬分之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組織驗收交工工程(包括單項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結算的,從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單項工程按該單項工程造價)的萬分之_________向對方償付違約。

5.一方逾期結清或退回工程尾款者,從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按應結清或退回數額,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對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第十七條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損失,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處理:

1.報上級有關部門裁定。

2.工期順延。

第十八條 其它事項及補充條款

1.有關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與説明書和會審記錄,以及圖表、資料,雙方進行的有關會議,洽談記錄,雙方協商同意並經雙方當事人簽證的有關修改設計的變更文件等,都是據以施工和交工驗收的技術資料,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乙方應加強防火、防盜、治安、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和加強對施工隊伍的管理,遵守和執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的規定。否則,導致造成的損失和有關部門按規定給予的處罰或追究賠償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甲方無償提供乙方施工人員共_________人的住宿及生活用水、用電。

4.乙方施工用水用電按市有關規定,從結算款中扣除。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工程交工驗收和結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送建委、雙方主管業務部門、經辦銀行、税務局、工商局及有關單位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築承包合同範本

經雙方協議,電氣工程承包給電工作業班組,包價為元/m2,訂立以下條款:

一、合同雙方:

甲方:太和二建第一項目經理部

乙方:電工作業班組

二、承包內容:

電氣工程,包括電照、電視、電話、配管、穿線、照明器具安裝配電箱安裝、避雷接地等施工圖紙所含概的內容。單位工程施工現場電氣設備的維護及臨時線路架設和維護。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材料供應,協調各種工序施工。

2、乙方必須按設計、施工規範及施工技術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發現材料質量問題及時彙報。乙方要提前一週提出材料計劃,按時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並配合其他專業施工。

3、乙方必須保證安全施工,杜絕重大傷亡事故,避免輕傷事故發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發生事故的責任自負。

4、乙方在施工中領取材料必須經過保管員准許,不準發生浪費和偷工減料現象,如發生浪費和不按設計施工,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

5、乙方領用電動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對於正常損壞(如炭刷用完,軸承損壞等)甲方負責維修,對於人為損壞(如摔壞外殼、摔彎軸承,因軸承損壞而燒壞轉子、定子等),乙方負責一切維修費。

6、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超出質量驗評標準一律不給計算工資,不合格的一律返工重作,並扣罰返工所用的材料費。

7、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須履行簽字手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報工必須經項目經理、工長、技術員和質量檢查員簽字後才能生效。

8、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不合理的工作安排。甲方提供安全保護用品。

9、乙方簽訂協議後向甲方交付安全抵押金500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規及安全條例,班組作業完工後,未發生安全事故及未違反現場安全規定,此項押金如數退還。

10、為保證現場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現場遵守文明施工條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抵押金500元,作業完工後乙方未違反文明施工條例,甲方將此項押金如數退還。

11、乙方在施工中質量優良、節約材料、文明施工,在工程完工後甲方視乙方表現情況給予0.1-0.2元/m2獎勵。

四、承包款結算方法:乙方在必須每月3日前報上月工作量,履行簽字手續後結算80%工資,工程完工後經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並向甲方交工後一次結清。

五、合同一經簽定,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單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4.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1.

2.

3.

4.

六、有關補充合同:

1.

2.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電梯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本工程是指: 項目 電梯安裝工程。

1.2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委託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1.3工程地點: 項目內 。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承包範圍: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設計、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費、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電費、包驗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 等進行大包乾施工。

2.2具體的承包範圍如下:

本工程屬交鑰匙工程,乙方按時按量保證合同電梯質量,包運輸保管、安裝調試、驗收(包括乙方內部驗收及質量技術監督局對電梯的驗收並取得電梯準用證)及售後服務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乾並承擔所有發生費用。

第三條、質量標準及乙方的質量保證

3.1本工程的施工應符合以下的質量標準:

?電梯安裝驗收規範(gb10060-93)》、《電梯技術條件(gb10058-88)》、《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gb7588-95)》、《電梯試驗方法(gb10059-88)》。

3.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及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和用料進行施工,保證質量。

第四條、工期

4.1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工期:

a.甲方提供符合電/扶梯土建佈置圖技術要求的井道、機房、電源後,乙方應在甲方通知進場安裝之日起 天內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裝工作並將通過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給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門驗收時間)。

b.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設工程的施工。

4.3在履約過程中,如果由於甲方設計變更等甲方責任所延誤工期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工期進行調整。

第五條、合同大包乾總價款

5.1本工程的大包乾總價(含税)為:

合同總價款:人民幣: 元整(¥ 元)

5.2 合同大包乾總價款已包含安裝費用、材料費用、施工配合費、搭棚費、吊裝費及税費 等乙方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費用,除合同大包乾總價款外,甲方無須就本安裝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費用。甲方提供電源(及電纜)至屋面機房電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裝),機房內電梯控制箱及後續電梯井道配線、變壓器由乙方配套安裝,幷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5.3 本合同大包乾總價款結算時不予調整。

第六條、付款方式

6.1付款方式:甲方以 現金/支票/轉賬 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乙方銀行帳號為: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6.2本合同有∕無預付款,若有,預付款為¥ 元(人民幣 元),於 支付。

6.3除預付款外,其他款項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a.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 天內支付合同總價的10%(¥ 元),作為定金。甲方於乙方正式進場安裝前20天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 元)。安裝完成並經市技監局及相關政府部門驗收合格並移交竣工資料後3天內支付合同總價的10%(¥ 元)。安裝完成並經市技監局及相關政府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四個月後的3天內支付合同總價的50%(¥ 元),對於該筆款項的支付,甲方在乙方發貨期前14日內負責向乙方提供由 出具的保證擔保,擔保函的內容以《供貨合同》附件三為準。付款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金額相當於合同總價5%的銀行保函,保函擔保期限與電梯質保期一致。

b.

6.5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開具與甲方已付金額一致的符合財税規定合法有效的發票。

第七條、甲方責任

7.1甲方任命 為甲方代表。

7.2甲方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與管理,並檢查隱蔽工程。對於工程進度或質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時下發《進度通知單》或《質量整改通知單》的權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進度和整改工程的權利。

7.3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規定的款項。

7.4甲方負責對乙方編制並提交的施工計劃、施工組織方案、工程預決算的審定工作。

7.5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

7.6負責提供符合電梯土建佈置圖技術要求(含大樓基準軸線、樓層標高等)的電梯土建或電梯井道和機房。

7.7 負責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後要及時清理井道的雜物,包括排水、防水,並通知乙方約定檢查日期。檢查後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

7.8 按當地建委及勞動安全監察部門、消防部門等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供所需資料文件給乙方,由乙方辦理安裝施工報批、有關安全施工手續及政府有關部門的驗收手續,相關費用乙方負責。

7.9

第八條、乙方責任

8.1 乙方任命 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計劃(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書面報告。

8.2 乙方保證其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資質,並保證其資質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8.3 乙方應配合總包土建進度提供相關預埋資料,另須包括:本電梯設備設計、供應、安裝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關樑和架構上的荷載資料;開關、通風及設備等所需的一切開孔的位置資料;電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導軌固定件和有關的轎箱平台位置資料。

8.4 乙方在安裝工程開始前,須根據工程規範編制設計及施工詳圖,並提交甲方、設計人審批,所有施工圖紙均應得到設計人確認。

8.5 乙方應在安裝開始前將詳細施工組織方案、施工進度計劃報甲方審核確認。施工期間,乙方應作好施工原始記錄。

8.6 井道及機房土建完工後,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負責檢查電梯井道、機房以及總包配合預埋或預留的構件等。

8.7 負責電梯的安裝、調試工作,移交備用件和隨機資料一套。

8.8 負責吊裝及搭棚工作。

8.9負責施工所需的水電費,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護、圍欄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10 電梯安裝調試過程中的任何與電梯安裝有關的施工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由乙方過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

8.11 除井道內隔樑外其餘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設備均由乙方負責。

8.12安裝期間轎廂內加設保護板,試用期滿後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裝。清理安裝雜物。

8.13負責提供三方通話設備,並且安裝監控中心的母機是一台母機可以對多台主機(機房機)並且協助安裝三方通話系統的單位進行調試。

8.14負責電梯在運輸、施工前、施工期間、安裝後至驗收合格且甲乙方辦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續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8.1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衞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受有關部門處罰,由乙方自行承擔罰款和一切損失。

8.16 按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進行施工,保證施工質量。按合同約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負責人,做好現場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將施工物件堆放整齊、使道路暢通。乙方對乙方工作人員及乙方聘用的人員的人身安全負全部的責任,並應督促他們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規以及有關規章制度。凡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且乙方須及時報告給甲方及有關部門。

8.17負責將甲方提供的有關申報文件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辦理安裝進場前的報驗手續和費用,以及安裝完工後的報檢手續直至合格為止。乙方應承擔因報驗不合格造成的違約責任,並賠償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損失。非因乙方電梯質量/安裝的原因不能通過驗收除外。

8.18工程竣工驗收完成並由甲方簽發竣工驗收合格證書後,由甲乙方辦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續。乙方施工單位人員必須在3天內撤離施工場地。

8.19乙方在進場施工前,應與總承包單位協調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在施工期間應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但無須向總承包單位支付施工配合費或總承包服務費。

8.20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須按甲方規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結算報告,經過甲方審定後作為確定結算款的依據。

8.21 應積極配合其他專業施工單位進行裝修施工。

8.22 乙方在施工前辦理安裝施工報批和有關安全施工手續,以及安裝調試完畢後報勞動安全及電梯質量檢測部門進行安裝質量及安全檢驗,費用由乙方負責。

8.23

第九條、材料設備供應

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設備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和提供。乙方購買的材料應符合甲方的設計規範要求和工程質量要求,相關規定如下:

9.1.1乙方所採購的材料,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9.1.2對乙方所採購的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權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重新採購符合設計和規範和質量要求的材料,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經甲方驗貨,乙方不得擅自開工。否則,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工程驗收

10.1隱蔽工程驗收:工程達到施工過程中的隱蔽工程驗收階段時,乙方應在隱蔽工程自檢合格後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驗收合格,甲方及監理公司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此後工程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通知驗收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還應承擔逾期竣工的違約責任。若乙方自行隱蔽,甲方有權要求剝離或開孔,乙方應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乙方應承擔有關費用,且工期不得順延。

10.2竣工驗收:本工程完成安裝調試後,乙方應通知甲方及監理公司對本工程進行驗收。鑑於本工程還需要報有關政府部門驗收合格,故乙方應負責辦理該報驗工作並保證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驗收前已通過政府有關部門的驗收。若本工程竣工驗收達到標準後,叁方簽字蓋章確認本工程驗收合格,同時乙方把竣工驗收資料(含竣工圖)及驗收報告一式 四份移交給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過驗收的,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限內對本工程進行整改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還應承擔逾期竣工的違約責任。

10.3如果在驗收中產生糾紛,由廣州市的產品技術質量監督檢查機關核驗為準。

10.4在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並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質量保證及保修責任。但未經乙方許可甲方擅自使用電梯時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結算

11.1 工程竣工備案之日起 天內,乙方應提交以下結算資料:

11.1.1工程結算書打印稿四份及電子文件一份,結算書裝訂內容及順序為封面、《單項(或分部)工程驗收證明書》、編制説明、計費表、分部分項結算書、主要材料用量價格表;

11.1.2工程竣工設計資料(含工程竣工設計圖紙、圖紙會審紀要、修改及變更通知書)一套(原件、獨立編號裝訂);

11.1.3現場簽證單一份(原件、獨立編號裝訂);

11.1.4合同書一份(複印件);

11.1.5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經甲方確認)一份。

11.1.6備案表

第十二條、工程保修

12.1本安裝工程的保修期為自政府主管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 年。

12.2在保修期內,凡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全面負責整改和維修。乙方須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發出通知後2小時內趕赴現場檢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按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完成整改和維修工作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因甲方管理、使用不當引起的故障維修,甲方需承擔零部件費用。

12.3在保修期內,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對工程質量問題的整改或維修工作的,則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對該質量問題進行整改和維修,所產生的費用加15%的管理費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12.4乙方承諾對工程提供終身的維修服務(保修期滿後,雙方簽訂有償維修保養服務協議)並負責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培訓 六 名電梯維修人員。在合同保修期屆滿後,乙方保證以不高於本合同的價格水平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及維修等服務。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甲方如不能按時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但累計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大包乾總價的3%。

13.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所涉及的技術或資料向第三方擴散、轉讓,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合同包乾總價的20%的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13.5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競爭或實施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3.5.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甲方或監理單位有關人員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13.5.2“欺詐行為”是指謊報事實,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標過程中投標者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文件之前和之後),以及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其他欺詐行為,使甲方作出錯誤的判斷,進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13.6在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後,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項並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外,還應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內完成退場工作,包括人員撤場、材料的交接以及與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時:

13.6.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則雙方按該部分工作成果進行結算,乙方應在結算後的10日內將甲方多付的款項退回甲方。

13.6.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則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內退還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項。

13.7乙方基於本合同的規定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及經濟損失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未付給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內向甲方付清。

13.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轉包或分包,否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大包乾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第十五條、爭議及解決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術標準、設計方案、招標文件等的約定如有不一致,解釋順序應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術標準、設計方案、招標文件。

15.2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除雙方協議停止施工外,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並在任何情況下,均須保護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5.4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在廣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聯繫方式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並在本協議上註明的聯繫方式(包括:通訊地址及聯繫電話等)為有效的聯繫方式,若聯繫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協議上註明的聯繫方式發送有關通知、文件,即視為該有關通知、文件送達乙方,乙方對因聯繫方式錯誤及未書面通知甲方聯繫方式變更而引起的一切後果承擔全部責任。乙方的聯繫方式為:

單位名稱:

通信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e-mail: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約代表: 法定代表人/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的出現是為了保護我們的權益,對於合同的擬寫是一件非常專業的事,那麼怎麼寫合同才能夠不出現錯誤呢?工作總結之家小編為您精心挑選和推薦《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協議樣本示例》,供您參考,希望能給您帶來幫助。

浙江省工程項目管理承包合同範本

甲方:浙江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廳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為順利實現___________美術館建成開館的目標,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有效保證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根據國家建設部《關於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大力推進項目管理的要求,在深入調研分析政府投資公益性項目各種組織實施模式的基礎上,結合本項目特點,就本工程項目採用項目管理模式問題浙江美術館工程建設招標領導小組通過邀請議標並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同意,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專題會議研究,決定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為浙江美術館建設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管理承包實施單位。為明確浙江省××廳(以下簡稱甲方)和中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本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___________美術館

1.2項目地點: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項目規模

1.3.1用地面積:___________㎡

1.3.2建築面積:___________㎡,其中地下部分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1.3.3綠化率:___________ %

二、項目管理範圍及要求

1.工作模式

本項目採用委託管理的方式實施,甲方將整體工程的項目管理工作一次性委託乙方進行,乙方按合同約定成立專業的項目管理組(名單見附件一),承擔項目報批、招標代理、設計管理、採購管理、施工管理、設備及系統試運行管理、組織竣工驗收等服務,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本項目所涉及的施工、採購等招投標決策事宜包括重大合同的審定以及重大變更事項,由浙江美術館工程建設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招標領導小組提請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審定。

2.工程範圍

本項目工程範圍:項目建設用地範圍內除二次裝修及布展以外的所有建設工程(以最後審定的設計圖紙為準)。

3.工作內容

3.1施工前期及施工中除項目立項、用地手續以外所有審批手續的辦理。

3.2設計管理,組織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管理及外部審查、修改、會審、批准等管理工作。設計的詳細內容詳見附件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3.3施工全過程的管理,協調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之間的關係,並對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成本控制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

3.4負責施工、採購的招投標組織實施工作。

3.5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編制工程資金使用計劃,按工程的進度依據相關合同進行資金支付管理。

3.6其他與本項目工程有關的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4.1工程進度控制:本項目工程自甲方移交立項、規劃用地手續、完成拆遷及四通一平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日止,期限為___________個月,即:___________個日曆天,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竣工驗收。具體進度安排見附件三。

4.2質量要求:按照現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國家、地方驗收標準有關規定,確保所有分項工程質量驗收一次性驗收合格,確保"錢江杯"、爭創"魯班獎"。

4.3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安全規定,按照安全規範作業,對整個工程安全負責,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絕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事故及負主要職責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4.4投資控制:要從優化設計。招標採購及加強施工管理等各方面着手,嚴格將本項目總投資控制在投資預算範圍內。

4.5人員配備要求:乙方必須根據工程需要派出精幹力量進行管理工作,乙方承諾將充分調動公司綜合力量,利用公司資源,創出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品牌。具體人員名單需經甲方認可,工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撤換,各階段配備的人員必須及時到位,因工程需要增加管理人員時,乙方必須保證。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權利

(1)決策權:甲方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採購(含招投標)、工程款項支付以及建設過程中的重大事項享有決策權及調整決策權。

(2)監督權:甲方享有美術館建設過程的監督權,可隨時派員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物資數量和費用使用等項目有關的所有情況並有權對乙方提出改進意見。

1.2義務

(1)指派現場代表作為聯絡協調人,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

(2)按合同和工程實施的進度要求組織資金到位。

(3)協助乙方協調外部關係,為項目順利實施提供條件。

(4)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就乙方書面提交應由甲方決定的本項目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甲方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參加工程驗收、辦理移交手續。

(6)向乙方提供2-3間現場辦公用房和三路電話。

(7)甲方所有工程指令,必須通過乙方發佈。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權利

乙方在甲方委託的工程範圍內,代表甲方進行工程管理,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分包人的建議權;

(2)對本項目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議權;

(3)按照甲方的授權以及國家的規定,完成施工、安裝、材料、設備採購的招標工作及合同談判,與分包方簽訂合同,並對合同進行管理。

(4)核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施工方提出建議,並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5)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甲方報告。

(6)乙方有權按規定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7)有權要求施工單位將安全施工專項費用單列用監督管理該專項費用的使用情況,在分包單位未使用時予以沒收;根據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及與其合同的約定處置履約保證金。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

(10)按規定審批工程變更。

2.2義務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外,辦理本項目所有報批手續,需要甲方提供相關資料或工作支持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

(2)對施工全過程進行管理,全面實現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要求目標。具體管理任務見甲方審定修改後的《項目管理方案》,包括開工前準備工作、施工過程管理以及竣工驗收組織管理等。需要甲方出面的事宜,需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3)第一時間向甲方通報項目及與項目有關的重要信息;按月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報告、項目成本報告、質量記錄及安全情況反映。

(4)組織對分包隊伍和供貨商的招標工作,負責推薦可供選擇的分包隊伍和供貨商供甲方決策。

(5)承擔乙方本身現場辦公的電話費、水電費等。

(6)負責本項目的監理工作。

(7)督促分包單位嚴格履行分包合同義務。

(8)接受甲方對項目管理的監督。

(9)本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向甲方移交符合規定的本項目工程竣工圖紙、文件、合同和其他資料等項目工程檔案材料並移交審計後的項目財務資料。

四、合同價款及支付

1.費用組成

本次工程管理承包採用"成本+項目管理費+質量進度考核獎勵"的取費形式,具體定義如下:

1.1成本:指在本合同項目管理範圍內發生的與工程相關的所有支出。

1.2項目管理費:指乙方實施項目管理的酬金。

1.3質量進度考核獎勵:指雙方根據商定的質量進度考核目標,根據最終結果予以獎懲。

2.價款

根據本工程建設內容、規模、投資以及項目管理工作內容,本次工程管理承包費用總價暫定為人民幣貳億元整。各項費用按以下辦法確定:

2.1成本

(1)成本本着"按實結算"的原則,以實際發生的費用總和作為最終成本。

(2)所有政府規費外部評審費用等非合同開支,乙方必須事先編制預算,報甲方審批後實施。

2.2項目管理費

經充分協商,雙方確定項目管理費按項目成本的3%計取,暫定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3獎罰

2.3.1工期獎罰金

(1)如乙方通過科學管理,合同工程提前通過竣工驗收,則每提前一天獎勵人民幣貳仟元。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處以人民幣貳仟元的罰金。

2.3.2質量考核獎勵

如果乙方經過科學管理,合同工程獲得"錢江杯",則甲方給予乙方創杯獎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如獲得"魯班獎",甲方給予乙方獎勵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價款支付

3.1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本着有利於工程實施、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按相關設計合同、採購合同、施工合同規定及項目進度要求,報財政直接支付給相關單位,並接受財政主管部門對項目財務活動的管理監督。

3.3項目管理費:

(1)合同簽訂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______%定金,計¥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2)地下室土建工程完工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______%進度款,計¥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3)大樓結頂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______%進度款,計¥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4)工程竣工且工程結算報告經甲方核實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25%,計¥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5)乙方獲得工程"錢江杯"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餘款。

3.3獎罰金:

(1)工期獎罰金在工程竣工後七日內結算;

(2)質量獎金在獲獎通知甲方並報財政廳批准後七日內支付。

五、工作週期

為保證工程順利實施,雙方約定工作週期如下:

1.乙方提交的書面申請,甲方應在收到申請後______小時內予以審批或提出書面意見(遇節假日或特殊情況除外,重大事情特事特辦)。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立項、用地審批手續、用地紅線等基礎資料。

3.甲方應在開工前______日完成用地範圍內的拆遷、場地平整等施工準備工作。

六、違約責任、索賠

1.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誤,則項目建設時間順延。由於乙方管理不到位,致使工期延誤,則乙方支付工期罰金。

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工程延期的,乙方不承擔延誤責任。工程款已到位,而工程進度滯後致使工期延誤的,則乙方支付工期罰金。

2.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復完善達標,並須經有關部門鑑定合格,同時承擔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誤違約責任。

3.工程建設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合同變更

本合同重大變更問題由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招標領導小組提請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審定。一般項目變更問題,由乙方項目部與甲方美術館籌建辦研究決定。施工中涉及的具體技術問題由項目部決定。

八、合同解除

1、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相應進度款項,停止施工超過 天,仍不支付進度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造成重大管理失誤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另行委託第三方進行管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解決。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持三份。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且蓋章之日起生效。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本合同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圖紙、變更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浙江省××廳    單位名稱:中國××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杭州市     單位地址:杭州市××路338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附件(略)

錨杆工程承發包合同

發(總)包單位:_________(甲方) 

承(分)包單位:_________(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錨杆工程

建設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 建設規模、面積(工程量)和承發包工程的範圍及內容:

1.基坑錨杆_________條,包括現場已澆注_________條錨杆的張拉及鎖定,總工程量為_________延米。

2.錨杆施工依據設計方案和相應施工規範,工作內容包括:①錨杆鑽孔;②錨杆設置及灌漿;③錨杆張拉與鎖定。

在履約過程中,根據變更設計所影響的工期和甲方責任、不可抗力所延誤的工期等因素,經甲、乙方簽證認可後,進行調整,從而最後確定竣工日期,乙方應按此竣工日期竣工。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及保修條件、期限,按本條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照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符合設計要求。

2.按照國家《現行建築施工規範大全》有關標準執行,工程保修至地下室施工到0.00時為止。

第五條 承包方式:

實行大包乾。即包工、包材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錨杆按_________元/米計價。

具體工期要求為:在_________個日曆天內完成全部錨杆的鑽孔、灌漿,並且張拉完畢至少一半錨杆。

第七條 甲方應負責完成下列工作:

1.在開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包括進場道路),接通水、電源和辦理報建、臨時場地、佔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續。同時向乙方提交施工(安裝)圖紙與説明書和有關的技術資料各一份;水電安裝圖紙_________份;地質勘探資料一份;建築(安裝)許可證和報建審核意見書。

2.提供現場水電接點,材料堆放點及臨時設施。

3.以上工作由_________統一解決安排。

第八條 乙方應負責完成下列工作:

1.在開工前三天完成組織施工圖會審、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並送交甲方,作為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計劃的依據。

2.全面負責錨杆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任務。

3.完工後,提供有效的竣工資料兩份。

第九條 乙方承包的任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分包給第三方。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説明書以及施工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做好試件和材料的試驗,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質量上必須接受質量監督部門和甲方的監督,甲方發現其在主要形象上拖進度_________天時,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質量問題時,經質監部門確認後,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_________天內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糾正。否則甲方有權採取措施直至終止合同,調換施工隊伍。因此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施工圖紙與説明書不符,重要結構或關鍵部位所需的材料規格、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或設備有缺陷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_____天內會同設計單位進行處理,並辦理技術簽證。否則,乙方有權停工,除工期順延外,因此所造成的窩工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甲方委託監理公司為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驗收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簽證手續,督促乙方按規定搞好試件、材料試驗和各項技術資料及報表整理,負責簽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以及其它事宜。

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的供應及其消耗含量和價差處理,按本條第_________項執行:

1.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負責,其費用和材料價格已按_________的規定列入造價內,在施工過程中,如材料價格變動,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2.施工過程中,材料價格如有變動,不再調整。

第十二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必須劃(匯)入乙方的開户銀行:_________辦事處,帳號:_________。否則,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得將工程款轉入第三方帳户或挪作他用。

工程備料款和進度款按本款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按市建設銀行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撥付規定辦理,即在合同簽訂_________天內,按總造價(當年計劃)的百分之_________預付備料款,進度款按工程進度百分之時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進度百分之時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進度百分之時再付百分之_________,其餘工程進度款由預付備料款抵充,留下尾款百分之五待審定竣工結算後付清。

(二)工程款支付辦法:

1.合同簽訂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備料款。

2.乙方完成進度達50%時,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40%。

3.乙方完成進度達90%時,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15%。其餘款項在地下室施工到0.00時付清。

工程結算:乙方應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_________天內提出竣工結算,送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核,甲方應在接到結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提出意見,逾期視作同意,由經辦銀行劃帳,結算尾數。雙方對竣工結算確認後_________天內,應進行退補結算。

第十三條 甲方因生產或使用需要,確需變更設計時,應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由原設計單位出具的變更設計的技術資料,按規定辦理變更工程手續,簽訂補充協議或變更合同,造價按工程增減的規定進行調整和結算。

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甲方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經有關部門審定後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損失。

第十四條 工程交工驗收

1.工程交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及説明書、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變更增減的書面文件、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2.隱蔽工程在隱蔽前_____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場檢查,甲方不按時到現場檢查的,乙方可自行檢查後隱蔽,並認真如實填寫隱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若事後甲方提出複查的,複查合格,所有費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所耽誤的時間應順延工期;複查不合格,檢查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應負責無償返修。若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場檢查,單方完成隱蔽工程的,甲方有權要求重新檢查,不論檢查結果是否合格,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工程(包括單項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後_________天(單項工程七天)內進行,並應按期驗收完畢。工程質量及工程內容符合要求的,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籤章,同時乙方將全部有效的技術檔案資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內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內進行翻修或補建後,再進行驗收,直至達到符合標準和要求為止。並按最後驗收合格的日期作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逾期組織驗收的,除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如果驗收合格的,按本款規定的驗收日期作為竣工日期;驗收不合格需翻修的,按實際逾期天數順延工期。工程(包括單項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因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圖上加上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乙方另繪竣工圖。

第十五條 獎勵

1.提前竣工或趕工獎勵:_________。

2.乙方按期竣工,並經工程質監部門和主管部門檢查鑑定或認可的優良級品工程的,甲方同意按工程總造價_________分之_________獎勵給乙方。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供應材料、設備或逾期履行第七條各項規定之一者,從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除應負擔乙方的實際損失外,並按拖延天數順延工期。

2.甲方不按期撥付工程款,從超過_________天次日起,按拖欠數額,按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直至結清之日,停工期間的窩工和其它損失按實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乙方逾期竣工,從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單項工程按該項工程造價)的萬分之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組織驗收交工工程(包括單項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結算的,從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單項工程按該單項工程造價)的萬分之_________向對方償付違約。

5.一方逾期結清或退回工程尾款者,從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按應結清或退回數額,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對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第十七條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損失,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處理:

1.報上級有關部門裁定。

2.工期順延。

第十八條 其它事項及補充條款

1.有關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與説明書和會審記錄,以及圖表、資料,雙方進行的有關會議,洽談記錄,雙方協商同意並經雙方當事人簽證的有關修改設計的變更文件等,都是據以施工和交工驗收的技術資料,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乙方應加強防火、防盜、治安、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和加強對施工隊伍的管理,遵守和執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的規定。否則,導致造成的損失和有關部門按規定給予的處罰或追究賠償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甲方無償提供乙方施工人員共_________人的住宿及生活用水、用電。

4.乙方施工用水用電按市有關規定,從結算款中扣除。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工程施工協議

消防工程施工協議

發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總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結合本消防工程具體情況,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有限公司一期消防工程

2.設計單位:

3.工程地點:  路

二、各方職責

甲方:

乙方:

丙方:

技術文件和承包範圍

技術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圖

2、建築工程消防審核意見書--杭公消審[  ]第  號

3、施工圖審查報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統圖

5、投標文件(預算書)

承包範圍:

主廠房、展示廳、集體宿舍及職工活動樓的全部消防系統

包括:消防自動報警控制系統(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噴淋系統、消火栓系統、地下層通風和排煙系統、消防廣播和消防電話系統(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槍和消防帶、報警按鈕等)、成套滅火器箱(含滅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噴淋泵系統(含控制櫃)、消防報警備用電源、電梯消防接口、投標預算書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內容(包括應急照明、防火捲簾、疏散指示燈的聯動控制系統;應急照明、防火捲簾、疏散指示燈供貨安裝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統的採供、安裝和調試。

第一條 工程造價

主廠房、展示廳、集體宿舍及職工活動樓的全部消防系統造價按一次性包乾總價  萬元(其中包括如下費用)。

1、總包管理費3%

2、市場價格風險調整的不可預見費用

3、消防驗收、消防檢測費用(電氣檢測費用除外)

4、設計變更調整的費用(以提供的技術文件為依據)

5、其它與領取《消防工程驗收合格證》的所有費用。

6、對建設單位消防系統及設備操作維護人員的培訓。

7、涉及對非承包範圍的工程(如防火門等)進行檢查、指導,資料整理和消防驗收。

第二條 工期要求和開工日期

1、工期要求:

主廠房:  天(到  年 月  日止)起始時間要明確

展示廳、集體宿舍及職工活動樓的工期及起止時間

2、同時必須滿足中國建築第八工程局的施工進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進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單位)

第三條 質量要求和評定標準

1、質量要求:合格並符合消防和設計要求

2、評定標準:按國家和杭州市現行的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執行。

第四條 安全生產規範執行

必須符合國家和杭州市有關規定要求。

第五條 材料、設備的採購、供應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設備由丙方採購。按規定報甲方、總包、監理單位驗收,由甲方、總包、監理單位蓋章確認。

2、材料及設備品牌必須採用投標時確定的品種、規格、型號、產地、質量等級並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證質量。

第六條 工期、質量保證金

1、丙方保證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達到本協議承諾的要求,願支付給甲方項目保證金為 萬元(其中質量保證金  萬元,工期保證金 萬元,文明、安全保證金 萬元)。

2、項目保證金的支付:

本協議簽訂後七天內,丙方交納給甲方項目保證金 萬元。

3、竣工後經驗收達到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的,在二個月內,甲方將項目保證金退還給丙方(項目保證金不計息)。

第七條 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 房屋結頂 天,甲方支付給丙方  萬元;

2、 丙方支付給乙方總包管理費  %(  萬元);

3、 房屋結頂後,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

4、 竣工後並且交付《消防驗收合格證》和全部竣工技術資料時支付到總工程款的 %;

5、 餘款 萬元(其中  萬元作為工程保脩金),在滿一年後支付  萬元, 萬元工程保脩金滿二年後按規定返還(保脩金不計息)。

6、 接受工程價款的

單位名稱:

帳號:

開户銀行:

第八條 工程質量保修

保修期為二年。在保修期間,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  小時內派員進行保修,否則甲方有權另行委託修理,費用從保脩金內直接扣除。

第九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

1、工期違約: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同時每逾期一天再按每個單體工程計  元/天計算罰金支付給甲方。

2、質量違約:丙方保證消防工程全部達到合格並符合設計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達到以上承諾, 萬元保證金作為丙方違約金予以罰沒。

3、安全文明:符合國家和杭州市有規定要求。丙方承諾確保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若發生任何人員安全事故,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所有費用,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丙方全額承擔,並願將  萬元人民幣作為丙方違約金予以罰沒。

4、自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單位人員、施工機具、臨時設施等全部在一個月內撤出施工現場,逾期按丙方違約處理。每逾期一天,丙方應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按 元/天計取。

5、丙方必須接受總包單位、監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總包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罰款,每次  元/次。

第十一條 其它

1、丙方必須負責施工範圍現場的治安、環衞、防盜、防火,安全等多項管理,負責與環衞、交通、環保、市容、園文、治安、居民等部門的關係疏通工作,如發生費用問題由丙方自行承擔。

2、甲方負責將施工用水、用電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餘由丙方負責驗收。

3、施工用水、用電由丙方直接與總包單位結算。

4、甲乙丙方同意本協議與今後簽訂的補充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招標文件及的承諾書、補充協議書等與本協議有牴觸的,以本協議為準。

5、本協議履行地為本工程所在地。

6、本協議一式六份,叁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杭州富新反光

材料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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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範圍及內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總工期為 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採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省優至魯班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採用下列 種方式:

1、採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 ,如今後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並按下列約定執行:

(1) 工程預算價: (工程結束後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 (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江蘇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後,由會計事務所或 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籤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項目負責人簽字,並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複核簽字,並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5%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5%,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説明: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説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審核報批,並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後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體為: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審核確認後,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

(4)

(5)總工程款的 %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 後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設備供應: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並按現行國家驗收規範執行。質量保證期 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項目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項目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於 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範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閲,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後 小時內驗收完畢並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後 天內提供符合規範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並應一式 份。

8、其他約定 : 按圖紙説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審核批准,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後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後於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並撤出所有人員及設備,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 ‰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項目經理 :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 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範。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後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設備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設備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並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採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兑現,應與乙方協商,並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採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 日內進場維修, 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7、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 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 1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10%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 後生效。

2、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浙江省工程項目管理承包合同範本

甲方:浙江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廳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為順利實現___________美術館建成開館的目標,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有效保證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根據國家建設部《關於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大力推進項目管理的要求,在深入調研分析政府投資公益性項目各種組織實施模式的基礎上,結合本項目特點,就本工程項目採用項目管理模式問題浙江美術館工程建設招標領導小組通過邀請議標並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同意,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專題會議研究,決定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為浙江美術館建設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管理承包實施單位。為明確浙江省××廳(以下簡稱甲方)和中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本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___________美術館

1.2項目地點: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項目規模

1.3.1用地面積:___________㎡

1.3.2建築面積:___________㎡,其中地下部分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1.3.3綠化率:___________ %

二、項目管理範圍及要求

1.工作模式

本項目採用委託管理的方式實施,甲方將整體工程的項目管理工作一次性委託乙方進行,乙方按合同約定成立專業的項目管理組(名單見附件一),承擔項目報批、招標代理、設計管理、採購管理、施工管理、設備及系統試運行管理、組織竣工驗收等服務,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本項目所涉及的施工、採購等招投標決策事宜包括重大合同的審定以及重大變更事項,由浙江美術館工程建設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招標領導小組提請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審定。

2.工程範圍

本項目工程範圍:項目建設用地範圍內除二次裝修及布展以外的所有建設工程(以最後審定的設計圖紙為準)。

3.工作內容

3.1施工前期及施工中除項目立項、用地手續以外所有審批手續的辦理。

3.2設計管理,組織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管理及外部審查、修改、會審、批准等管理工作。設計的詳細內容詳見附件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3.3施工全過程的管理,協調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之間的關係,並對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成本控制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

3.4負責施工、採購的招投標組織實施工作。

3.5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編制工程資金使用計劃,按工程的進度依據相關合同進行資金支付管理。

3.6其他與本項目工程有關的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4.1工程進度控制:本項目工程自甲方移交立項、規劃用地手續、完成拆遷及四通一平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日止,期限為___________個月,即:___________個日曆天,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竣工驗收。具體進度安排見附件三。

4.2質量要求:按照現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國家、地方驗收標準有關規定,確保所有分項工程質量驗收一次性驗收合格,確保"錢江杯"、爭創"魯班獎"。

4.3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安全規定,按照安全規範作業,對整個工程安全負責,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絕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事故及負主要職責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4.4投資控制:要從優化設計。招標採購及加強施工管理等各方面着手,嚴格將本項目總投資控制在投資預算範圍內。

4.5人員配備要求:乙方必須根據工程需要派出精幹力量進行管理工作,乙方承諾將充分調動公司綜合力量,利用公司資源,創出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品牌。具體人員名單需經甲方認可,工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撤換,各階段配備的人員必須及時到位,因工程需要增加管理人員時,乙方必須保證。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權利

(1)決策權:甲方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採購(含招投標)、工程款項支付以及建設過程中的重大事項享有決策權及調整決策權。

(2)監督權:甲方享有美術館建設過程的監督權,可隨時派員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物資數量和費用使用等項目有關的所有情況並有權對乙方提出改進意見。

1.2義務

(1)指派現場代表作為聯絡協調人,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

(2)按合同和工程實施的進度要求組織資金到位。

(3)協助乙方協調外部關係,為項目順利實施提供條件。

(4)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就乙方書面提交應由甲方決定的本項目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甲方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參加工程驗收、辦理移交手續。

(6)向乙方提供2-3間現場辦公用房和三路電話。

(7)甲方所有工程指令,必須通過乙方發佈。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權利

乙方在甲方委託的工程範圍內,代表甲方進行工程管理,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分包人的建議權;

(2)對本項目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議權;

(3)按照甲方的授權以及國家的規定,完成施工、安裝、材料、設備採購的招標工作及合同談判,與分包方簽訂合同,並對合同進行管理。

(4)核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施工方提出建議,並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5)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甲方報告。

(6)乙方有權按規定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7)有權要求施工單位將安全施工專項費用單列用監督管理該專項費用的使用情況,在分包單位未使用時予以沒收;根據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及與其合同的約定處置履約保證金。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

(10)按規定審批工程變更。

2.2義務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外,辦理本項目所有報批手續,需要甲方提供相關資料或工作支持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

(2)對施工全過程進行管理,全面實現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要求目標。具體管理任務見甲方審定修改後的《項目管理方案》,包括開工前準備工作、施工過程管理以及竣工驗收組織管理等。需要甲方出面的事宜,需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3)第一時間向甲方通報項目及與項目有關的重要信息;按月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報告、項目成本報告、質量記錄及安全情況反映。

(4)組織對分包隊伍和供貨商的招標工作,負責推薦可供選擇的分包隊伍和供貨商供甲方決策。

(5)承擔乙方本身現場辦公的電話費、水電費等。

(6)負責本項目的監理工作。

(7)督促分包單位嚴格履行分包合同義務。

(8)接受甲方對項目管理的監督。

(9)本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向甲方移交符合規定的本項目工程竣工圖紙、文件、合同和其他資料等項目工程檔案材料並移交審計後的項目財務資料。

四、合同價款及支付

1.費用組成

本次工程管理承包採用"成本+項目管理費+質量進度考核獎勵"的取費形式,具體定義如下:

1.1成本:指在本合同項目管理範圍內發生的與工程相關的所有支出。

1.2項目管理費:指乙方實施項目管理的酬金。

1.3質量進度考核獎勵:指雙方根據商定的質量進度考核目標,根據最終結果予以獎懲。

2.價款

根據本工程建設內容、規模、投資以及項目管理工作內容,本次工程管理承包費用總價暫定為人民幣貳億元整。各項費用按以下辦法確定:

2.1成本

(1)成本本着"按實結算"的原則,以實際發生的費用總和作為最終成本。

(2)所有政府規費外部評審費用等非合同開支,乙方必須事先編制預算,報甲方審批後實施。

2.2項目管理費

經充分協商,雙方確定項目管理費按項目成本的3%計取,暫定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3獎罰

2.3.1工期獎罰金

(1)如乙方通過科學管理,合同工程提前通過竣工驗收,則每提前一天獎勵人民幣貳仟元。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處以人民幣貳仟元的罰金。

2.3.2質量考核獎勵

如果乙方經過科學管理,合同工程獲得"錢江杯",則甲方給予乙方創杯獎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如獲得"魯班獎",甲方給予乙方獎勵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價款支付

3.1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本着有利於工程實施、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按相關設計合同、採購合同、施工合同規定及項目進度要求,報財政直接支付給相關單位,並接受財政主管部門對項目財務活動的管理監督。

3.3項目管理費:

(1)合同簽訂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______%定金,計¥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2)地下室土建工程完工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______%進度款,計¥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3)大樓結頂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______%進度款,計¥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4)工程竣工且工程結算報告經甲方核實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25%,計¥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整)。

(5)乙方獲得工程"錢江杯"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餘款。

3.3獎罰金:

(1)工期獎罰金在工程竣工後七日內結算;

(2)質量獎金在獲獎通知甲方並報財政廳批准後七日內支付。

五、工作週期

為保證工程順利實施,雙方約定工作週期如下:

1.乙方提交的書面申請,甲方應在收到申請後______小時內予以審批或提出書面意見(遇節假日或特殊情況除外,重大事情特事特辦)。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立項、用地審批手續、用地紅線等基礎資料。

3.甲方應在開工前______日完成用地範圍內的拆遷、場地平整等施工準備工作。

六、違約責任、索賠

1.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誤,則項目建設時間順延。由於乙方管理不到位,致使工期延誤,則乙方支付工期罰金。

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工程延期的,乙方不承擔延誤責任。工程款已到位,而工程進度滯後致使工期延誤的,則乙方支付工期罰金。

2.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復完善達標,並須經有關部門鑑定合格,同時承擔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誤違約責任。

3.工程建設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合同變更

本合同重大變更問題由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招標領導小組提請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審定。一般項目變更問題,由乙方項目部與甲方美術館籌建辦研究決定。施工中涉及的具體技術問題由項目部決定。

八、合同解除

1、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相應進度款項,停止施工超過 天,仍不支付進度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造成重大管理失誤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另行委託第三方進行管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解決。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持三份。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且蓋章之日起生效。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本合同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圖紙、變更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浙江省××廳    單位名稱:中國××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杭州市     單位地址:杭州市××路338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附件(略)

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 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 詞語涵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3條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4.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8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第9條 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

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3條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 質量與驗收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 試車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第20條 工程款預付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 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 設計變更

第25條 設計變更

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説明。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

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 竣工與結算

第27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銀行審核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 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 爭議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32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條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 保險(如有時)

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 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最新綠化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市規劃與建設局和××綠化有限公司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將××綠化工程1標段的綠化委託乙方養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護項目相關情況

養護項目名稱:××綠化工程1標段綠化養護

養護地點:

養護面積:

二、養護期限

養護期限自××綠化工程1標段工程竣工後至該工程移交給××建設局止。

三、養護職責

1、承包養護期限內,乙方應按照園林綠化養護操作規程及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2、綠化設施及主要養護內容

(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立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2)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於2次以上,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持各類植物的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

(3)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帶要結合鬆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4)抹芽:主要用於喬木、大型灌木,對不定芽要及時清除,以保持樹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長形態美觀,營養集中。

(5)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園林植物養護中較為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採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澇:旱季及新種植物要及時進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間要做好加固、排澇搶險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3、對本合同養護項目實施養護管理所用的一切勞動力、材料設備和服務由乙方自行組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限內,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發生減少及毀損的,乙方應及時補齊或修復,並自行承擔所需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應保證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完好無損。未完好的,由乙方負責補齊或修復。屆時,未補齊或修復的,甲方可自行或委託他人補齊或修復,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彙報養護管理計劃及有關措施。

6、乙方必須重視安全生產,確保全年不出安全責任事故。養護期間,養護工人由於操作不規範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

7、根據合同的養護項目,三年養護經費為××綠化工程1標段竣工後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計養護費大寫叁萬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寫37993元,承包方式為全額經濟責任制承包。

8、三年養護經費待養護期滿後一次性付給乙方,由業主方××建設局將原扣留的5%工程質量保證金通過移交驗收後直接拔交給乙方。

四、一年園林養護工作具體安排:

一月份:全年中氣温最低的月份,露地樹木處於休眠狀態。

1、冬季修剪:全面展開對落葉樹木的整形修剪作業;大小喬木上的枯枝、傷殘枝、病蟲枝及妨礙架空線和建築物的枝杈進行修剪。

2、行道樹檢查:及時檢查行道樹綁紮、立樁情況,發現鬆綁、鉛絲嵌皮、搖樁等情況時立即整改。

3、防治害蟲:冬季是消滅園林害蟲的有利季節。可在樹下疏鬆的土中挖集刺蛾的蟲蛹、蟲繭,集中燒死。1月中旬的時候,蚧殼蟲類開始活動,但這時候行動遲緩,我們可以採取刮除樹幹上的幼蟲的方法。在冬季防治害蟲,往往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4、綠地養護:綠地、花壇等地要注意挑除大型野草;草坪要及時挑草、切邊;綠地內要注意防凍澆水。

二月份:氣温較上月有所回升,樹木仍處於休眠狀態。

1、養護基本與1月份相同。

2、修剪:繼續對大小喬木的枯枝、病枝進行修剪。月底以前,把各種樹木修剪完。

3、防治害蟲:繼續以防刺蛾和蚧殼蟲為主。

三月份:氣温繼續上升,中旬以後,樹木開始萌芽,下旬有些樹木(如山茶)開花。

1、植樹:春季是植樹的有利時機。土壤解凍後,應立即抓緊時機植樹。植大小喬木前作好規劃設計,事先挖(刨)好樹坑,要做到隨挖、隨運、隨種、隨澆水。種植灌木時也應做到隨挖、隨運、隨種,並充分澆水,以提高苗木存活率。

2、春灌:因春季乾旱多風,蒸發量大,為防止春旱,對綠地等應及時澆水。

3、施肥:土壤解凍後,對植物施用基肥並灌水。

4、防治病蟲害:本月是防治病蟲害的關鍵時刻。一些苗木出現了煤污病,瓜子黃楊卷葉螟也出現了(採用噴灑殺螟鬆等農藥進行防治)。防治刺蛾可以繼續採用挖蛹方法。

四月份:氣温繼續上升,樹木均萌芽開花或展葉開始進入生長旺盛期。

1、繼續植樹:四月上旬應抓緊時間種植萌芽晚的樹木,對冬季死亡的灌木(杜鵑、紅花繼木等)應及時拔除補種,對新種樹木要充分澆水。

2、灌水:繼續對養護綠地進行及時的澆水。

3、施肥:對草坪、灌木結合灌水,追施速效氮肥,或者根據需要進行葉面噴施。4、修剪:剪除冬、春季乾枯的枝條,可以修剪常綠綠籬。

5、防治病蟲害:(1)蚧殼蟲在第二次蜕皮後陸續轉移到樹皮裂縫內、樹洞、樹幹基部、牆角等處分泌白色蠟質薄繭化蛹。可以用硬竹掃帚掃除,然後集中深埋或浸泡。或者採用噴灑殺螟鬆等農藥的方法。(2)天牛開始活動了,可以採用嫁接刀或自制鋼絲挑除幼蟲,但是傷口要做到越小越好。(3)其它病蟲害的防治工作。

6、綠地內養護:注意大型綠地內的雜草及攀援植物的挑除。對草坪也要進行挑草及切邊工作。

7、草花:迎五一替換冬季草花,注意做好澆水工作。

五月份:氣温急驟上升,樹木生長迅速。

1、澆水:樹木展葉盛期,需水量很大,應適時澆水。

2、修剪:修剪殘花。行道樹進行第一次的剝芽修剪。

3、防治病蟲害:繼續以捕捉天牛為主。刺蛾第一代孵化,但尚未達到危害程度,根據養護區內的實際情況做出相應措施。由蚧殼蟲、蚜蟲等引起的煤污病也進入了盛發期(在紫薇、海桐、夾竹桃等上),在5月中、下旬噴灑10?20倍的松脂合劑及50%三硫磷乳劑1500?2000倍液以防治病害及殺死蟲害。(其它可用殺蟲素、花保等農藥)

六月份:氣温高。

1、澆水:植物需水量大,要及時澆水,不能“看天吃飯”。

2、施肥:結合鬆土除草、施肥、澆水以達到最好的效果。

3、修剪:繼續對行道樹進行剝芽除櫱工作。對綠籬、球類及部分花灌木實施修剪。

4、排水工作:有大雨天氣時要注意低窪處的排水工作。

5、防治病蟲害:六月中、下旬刺蛾進入孵化盛期,應及時採取措施,現基本採用50%殺螟鬆乳劑500?800倍液噴灑。(或用複合bt乳劑進行噴施)繼續對天牛進行人工捕捉。

6、做好樹木防汛防颱前的檢查工作,對鬆動、傾斜的樹木進行扶正、加固及重新綁紮。

七月份:氣温最高,中旬以後會出現大風大雨情況。

1、移植常綠樹:雨季期間,水分充足,可以移植針葉樹和竹類,但要注意天氣變化,一旦碰到高温要及時澆水。

2、排澇:大雨過後要及時排澇。

3、施追肥:在下雨前幹施氮肥等速效肥。

4、行道樹:進行防颱剝芽修剪,對與電線有矛盾的樹枝一律修剪,並對樹樁逐個檢查,發現鬆垮、不穩立即扶正綁緊。事先做好勞力組織、物資材料、工具設備等方面的準備,並隨時派人檢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

5、防治病蟲害:繼續對天牛及刺蛾進行防治。防治天牛可以採用50%殺螟鬆1:50倍液注射,(或果樹寶、或園科三號)然後封住洞口,也可達到很好的效果。香樟樟巢螟要及時的剪除,並銷燬蟲巢,以免再次危害。

八月份:仍為雨季。

1、排澇:大雨過後,對低窪積水處要及時排澇。

2、行道樹防颱工作:繼續做好行道樹的防颱工作。

3、修剪:除一般樹木夏修外,要對綠籬進行造型修剪。

4、中耕除草:雜草生長也旺盛,要及時的除草,並可結合除草進行施肥。

5、防治病蟲害:捕捉天牛為主,注意根部的天牛捕捉。蚜蟲危害、香樟樟巢螟要及時防治。潮濕天氣要注意白粉病及腐爛病,要及時採取措施。

九月份:氣温有所下降,迎國慶做好相關工作。

1、修剪:迎接國慶工作,行道樹三級分叉以下剝芽。綠籬造型修剪。綠地內除草,草坪切邊,及時清理死樹,做到樹木青枝綠葉,綠地乾淨整齊。

2、施肥:對一些生長較弱,枝條不夠充實的樹木,應追施一些磷、鉀肥。

3、草花:迎國慶,草花更換,選擇顏色鮮豔的草花品種,注意澆水要充足。

4、防治病蟲害:穿孔病為發病高峯,採用500%多菌靈1000倍液防止侵染。天牛開始轉向根部危害,注意根部天牛的捕捉。對楊、柳上的木蠹蛾也要及時防治。做好其它病蟲害的防治工作。

5、節前做好各類綠化設施的檢查工作。

十月份:氣温下降,十月下旬進入初冬,樹木開始落葉,陸續進入休眠期。

1、做好秋季植樹的準備,下旬耐寒樹木一落葉,就可以開始栽植。

2、綠地養護:及時去除死樹,及時澆水。綠地、草坪挑草切邊工作要做好。草花生長不良的要施肥。

3、防治病蟲害:繼續捕捉根部天牛。香樟樟巢螟也要注意觀察防治。

十一月份:土壤開始夜凍日化,進入隆冬季節。

1、植樹:繼續栽植耐寒植物,土壤凍結前完成。

2、翻土:對綠地土壤翻土,暴露準備越冬的害蟲。

3、澆水:對幹、板結的土壤澆水,要在封凍前完成。

4、病蟲害防治各種害蟲在下旬準備過冬,防治任務相對較輕。

十二月份:低氣温,開始冬季養護工作。

1、冬季修剪:對些常綠喬木、灌木進行修剪。

2、消滅越冬病蟲害。

3、做好明年調整工作準備:待落葉植物落葉以後,對養護區進行觀察,繪製要調整的方位。

x年x月x日

xxxxxx有限公司

五、考核驗收

甲方每月不定期採取普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對乙方養護質量進行考核驗收。

六、附則

1、所有經費,甲方不再對乙方進行取費。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作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建設項目總承包合同篇3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要求,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此工程項目以清包的方式承包給乙方,具體規定如下: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期限:全部工程在_________前竣工。每延長一天,甲方從工程總承包款中扣除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因其他原因造成的誤工或工期延長,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工程總承包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5、工程款結算方式:乙方開始施工時,甲方預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用於施工;餘款_________待質保期滿後付清。

6、工程質量:要求合格等。

7、質保期:_________年。期間出現一切質量問題及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8、乙方責任:一切施工用設備由乙方負責;出現施工不合格或返工造成的原材料、人工費等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視具體情況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9、安全生產:出現一切問題及損失由乙方自負。

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項目總承包合同篇4

法定代表人:______電話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電話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蘭州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日通知甲方驗收工程。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月______日竣工。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工程承包的方式,範圍及材料供應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須在施工過程中遵守操作規程,搞好安全生產,安全施工,保證人員的自身安全,獨立承擔大小安全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責任。

2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大小事故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項目總承包合同篇5

國際土木建築工程承包合同

前言 

鑑於……

鑑於……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 定義與解釋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按下文所定義的)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僱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僱主為……(填入名稱)。

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為僱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僱主同意,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為……(填入名稱)。

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當事人,或由工程師同意已將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給他的任何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

1.5 工程師代表是指由工程師根據本合同隨時指定的人員。

1.6 合同是指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包括説明書、圖紙、規範、工程量表、投標書、中標函、合同協議書,以及其他明確列入中標函或合同協議書(如已完成)中的此類進一步的文件。

1.7 規範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規範,以及根據第95條規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並經工程師批准的對規範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8 圖紙是指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並經工程師批准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樣、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他技術資料。

1.9 工程量表是指構成投標書一部分的已標價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 投標書是指承包商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為工程的實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補,向僱主提出併為中標函接受的報價書。

1.11 中標函是指僱主對投標書的正式書面接受。

1.12 合同協議書是指本合同第26條所述的合同協議書。

1.13 投標書附件是指附於本合同之後幷包括在投標書格式內的附件。

1.14 開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發出開工通知書的日期。

1.15 竣工時間是指合同規定從工程開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區段施工結束並且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

1.16 竣工檢驗指合同規定的或由工程師與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檢驗,這些檢驗是由承包商在僱主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區段接收之前進行的。

1.17 移交證書是指依據第93條頒發的證書。

1.18 合同價格是指中標函中寫明的按照合同規定,為了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補應付給承包商的金額。

1.19 保留金是指僱主根據第92.2(a)規定留存的所有金額的總和。

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為二者之一。

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據合同將實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22 臨時工程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時需要或有關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但承包人的設備除外。

1.23 工程設備是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械、儀器以及類似設備。

1.24 承包商的設備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補中所需要的全部裝置和任何性質的物品,但不包括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 區段是指在合同中具體指定作為一個區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 現場是指由僱主提供的用於進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確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 費用是指在現場之內或之外已正當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管理費和應合理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1.28 日是指曆法日。

1.29 外幣是指工程所在國之外的任一國家的貨幣。

1.30 書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寫、打字或印刷的通訊,包括電傳、電報和傳真。

第二條 解釋

2.1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詞應包括公司和企業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資格的組織。

第三條 單數和複數

3.1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包括複數含義,視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條 通知、同意、批准、證明和決定

4.1 在合同條款中,無論何處述及由任何人發出或頒發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除另有説明者外,均指書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而通知、證明或決定字樣均應據此解釋。對於任何此類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都不應被無故扣壓或拖延。

二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第五條 一般規定

5.1 本合同的內容和範圍詳細規定在本合同的附件當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性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條 承包商的工作範圍

……

第七條 僱主的工作範圍

……

三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八條 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8.1 工程師應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

8.3 除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外,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第九條 工程師代表

9.1 工程師代表應由工程師任命並對工程師負責,應該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師根據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9.2 工程師可以將賦予他自己的職責和權力委託給工程師代表並可隨時撤回此種委託。任何此類委託或撤回均應採取書面形式,並且在其副本送達僱主和承包商之後,始得發生效力。

9.3 由工程師代表按工程師的委託向承包商發出的任何信函均與工程師發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為工程師代表的失誤,未曾對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發出否定意見,不應影響工程師對該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提出否定意見,併發出進行改正的指示的權力;

(b)若承包商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質疑,他可將該問題提交給工程師,工程師應對此信函的內容進行確認,否定或更改。

第十條 書面指示

10.1 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發出指示,若工程師認為由於某種原因有必要以口頭形式發出任何此類指示,承包商應遵守該指示。工程師可在該指示執行之前或之後,用書面形式對其口頭指示加以確認,在這種情況下應認為此類指示是符合本款規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內以書面形式加以否認,則此項指示應視為是工程師的指示。

本條規定應同樣適用於工程師代表和任何根據合同任命的工程師的或工程師代表的助理髮出的指示。

第十一條 工程師應行為公正

11.1 凡按照合同規定要求工程師自行:

(a)表明他的決定、意見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滿意或批准,或

(c)確定價值,或

(d)採取可能影響僱主或承包商的權利和義務的行動時,他應在合同條款規定內,併兼顧所有條件的情況下,做出公正的處理。任何此類決定、意見、贊同,表示滿意或批准、確定的價值或採取的行動,均可按合同規定予以公開、複查或修正。

四 轉讓與分包

第十二條 合同轉讓

12.1 沒有僱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處進行轉讓,但下列情況除外:

(a)按合同規定應支付或將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銀行為受款人的費用,或者

(b)把承包商從任何責任方那裏獲得免除其責任的權利轉讓給承包商的保險人。

第十三條 分包

13.1 承包商不得將整個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沒有工程師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類同意均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商應將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完全視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一樣,併為之負完全責任。

但對下列情況承包商無需取得同意:

(a)提供勞力,或

(b)根據合同的規定採購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對工程的任何一部分進行分包。

第十四條 分包商義務的轉讓

五 合同文件

第十五條 語言和法律

15.1 擬定合同文件的語言為(填入語言名稱),其主導語言為(如果有二種以上的語言時)

15.2 適用於本合同並據以對合同進行解釋的法律為在……國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16.1 構成合同的文件被認為是互為説明的,但在發生分歧時,則應由工程師對此作出解釋或校正,工程師並應就此向承包商發佈有關指示,在此情況下,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構成合同的文件的優先次序為: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函;

(3)投標書;

(4)本合同;

(5)規範和圖紙;

(6)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條 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7.1 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商兩套複製件。承包商需要更多複製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商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僱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用於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商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第十八條 進展中斷

18.1 如果工程師未在合理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示並有可能造成工程計劃和施工的延誤或中斷時,承包商應向工程師呈交通知書,並同時向僱主呈交副本。該通知書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延誤會使工程誤期或中斷等詳細説明。

第十九條 圖紙誤期和誤期的費用

19.1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商按18.1款發出和通知書中已説明了的任何圖紙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誤期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時,則工程師在與僱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協商後,應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和變更原合同的權利。

(b)需增加到合同價格上去的此類費用的數額,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第二十條 承包商未能提交圖紙

20.1 如果工程師未曾或不能發生任何圖紙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於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圖紙、規範或其他文件,則工程師在根據第19.1款規定作出決定時,應將承包商的這一失誤考慮在內。

第二十一條 補充圖紙和指示

21.1 為使工程合理而正確地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師應有權不斷向承包商發出此類補充圖紙和指示。承包商應貫徹執行並受其約束。

第二十二條 由承包商設計的永久工程

22.1 凡合同中明文規定應由承包商設計部分永久工程時,承包商應將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師批准:

(a)為使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感到滿意所必須的圖紙、規範、計算結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後永久工程圖紙,這些資料須足夠地詳細,以使僱主能夠對採用該設計的永久工程進行使用、維護拆卸、重新裝配和調整。在此類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併獲得工程師批准之前,不能認為該工程已經竣工並可按合同規定進行接收。

第二十三條 責任不受批准影響

23.1 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進行的批准,不應解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

六 一般義務

第二十四條 承包商的一般責任

第二十五條 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

25.1 承包商應對所有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穩定和安全負全部責任。承包商對不是由他編制的永久工程的設計或規範或者任何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範不應承擔責任。凡是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承包商設計的部分永久工程,儘管有工程師的任何批准,承包商應對該部分工程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同協議

26.1 在被邀請簽約時,承包商應同意簽訂並履行合同協議書,該協議書的擬定和簽訂費用由僱主負擔。

第二十七條 履約保證

27.1 承包商應在收到中標函之後28天內,按投標書附件中註明的金額取得擔保,並將此保函提交給僱主。當向僱主提交此保函時,承包商應將這一情況通知工程師。提供的擔保機構須經僱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執行本款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第二十八條 履約保證的有效期

第二十九條 根據履約保證的索賠

29.1 在任何情況下,僱主在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商,説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第三十條 現場視察

30.2 應當認為承包商在提交投標書之前,已對現場和其周圍環境及與之有關的可用資料進行了視察和檢查,並對以下幾點在費用和時間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滿意:

(a)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包括地質條件;

(b)水文的和氣候的條件;

(c)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範圍和性質;

(d)進入現場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

第三十一條 投標書的完備性

31.1 應當認為承包商對自己的投標書以及工程量表中開列的各項費率和價格的正確性與完備性是滿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所有這些應包括了他根據合同應當承擔的全部義務,包括有關物資、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提供或者為意外事件準備的臨時金額,以及該工程的正確實施、竣工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須的全部有關事宜。

第三十二條 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

32.1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礙或條件,在他看來這些障礙和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預見到的,則承包商應立即就此向工程師提出有關通知,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收到此類通知後,如果工程師認為這類障礙或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合理地預見到的,在與僱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後,應決定:

(a)按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力,和

(b)確定因遇到此類障礙或條件可能會使承包商發生的任何費用額,並將該費用額加到合同價格上。

第三十三條 遵照合同工作

33.1 除法律上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工程施工和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以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在涉及或關係到該工程的任何事項上,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寫明與否,承包商都要嚴格遵守與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商應當只從工程師處取得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從工程師代表處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條 提交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進度計劃

34.1 承包商應當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後,以工程師規定的適當格式和詳細程序,向工程師遞交一份工程進度計劃,以取得工程師的同意。無論工程師何時需要,承包商還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一份對其進行工程施工所擬採用的安排和方法的總説明,以供參考。

34.2 無論何時,如果工程師認為,工程的實際進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經同意的進度計劃時,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訂過的進度計劃,表明為保證工程按期竣工而對原進度計劃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條 提交現金流量估算

35.1 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後,承包商應按季度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根據合同將有權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詳細現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參考。此後,若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還應按季度提供修訂的現金流通量估算。詳細的現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時間應為____天。

第三十六條 不解除承包商的義務或責任

第三十七條 承包商的監督

37.2 如果工程師撤回了對代表的批准,承包商在接到此類撤回通知後,考慮到下述條款中提及的撤換人員的要求,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應儘快將該代表調離該工程,以後也不得再僱用該人員擔任該工程的任何職務,而代之以經工程師批准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條 承包商的僱員

38.1 承包商應向現場提供與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下述人員:

(a)熟悉他們各自行業的、有經驗的技術助理及有能力對工程進行正確監督的工長和領班,以及

(b)為使承包商適當並按期履行合同義務所需要的此類熟練的、半熟練的技工和非技術工人。

38.2 工程師應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商立即從該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師認為是瀆職者或不能勝任工作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以及工程師從其他方面考慮認為不宜留在現場的人員,而且無工程師的同意不得允許這些人員重新從事該工程的工作。從該工程撤走的任何此類人員,應儘快予以更換。

第三十九條 測定並標示

39.1 承包商應對下述工作負責:

(a)根據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準確的放線。

第四十條 鑽孔和勘探開挖

40.1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任何時間內,如果工程師要求承包商鑽孔,或進行勘探開挖,則應根據第83條規定以指示形式下達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經包括了涉及此類工作的項目或備用金額者除外。此類勘探開挖應被認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條 安全、保衞和環境保護

41.1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整修過程中,承包商應當:

(a)高度重視所有授權駐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並保持現場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b)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的安全和方便,或為了其他原因,在確有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在工程師或任何有關當局提出要求時,自費提供並保持一切照明、防護、圍欄、警告信號和看守;以及

(c)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以保護現場及其附近的環境,並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聲或其他後果對公眾造成人身或財物方面的傷害或妨礙。

第四十二條 僱主的責任

42.1 根據第66條的規定,如果僱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在這方面他應當:

(a)對所有授權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負全面責任;以及

(b)保持現場的井然有序,以防對這些人員造成危險。

42.2 如果根據第66條的規定,僱主在現場還僱用其他承包商時,僱主應同樣地要求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險方面負同樣責任。

第四十三條 工程的照管

43.1 從工程開工日期起直到頒發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的日期止,承包商應對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裝的工程設備等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照管工程的責任應隨移交證書一起移交給僱主。但:

(a)如果工程師為永久工程的某一區段或部分頒發了移交證書,則承包商從頒發移交證書之日起,即應停止對那一區段或部分的照管責任,此時對那一區段的照管責任移交給僱主;

(b)承包商應對那些在缺陷責任期內他應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直到此類未完成的工程根據第82條的規定完工為止。

第四十四條 彌補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44.1 在承包商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設備出現任何損壞,除第46.1款限定的風險情況外,不論出於什麼原因,承包商均應自費彌補此類損失或損壞,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規定,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按照第82條對承包商責任的規定,承包商亦應對其在進行作業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第四十五條 由於僱主風險造成的損失或損壞

第四十六條 僱主的風險

46.1 僱主的風險是指: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暴動、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於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後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e)暴亂、騷亂或混亂,但對於完全侷限於承包商或其分包商僱用人員中間且是由於從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類事件除外;

(f)由於僱主使用或佔用合同規定提供給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區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g)因工程設計不當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而此類設計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負責的;

(h)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無法預測和防範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條 工程和承包商設備的保險

47.1 在不限制第43~36條中規定的承包商和僱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設備進行保險;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額,以補償修復損失和損害的任何附加費用以及由此修復引起的額外費用,包括業務費以及拆除和遷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遷移任何性質的廢棄物的費用;

(c)投保承包商運至現場的承包商的設備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筆足夠在現場能重置這些設備和物品的金額。

第四十八條 投保範圍

48.1 對於第47.1款中的(a)和(b)兩項中的保險,應以承包商和僱主的聯合名義進行投保,並應包括;

(a)從現場開始工作至頒發有關工程或其任保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為止,僱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規定的情況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損失或損害;以及

(b)由承包商負責的,在缺陷責任期內,由發生於缺陷責任期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為履行第82條規定的承包商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由他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第四十九條 對未能取得金額的責任

49.1 任何未保險的或未能從承保人那裏收回的金額,應由僱主或承包商根據第43~46條的規定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 除外項目

50.1 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險,對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不應承擔義務: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暴動,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於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燒後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第五十一條 人身或財產的損害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者

(b)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但工程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佔有的土地;

(b)僱主在任何土地上、越過該土地之下、之內或穿過其間實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權利;

(c)按合同規定實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d)由僱主、僱主代理人、僱員或不是該承包商僱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財產的損失或損害,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費、指控費用、其他費用,或者是當承包商、其僱員或代理人也對這類損傷或損害負有部分責任時,應公平合理地考慮到與僱主、其僱員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對該損傷或損害所負責的程序相應的那一部分損傷或損害。

第五十二條 僱主提供的保證

52.1 僱主應保證承包商免於承擔有關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況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十三條 第三方保險

53.1 在不限制第51條規定的承包商和僱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以承包商和僱主的名義,對由於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員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進行責任保險,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項限定的情況除外。此項保險金額至少應為投標書附件中所規定的數額。

53.2 保險單中應包括一條交叉責任條款,使該保險對分別保險的承包商和僱主均適用。

第五十四條 人員的事故或受傷

第五十五條 人員事故保險

55.1 承包商應對事故投保責任險。在整個工程期間,只要有人被僱傭,承包商就應當繼續投保責任事故險。對於分包商僱傭的人員,如果分包商根據本款已經對其所僱傭的人員投保責任事故險,使僱主能夠根據保險合同得到賠償,那麼承包商對被保險人的義務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應當要求該分包商向僱主提供保險單以及支付保險費的收據。

第五十六條 保險證據和保險條款

第五十七條 保險的充分性

57.1 承包商應把工程施工的性質、範圍或進度計劃方面的變化情況通知承保人,並保證按合同條款在整個期間內有完備的保險。並在需要時,向僱主出示生效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費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八條 對承包商未辦保險的補救

第五十九條 遵守保險單規定的條件

59.1 若承包商或僱主未能遵守根據合同生效的保險單規定的條件,責任方應保證另一方免受此類失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索賠。

第六十條 遵守法令、規章

60.1 承包商應在一切方面,包括髮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納所有的費用,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a)與該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規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當局的實施細則;以及

(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第六十一條 化石的保護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獲得任何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加上此類費用的數額,並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第六十二條 專利權

62.1 承包商應保護和保障僱主免於承擔由於工程所用的或與工程有關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方面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他受保護的權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和訴訟,並應保護和保障僱主承擔由於導致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此種侵犯是由於遵照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規範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條 礦區使用費

63.1 除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礫石,粘土或其他各種材料的一切噸位費和其他礦區使用費、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賠償費。

第六十四條 對交通和毗鄰財產的干擾

64.1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範圍內,在進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時,不應給下列各方帶來不必要的和不適當的干擾:

(a)公眾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屬於僱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佔用。

第六十五條 避免損壞道路

65.1 承包商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運輸對連接現場的道路或橋樑造成破壞或損傷,承包商特別應該選擇運輸線路,選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載運重量,以便來往於現場的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設備或臨時工程運送所不可避免出現的任何這類特殊交通運輸受到儘可能合理的限制,從而避免對這些道路和橋樑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或損傷。

65.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了便利承包商的設備或臨時工程的運輸,承包商應負責對通往現場或位於通往現場路線上的任何橋樑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並支付費用,並且應持續保障僱主免於承擔由於此類運輸造成任何橋樑和道路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包括可能直接向僱主提出的此類索賠,承包商應出面談判並支付純粹由此類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

第六十六條 為其他承包商提供機會

66.1 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承包商應為下列人員從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機會:

(a)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僱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機構的工人。

這些工人可能被僱主僱用,在現場或現場附近實施該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實施僱主可能參與的與該工程有關或附屬該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 如果工程師提出書面要求,根據第66.1款規定,承包商應:

第六十七條 承包商保持現場整潔

67.1 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商應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物,存放並處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設備和多餘的材料並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67.2 在頒發任何移交證書時,承包商應從該移交證書所涉及的那部分現場清除並運出承包商的全部設備、多餘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並保持該部分現場和工程清潔整齊,達到使工程師滿意的使用狀態。但承包商應有權在現場保留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責任期內的各項義務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直至缺陷責任期結束。

七 勞動力

第六十八條 職員和勞務人員的僱用

68.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自行安排從當地或其他地方僱用的所有職員和勞務人員,以及他們的報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條 勞務人員和承包商設備情況的報告

69.1 如

建設項目總承包合同篇6

石材翻新合同-最新石材翻新合同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石材翻新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石材翻新

現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施工與缺陷維修授予乙方承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強化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並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稱及內容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日期

本工程項目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總工期為_______天。

三、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收費標準:_________元/平方米。總施工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本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預付款的 %_________元,工程進度達到具備做表面結晶時,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__________元,竣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三日內結清餘款________元。逾期乙方按尾款額加收3%/日滯納金。

四、工程管理、工程質量及作業程序

1、甲方負責施工現場障礙物的清理,免費提供水、電、工具材料存放點和施工時必要的方便條件;石材翻新

2、甲乙雙方共同努力實現本工程項目的質量標準。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將派專人對施工進度、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簽證。

工程所需要的各種材料有乙方自行採購,乙方必須確保材料及施工質量。嚴格按照目標規定的標準要求對工程精心實施;石材翻新

3、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日期內完工,加強工程管理,保證文明施工和安全。各種材料堆放、施工場地佈置必須整齊、合理,愛護甲方設備,嚴禁野蠻施工。

提高安全、防災保險意識,杜絕事故發生;石材翻新

五、施工程序參考我公司《大理石翻新工藝》和樣板標準.

六、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據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籤 定 日 期: 籤 定 日 期:

精選閲讀

大家在寫工程承包合同的時候一定出現過很多的疑問,而合同則是甲乙兩方達成共識互相尊重的表現,那麼合同應該怎麼寫才是最好的呢?那麼下面是工作總結之家小編收集整理的"2022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各位。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茲有工程

總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地址:_________,電話號碼: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地址:_________,電話號碼:

甲方與乙方達成協議,因有鑑於甲方已進入與僱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於附表一內,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誠實守信,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及相關事實,甲乙雙方應充分如實告知相關當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標的應合法有效。現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範圍:附件二。

第四條:價款

4.1工程總價: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此為税後價),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04年江蘇省單位估價表方式按綜合單價進行結算。材料按市場當月信息價結算,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總包以實際工程量價款中抽取 %作為總包管理費。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下浮點、税金、配合費等費用。此管理費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動扣除。

4.4此合同開工10天內,乙方向甲方交質量保證金 萬元,此保證金應在該分包工程驗收完工後,15天內歸還給乙方。

第五條:工程期限

5.1開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報告為準) 交付日

5.3合同總工期: 天

5.4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5個自然日以內書面通知乙方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應辛勤以赴,不得耽誤。

第六條:付款辦法

6.1乙方進場5天內,甲方付給乙方進場施工費 元。

乙方施工至壹個月後,10天內付進場第壹個月的工程進度款的75%。以後以按每月工程量的進度款付75%,工程結束驗收合格付至總工程款的90%。刪除

工程竣工後六個月內付5%。

6.2工程竣工滿一年後20天內5%付清(此項為保固金)。

6.3水電費由甲方預交,費用從乙方工程最後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電費用是決算後機械費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為前提。

第七條: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範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八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為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後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9.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並運送指定地點。如不及時處理,經乙方書面確認,甲方可以於該期工程款中扣除2000元以下罰款。

9.3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不得打架鬥毆、酗灑鬧事。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條: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及材料,除甲方當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視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範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甲方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一條:工程保險

11.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1.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註明或特別載列於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二條:變更設計

12.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2.1.2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2.2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2.3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為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三條:工程延期

13.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於原因發生後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條:驗收

14.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4.2本工程進度於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後,由甲方驗收。

14.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為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4.5本工程竣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為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五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5.1.1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5.3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5.4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並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甲方應於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其它

17.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自付清尾款後終止。

17.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7.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為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為送達。

附件

1、甲方與其業主簽訂的總包合同內容(價格條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圖紙一覽表,雙方認可的施工圖

3、甲方提供的設施 、材料清單

4、甲方指定之負責人授權委託書

(以下無正文)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甲方擔保人:

乙方:

鑽井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第一、井位

1.鑽井施工地點:____省____市____縣____鄉

2.地形圖

3.井位設計圖

4.地層構造圖

第二、國家、部、局對鑽進工程施工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設計任務書等文件號及影印件。

第三、井別:

第四、鑽井口數:

第五、井深結構:

第六、質量:

1.井身質量合格率

2.固井質量合格率

第七、價格

1.調整井單價___元/米,合計金額_____萬元

2.開發井單價___元/米,合計金額_____萬元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合同鑽井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開鑽至____年__月__日全部鑽完。

在組織鑽井工程施工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第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第二、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更變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第三、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技術文件、技術圖紙和鑽井施工條件,被迫停工或不能繼續施工者。

第三條 鑽前準備

第一、甲方在開鑽前應辦妥徵地拆遷和井場道路的墊方;清除施工場地及進出道路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建築物、構築物、管線、樹木、青苗等阻礙物。解決施工用的水、電和鑽機安裝搬運的道路。

第二、甲方按時向乙方交付井位設計、完鑽井深、層位和完井要求,負責鑽井區塊的斷層分佈圖;斷層數據;小層平面圖;構造圖和鄰井圖壓力資料數據,並向乙方進行地質和工程技術要求交底。

第三、乙方在開鑽前應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學習和熟悉各種設計圖紙,參加地質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安排鑽機運行計劃,施工方案,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第一、按不同的機型、井別、井深、另加風險金,確定承包費用。對承包範圍以外的費用,按規定結算。

第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日內按工程費用總額____元的百分之____一次撥給乙方,作為乙方備料及施工費。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第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為油田開發着想,嚴格按照部、局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

第二、在鑽井施工中,乙方必須堅持按技術要求施工,甲方派員監督。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井噴、卡鑽等事故和費用增加,應由甲方負擔;

1.鑽井施工設計有錯誤或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與實際不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如乙方及時發現並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立即(當天)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經雙方同意後方可改變施工計劃,由此而引起的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鑽井施工中如有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加大鑽井難度時,需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增加的生產費用手續後方可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甲方未盡協助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

第三、在鑽井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損失自理。

第四、鑽井是隱蔽工程,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按標準操作,做好每一道工序的記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驗收。

第五、甲方遇到特殊情況,要求乙提前完成區塊鑽井任務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乙方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 完井驗收、結算與保修

第一、乙方在完井前____日,應及時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期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完井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發生的管理費、車輛費由甲方負擔。

第二、施工完畢的井要以部、局的統一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甲方不準提高驗收標準。

第三、經檢驗合格的井,從驗收即日起為移交完畢。移交後發生井口套管頭損壞、晃動或井口帽子丟失、井下落物,乙方概不負責。

第四、由於甲方提供的資料、數據不準確或其他原因,造成鑽井質量不合格,由甲方負責。

需乙方修井的甲方還要承擔修井費用和乙方的窩工費,窩工費按每小時___元計算。

第五、乙方本身原因造成不合格的井,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六、施工完畢並已驗收合格交給甲方的井,甲方在未射孔之前,若出現管內外冒油、水、氣現象,乙方負責保修,保修期為六個月,超過保修發生管內外噴冒氣油、水,乙方不予負責。

第七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第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鑽井任務,為甲方提前投產創造了條件,增加了效益,甲方應按總施工費用的____‰給乙方獎勵。

第二、甲方不能隨意藉故拖欠或拒付乙方施工完畢、並已驗收合格的井,如逾期不付,甲方應增付未付款項的利息。

第三、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 工傷事故

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文明生產、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負,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九條 附則

第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説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擬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第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合同附件(略)

第一、鑽井施工圖紙;

第二、地形圖;

第三、井位設計圖;

第四、地層構造圖;

第五、國家、部、局對鑽井工程施工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設計任務書等文件影印件____份。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勞務承包合同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南泉廣場工程施工的勞務人工費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範圍

人工挖運土石方、回填土;現澆砼工程(綜合)、支模(含腳手架)、鋼筋製作、安裝;預製構件製作、安裝;砌磚;鋪貼花崗石、廣場磚、柱面、柱頭、瓜米石地面及抹灰;安砌青石路沿及草坪路沿;二布六油防水層;腳手架搭拆;梯踏步貼面砌、缸磚粘貼;建築拆除(含除渣)、搭建臨設;零星估工等(除水電安裝及綠化工程外的所有工程)。

第三條 承包金額

詳見本合同附件所包含的單價及名分項包乾價。

承包金額的構成=單價×實收方量+上、下浮比例金額

本工程勞務人工費除綠化工程外,所有工程價格均已包括,不再另立項目,若有,現場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本工程進場前乙方向甲方繳納五佰元保證金,工程順利進場15日後甲方退還保證金。主要分項工程單價附在本合同後面,作為合同附件。本單價已包含了管理費、工具費、交通費、保險費等一系列費用。

第四條 工期(三個月)

(一)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施工技術要求

(一)每一項工程開工前由甲方施工技術人員向乙方交底,並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

(二)乙方代表必須指揮工人按技術交底和施工規範施工。先作樣板,達標後再施工。

(三)第一道工序必須按交底、施工、檢查、驗收幾個步驟進行,本工序完成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工作。

第六條 雙方責任及工作

(一)甲方工作

1.提供食宿條件:

2.為乙方施工協調有關工作關係:

3.派施工管理班子駐現場,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施工步驟進行安排,指導乙方施工,並對質量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乙方工作

1.嚴格執行合同中對工程工期、質量、安全的要求,調配甲方要求的相應工種及工人數量,服從施工人員的安排,按規範進行施工。

2.加強對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紀守法,辦理流動人員務工的暫住證等相關手續。加強安全、防火、防盜意識。

3.組織工人文明施工、鋼筋工、電焊工等重要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做到工完場清。文明施工,週轉材料包乾使用。①.扣件按3%,②.u形扣按15%,③。鋼管、鋼模按0.5%包乾,全獎全賠。

第七條 工程驗收

(一)工程質量,以國家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優良等級進行要求以分項工程優良確保分部工程優良,分部工程確保單位工程優良。

(二)以甲方施工人員及監理工程師簽證為驗收依據。

(三)因乙方造成的質量問題返工,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並承擔其材料及人工費損失。

(四)因甲方指揮錯誤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實際記工,以每人30元一天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 人工費支付

(一)工程開工後,由甲方向乙方預支工人生活費,每人每月共借支代金卷250元,現金50元,每10天借支一次,總額控制。

(二)每30天根據形象進度計算工作量,若達到預計工期則支付總工作量的70%人工費用,完成工作量超出計劃量,則支付80%,達不到則支付60%。付款時必須扣除預支金額。如甲方不按時支付工資,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發放工資的要求或罷工。

(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再計算總工作量,扣除總借支(預支代繳保險費),交還借出的全部工具、設備、週轉材料、剩餘材料、生活用品等,扣除損毀、短缺部份賠償後10日內付足總額的95%,餘款一個月後付清。

(四)本工程若經有權單位評定質量標準為優良工程,甲方按附件單價上浮30%結算;將乙方在施工期間的工具費報銷作為獎勵;若不能達到優良,甲方則按附件單價下浮10%與乙方作結算。

第九條 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工程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購買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單,甲方為乙方代辦保險手續。

第十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併成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共同遵守。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其工藝水平、工期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退場並不予進行結算,甲方所受的工期、信譽損失也不向乙方索賠。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捃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尾款後自然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件 基本單價表

基坑土方 25元/m3

基坑砂巖 120元/m3

管溝土方 40元/m3

基坑澆砼 25元/m3

模板   12元/m2

△ 鋼筋制安 320元/t

加氣砼砌體 25元/m3

△ 零星砌體 45元/m3

墊層砼澆築 25元/m3

零星澆築砼 40元/m3 

內、外抹灰 3元/m2

零星抹灰 4元/m2

△ 零星貼粘面磚 20元/m2

① 表中除“△”外,其作均在結帳時按合同約定上浮或下浮比例。

② 此表中未涉及的單價,凡在現場確定的如零星用工,上下車費等,按實結算,最後結算時不再進行上下浮比例範圍。

授權委託書

重慶錦繡環境藝術工程有限公司:

本人____________系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村長,特全權委託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與貴司就____________及環境工程勞務輸出一事簽訂合同並組織生產。

特此委託

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鑽井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一、井位

1.鑽井施工地點:_________;

2.地形圖:_________;

3.井位設計圖:_________;

4.地層構造圖:_________.

二、國家、部、局對鑽進工程施工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設計任務書等文件號及影印件。

三、井別:_________.

四、鑽井口數:_________.

五、井深結構:_________.

六、質量:

1.井身質量合格率_________,

2.固井質量合格率_________.

七、價格

1.調整井單價_________元/米,合計金額_________元

2.開發井單價_________元/米,合計金額_________元

第二條 工程期限本合同鑽井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鑽完。在組織鑽井工程施工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更變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技術文件、技術圖紙和鑽井施工條件,被迫停工或不能繼續施工者。

第三條 鑽前準備

一、甲方在開鑽前應辦妥徵地拆遷和井場道路的墊方;清除施工場地及進出道路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建築物、構築物、管線、樹木、青苗等阻礙物。解決施工用的水、電和鑽機安裝搬運的道路。

二、甲方按時向乙方交付井位設計、完鑽井深、層位和完井要求,負責鑽井區塊的斷層分佈圖;斷層數據;小層平面圖;構造圖和鄰井圖壓力資料數據,並向乙方進行地質和工程技術要求交底。

三、乙方在開鑽前應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學習和熟悉各種設計圖紙,參加地質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安排鑽機運行計劃,施工方案,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按不同的機型、井別、井深、另加風險金,確定承包費用。對承包範圍以外的費用,按規定結算。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按工程費用總額_________元的百分之_________一次撥給乙方,作為乙方備料及施工費。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為油田開發着想,嚴格按照部、局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

二、在鑽井施工中,乙方必須堅持按技術要求施工,甲方派員監督。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乙方井噴、卡鑽等事故和費用增加,應由甲方負擔;

1.鑽井施工設計有錯誤或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與實際不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如乙方及時發現並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立即(當天)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經雙方同意後方可改變施工計劃,由此而引起的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鑽井施工中如有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加大鑽井難度時,需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有關增加的生產費用手續後方可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甲方未盡協助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

三、在鑽井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損失自理。

四、鑽井是隱蔽工程,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按標準操作,做好每一道工序的記錄,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驗收。

五、甲方遇到特殊情況,要求乙提前完成區塊鑽井任務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乙方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 完井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完井前_________日,應及時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期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完井時間。甲方推遲驗收,其間發生的管理費、車輛費由甲方負擔。

二、施工完畢的井要以部、局的統一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甲方不準提高驗收標準。

三、經檢驗合格的井,從驗收即日起為移交完畢。移交後發生井口套管頭損壞、晃動或井口帽子丟失、井下落物,乙方概不負責。

四、由於甲方提供的資料、數據不準確或其他原因,造成鑽井質量不合格,由甲方負責。需乙方修井的甲方還要承擔修井費用和乙方的窩工費,窩工費按每小時_________元計算。

五、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不合格的井,由乙方自己承擔。

六、施工完畢並已驗收合格交給甲方的井,甲方在未射孔之前,若出現管內外冒油、水、氣現象,乙方負責保修,保修期為六個月,超過保修發生管內外噴冒氣油、水,乙方不予負責。

第七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一、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鑽井任務,為甲方提前投產創造了條件,增加了效益,甲方應按總施工費用的_________‰給乙方獎勵。

二、甲方不能隨意藉故拖欠或拒付乙方施工完畢、並已驗收合格的井,如逾期不付,甲方應增付未付款項的利息。

三、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 工傷事故

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文明生產、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負,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九條 附則

一、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説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擬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二、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合同附件(略)

一、鑽井施工圖紙;

二、地形圖;

三、井位設計圖;

四、地層構造圖;

五、國家、部、局對鑽井工程施工的批准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設計任務書等文件影印件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快_________廣場的開發建設,確保_________年該項目能順利交付使用,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_________廣場”主體結構工程承包事宜達成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廣場主體結構工程(以下簡稱本項目)本項目位於_______交匯處(祥見初步規劃圖),佔地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_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範圍:本項目全部主體結構工程(詳見規劃設計圖及施工合同)。

三、工程承包模式:甲方向乙方發包,由乙方採用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等全包乾的方式承包。

四、本項目工程總造價:按中國建築國營二級收費標準計費,約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工程質量要求:必須能通過中國質檢部門的質量驗收。

六、施工期限: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日曆天。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施工期可以順延。

七、工程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所承包工程的總價以最後工程竣工結算價為準。

2.乙方同意甲方用自己控股的將_________有限公司已取得的用地一塊轉讓給乙方衝抵甲方應付給乙方承建本項目的工程款,差額部分,雙方屆時另外協商,該地塊位於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可建商住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單價為_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3.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地皮”首期轉讓金了_________元人民幣,具體支付數額及時間如下:_________。

4.甲方在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的同時,乙方與甲方簽訂一份欠款協議書,並向甲方出具經_______律師行簽印的欠甲方_______元人民幣地價款的欠款依據憑據。

5.甲方根據乙方在_________廣場工程上的進度投資款額分批向乙方開出收款收據,每月開出一張,直至_________廣場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為止,待工程竣工結算後,如果結算總額與收據總額不一致時,以最後結算總額為準,衝抵乙方向甲方開出的欠據。

八、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是否按已確定的規劃及設計圖紙的要求建設施工。

2.為確保工程按期完工,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建設施工進度。

3.為確保工程質量,甲方對乙方施工中不合格部分,有權指令乙方返工、修改。

4.甲方負責本項目用地範圍內的“三通一平”,確保乙方進場後能正常施工。

5.甲方負責用以抵工程款之用地的“三通一平”,確保乙方能正常開發建設該地塊。

6.甲方負責辦理以地抵工程款的用地的轉讓手續,並配合乙方辦理單項房地產開發公司成立的有關合法手續。

7.甲方必須辦理好“_________廣場”項目開發建設的各種合法手續。

8.甲方負責協調好因本項目的施工建設而涉及的外部關係。

9.甲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交“_________廣場”完整的主體結構施工圖紙,以利乙方進行施工前的工作準備。

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按已審定的設計圖紙的要求,採用全包乾的方式完成本項目的施工建設任務。

2.抵工程款商住用地轉讓給乙方後,乙方有權立即投入開發建設,並可預售樓花,開發、預售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

3.乙方必須按規劃、設計圖紙之要求建設本項目之主體工程,並保證質量,按期完工。

4.在建設期內,乙方除應向甲方提交工程施工組織計劃和施工進度計劃表外,還須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施工進度表,供甲方備查和督促之用。

5.乙方須認真按照有關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以及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指令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對經檢查檢驗不合格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並承擔返工、修改的費用。

6.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在_________廣場主體結構工程未完工之前,不得將黃撲地塊轉讓或抵押給第三者,必須是乙方自行開發,在有利於_______廣場建設的情況下,確需轉讓、抵押該地塊時,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轉讓或抵押,但轉讓、抵押該地塊所得資金必須優先用於黃撲地皮或_________廣場的開發建設。

十、保證

1.乙方保證能按期按質完成_________廣場主體結構工程的建設任務。

2.乙方保證轉讓或抵押黃撲地塊所得資金全部進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設立的共同帳户。根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黃撲工程進度情況有計劃地使用該資金。_________萬元以上的支出由雙方共同簽名方能提款,每週乙方需向甲方彙報使用情況。

3.乙方必須確保“_________廣場”工程的資金充足。若因乙方原因,導致“_________廣場”無法繼續施工,或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廣場”主體結構工程。甲方有權憑乙方出據的借據及律師樓簽印的所有關於本合作內容的法律文件,依法查封甲方已轉讓給乙方的黃撲地皮及其地上所有建築物,並可以此彌補甲方的損失。對乙方在“_________廣場”項目中的投資亦同時終止核算,甲方還有權追究乙方其他方面的違約責任。乙方願意用自己公司的名譽及_________公司自有資產作“黃撲地皮”等值資產的擔保。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資金不足或自身管理的原因導致_________廣場工程半途停工7天以上,或落後計劃進度15天的,甲方有權每天罰款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幣,從乙方落後計劃進度的第一天起開始計算。如果乙方落後計劃進度滿30天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乙方巳投入的資金一概不予核算和退還,並有權憑乙方開出的借據請求乙方還款。

2.乙方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廣場的主體結構工程任務,每超過一天,甲方罰款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幣。

3.甲方不按期將黃撲地皮轉讓給乙方,乙方有權不付首期土地轉讓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4.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三項付款的,甲方有權按逾期付款的金額期限,以月息三釐計罰乙方。超過30天未付齊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乙方提前完工的,每提前_________天,獎勵_________元。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籤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內部承包工程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施工任務交給乙方,代表公司處理並承擔質量、進度、安全等技術及經濟責任,經雙方討論認可,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辦理施工項目各種手續。

2.負責乙方施工的各種機械設備。

3.幫助解決工程上的疑難問題。

4.督促乙方搞好安全。

5.幫助乙方辦理竣工驗收的各種施工手續。

四、乙方責任:

1.完成業主與建設方簽訂的施工合同。

2.負責工程上的人事、質量、安全及税收。

3.負責工地上的資金支配權。

4.負責工地上的機械設備管理與維修。

五、核算:

本公司各工地單獨核算、虧盈自負,建設方所付工程款甲方不能私自動用。工地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六、資金與帳務管理

各工地上交總價款的配合費_________%,屬公司行政管理人員的工資費用。

七、繳款時間:

各工地不管建設方欠款多少,必須分兩次收完,主體實付一半,初驗前必須付清。

八、工程驗收:

乙方必須注意工程質量、安全,作到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原則,服從甲方行政管理,接受甲方對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

九、資料:

乙方房屋竣工後,必須交一套完整的竣工資料及備案證由公司保管。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2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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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土木建築工程承包合同

前言 

鑑於……

鑑於……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 定義與解釋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按下文所定義的)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僱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僱主為……(填入名稱)。

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為僱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僱主同意,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為……(填入名稱)。

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當事人,或由工程師同意已將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給他的任何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

1.5 工程師代表是指由工程師根據本合同隨時指定的人員。

1.6 合同是指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包括説明書、圖紙、規範、工程量表、投標書、中標函、合同協議書,以及其他明確列入中標函或合同協議書(如已完成)中的此類進一步的文件。

1.7 規範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規範,以及根據第95條規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並經工程師批准的對規範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8 圖紙是指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並經工程師批准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樣、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他技術資料。

1.9 工程量表是指構成投標書一部分的已標價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 投標書是指承包商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為工程的實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補,向僱主提出併為中標函接受的報價書。

1.11 中標函是指僱主對投標書的正式書面接受。

1.12 合同協議書是指本合同第26條所述的合同協議書。

1.13 投標書附件是指附於本合同之後幷包括在投標書格式內的附件。

1.14 開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發出開工通知書的日期。

1.15 竣工時間是指合同規定從工程開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區段施工結束並且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

1.16 竣工檢驗指合同規定的或由工程師與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檢驗,這些檢驗是由承包商在僱主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區段接收之前進行的。

1.17 移交證書是指依據第93條頒發的證書。

1.18 合同價格是指中標函中寫明的按照合同規定,為了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補應付給承包商的金額。

1.19 保留金是指僱主根據第92.2(a)規定留存的所有金額的總和。

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為二者之一。

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據合同將實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22 臨時工程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時需要或有關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但承包人的設備除外。

1.23 工程設備是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械、儀器以及類似設備。

1.24 承包商的設備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補中所需要的全部裝置和任何性質的物品,但不包括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 區段是指在合同中具體指定作為一個區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 現場是指由僱主提供的用於進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確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 費用是指在現場之內或之外已正當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管理費和應合理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1.28 日是指曆法日。

1.29 外幣是指工程所在國之外的任一國家的貨幣。

1.30 書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寫、打字或印刷的通訊,包括電傳、電報和傳真。

第二條 解釋

2.1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詞應包括公司和企業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資格的組織。

第三條 單數和複數

3.1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包括複數含義,視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條 通知、同意、批准、證明和決定

4.1 在合同條款中,無論何處述及由任何人發出或頒發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除另有説明者外,均指書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而通知、證明或決定字樣均應據此解釋。對於任何此類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都不應被無故扣壓或拖延。

二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第五條 一般規定

5.1 本合同的內容和範圍詳細規定在本合同的附件當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性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條 承包商的工作範圍

……

第七條 僱主的工作範圍

……

三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八條 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8.1 工程師應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

8.3 除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外,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第九條 工程師代表

9.1 工程師代表應由工程師任命並對工程師負責,應該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師根據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9.2 工程師可以將賦予他自己的職責和權力委託給工程師代表並可隨時撤回此種委託。任何此類委託或撤回均應採取書面形式,並且在其副本送達僱主和承包商之後,始得發生效力。

9.3 由工程師代表按工程師的委託向承包商發出的任何信函均與工程師發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為工程師代表的失誤,未曾對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發出否定意見,不應影響工程師對該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提出否定意見,併發出進行改正的指示的權力;

(b)若承包商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質疑,他可將該問題提交給工程師,工程師應對此信函的內容進行確認,否定或更改。

第十條 書面指示

10.1 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發出指示,若工程師認為由於某種原因有必要以口頭形式發出任何此類指示,承包商應遵守該指示。工程師可在該指示執行之前或之後,用書面形式對其口頭指示加以確認,在這種情況下應認為此類指示是符合本款規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內以書面形式加以否認,則此項指示應視為是工程師的指示。

本條規定應同樣適用於工程師代表和任何根據合同任命的工程師的或工程師代表的助理髮出的指示。

第十一條 工程師應行為公正

11.1 凡按照合同規定要求工程師自行:

(a)表明他的決定、意見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滿意或批准,或

(c)確定價值,或

(d)採取可能影響僱主或承包商的權利和義務的行動時,他應在合同條款規定內,併兼顧所有條件的情況下,做出公正的處理。任何此類決定、意見、贊同,表示滿意或批准、確定的價值或採取的行動,均可按合同規定予以公開、複查或修正。

四 轉讓與分包

第十二條 合同轉讓

12.1 沒有僱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處進行轉讓,但下列情況除外:

(a)按合同規定應支付或將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銀行為受款人的費用,或者

(b)把承包商從任何責任方那裏獲得免除其責任的權利轉讓給承包商的保險人。

第十三條 分包

13.1 承包商不得將整個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沒有工程師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類同意均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商應將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完全視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一樣,併為之負完全責任。

但對下列情況承包商無需取得同意:

(a)提供勞力,或

(b)根據合同的規定採購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對工程的任何一部分進行分包。

第十四條 分包商義務的轉讓

五 合同文件

第十五條 語言和法律

15.1 擬定合同文件的語言為(填入語言名稱),其主導語言為(如果有二種以上的語言時)

15.2 適用於本合同並據以對合同進行解釋的法律為在……國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16.1 構成合同的文件被認為是互為説明的,但在發生分歧時,則應由工程師對此作出解釋或校正,工程師並應就此向承包商發佈有關指示,在此情況下,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構成合同的文件的優先次序為: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函;

(3)投標書;

(4)本合同;

(5)規範和圖紙;

(6)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條 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7.1 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商兩套複製件。承包商需要更多複製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商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僱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用於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商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第十八條 進展中斷

18.1 如果工程師未在合理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示並有可能造成工程計劃和施工的延誤或中斷時,承包商應向工程師呈交通知書,並同時向僱主呈交副本。該通知書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延誤會使工程誤期或中斷等詳細説明。

第十九條 圖紙誤期和誤期的費用

19.1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商按18.1款發出和通知書中已説明了的任何圖紙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誤期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時,則工程師在與僱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協商後,應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和變更原合同的權利。

(b)需增加到合同價格上去的此類費用的數額,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第二十條 承包商未能提交圖紙

20.1 如果工程師未曾或不能發生任何圖紙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於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圖紙、規範或其他文件,則工程師在根據第19.1款規定作出決定時,應將承包商的這一失誤考慮在內。

第二十一條 補充圖紙和指示

21.1 為使工程合理而正確地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師應有權不斷向承包商發出此類補充圖紙和指示。承包商應貫徹執行並受其約束。

第二十二條 由承包商設計的永久工程

22.1 凡合同中明文規定應由承包商設計部分永久工程時,承包商應將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師批准:

(a)為使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感到滿意所必須的圖紙、規範、計算結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後永久工程圖紙,這些資料須足夠地詳細,以使僱主能夠對採用該設計的永久工程進行使用、維護拆卸、重新裝配和調整。在此類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併獲得工程師批准之前,不能認為該工程已經竣工並可按合同規定進行接收。

第二十三條 責任不受批准影響

23.1 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進行的批准,不應解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

六 一般義務

第二十四條 承包商的一般責任

第二十五條 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

25.1 承包商應對所有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穩定和安全負全部責任。承包商對不是由他編制的永久工程的設計或規範或者任何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範不應承擔責任。凡是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承包商設計的部分永久工程,儘管有工程師的任何批准,承包商應對該部分工程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同協議

26.1 在被邀請簽約時,承包商應同意簽訂並履行合同協議書,該協議書的擬定和簽訂費用由僱主負擔。

第二十七條 履約保證

27.1 承包商應在收到中標函之後28天內,按投標書附件中註明的金額取得擔保,並將此保函提交給僱主。當向僱主提交此保函時,承包商應將這一情況通知工程師。提供的擔保機構須經僱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執行本款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第二十八條 履約保證的有效期

第二十九條 根據履約保證的索賠

29.1 在任何情況下,僱主在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商,説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第三十條 現場視察

30.2 應當認為承包商在提交投標書之前,已對現場和其周圍環境及與之有關的可用資料進行了視察和檢查,並對以下幾點在費用和時間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滿意:

(a)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包括地質條件;

(b)水文的和氣候的條件;

(c)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範圍和性質;

(d)進入現場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

第三十一條 投標書的完備性

31.1 應當認為承包商對自己的投標書以及工程量表中開列的各項費率和價格的正確性與完備性是滿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所有這些應包括了他根據合同應當承擔的全部義務,包括有關物資、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提供或者為意外事件準備的臨時金額,以及該工程的正確實施、竣工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須的全部有關事宜。

第三十二條 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

32.1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礙或條件,在他看來這些障礙和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預見到的,則承包商應立即就此向工程師提出有關通知,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收到此類通知後,如果工程師認為這類障礙或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合理地預見到的,在與僱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後,應決定:

(a)按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力,和

(b)確定因遇到此類障礙或條件可能會使承包商發生的任何費用額,並將該費用額加到合同價格上。

第三十三條 遵照合同工作

33.1 除法律上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工程施工和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以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在涉及或關係到該工程的任何事項上,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寫明與否,承包商都要嚴格遵守與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商應當只從工程師處取得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從工程師代表處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條 提交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進度計劃

34.1 承包商應當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後,以工程師規定的適當格式和詳細程序,向工程師遞交一份工程進度計劃,以取得工程師的同意。無論工程師何時需要,承包商還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一份對其進行工程施工所擬採用的安排和方法的總説明,以供參考。

34.2 無論何時,如果工程師認為,工程的實際進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經同意的進度計劃時,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訂過的進度計劃,表明為保證工程按期竣工而對原進度計劃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條 提交現金流量估算

35.1 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後,承包商應按季度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根據合同將有權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詳細現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參考。此後,若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還應按季度提供修訂的現金流通量估算。詳細的現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時間應為____天。

第三十六條 不解除承包商的義務或責任

第三十七條 承包商的監督

37.2 如果工程師撤回了對代表的批准,承包商在接到此類撤回通知後,考慮到下述條款中提及的撤換人員的要求,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應儘快將該代表調離該工程,以後也不得再僱用該人員擔任該工程的任何職務,而代之以經工程師批准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條 承包商的僱員

38.1 承包商應向現場提供與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下述人員:

(a)熟悉他們各自行業的、有經驗的技術助理及有能力對工程進行正確監督的工長和領班,以及

(b)為使承包商適當並按期履行合同義務所需要的此類熟練的、半熟練的技工和非技術工人。

38.2 工程師應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商立即從該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師認為是瀆職者或不能勝任工作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以及工程師從其他方面考慮認為不宜留在現場的人員,而且無工程師的同意不得允許這些人員重新從事該工程的工作。從該工程撤走的任何此類人員,應儘快予以更換。

第三十九條 測定並標示

39.1 承包商應對下述工作負責:

(a)根據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準確的放線。

第四十條 鑽孔和勘探開挖

40.1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任何時間內,如果工程師要求承包商鑽孔,或進行勘探開挖,則應根據第83條規定以指示形式下達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經包括了涉及此類工作的項目或備用金額者除外。此類勘探開挖應被認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條 安全、保衞和環境保護

41.1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整修過程中,承包商應當:

(a)高度重視所有授權駐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並保持現場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b)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的安全和方便,或為了其他原因,在確有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在工程師或任何有關當局提出要求時,自費提供並保持一切照明、防護、圍欄、警告信號和看守;以及

(c)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以保護現場及其附近的環境,並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聲或其他後果對公眾造成人身或財物方面的傷害或妨礙。

第四十二條 僱主的責任

42.1 根據第66條的規定,如果僱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在這方面他應當:

(a)對所有授權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負全面責任;以及

(b)保持現場的井然有序,以防對這些人員造成危險。

42.2 如果根據第66條的規定,僱主在現場還僱用其他承包商時,僱主應同樣地要求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險方面負同樣責任。

第四十三條 工程的照管

43.1 從工程開工日期起直到頒發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的日期止,承包商應對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裝的工程設備等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照管工程的責任應隨移交證書一起移交給僱主。但:

(a)如果工程師為永久工程的某一區段或部分頒發了移交證書,則承包商從頒發移交證書之日起,即應停止對那一區段或部分的照管責任,此時對那一區段的照管責任移交給僱主;

(b)承包商應對那些在缺陷責任期內他應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直到此類未完成的工程根據第82條的規定完工為止。

第四十四條 彌補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44.1 在承包商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設備出現任何損壞,除第46.1款限定的風險情況外,不論出於什麼原因,承包商均應自費彌補此類損失或損壞,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規定,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按照第82條對承包商責任的規定,承包商亦應對其在進行作業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第四十五條 由於僱主風險造成的損失或損壞

第四十六條 僱主的風險

46.1 僱主的風險是指: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暴動、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於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後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e)暴亂、騷亂或混亂,但對於完全侷限於承包商或其分包商僱用人員中間且是由於從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類事件除外;

(f)由於僱主使用或佔用合同規定提供給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區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g)因工程設計不當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而此類設計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負責的;

(h)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無法預測和防範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條 工程和承包商設備的保險

47.1 在不限制第43~36條中規定的承包商和僱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設備進行保險;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額,以補償修復損失和損害的任何附加費用以及由此修復引起的額外費用,包括業務費以及拆除和遷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遷移任何性質的廢棄物的費用;

(c)投保承包商運至現場的承包商的設備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筆足夠在現場能重置這些設備和物品的金額。

第四十八條 投保範圍

48.1 對於第47.1款中的(a)和(b)兩項中的保險,應以承包商和僱主的聯合名義進行投保,並應包括;

(a)從現場開始工作至頒發有關工程或其任保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為止,僱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規定的情況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損失或損害;以及

(b)由承包商負責的,在缺陷責任期內,由發生於缺陷責任期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為履行第82條規定的承包商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由他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第四十九條 對未能取得金額的責任

49.1 任何未保險的或未能從承保人那裏收回的金額,應由僱主或承包商根據第43~46條的規定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 除外項目

50.1 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險,對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不應承擔義務: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暴動,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於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燒後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第五十一條 人身或財產的損害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者

(b)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但工程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佔有的土地;

(b)僱主在任何土地上、越過該土地之下、之內或穿過其間實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權利;

(c)按合同規定實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d)由僱主、僱主代理人、僱員或不是該承包商僱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財產的損失或損害,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費、指控費用、其他費用,或者是當承包商、其僱員或代理人也對這類損傷或損害負有部分責任時,應公平合理地考慮到與僱主、其僱員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對該損傷或損害所負責的程序相應的那一部分損傷或損害。

第五十二條 僱主提供的保證

52.1 僱主應保證承包商免於承擔有關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況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十三條 第三方保險

53.1 在不限制第51條規定的承包商和僱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以承包商和僱主的名義,對由於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員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進行責任保險,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項限定的情況除外。此項保險金額至少應為投標書附件中所規定的數額。

53.2 保險單中應包括一條交叉責任條款,使該保險對分別保險的承包商和僱主均適用。

第五十四條 人員的事故或受傷

第五十五條 人員事故保險

55.1 承包商應對事故投保責任險。在整個工程期間,只要有人被僱傭,承包商就應當繼續投保責任事故險。對於分包商僱傭的人員,如果分包商根據本款已經對其所僱傭的人員投保責任事故險,使僱主能夠根據保險合同得到賠償,那麼承包商對被保險人的義務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應當要求該分包商向僱主提供保險單以及支付保險費的收據。

第五十六條 保險證據和保險條款

第五十七條 保險的充分性

57.1 承包商應把工程施工的性質、範圍或進度計劃方面的變化情況通知承保人,並保證按合同條款在整個期間內有完備的保險。並在需要時,向僱主出示生效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費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八條 對承包商未辦保險的補救

第五十九條 遵守保險單規定的條件

59.1 若承包商或僱主未能遵守根據合同生效的保險單規定的條件,責任方應保證另一方免受此類失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索賠。

第六十條 遵守法令、規章

60.1 承包商應在一切方面,包括髮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納所有的費用,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a)與該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規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當局的實施細則;以及

(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第六十一條 化石的保護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獲得任何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加上此類費用的數額,並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第六十二條 專利權

62.1 承包商應保護和保障僱主免於承擔由於工程所用的或與工程有關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方面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他受保護的權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和訴訟,並應保護和保障僱主承擔由於導致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此種侵犯是由於遵照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規範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條 礦區使用費

63.1 除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礫石,粘土或其他各種材料的一切噸位費和其他礦區使用費、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賠償費。

第六十四條 對交通和毗鄰財產的干擾

64.1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範圍內,在進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時,不應給下列各方帶來不必要的和不適當的干擾:

(a)公眾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屬於僱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佔用。

第六十五條 避免損壞道路

65.1 承包商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運輸對連接現場的道路或橋樑造成破壞或損傷,承包商特別應該選擇運輸線路,選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載運重量,以便來往於現場的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設備或臨時工程運送所不可避免出現的任何這類特殊交通運輸受到儘可能合理的限制,從而避免對這些道路和橋樑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或損傷。

65.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了便利承包商的設備或臨時工程的運輸,承包商應負責對通往現場或位於通往現場路線上的任何橋樑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並支付費用,並且應持續保障僱主免於承擔由於此類運輸造成任何橋樑和道路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包括可能直接向僱主提出的此類索賠,承包商應出面談判並支付純粹由此類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

第六十六條 為其他承包商提供機會

66.1 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承包商應為下列人員從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機會:

(a)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僱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機構的工人。

這些工人可能被僱主僱用,在現場或現場附近實施該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實施僱主可能參與的與該工程有關或附屬該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 如果工程師提出書面要求,根據第66.1款規定,承包商應:

第六十七條 承包商保持現場整潔

67.1 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商應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物,存放並處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設備和多餘的材料並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67.2 在頒發任何移交證書時,承包商應從該移交證書所涉及的那部分現場清除並運出承包商的全部設備、多餘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並保持該部分現場和工程清潔整齊,達到使工程師滿意的使用狀態。但承包商應有權在現場保留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責任期內的各項義務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直至缺陷責任期結束。

七 勞動力

第六十八條 職員和勞務人員的僱用

68.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自行安排從當地或其他地方僱用的所有職員和勞務人員,以及他們的報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條 勞務人員和承包商設備情況的報告

69.1 如

公路養護承包合同書

發包方: 公路管理所(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農村公路安全、舒適暢通,保證路產路權不受侵犯,以便更好地為“三農”服務,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公路養護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使本段公路養護任務能保質、保量、安全和按期完成,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一、承包事項:農村公路日常養護承包。

二、承包地點及樁號***公路k + 至k + ,路段全長***公里,路面類型為***路面。

三、承包責任範圍:本路段的路基、路面、水溝、橋樑、涵洞、公里碑、百米樁、安全警示設施、沿線兩側綠化和路產路權的維護管理。砂土路面配備碎石路料(硬風化石和石灰石)平均每公里50立方米以上,顆粒控制在2cm以內,要求在十月三十號前完成。合同指標為良等路 公里,次等路 公里,控制差等路 公里。

四、承包造價:根據本路段的工程量和行車密度的實際情況,平均每公里承包經費***元,全年該路段總承包金額 ( **元/公里× 公里)為**萬**仟**佰**拾**元(**)。

五、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為12個月。

六、承包形式:按包工包料(全包)方式由乙方承包施工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⑴根據合同承包經費結合任務分解到各月份或季度,併成立驗收小組,按月度或季度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將月份或季度的承包經費按有關規定手續支付給乙方。

⑵按合同承包內容指導督促乙方工作。

⑶監督乙方養護施工質量和施工進度、施工安全,檢查驗收質量。

⑷甲方有權根據乙方養護施工進度調整人員,如乙方不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承包工作任務的,甲方直接安排人員幫其完成任務,費用從乙方承包款中支付。

⑸如甲方發現乙方其不正確的施工作業,經教育指正後仍不見整改且工作滯後被動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合同和拒付餘下的承包工程款。

2、乙方責任

⑴乙方應本着“百年大計,安全第一”的方針,精心施工,按所承包的內容逐項完成,在施工中如不慎造成安全事故,或造成其它損壞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⑵乙方如僱請臨工,必須做好所請零工的安全教育,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配置安全防護用品,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並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上路作業時,兩端要設置明顯的施工標誌牌,施工人員要穿上標誌服,帶好安全帽。在施工中要保證和維護本施工段的一切安全,經常檢查、督促安全生產,消除事故隱患,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⑶乙方在日常養護中應達到的要求:

①清掃路面,保持路面清潔。

②清理水溝、涵洞,保持排水暢通,無淤塞,鏟割水溝邊坡草1.2米高。

③培整路肩線型化、割路肩草及路肩1米外高草。

④公里碑、百米樁、安全警示樁保持清潔整齊、醒目,起警示作用。

⑤清理路緣石上雜物、修剪路樹、路樹刷白、路緣石刷白。

⑥寫公里樁及百米樁。

⑦清理3m 3以內廢方。

⑷質量標準不祥的參照《公路養護技術規範》實行。

⑸在十一月三十號前一定要完成良等路任務及各項指標,十二月份進行檢查驗收。

3、付款方式。本工程從簽訂協議之月起,甲方按月度或季度組織驗收小組到場檢查驗收,認可合格後,將月份或季度承包經費按有關規定手續支付。如檢查不合格達不到要求,視為完不成任務,甲方則拒付或扣除養護工程款。

4、合同期限。本協議經雙方代表人簽字公路所蓋章後生效,合同期為一年,驗收付款後,本合同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財務執一份,局辦公室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電話:

身份證號碼:

__年_月_日__年__月_日

防水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xx市xx公司

乙方:xx市xx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乙方承包甲方所屬xx廣場大廈、卧龍公寓及中餐廳層面和局部防水維修工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工程具體範圍:xx廣場大廈裙房頂層屋面及部分節點與立面牆體防水,卧龍公寓頂層面防水層,中餐廳層面防水層進行翻修處理,在原有防水層另行加鋪sbs防水材料以及對原有防水層的透氣裝置進行重新佈置改造,對部分節點與立面牆體進行防水處理,具體工程量見附件清單,具體材料質地與施工工藝按乙方所報方案經甲方確認。

2、 雙方約定以上工程採用包工包料的方式由乙方承包,包乾價為 元。

3、 乙方應保證嚴格按國家建築質量規範及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施工規範進行合理施工,採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材料,確保施工質量。乙方承諾對維修後的屋面防水質量保修五年,五年內出現滲漏水問題(人為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負責修復,因頂層屋面滲漏水造成的裝修損壞或其它問題均由乙方負責及時修復,乙方承擔修復的所有費用。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不予修復或甲方無法通知到乙方,甲方有權另行聘請他人維修,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 工程進度及完成時間為7天,自雙方簽字確認之日起開始計算。如因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無法施工,工期順延,由乙方負責對施工現場的成品、半成品進行保護並預防屋面滲水對樓內設施的損壞。

5、 工程完工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七個工作日內支付工程款的80%即 元,其餘20%即 元留作質量保修保證金,一年後無質量問題甲方將質保金的75%即 元支付給乙方,餘款在五年保修期滿時支付給乙方。  6、 工程施工中乙方應遵守甲方所聘物業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避免對物業正常使用的影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對因本工程所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安全事故負任何責任。

7、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物業公司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8、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xx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xx市軍沙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

授權人簽字: 授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項目總承包合同篇7

新安裝工程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電子監控系統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監控系統佈線、設備安裝及調試

二、工程總價:詳見附件1(工程價格彙總表)

三、產品質量及安裝調試要求:

1、乙方須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正品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發現有非正品則乙方以一賠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方案。並提供各設備有關品質證明書,合格證,説明書,相關軟件等資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應保證產品內外包裝完好無損,若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合格產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在簽訂合同後,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負責設備安裝、調試,要求做到佈局合理,佈線規範,便於使用及維護,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四、技術標準及質量保證黏

(1)佈線標準:乙方監控系統佈線施工,嚴格遵照國際《民用閉路監控電視系統技術規範》gb50198-94.

(2)乙方所供設備均以生產廠家提供的產品技術資料為技術標準。

(3)乙方保證本項目所供產品均為合同中指定的產品,且包裝為原包裝。產品進場時提供供貨證明,經甲方驗收後進行施工。

五、工程項目建設期限:

合同簽定後 日內進場施工,整個施工工期為**天。( **年**月**日開工**年**月**日以前乙方按設計要求完成設備安裝調試。並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後服務:

1、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從驗收之日起,所有產品及零配件質保期按規定辦理。在質保期內,若有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或維修。質保期滿後,設備維修時,乙方按成本費計算。更換的產品必須是新的,且質保期限從當時算起。

2、凡由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各類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報修通知後,在12小時內響應,12小時內解決故障。

七、竣工驗收及付款方式:

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完畢,由乙方通知甲方組織驗收。

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方驗收。自驗收合格之日支付合同總金額。

八、施工期間出現工傷事故,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方各執一份。

十、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貨款兩清後,合同效力終止。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